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暮的目光分明是她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可张晨星的话也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

    对峙片刻,张晨星意识到梁暮那奇怪的目光来自于什么了,来自于男人奇怪的延展和想象。护手霜、唇膏、身体乳,在梁暮的意识中已经变成了奇怪的东西。

    “总之送给你,记得抹。”梁暮站起来要走,才想起梯子在墙外,而书店门锁着。一时之间有点尴尬,对张晨星说:“你帮我开门。我在这里多待一会儿,你就更危险一点。”

    “你不是有备用钥匙?”张晨星问他。

    “哦对。”梁暮摸摸兜:“我没带。”

    张晨星拿梁暮没有办法。他好像知道耍无赖管用一样,频频如此。去门口给他开门,他又靠在门上不走,问她:“你想不想吃点宵夜?”

    “?”

    “听说老城有个馆子做炒螺蛳好吃,我想去尝尝。”

    “秋天的螺蛳不好吃。”

    “解个馋。走不走?”

    “不走。”

    “行。”

    梁暮点点头自己走了。再过一会儿,他又爬了墙,对张晨星举举手里的袋子,着实没少买。自顾自翻下来,放在那张小桌上,又找了把椅子坐下。

    餐盒打开是油爆螺蛳的香味,还有糟鸡、油炸臭豆腐、茴香豆。

    “你不过了?”张晨星看着这几个食盒,从老店买来的,着实不便宜。

    “打个牙祭,当过年了。”梁暮逗她,又问她一句:“在你心里我是不是穷的揭不开锅了?”

    “比我强点,有限。”

    梁暮扬扬眉:“行吧,好歹比你强。”给自己倒一碗黄酒,戴上一次性手套挖螺肉。

    “不戴手套好吃。”张晨星说,的确是,那油爆的汤汁沾在指尖上,吮一口,最入味。

    梁暮有点为难。他的轻微洁癖不允许他那么吃,要是那样,干脆别吃了。忽略张晨星这句话,也不过度勉强她吃,兀自吃起来。

    “啄螺蛳过酒,强盗赶来勿肯走。”张晨星念了一句。古城人喜欢在清明前后食螺蛳,素有“清明螺、鲜过鹅”的说法。儿时清明前后,母亲会买来螺,做酱爆螺蛳,有时还会入汤。那时的他们会在院中摆一张小桌,父亲吃螺蛳就酒,常常念出这么一句来。

    “既然谚语都说了,不如吃点。”梁暮推给她手套和牙签,逼她吃了一颗。

    张晨星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好像这个院子又活了起来。深藏于记忆中的香气和笑声被这一道油爆螺蛳勾了起来。

    将酒杯朝梁暮推了推:“给我一点黄酒。”

    梁暮给她倒了少得可怜的一口。

    “再来点。”张晨星说。

    “我怕你不胜酒力,万一喝多了对我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去哪讲理啊!”

    张晨星自己拿过那一小坛黄酒,给自己斟满一小碗,兀自喝了一口。

    她几乎没有喝过酒。

    少时在合唱团唱歌,最忌讳抽烟喝酒,因为伤嗓子。那时团里有男同学因为青春期叛逆,沾了烟酒,合唱时老师能听出瑕疵来。梁暮也如此,在合唱团的日子里对自己要求高,青春期的烟酒他缺席了,后面再也没补回来。酒,浅尝辄止;烟,一口不抽。

    两个不太喝酒的人凑到一起也算新鲜。

    就那么碰了碗喝了一口,都没法发出“斯哈”的好喝声。梁暮要面子,还能装一装,点点头:“黄酒不错。”

    张晨星则面无表情。但她姿态刚硬,端起碗又来一口。然后把碗放在一边,学爸爸的样子,拿起一个方形环棱螺来,轻轻一挑,螺肉出来,牙齿咬住。螺肉而已,吃出了一点文人骚客的感觉来。

    梁暮看呆了。

    张晨星陷入模仿之中,无暇顾及梁暮。她脑海中是旧日欢声笑语,一个人演绎了一场“螺宴”。

    这顿宵夜吃到最后都没什么交谈,张晨星站起来的时候酒意瞬间上涌。梁暮眼疾手快扶住她,温热的身体隔着薄薄衣料传递,梁暮握着她手腕的手不自主用力,差点做了畜生。

    “喝多了?”他问张晨星。

    “我没喝多。”张晨星推开他,又揪着他衣领将他拉到面前,恶狠狠地说:“你这个居心不良的狗屁。”

