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她父亲写的,用斯提姆语记录他在斯提姆兰德的所有亲身经历。

    翻到第二页:

    【曾经我自诩跳出宇宙的框架,避开世间规律,成为唯一一个真正游离在时间之外的人,然而回看多次的冒险,我其实是一个自大且不自知的人,以离谱的尺度衡量万物,用不明亮的眼睛装载世界,时至今日我仍旧会为年轻时的愚蠢感到羞愧。

    眼花缭乱的世界在初期对我造成很大影响,我开始质疑自身的存在,寻求真实存活的证据。我时常在穿梭世界的缝隙间发出疑问:「我真的活着吗?」这种自我质疑的声音在脑海中回响并日渐严重,偶尔我的眼前会出现幻觉,坚信我就是一台不会停歇的发动机,兴奋剂是辅助运作的机油。前辈说这是我们的必经阶段,每个人都要花费好大力气才能勉强适应这种令人作呕的感受。

    当我去的世界越多,我内心的孤独和惆怅感就越强,那是一种不被任何人理解的感受。明明拥有强大的穿梭能力,见过形形色色的世界,独特的景色和见闻始终无法填满我空虚的内核。恍惚间我只想缓下来安定一阵子,但我却是一台不被允许停止运行的发动机(当时自我质疑的问题持续了很长时间都没能得到缓解),即使我清楚我会在未来某一日崩溃,我也不得不继续我的旅程。

    最终,我决定延长我在下一个世界的停留时间,而这竟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以此书纪念我在斯提姆兰德度过的美好时光,并献给我的好朋友,费斯提·亨特。】

    第三页才正式进入正文内容:

    【这是我第一次遇见和我的文明如此相似的世界。一群高大壮硕、高鼻深目的人围着我喋喋不休,我倾尽毕生所学,尝试用我熟知的语言和他们进行交流,结果可想而知,事实再次印证我的愚蠢,我怎么能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样的错误呢?

    说实话这些朋友们十分不友好,他们似乎极其不欢迎初来乍到的新人,所有人七嘴八舌地相互推搡,我被他们挤得东倒西歪。有那更过分的掀起我的衣服,撕扯我的背包,手劲大的人拧捏我的皮肤,在我粗糙的外皮上留下一个又一个青紫的印记。

    这一切都不是问题,我遇到过比这更过分的待遇,都被我好好地记在脑子里,我甚至都想好了,等未来的孩子来到我身边,我一定要不厌其烦地和她/他讲述这些经历,每个故事都要以一句话来开头:「嘿,我当年走遍各个世界,与各种生物生死搏斗,次次死里逃生——噢,不要着急,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故事在这时出现了转机,一身着奇装异服、大腹便便的男人捏揉着他的八字胡,领着几个和他差不多打扮的人推开吵嚷的人群。他撅着厚厚的嘴唇,弯腰对我左看右看(容我在这里插句话:这里的原住民可真高啊!),最后仿佛是做好了什么决定,他只说了一句话,后头的跟班一拥而上,我就这样被带走了。

    我被带到了马戏团,有人脱去我的衣服,给我穿上滑稽的服装,画家用劣质颜料和笨拙的画技在纸上勾勒我的样貌(他把我画成了猴子!这可恶的人!)。我猜想这个马戏团的主人对外大肆宣传我的存在,在正式掀开笼外的帘子那一刻,人们闻风赶来围观这个被关在笼子里的异乡人。

    那胖男人给我纸笔,抓着我的手在纸上乱画——我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我画了一幅又一幅,画我自己(由于我依然认为自己是一台发动机,所以我很仔细地画出臆想中应当拥有的零件)、画那个画师、画这个胖男人……他高兴坏了,向人们展示正在画画的我。我的画一经完成就不能在我手里久留,这个贪财的家伙现场拍卖,从买家那儿接过一袋又一袋的金钱,天天赚得盆满钵满,日日红光满面,盯着我的视线仿佛要洞穿我。

    他不满于现状,又找来更多人教我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过就是些日常生活的事务,我木着脸不好意思让人教,在他们惊喜的目光下一一完成所有要求。我没想到的是,日后他越加变本加厉,他派人打造一个玻璃房,里面按照人的居住环境设计。他遣散其他马戏团成员,把玻璃房放在马戏团的正中央,而我被囚禁在玻璃房内,吃喝拉撒都有参观者围观。】

