莉齐一心一意地赶车,  艾德勒却还在逗她:“虽然我很感激他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帮了你,但你也犯不着这么在意他呀!那样我可要嫉妒了,你把情人看得比父亲重要。”

    “哦,  爸爸!”她烦恼地说,  “你可别添乱了。你明知道任何人都不会比你重要!”

    “嗯,多动听的谄言,  不妨多说一些,  说不定我会考虑帮你说服兰斯离婚。”

    “唔,  别装了,  爸爸。不管我说不说好话,你都会支持我离婚的。”她眨着眼睫毛,甜甜地说,“你了解我,  我也了解你,  要是兰斯不同意离婚,  你甚至会带我离开巴黎,  再也不到这儿来。你是我最坚实的后盾,  没有你我什么都做不成!”

    艾德勒大笑起来:“嘴真甜。那你亲我一下吧——我回来后,你还没亲过我呢,我就勉强在你谈情说爱的时候,  去跟你的丈夫谈谈离婚的事情。”说着,他接过了她手里的缰绳。

    莉齐刚好赶累了,把缰绳交过去后,重重地在父亲的脸上亲了一下。

    她挽住父亲的胳臂,  模模糊糊地想起,小时候父亲也是这么驾车,带她到处兜风。

    别人都说女孩不宜外出,  对身体不好。他原本也想让她待在家里,然而转念一想,与其把她交到陌生的奶妈手上,不如带在身边,亲自教养。

    没有哪个父亲会把女儿带在身边,牵着她的手做生意。这是一桩叫人笑话的事,艾德勒却对那些闲言碎语毫不在意。

    有很长一段时间门,她都在父亲的看管下度过。

    他教她走路,教她骑马,教她用枪,带她去肯塔基州骑马,甚至在那里造了个大马场,又带她去山林和沼泽地里打猎。

    如果不是父亲教她分辨麋鹿、驼鹿和白尾鹿,教她在草原上用捕绳套野马,甚至教她怎么用手-枪打中被抛到半空中的瓶子,即使她有再多的勇气,没有亲自骑过烈马,没有亲手握过枪杆,没有亲眼见过河山,也会一点一点地磨砺掉,而不是化为抵挡恶言的盔甲。

    想到这里,莉齐禁不住用脸蹭了蹭父亲坚实的胳臂,心想,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她却没有想过,假如她不勇敢,不敢跟着父亲四处旅行,也无法得到这份幸运。

    尽管她的勇敢继承自艾德勒——一个机警果断的冒险家和投机家,每一步却是她自己踏踏实实地走出来的。

    她当之无愧这份幸运。

    ·

    抵达夏洛莱府邸,莉齐又亲了一下父亲的脸颊,不等父亲扶她下去,就跳下了马车,朝花园里跑去。

    艾德勒看着她的背影,摇头笑了笑。

    聚集在花园里的艺术家早就散去了,那幅露骨的香槟美人图也不见了踪影,不知被搬到了什么地方,但愿不是仰面朝上被板车运走了。

    莉齐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寻找埃里克的身影。

    她转了好几圈都没有看到他,心想不会是回地下宫殿去了吧。那就糟了!她并不认识去那里的路,不过,剧院后门有个叫吉里的太太,似乎认识他,等下过去问问。

    她回到卧室,准备换衣服出门,刚脱下裘皮大衣,卧室的门就“咔嗒”一声关上了。

    将近三个月,没再碰到这样的情形,她不禁吓了一跳,但马上就感到了一阵强烈的愉悦。不仅因为上一次这样关门后,发生了很刺激的事情;而且因为这是他回来以后,他们第一次单独相处。

    刹那间门,她脑海里转过好几个坏念头,眼里也泛起了愉悦的笑意。

    身后的人却显然不怎么愉悦,冷冰冰地说道:“你回来了,德·夏洛莱太太。”

    莉齐听了这话,有点儿想翻脸,但想起她不久前才顿悟的柔情,没有跟他计较,只是轻斥了一声:“你再叫我一声‘德·夏洛莱太太’,我就把你赶出去!”说完,她转过身,朝他张开双臂,“现在你不脏了,总该抱抱我了吧。”

    埃里克果然站在阴影里,戴着面具,抱着双臂,冷眼看着她。

    莉齐不免有些气恼,在外面待了三个月,他又戴上了面具,回到了黑暗中,有种功亏一篑的感觉。

    不过,她有信心再让他出来。

    他正以一种冷静、苛刻、审视的目光注视着她。

    自从那天,他们在街上当着所有人的面接吻以后,他就再没有这样看过她,现在却再一次露出了这样的眼神。

    她生气的同时,又非常委屈:“经历了那么多事,你不会还怀疑我不爱你吧。”

    出乎意料的是,他的声音虽然古怪,话的内容却挺合她的意:“我知道你爱我,我也爱你。”