    “……”

    梁暮的大脑飞速旋转,准备陈述一下自己没有居心不良也不是狗屁。话还未出口,心脏就爆炸了。

    醉酒的张晨星女士轻轻亲了梁暮一下,薄薄凉凉的唇贴在他唇角,还来不及回应,她已经推开他。像一场轻飘飘的梦。

    再看张晨星,晃进房间,侧卧在床上阂目睡去,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梁暮站在那看她半晌,企图找到她的破绽,然而张晨星根本没有破绽。

    她已经睡着了。

    酒后入睡的人,鼻息比从前重,微微红着一张脸。头发凌乱散在枕间,嫣红的嘴唇微张。此景此境,换谁都做不成那个柳下惠。

    张晨星可真放心他。梁暮扯了她的被子胡乱盖在她身上,转身快步走掉,可谓是落荒而逃。

    张晨星第二天醒来看到书店已经开门,马爷爷坐在那看书。看到张晨星老花镜移到鼻尖:“喝酒了?”

    “喝了一点。”

    “喝多了?”

    “梁暮说的?”

    “你脸上写着呢。”

    “哦。”

    张晨星回去照了眼镜子,里头的人短发蓬乱、眼底有红血丝、脸庞浮肿,果然是醉态。又洗了第二次脸,抹了水乳,感觉气色还是差,又涂了一层粉底液。这瓶粉底液是周茉送给她的,应该有两年了,还是全新的。

    低头看到那个国风小罐,梁暮送她的护手霜。想了想涂了一层在手上,这才出门去。

    梁暮睡到中午才来,带着他的电脑,看到张晨星扭过脸去,也不跟她讲话,拉过步梯去找资料。

    “你找什么?”张晨星听他找书动静不小,终于问他。

    “巷志。”

    “这里没有。”张晨星说:“我给你。”

    “谢谢。”梁暮不看张晨星,这让她觉得奇怪,问梁暮:“你躲我干什么?”

    “?”

    “你做亏心事了?”张晨星又问。

    “我?”梁暮指指自己,想起张晨星那个若有似无的吻,到底谁做亏心事了?他好奇张晨星是不是真忘了,就把她堵在后门书架那里,避开马爷爷的视线,小声指责张晨星:“你昨天晚上轻薄我。”

    “狗屁。”

    “……”张晨星推开他:“别挡路。”板着一张脸去自己的房间拿书。

    巷志不是商品,并不准备出售,如果有借阅,也要好好爱护。盯着梁暮洗了手,端坐在桌前,才从自己房间的书架里捧出一摞来。

    梁暮以为所谓“巷志”只是类似于哪年命名、哪年改建,又在哪年出了大人物。但面前这些显然不是。

    “从上至下,由近及远。”张晨星说:“小心翻阅。”说完把梁暮那杯水拿走,生怕他不小心弄洒。

    张晨星回到书桌前,把手机静音,去检查她刚收的这批书。卖书的姑娘拖着两个行李箱来,看张晨星把这些书抱出来整齐摆放在桌上。她要去其他城市生活了,在这座城市的东西都已清理干净,只有这些书让她依依不舍。临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

    张晨星随手翻开的这本,她在《昆虫记》旁抄了一首情诗,落款时间是2006年。2006年,应该是她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年纪,在读一本与爱情完全无关的书时想起了她当时喜欢的男孩。

    所以她舍不得。

    所以她离开时频频回首。

    张晨星看了很久,小心合上书,抬头看梁暮,他正对着第一本巷志皱眉。那本应该是四百年前由张晨星的祖辈所著,是竖版小楷粗绳版,用的是繁体字。后来几经周折,破损不堪,最终由张晨星的太爷爷修复。

    马爷爷对着张晨星指指梁暮,走了。

    “读起来困难?”张晨星问他。

    “嗯。”

    她搬了把椅子坐在他旁边,拿过那本巷志,给梁暮念了起来。

    梁暮听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一条经历一千四百余年的小巷及住在巷子里人的故事。他好似看到一个个鲜活的渺小的个体站立在历史长河之中。

    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你要都看完吗?”张晨星读了十几页,停下问梁暮。

    “都看完吧。”梁暮指指那些书:“全都是竖版繁体?”

