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否发烧的缘故,他下手有些没轻没重,炙热的手掌近乎死死地按着她。
莉齐被他按得倒抽一口凉气,感觉肯定被他按出青紫的指印了。
她蹙起眉毛,抬起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刚要张嘴骂他,却对上了他阴郁不安的眼神。
即使发烧到神志不清,他也不忘嫉妒。
但他在嫉妒什么呢?
是嫉妒她跟别的男人说话了吗?
不见得。
尽管他嫉妒心极强,却绝不会毫无缘由地生出妒意。
除了她,他不在乎也看不上任何人。其他人无论是学识还是见识,都远不如他,他为什么要在乎他们?
他只在乎她的态度。
他只会因为她对一个人态度特别而感到妒忌。
莉齐开始回想,她对那个年轻牛仔的态度有什么特别之处——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她不就是给了他一些钱吗?
钱对她来说,是最无用的东西。
她什么都不做,只坐在父亲的金库里,专心致志地往外撒钱,一次撒一沓钞票,也得撒上好几辈子才能撒完。这还是她的手像钢铁一般无坚不摧的情况下,要是用她自己的手,估计撒不了多久就断了。
莉齐不认为他会因为这点儿小事吃醋,便耐心地问道:“怎么了,宝贝儿?”
埃里克没有说话。
他不是连发烧都不能忍受的人,受伤也会使身体发热,过去他常常用火药、烛火和威士忌粗暴地处置伤口,每一回都会伴随着一阵急剧的战栗,却从不会对他的神智造成影响。
现在,那阵战栗混入了嫉妒的火种,在他的血管里奔腾、燃烧,越烧越旺。
他侧过头,打起病态的寒战来,头脑里全是当初她来到笼子前的画面。
他第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女孩,但因为确信自己不会跟女人产生任何关系——没有女人愿意接近他,也没有女人愿意看他一眼,即便是他的亲生母亲;所以他的心中并未掀起惊艳之感,甚至没有像普通男人一样对她生出好奇心。
直到,她打开了他的笼子。
他抬起头,不带感情地掠过她的脚踝,以及脚踝上那颗显眼的、小小的黑痣。
当时,他并不觉得那颗小小的黑痣,会与他发生什么纠葛。
他是一个不会跟任何人产生羁绊的人。
哪怕她吻了他,哪怕她近乎愤怒地告诉他她喜欢他,哪怕他干渴的喉咙已饮过花儿上的黏液,仍然难以相信这朵花儿可以属于他。
她美丽、真挚、热情、善良、大方……世间一切美好的词汇都可以加诸于她。这样的她可以爱上他,也可以爱上任何一个人。
不知不觉间,他头脑里的画面变了。
笼子里的人变成了另一个男人,一个相貌俊美的男人。
莉齐打开了他的笼子,他们毫不费力地相爱了,然后定居在纽约第五大道的宅第里。
因为那个男人长相英俊,他们可以随意出席各种社交场合,不必特意避开世人的眼光,前往荒山野岭。
她热爱自由,尽管她一直宣称,只要他在她的身边,她就能感到自由,但他并不认为他给了她多少自由。
他的嫉妒心将永远燃烧,火势只会愈来愈烈而不会减弱。他会嫉妒出现在她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他的身边,她真的能感受到自由吗?
嫉妒、不安、眩晕冲击着他的理智,使他神经紧绷收缩。
他突然睁开眼睛,猛地扣住她的手腕,粗暴地往上一拽,在她的耳边呼吸急促地说道:
“……莉齐·艾德勒,你必须爱我,永远爱我。”
他没有控制力量,手劲大得吓人,攥得莉齐差点尖叫出声。
莉齐立刻怒气冲冲地挣脱了他的钳制,在他的手上咬了一下:“我本来就永远爱你,别发神经了,给我好好休息!”