    她真好哄,听到这句话,气一下子消了,走到他的面前,亲了亲他的下巴,抱怨说道:“那你生什么气呢。那些人在我眼里,不过是一群玩伴——你离开之后,我无聊得要死,必须给自己找点儿事做。”

    他的神色却没有因此缓和一些。

    莉齐不喜欢他戴面具,揭下来,丢到了一边。

    他下意识侧了一下头。

    她看见他的脸上新添了几道伤痕,最凶险的一道伤痕,甚至险些贯穿他冷峻的金眼睛。

    现在的他看上去比之前还要恐怖凶狠,怪不得殖民军要找萨满驱逐他。她却只觉得心疼。

    他似乎不想她细看那些伤痕,俯身想去拿面具。

    她直接拽着他的衣领,把他推到了沙发上,调亮了煤气灯,在昏黄的灯光下,细细地观察他的脸庞。

    他太久没有被这样坦率、关心的目光注视,整个人僵硬极了。

    “这是怎么回事?”她皱起眉头。

    “……碰到了狼群。”

    “为什么会有狼?”她很不解,“海岛上也有狼吗?”

    也许因为他离开前,她就经常这样对他提一些无知的问题,然后认真地听他解答,他僵冷的神情缓和了一些,像抱小孩子似的,把她抱到腿上,声音低沉地说道:

    “狼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不过它们十分谨慎,闻到人的气息就会避开,猎人想要猎狼,都必须先祛除身上的气味。我们碰到的那群狼,是殖民军故意放进丛林里的——起义军的堡垒都设在深林里,他们攻不进来,就想了这个办法。”

    那是一群大得出奇的灰狼,它们像狗一般训练有素,却保留了顶级掠食者的凶残和野性。

    它们在丛林里找不到食物——野猪都被殖民军赶到了山下,圈养了起来;只能朝起义军的堡垒进攻。

    狼群中的最大的一头狼,足足有七十多公斤重,最小的那头也有五十多公斤。起义军在周围放置了不少火盆,一直用枪声恐吓它们,却还是没能遏制住它们的进攻。

    当时,他虽然加入了起义军,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却始终没能接近艾德勒。

    和他一样,艾德勒只会在莉齐面前露出和蔼的一面。

    在起义军的眼里,艾德勒是一个冷酷而精明的人物,枪法很准,与他不相上下,但艾德勒接受过专业而系统的军事训练,认识不少稀奇古怪的草药,会使用的枪械与火炮也比他多一些。

    听到狼叫声,他意识到,狼群进攻,是一个接近艾德勒的完美时机。

    狼群在伺机进攻。

    他也在伺机。

    他本可以用绳索一下子套住头狼的头颈,但这么做,尽管可以迅速击退狼群,却无法实现他的目的——取得艾德勒的信任。

    于是,他极其耐心地等待着,等狼群环绕堡垒,等起义军陷入混乱,等艾德勒面临危险。

    莉齐对他的评语相当中肯。他的确是一个天才、疯子和野兽的混合体,这三样特征,少了任何一个,都做不出这样极端的事情来——天才不会将自己置于险境,疯子的头脑不会如此冷静缜密,野兽不会压抑攻击的欲望。

    果然,他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艾德勒后,对方把他当成了过命的好友。

    他是一个卑鄙无耻、工于心计的人,并不为此感到羞愧,只觉得松了一口气,总算博得了莉齐父亲的好感。

    战争枯燥而乏味。他基本上每一分每一秒钟都在思念莉齐,回忆她身上每一个再细微不过的特征。

    三个月的时间门,对他来说,像是三年。

    对莉齐而言,离开他,等于离开了自由。

    对他来说,离开她,却等于离开了一切——除了她,再没有人会毫无顾忌地接近他,以看待普通人的目光看待他。

    不知是否太过想念她的缘故,他总觉得她就在身边,如影随形。

    有一次,他干净利落地折断一个殖民军士兵的颈骨后,忽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如果她看到了这一幕,她会怎么想?

    有战争就会有死亡。他曾与战争、疾病和灾难为伍,非常清楚在战场上,鲜血和死亡不可避免。

    然而,在那一刻,他却听见了早已夭折的人性传来复活的声响。

    紧接着,他生平第一次感到了杀人后的恐怖。

    从那时起,能击晕,他就不杀人。

    但他还是感到强烈的不安。莉齐只知道他参与过政治谋杀,帮国王处置过犯人,却不知道他是怎么处置的,她甚至不知道地下迷宫的酷刑室与湖底的机关……他几乎向她坦白了一切,唯独隐瞒了自己的冷酷、凶残和狠毒。

    随着人性的复活,他渐渐知道了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也知道了倘若莉齐看清他的真面目,是决不会继续爱他的。

