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后,容城。一座金碧辉煌的阁楼内,“吱呀”一声,只见二楼一扇雕着如意海棠纹的窗棂被微微支起。

    一个身着粉衣,脸蒙白纱的女子,从雅座的轩窗中探出头去,一双灵动的桃花眼不停眨巴着,好奇的打量着街上各种热闹的场景,嘴里还不时嘟嘟囔囔着,正和坐在她身侧的男子说着什么。

    而她身侧的男子一袭白衣胜雪,脸上的表情温柔又耐心,不知粉衣女子与他说了些什么,那男子突然侧了侧头,抿唇轻笑。清隽的侧颜鼻梁高挺,一双漂亮的眼睛微微扬起,然而认真看去才会发现,那双淡金色的眼睛里毫无神采,竟是个看不见的人。

    “啊,这金凤楼果然名不虚传,连杯茶都那么好喝!”阁楼内,粉衣女子手中正捧着一盏清茶,咕嘟咕嘟几口下去,热腾腾的茶水沿着喉咙、食道一路下滑,熨帖了她的胃。

    那茶不知是由什么制成,刚入口时只觉得苦涩无比,细品之下,却又阵阵回甘,她忍不住又饮了一口,余韵悠长,满口生香,似乎连这一路来不断奔波的疲惫都舒缓了不少,这舒畅的感觉让粉衣女子幸福地眯起了双眼。

    她手上的动作不停,又斟了一盏,放在身侧安坐的男人面前,口中招呼道:“宁小之,你快来尝尝。”

    而被她招呼的男子清雅一笑,只见他左手托起茶盏,右手掀起描着青花图案的茶盖,轻轻刮了几下,迎着缕缕茶香小缀了一口,随后不徐不疾道:“这是金凤楼特有的一种灵茶,名曰半生,是由容城一种特有的植物,半生藤制成,可以清火明目,回灵消疲,姑娘若是喜欢,不妨多饮一些。”

    “清火明目?那你更要多喝一些了。来来来,你多喝一点,对你的眼睛有好处。”粉衣女子眼前一亮,又给面前的男子续了一杯,眼神略带殷切的看着他

    闻言,白衣男子有些哭笑不得,其实他并不太喜欢这茶初入口时苦涩的味道,然而他也不好拂了眼前女子的好意,只得苦笑着一饮而尽,随后,他将茶盏推的离二人远了些,温声问道:“慕姑娘很是喜欢此处?”

    “是啊,这里好热闹。”那粉衣女子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复又将视线移向底下川流涌动的大街。

    不错,这名粉衣白纱的女子正是牧笙歌。

    五日前,他们从流月宫出发,日夜兼程,赶往玉峦山天极渊。

    修仙本就是逆天而行,大道万千,拼的是每个人的努力和运气,有时为了得到某个机缘,连续多日不眠不休,餐风饮露也是常事,因此修仙者大多辟谷,对睡眠的需求也不高,到了慕芷罗这个境界,辟谷,不眠更是不在话下。

    但牧笙歌毕竟是半路出家,初时,牧笙歌还对此次出行好奇不已,然而,连续坐了几日马车,且这一路经过的都是些荒无人烟之地,无甚新鲜事,还是让她渐渐感到有些无趣,且有些疲累。

    顾宁之似是察觉到了她的不适,于是在第四日的晚上,他突然提出,算算路程,还有月余就他们便能赶到横岭山脉,时间尚且宽裕,因而不用着急一直赶路,一路疾行而来,他也感到有些疲惫了,明日他们即将路过容城,问牧笙歌是否愿意稍做休息,调整几日再出发。

    牧笙歌自然知道,顾宁之在此时突然提出的休整,怕是见自己无聊了在照顾自己的情绪。

    毕竟她在这一路上抓耳挠腮上窜下跳时不时就要闹出点小动静的实在太明显,她对这一番好意很是领情,也确实想去看看修仙界的城市是怎么样的,因此她对于顾宁之的这一决定自然别无二话。

