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乐乐才夹了个热腾腾丸子想往嘴里送,  吴灵芝就给她也派了任务:“幺女,把这碗丸子给何小姐送去!”

    “好!”陶乐乐放下筷子,接过碗朝何英的车儿去了。走到半路,  陶乐乐忽然想起之前何英对她的托付,不由得顿住了步子!

    糟糕,只顾着买卖吃喝的,  忘记了碎布这回事了!

    不过还好她有商城,也有大把的积分,这点小事难不倒她!

    陶乐乐闪身进了系统操作界面,  输入关键字,  设置了分类条件,按下搜索键。

    一大堆商品刷新了出来,陶乐乐选了最便宜的一款,25积分一斤,  20斤起批。得,来个20斤吧!

    “英英!”买好后,陶乐乐走到何英车旁叫她。

    这是她被吴灵芝嘱咐后养成的习惯。自从看过几次陶乐乐不打招呼就往车里钻后,  吴灵芝背地里把她一阵好说:人家是千金小姐,  和你这个乡里丫头不一样,讲究个规矩,  也爱个脸面。去之前打个招呼,不然撞到什么不好的样子,让人难为情。

    陶乐乐觉得娘说的有道理,  谦虚采纳,  故而每次都提前叫一叫,好让对方做个准备。

    没一会儿何英掀起帘子:“我在呢,姐姐上来坐。”

    陶乐乐来到车儿前头,  见何英掀起门帘就把装满丸子的碗递过去:“快拿进去,我端着碗不好爬车。你等一等,我还有东西要拿给你。”

    何英莞尔,接过碗,拿到里头的桌子上。

    趁着何英转身的当儿,陶乐乐转了个圈,绕到人看不到的地方从背包里拿出那草绳裹系着的碎布堆来,回到何英车前,气沉丹田把碎布扔进去,再手脚并用嘿哟一声上了辕子,脱了外头套着的鞋,只穿着内鞋钻进车厢里。

    一开始她来何英这里是为了和她拉近关系,以后想办法混个官儿当当,后来和何英熟了,她来这里的目的就没有那么功利了,而是变成了发自内心的愿意。

    不为别的,就为两件事。一是何英这个人爱干净,无论何时都把车厢里收拾得利利落落的,萦绕着若有若无的清香。二是她脑袋好使,陶乐乐说什么她都耐心倾听,不但听得懂,还能给一些不错的建议,比起那些啥也不懂的小孩子,和她说话,得劲!

    何英看到陶乐乐甩进来的一堆碎布,有些意外:“这么多?”

    陶乐乐道:“你要是觉得多就先挑,挑完了我带回去给我娘。”

    本来她想客气一句说不多,你随便用。但转念一想,怕对方误以为她是在暗示要把这些布都给她做鞋,就改了口。

    何英挑了一些收在针线活计篓子里,道:“这些够了。你脚多少尺寸?”

    陶乐乐想也没想:“三十七码。”

    何英愣住了:“三十……七码?”

    糟糕,怎么把上辈子的鞋码给报出来了。

    陶乐乐慌忙改口:“啊,我糊涂了,你说的脚!那我就不知道了,长这么大都是娘给我做鞋,鞋样子都在她心里呢。”

    何英笑:“你把脚伸过来,现在量是一样的。”

    陶乐乐误会了何英的意思,心想做鞋肯定是要量脚才精准,量鞋不就大了吗?于是二话不说把内鞋和袜子全给脱了,伸出了自己的光脚。

    何英楞住了。

    陶乐乐也是个爱干净的人,没条件也要创造条件清洗,所以她的脚干干净净,没有灰尘也没有汗味。

    虽然不像何英的腿脚那么白皙,而是带着点淡淡的麦色,可指甲齐整,趾头秀气,皮肤也滑溜,总的来说算是个漂亮清秀的小脚丫。

    不知为何,看到这个小小的脚,何英的心仿佛被一只小猫的肉球按了一下,荡起了一圈浅浅的涟漪。

    “怎么了?”陶乐乐看何英没反应,有些疑惑:她光顾着看做什么,不去拿尺给她吗?

    何英回过神来,微微有些局促:“你的脚……不大。”

    陶乐乐道:“是不大。不过你说这个,我倒是想起来一件事问你:你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为什么没有裹脚呢?”

    何英笑:“我骨头硬,裹不得。”说着握住陶乐乐的脚腕,把她的脚放在了自己的膝盖上,大拇指和食指一开一合,定点挪动,量起了陶乐乐的脚侧和脚背。

    陶乐乐一惊,可意识到时已经来不及了,只能任由何英拿自己的手给她量脚。

    好家伙,原来是这个量法呀!早知道就不脱鞋了,她还以为是拿尺子叫她自己量呢!