    再次见到她以后,狂烈的喜悦曾使他短暂忘记这件事。但野兽是控制不住狩猎的欲望的,就像疯子控制不住自己异于常人的行径。

    当他看见那幅画时,那一刹那爆发的妒火,顷刻间门化为恐怖燃烧的杀机。

    他几乎是竭尽全力,才勉强压抑住内心翻涌不休的杀机,没有把那群愚蠢的画家丢到酷刑室里。

    他的嫉妒心是如此卑劣,如此病态,甚至产生了一种偏执狂,不愿与任何人分享她的酒窝和笑靥,即使对象是她的父亲。

    如果她知道了他的卑劣与病态,她会不会——

    这个想法反复折磨他的心,使他的呼吸都渗出一滴一滴的鲜血来。

    他撑着额头,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遮住了眼中的异色。

    莉齐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她只觉得胆战心惊:“太可怕了,我真不该让你去那边。”她回抱住他的脖子,低头吻了吻那条差点贯穿他眼睛的伤痕,“你不知道这三个月,我过得多么痛苦……我好怕你和爸死在那边了。”因为艾德勒已经回来了,她说话颇为肆无忌惮,“爸要是没了,勉强算他咎由自取,谁让他去掺和那门罪恶的生意!可你要是死了,就全是我的过错了。”

    他轻拍了拍她的后背,低声说道:“别乱想,我已经回来了,不是吗?”

    “但你的眼睛差一点就瞎了!”她难过地说,又满含爱怜地吻了吻他的伤痕,然后使劲搂紧了他的脖颈,黏糊糊地撒娇说,“我再也不会让你去做这么危险的事了,我的宝贝儿!你不知道这三个月来,我过得多么痛苦,我真的好想好想你。”

    她的语气亲热又甜蜜,他的嫉妒心却再次发作,抑制不住地冷笑一声:“是么,我以为卢瓦索先生和奥尔森先生令你相当愉快。”

    要是以前的她,听到这句话准会勃然大怒,现在的她却低声窃笑了起来。

    她一边笑,一边乐不可支地瞥他,以至于他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嫉妒。

    “你猜我在想什么?”她笑吟吟地问道。

    他哪里猜得出她在想什么,她经常想一出是一出。

    “我怎么知道。”他冷冷地说。

    “唔,我猜你也不知道。”她轻快地说道,“你这颗聪明的脑袋总喜欢把事情往坏处想,还好我并不介意——我就知道你会吃这两个人的醋,所以赶紧回来跟你说清楚。我不希望你为了两个无足轻重的人,坏了一整天的好心情。”

    他沉默。

    “其实——其实,”每逢吐露心声时,她总有些难为情,但第一个字说出来后,后面的话就流畅多了,“遇到你之前,我非常寂寞。没人理解我为什么会叉开腿骑马,为什么会喝烈酒,为什么会抽烟……所有人都觉得我不守规矩,不是一个上等女人,但你从来没有这么指责过我。”

    因为他自以为不属于文明世界,又怎么会指责她不守文明世界的规矩呢?

    “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自由。”她说,“这种自由,并不是骑马、喝酒和抽烟那种浮于表面的自由,而是切切实实的自由。我并不喜欢抽烟,但我喜欢点燃香烟的那一刻,别人惊讶而不赞同的眼光。香烟给我带来的快乐仅止于此。但是,在你的面前,我不用抽烟,也能感受到这种快乐,因为——我知道,不管我抽不抽烟,我都拥有这种自由。”

    他转过头,微微愕然地望着她。

    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继续说道:“你拯救了我。假如没有你,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知道,这种自由,是我天生就该享有的,而不是必须做什么事才能体会到。我爸爸虽然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但他在这方面跟我一样糊涂——”再说下去,就牵扯到母亲这个悲伤的话题了,她及时打住,瞥了他一眼。

    他看着她,喉结剧烈地滚动着,眼中的愕然逐渐化为一种复杂的神情。

    她向来很难对一个人做出恰当的分析,却莫名看懂了他的眼神:“你是不是又想说,你不是一个好人,你干过很多坏事?噢,你真是个大傻瓜!我早就说过,你把我想得太蠢了。我打从一开始就知道,你是一个危险人物,一个有着复杂过去的亡命徒。

    “最初,我的确害怕过你,觉得你这个人神秘又可怕,可跟你在一起太刺激了,你亲人的技巧虽然生涩,却像野兽一样带劲儿……”她神采飞扬地说,“我的宝贝儿,我之所以会喜欢上你,就是因为你是个难以捉摸的坏蛋呀——”

    这句话还未说完,她就被他吻住了。

    他一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另一手捏开她的上下颌,疾风骤雨般吻着她的唇,吮着她的舌,整个人既像是一条贪婪的毒蛇,死死地缠住唯一的猎物——或许不是猎物,而是唯一允许他存在的世界;又像是一头失控的疯狗,带着病态的食欲,狠命地吞咽他唯一珍视的宝物。

    但就像她说的那样,她早就知道,他是个坏蛋,是个疯子,是一头危险的野兽。

    所以,不管他的态度多么狂热,甚至有点儿吓人,她都会给予轻轻的回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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