奇怪,要是以前她这么说,他肯定能冷静下来,今天却表现得有些神经质:“你能爱我,也能爱其他人。”
“又来了,”莉齐想,“隔差五,他就会这样发一顿疯。”
但她并不嫌弃他发疯,反而有些小小的窃喜。
想起罗西特夫妇入狱时,曾对着警察大喊道:“为什么不把这两人也抓起来?他们也是食人魔,吃了一整窝土匪——你们看一看他的脸,就会知道我说的句句属实了!还有这个女人——这女人也是个变态,明知道她的丈夫是魔鬼,是幽灵,是骷髅,还爱他爱得要死,你们为什么不把他们抓起来?”
话音未落,埃里克就拔出手-枪,闪电般用拇指扳下击锤,瞄准他,口气森冷地说道:“别以为你们入狱了,我就不敢杀你们。我愿意付十倍的赏金买你们的性命。相信警官不会介意你们是死在狱里还是绞刑架上。”
警察只是耸耸肩:“通缉令上写的是‘无论死活’,你把他们打死了,我也得付你钱,不用你倒贴。不过,先生,最好还是别在警察局开枪,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莉齐对罗西特夫妇那番话一点感觉也没有,反倒认为他们说得挺中肯,她的确爱他爱得要死。
他的长相,他的身材,他的手指,他的呼吸,他的眼神,他的嫉妒心,他的占有欲……她都爱。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把自己看得这么低,先不说他的头脑已是举世罕见的冷静聪明,他的声音更是独一无二的低沉悦耳,最昂贵的低音大提琴都无法拨出他嗓音的共鸣与质感。
噢,还有他那张脸庞,尽管她一开始也吓了一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竟觉得比e先生那样俊美无俦的长相更加够劲儿。
他这样特别,这样爱她,她去哪儿再找一个能与他匹敌的“其他人”来爱?
莉齐想了想,说:“宝贝儿,我是不介意你发神经的。你要求我必须爱你也好,永远爱你也好,我都不介意,因为我确实爱你,而且永远爱你,但我不准你认为,我能爱上你也能爱上其他人。”她噘起嘴,不高兴地说道,“我的爱才没有那么廉价!”
虽然这些年,她看见别的太太小姐跟陌生男人跳舞,心里也会暗暗感到羡慕,却从没有加入过她们的行列。
她也希望有一打的男人围着她转,对她说奉承话,邀请她跳舞,向她表白,再被她拒绝。
她的虚荣心并没有消失——没有谁的虚荣心会消失,有的人看上去没什么虚荣心,只是因为对他们来说,有些东西比虚荣心更加重要。
比方说,一个人十分渴望金钱,但在他的心目中体面和尊严更胜一筹,便不会铤而走险,卑鄙无耻地去获取金钱,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她也是如此,相较于拒绝陌生男人追求的快乐,她更喜欢埃里克给予她的快乐。
她爱他,早就胜过了她爱虚荣心。
因为爱情,放弃美德很容易,放弃坏毛病可没几个人能做到。这傻瓜却以为她谁都能爱上——噢,气死她了,真想给他俩耳掴子!
“好啦,”她恼火地说,“安心睡你的吧,再醒过来说这些傻话,我真的会掴你俩耳光——我这辈子除了你谁也不爱,快点儿睡吧,别犯傻了!”
被骂了一顿后,他阴鸷的妒忌情绪总算平定了下来,急躁的呼吸也缓和了不少,闭上眼,又睡了过去。
在那之后,他们又碰到了两伙劫匪。
莉齐不理解,他为什么可以在昏睡的时候,迅速清醒过来,闪电般极其流畅且连贯装上子弹、扳下击锤、瞄准射击,并且百发百中呢?