    【没想到我最终成了这个马戏团唯一的小丑,可我觉得新奇极了。】

    父亲用这句话来描述这段经历。

    他心甘情愿地被人抓起来当展览品一样被参观,还很享受这个过程。字里行间处处透露着怪异,还有他不正常的精神状态。

    卡捷琳娜接着往后读:

    【我有时候庆幸我的神经大条(但也许我还没太大条,至少我能意识到我偶尔的不对劲)和乐观向上的思维,这些是我穿梭世界辅助我的最佳利器,正因如此,即使在人们不太文明的「观猴」情况下(例如乱扔东西,时常有无礼的孩子用小石子扔中我身侧的玻璃,吓我一大跳),我还能乐呵呵地返还同等的关注。

    休曼(马戏团拥有者的姓名,那个满脸横肉的胖男人)往玻璃房里的书架上增添书籍,然而全都是空白的(后来我才知道书籍在斯提姆兰德十分昂贵,平民百姓掏空家底都买不起一本)。人们非常喜欢观赏我故作阅读的样子——他们眼中的异乡人苦着脸,时而全神贯注,时而抓耳挠腮提笔作批注,每当异乡人这么做时总会引起一阵小小的惊呼,仿佛他会阅读是一件十分神奇的事。

    事实上,我只是在记录我当时的经历!我从上一个世界的结尾写到这个世界的开端,我刚从食人怪物的炉灶里逃脱,下一秒就置身于美丽的玻璃房中(其实说美丽也太牵强,但这确实是我最美好的经历了),难得遇到同类(至少我们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不同),我忍不住想在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好用来纪念我旅行的脚印……】

    往后都是马戏团生活的记录,父亲事无巨细地记下每一天的吃食:

    【那是土豆泥……是吧?我猜应该是,它就像路边人们践踏而过却永远引不起半点注意力的烂泥,幸好吃在嘴里没有沙子般的颗粒感,不然我忍不住要询问休曼是否已经抠搜到这个地步,连正经的食物都不愿意施舍了。】

    这段话旁他还画了一幅插画,是一堆看不出是何物体的糊糊。

    他不厌其烦地计算前来参观的客流量:

    【五百人,比昨天多了二百人!我真好奇这些家伙们是没有工作吗?我已经接连数天看见好些个面熟的来客了,他们全将脸贴在玻璃上,一个个挤得面目狰狞,幸好我还能选择闭眼无视,我可不想夜晚睡觉做噩梦……】

    他偷偷数了休曼赚来的金钱:

    【喔不——他卖掉我最心爱的《曼雷沙》,那可是迄今为止我最满意的作品!那是多可爱的小女孩呀,我一眼看中人群中的她,那蜜色的肌肤、深棕色的长发、皱鼻子时于鼻尖跳动的雀斑,我真希望我未来的孩子能有她一半可爱——话说回来,这位小女孩一定要原谅我为她胡乱取了曼雷沙这个名字。】

    可能是过于不舍,他在一旁寥寥几笔画出女孩的样貌特征,柔软的羊毛卷长发和灵动的双眼,与卡捷琳娜没有半点相似。

    她撇撇嘴。

    ——不好意思,父亲,您的女儿没有她一半可爱。

    卡捷琳娜在桌前读到油灯熄灭,转而来到窗边借着外头的月光继续读下去。

    【……可惜待在马戏团的日子并不长久(这一成不变的日子着实有些腻味了),就在那天,连我都说不出日期的那一天,一场大火席卷一切。火舌吞食马戏团刚翻新的帐篷,漫过休曼没来得及拍卖的画作,我已然习惯的环境在我眼里幻化成弥天的火光和抱头鼠窜的人群。

    我观望火势向我蔓延,后背渗出汗珠,我还记得自己发誓要在这个世界停留很长时间,所以我压下「要不离开吧」的念头,盘腿坐地上继续等待着。

    果不其然,我又一次作出正确的决定。

    休曼是这么多人之中第一个注意到我的。他挺着那圆滚滚的肚子带我从玻璃房出来,我正感动于我和他之间即将萌芽的战友情,冷不丁脖子被套上绳子,边指挥手下搬走值钱的东西边大步跨上马车,大力一扯绳子,我就被拽走了。