    “都是。”

    梁暮藏住窃喜,面有难色一样:“那你得多辛苦。”

    “付钱。”

    “什么?”

    “我给你读书的钱。”

    “行。”

    什么钱不钱的,满身犟骨头的张晨星坐在他旁边乖巧读书,这体验多少钱都值。

    “一本五百?”梁暮故意开个好价,谁成想张晨星说:“不用,一百就行。”一码归一码,不讹人。

    “成交。”梁暮拍拍她肩膀:“喝口水,继续吧!”

    他耳中听的是故事,眼前坐的是张晨星这个人,突然有点理解了“君王不早朝”。什么理想不理想,先把理想放一边。人趴在桌子上,脸对着张晨星,一动不动看她。头脑里已经拍了一部爱情电影,个别镜头应该过不了审。

    这场面太过诡异,以至于周茉和唐光稷进门的时候都愣住了。

    “你们在干什么?”周茉指着梁暮:“你离张晨星那么近干什么?”

    两个人回过头看到周茉,以及她身后的唐光稷。

    唐光稷生着一张南方男人的桃花面,含笑对他们点头。

    “唐光稷,我未婚夫。”周茉指指唐光稷,又揽着张晨星胳膊:“你打过照面的,我唯一的好朋友张晨星。这位是书店的客人梁暮。”

    “书店客人?”梁暮眉头一皱,对周茉说:“我建议你重新介绍一下。”

    “就不。”周茉歪着脖子气他。

    “未婚夫?”张晨星重复一遍这个词,周茉点点头:“对,我们去婚前公正。然后领证。”一点没有对她和唐光稷的情况进行粉饰。

    “领证之前想请你吃个饭。梁暮勉强带着吧。”

    张晨星有点生周茉的气了。

    “我不吃。”她生气的时候并不会藏起情绪、生气了就是生气了。她气周茉对自己的婚姻大事处理得太过潦草。但她又不会表达,只能通过这种方式。

    周茉看到张晨星生气了,追着她去了后面。

    剩梁暮跟唐光稷面面相觑。

    梁暮这个人爱憎非常分明,当下的情况是:让张晨星生气的,那他也要讨厌她。周茉脑子真是进屎了。

    唐光稷倒是厚脸皮,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自在的翻书,两个人谁都不搭理谁。

    里面周茉坐在张晨星旁边,碰碰她胳膊,张晨星没反应。

    “张晨星你是不是觉得我在儿戏啊?”周茉小声说:“可是现在的婚姻不就是那么回事吗?你看咱们初中同学,结婚前爱得要死要活的,不影响结婚后打破头、离婚后老死不相往来吧?”

    “那是别人,跟我无关。”张晨星说。

    “胡说,你连陌生人都关心,不然你在陕西为什么冒那个险?我知道你爱我,但我是成年人了啊,反正婚姻就那样,我为什么不选一种我觉得不错的方式呢?”周茉头贴在张晨星肩膀上撒娇。

    “这是不错的方式?”

    “对。不追求爱情,我就追求我高兴。”

    “你为什么高兴?”

    “因为我觉得好玩啊。”

    “你上一次觉得好玩,那人差点没命了。”张晨星说:“你自己又好到哪去?到时候再来一次头破血流吗?”

    “人,不会两次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哪怕我要倒,死也要换个地方。”

    周茉也是个倔人,唐光稷的商铺看似有吸引力,但张晨星知道,她就是觉得日子过得平平无奇,给自己找点高难度的东西。

    她不知道该怎么劝周茉,而她对唐光稷的确喜欢不起来:“我不想跟他吃饭。”

    “那就不吃。”周茉说:“这个狗人不配。”

    张晨星偏过头看周茉说唐光稷名字的样子,又觉得哪里不一样。

    “别管了。”周茉说:“不吃了。那你会给我做伴娘吗?”

    “做伴娘要穿裙子吗?”

    “要啊。”

    “高跟鞋?”

    “也要。”

    “我不太行。”

    周茉手环住张晨星的腰:“你行,你可太行了。刚刚梁暮看你的时候,脑子里在演小电影呢!”

    “狗屁。胡说。”

    “你自己没感觉到?”周茉啧啧一声:“那眼神黏糊糊的,忒烦人了。不如你也别追求爱情了,单纯就嫁一个对你好的。你绝对能拿捏住梁暮。”

    “没有谁拿捏谁。”

    “对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周茉大笑出声:“你俩,早晚得有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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