她连替他补一枪的机会都没有,不由得噘嘴生起了闷气。
于是,又一伙劫匪拦住他们时,她果断把他推了回去,拿起一顶牛仔帽扣在头上,拔出两把枪,用枪管顶开马车门,跳了下去。
除了那个傻乎乎的年轻牛仔,后来他们碰上的都是货真价实的劫匪,浑身发臭,头发油腻,胡子拉碴,上面沾着黄色的烟草汁。
他们可不是具有骑士精神的牛仔,牛仔手里扛着枪,是为了保护牛群,这群人却是为了烧杀抢掠。
他们见莉齐身穿苔绿色的长裙,手持两把玩具似的黄金左轮,头上还戴着一顶帽檐上翘的牛仔帽,顿时发出一阵哄笑。
“小姑娘,”其中一个人笑道,“你手上的枪镀的是真金子吗?要是真金子,丢过来,我们饶你一命。”
“只有禽兽才会杀女人,”另一个人高声说道,“把钱都交出来,我们放你们过去。”
莉齐懒得搭理他们。她扫了一眼他们的枪袋,暗自琢磨:“四个人,四把枪——我能在一瞬间打飞他们手上的枪吗?管他呢,不行还有埃里克。”
想到这里,莉齐两手猛地扳下击锤,举枪瞄准开火——这两把枪只是看上去小巧玲珑,火力丝毫不逊色于重型手-枪。
开火的那一瞬间,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酒吧里的男人那么热衷于寻衅决斗了。开火的感觉的确相当迷人。
这一刻,这四个劫匪,就是她眼中等待被猎杀的兔子。
那四个劫匪吃了一惊,想要拔枪应对,然而晚了一步——他们的动作不如莉齐敏捷,也不如莉齐熟练,手-枪的射速与精准度更是无法与莉齐的枪相提并论,毫无意外地被莉齐射下了手中的枪。
这可比杀人难多了!
莉齐高兴极了,转过身,对马车夫招招手,让他去拿绳子,把这些贼匪绑起来,送到警察局去要赏金。
这时,一只滚烫的大手捂住了她的眼睛,火一般的呼吸喷洒在她的脖颈上:“小心。”
莉齐眨了一下眼睫毛,紧接着只听“砰砰”几声枪响,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飘了过来。
埃里克冷漠地瞥了一眼那几位倒在血泊中的贼匪,把她抱上了马车。
直到马车远离了那滩血泊,他才松开她的眼睛。
“怎么啦?”莉齐转过头,有些迷茫地问道,“我不是把他们的枪都打下来了吗?”
“能杀人的不止是枪。”埃里克把她抱到自己腿上,表情阴沉,声音低哑,“枪没了,他们还可以用匕首,用捕绳,用斧头,甚至可以控马朝你踩踏而去。下次碰到这种人,不必手下留情。”
“噢,我知道了。”莉齐答应下来,怕他担心,又哄他道,“这不是因为有你嘛,我就没想到那么多,”她转头,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甜甜地说道,“我知道你会保护我。”
他闭上双眼,心头积压已久的嫉妒、不安和躁戾,因为她这句话彻底消散了。
又在马车上待了两天。
他们坐的并不是篷车,而是普通的四轮马车,想要睡觉,必须出去搭帐篷,莉齐不乐意睡帐篷,埃里克只好抱着她,在车上闭目休息。
但睡在他的身上,又热得要命——他体温本来就高,感冒后更是高得吓人,仿佛火焰般丝丝扣扣地缠绕着她,再加上生病时,人会不时地打冷战,他打寒战时,她也感到轻轻的战栗,仿佛被他传染了似的。
最要命的是,那条魔鬼之蛇兴奋了一路,她好不容易使其消停下去,有点儿动静,那条蛇又会猛地鼓胀起身子。
莉齐有些气急败坏地说:“啊,它就不能安分一点儿吗?”
“……你不要管它。”
“这怎么可能不管,它影响我睡觉了。”
埃里克也拿它没办法。
他完全无法抵御她的魅力。
她鼻尖上的细汗、颈间的气味、艳红润泽的双唇,即使是一缕被风吹起的发丝,不小心拂过他的脸庞,都能立刻使那条蛇自树隙间苏醒,露出令人厌恶的丑陋面目。
“唔,要不你跟它商量一下,”莉齐眨巴着眼睫毛,“这两天消停一下,回去后我用脚……”
埃里克扫她一眼,冷冷地说道:“不要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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