    好吧,是天真的我以为他会念旧情(也是,他哪舍得我这颗摇钱树呀!),不过他难道没有滋生哪怕只有一点点的怜惜吗?我的意思是,他大可带我一同安稳端坐在马车内,没必要让我在外头跟着跑……】

    卡捷琳娜大致了解过斯提姆兰德的历史,父亲刚到这里时,这片四分五裂的大陆尚无名字,私有制在还没有具体阐释时,已然不知不觉地诞生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拥有更多资源的人占领先机,劳役缺少资源的人,前者对资源的占有越变越多,成为少部分的幸运儿,后者分到的资源则是他们剩余的边角料。

    阶级也是在那个时候变得明朗起来。少数有意识的幸运儿将长远的目光投射到土地上,他们强占资源最多的地方,擅自划分领土,雇佣更多的劳工为他们工作,多方的实力就此慢慢壮大。

    此时领主们尚不满足,他们苦恼于该如何对外称呼他们的领地,于是出现了第一个取领地最有名的产物为土地的名字,久而久之发展成后来的姓氏。这些早早崛起的领主开枝散叶,经过数百年的改朝换代,只有很少一部分存续至今,实力已无当年那般雄厚。

    那亨特这个在历史上横插一脚、和父亲有长久接触的家族,又是怎么在时间长河中屹立不倒的呢?

    历史是怎么说的来着?

    指尖摩挲纸张,分开粘连的书页。

    【……我和休曼的缘分并不持久,因为他财大气粗和自视甚高的傲慢,导致他死于流民愤怒的拳头之下。那会儿我正吃着他扔给我的黑面包,残暴的殴打过程使我食欲尽消,他的跟班早在逃亡的路上卷款而逃,就因这事我在路上没少听他破口大骂。

    可怜的休曼,他面目全非的尸体最终化为流民果腹的食物,他贪恋的钱财被一抢而空。在这些因饥肠辘辘而失去理智的人们把视线转移到我身上前,我怀揣休曼的钱袋匆匆择路逃跑……】

    在这个时期,人心深处的欲望暴涨,领主们妄想得到更多,贪念使他们摒弃道德,互相征战讨伐,以□□撞击金戈,用鲜血浇灌大地,在连天烽火和尸横遍野中占对方的资源为己有。

    也恰巧是这个混乱的时代最能孕育出横空出世的王者,例如斯提姆兰德史上第一位国王,他在最开始只是一名不起眼、生活于偏远地区的小领主。

    【……我一直恪守座右铭,不做煽动狂风巨浪的蝴蝶,但那天的出手相救并非我本愿。

    可怜的年轻人脸上淌满泪水,手死死摁压往外冒血的伤口,一瘸一拐地逃离穷追不舍的敌人。实际上这种生死逃亡不是什么稀缺的戏码,我经历的次数数不胜数,但旁观人与死亡玩追逐游戏不在我的兴趣之列,所以当时的我乖乖躲在灌木丛后面意图避开这场闹剧。

    不知该说年轻人眼尖还是我杂乱的头发与灌木丛不适配,他流着泪喘着粗气直接抱住我,用满含期望的眼睛发射请求,我在他眼里看不见自己,只看见他对生的渴望。

    虽然我现在记不清了,但我确信当年我面无表情地回视他,心里盘算着该怎么挣脱这烦人的家伙。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追兵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眼里迸发的光一寸接一寸地黯淡。细想回来,当下的我根本分不清我到底是被靠近的追兵吓到,还是心跳声被他悄然同步,我居然没有当机立断挥开他的手,俩人就这样在陡峭的山坡上翻滚,直到背脊触碰到柔软的草地。

    也是在那时,我在机缘巧合之下结识费斯提,还有这个倒大霉的家伙,森达尼伊尔曼。】

    费斯提·亨特

    森达尼伊尔曼·比吉安古·斯提姆

    一位是亨特首位家主,一位是斯提姆兰德初代国王,再加上一个来自于异世界的唐沃伦。

    读完的书页叠起来有一枚硬币那么高,然而这还只是父亲在斯提姆兰德里的序章。

    【能有幸读到这本书的读者,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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