    这下子,局促的人变成了陶乐乐,原本散漫的她顿时紧张了起来,脸上的表情也有点不自在了。

    成天到处乱跑的脚丫子就这样被拿在娇滴滴小姐的手里,这场景也太,太……

    很快她又注意到另外一件事:何英的手指修长,手背上的皮肤看起来也还细嫩,指腹和掌心却有一层薄薄的茧。

    奇怪了,她一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怎么长茧子,难道平日里还要自己劈柴挑水吗?

    就在陶乐乐胡思乱想的当儿,何英轻轻放下她的脚。

    “量好了。我许久不做鞋,有些手生,怕是要过一段时日才能给你。”

    陶乐乐赶紧穿上鞋袜,讪笑:“没事,你愿意给我做就是我的福气了!还是头一次有除了娘以外的人给我做鞋呢!”

    何英没说什么,只是笑。

    今天的气氛和以往有些不一样,陶乐乐坐不太住,闲聊了一会儿后就告辞,抱着剩余的布头回去了。

    都怪自己刚刚脑子短路,居然把个鞋袜给脱了。晚点给何英送点香胰子吧,叫她多洗几遍手!

    陶乐乐回到自家车上,此时大哥和二哥已经把丸子分送完毕了,吴灵芝也备好了煎炒煮干炸丸子大餐,家里人都在等着她回来开饭呢。

    陶二壮看到妹妹怀里的一大捆东西,赶紧伸手拿了过来:“这是什么?怪沉的!”

    陶乐乐爬上车,脱了外鞋放在门槛儿的篓子里:“是碎布!三爷给的,叫咱们别声张。”

    吴灵芝非常高兴:“三爷真是神了!他怎么知道咱们家里正缺这个?你们几个小的脚上都长牙,鞋儿都不经穿,我心里愁好些时了。”

    陶乐乐道:“娘,以后你可不许这么着了。愁什么早点对我们讲,就算三爷不给,我还能求神仙呢!”

    吴灵芝有点不好意思:“这点子鸡毛蒜皮的小事,怎么好总是烦三爷和神仙!”说着添了满满的饭给陶乐乐递过来。

    天越来越冷,虽做饭还是只能在外面,吃饭却是只能在车里了。一家子围着小桌吃饭,裹着棉被,把门帘窗帘压得死死的,既暖和又温馨。

    就算不怕冷,在外头吃灌了一肚子的寒风,难免闹病。逃荒途中生病可不是好玩的,车子有限,不可能让生病的人全都单独一辆车静养,只能和家里人挤着,或者去散车与其他病患挤着住,好起来格外慢。

    要不是陶建早有预料备下了许多草药,谁病了就熬给谁喝,还给老弱病残额外的滚热粥汤补着,早就有人病死在路上了。

    吃过饭,父子仨收拾碗筷,吴灵芝扯了帘子,在车厢后部拿泡了热水的毛巾给陶乐乐擦身子,擦干净后把她塞到被窝里。

    她把灯挑亮,开始拆那一大包惦记许久的碎布。解开草绳儿后,她拿起一块“布头”,又惊又喜。

    “啊呀!这哪里是碎布呀!”吴灵芝情不自禁叹道。

    陶乐乐吓了一跳,怎么,她拿错了吗?不会啊,直接从何英那里拎回来的!

    “娘,不是碎布是什么?”

    “这……这布不碎,太大了!”

    在吴灵芝的观念里,所谓碎布就是那种都不超过巴掌大,像是被几十只猫抓过的那种稀的块儿。

    可幺女拿来的这一包,随便掏出一块都像是有一两尺了,好像还有比这更大的!

    这样的“碎布”绝对不会从裁缝铺里流出,哪能拿来做鞋子呀?拼一拼,做个小褂儿都能够!

    和城里人不同,乡下人做鞋用的布通通都是最贱的边角料,尤其是鞋底,那都是零碎到不行的布头,非要说区别那就是鞋面碎的程度好那么一些,勉强可以拼凑出个形。谁家要是拿不那么碎的做底子,准被其他人背后捂着嘴笑是憨子。

    只有那些不怎么用自己脚走路的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才天天穿绸缎做的鞋面,毕竟府里干干净净甚少灰尘,外头脏的地方坐轿子骑马,也不用长途跋涉怕磨损了,哪怕是穿金丝织的也随他们高兴。普通人家偶尔有一双绸缎面子那也是重大日子才穿的,平时的鞋大多用蟹脚青的粗布,物美价廉,几个小钱便可扯一大块。

    乡下人有自己的道理:天天风里来雨里去的,还要下地,损耗恁快,何必拿好料子做鞋面呢?整块的也不必,做了也是白白往泥里跌,没得糟践东西!

    陶乐乐弄清楚吴灵芝惊叫的原因后,有些哭笑不得。

    看来每个时代对碎布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她批发的这个更接近现代的工业碎布规格,一般是各种大型织造物的机械废料,布料也来得容易,成本不高,和这个年代精打细算的裁剪方式肯定不大一样,难怪吴灵芝被吓到。何英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倒是非常淡定。

    陶二壮在一旁凑趣:“娘,既然你嫌它不够碎,剪一剪就是了,不用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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