    他们目前停留的这座城市叫做容城,是天灵大陆中部区域的第二大城市。

    容城虽然不是四大主城,但由于它地处天灵大陆中部位置,四通八达,距离四大主城之一的金池主城也只有几百里远,因而常常成为来往各地的路人停留歇脚的地方。

    这座城市向来由凡人和修真者混居而住,眼下,由于仙灵草花期将至,各路人马都在赶往横岭山脉,而容城自然也就成了各方势力的聚集停留之地。

    牧笙歌一行人在容城的落脚之处叫做金凤楼,金凤楼是一座约有五层楼高的建筑,外墙上涂着朱色的丹漆,金子做的檐瓦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重楼飞阁,雕梁绣柱,远远看上去就如同一只振翅欲飞的金凤。

    据说这里是容城最大最繁华的客栈,集酒肆和住处为一体,一楼是金凤楼的大堂,二楼开辟了大大小小的雅座,三楼以上均是住所,楼层越高,房间越高级。

    牧笙歌一来就挑中了这里,不仅是因为这是容城最大的客栈,也是因为她早就打听好了,金凤楼的饭食在容城也是最出名的,就是价格贵了点。

    然而,她现在是谁啊,她可是慕芷罗呀,慕芷罗会缺钱吗?那必须不会,难得出来一趟,怎么能让男神委屈去住那些小店呢,要住,那自然是要住最好的地方。

    于是,刚一进金凤楼,牧笙歌就豪掷千金,要了顶楼三间最好的上房,然后报了一大堆菜名,掌柜的见此一张脸都笑出了褶皱,当即表示送他们一间雅座,让几位贵客好好休息,好好品尝金凤楼的美味。

    牧笙歌觉得这个掌柜很是上道,他们现在所在的是金凤楼里最好的一个雅间,从雅间上可以对楼底下的街景一览无余,于是牧笙歌一边吃着饭,一边兴致勃勃的跟坐在身侧的顾宁之交流。

    金凤楼作为容城最大,最为繁华的客舍,自然是修建在容城的主干道上。此时已临近午时,用膳之人最多,大街上人烟阜盛,热闹非凡。

    街道两旁店肆林立,酒肆、当铺、衣坊应有尽有。街面上行人来来往往,其中既有不少穿着各式门派服的队伍,也有衣着简朴,一看便知毫无灵力的凡人,贩夫走卒穿行其中,时有身着布衣短褐的小摊贩沿街叫卖,穿街过巷地向来往的行人兜售货品,街上买卖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偶有几个孩子一边打闹嬉戏,一边身形如游鱼般灵活的穿行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手中还高举着一串糖葫芦。

    “宁小之,你看,你看,那边有人在卖糖油烧饼,你想吃吗?一会儿我下去给你买一些回来可好?”牧笙歌目不转睛的盯着街角那笼刚刚出炉,热气腾腾的糖油烧饼咽了咽口水,然而话一出口,她便意识到眼前的人眼睛看不见,于是又不禁懊恼地锤了锤自己的脑袋,噤了声。

    察觉到了牧笙歌的歉意,顾宁之侧过脸,朝她浅浅一笑:“无妨,我也有好些年没尝过这些新鲜吃食了,如今姑娘这么一说,竟是也有些馋了,那就麻烦笙歌姑娘了。”

    呜呜呜,男神实在是太体贴了,牧笙歌在心里默默呐喊道。其实这也不能怪她,自从她穿越到这个世界来以后,除了流月宫,她哪里都没去过,这还是她第一次接触到这样多姿多彩的集市,所有的一切对于她来说都非常的新奇。

    其实牧笙歌知道,如顾宁之这般家世清贵的世家公子,哪里会看得上这些街头小吃,他一定知道是自己想吃又不好意思开口,才会主动配合她替她解围的。

    “宁小之,你真好。”牧笙歌那漂亮的眉眼一弯,看着眼前的人吃吃笑道,唇边两个小小的梨涡在面纱下若隐若现,显得娇媚可爱。

    听到这个称呼,顾宁之脸上不禁流露出一抹无奈之色,“姑娘,为何总是喜欢如此称呼在下?”

    宁小之?这是什么怪异的称呼,这么多年,他从未听过有人如此称呼过旁人。

    “嗯,叫你什么?宁小之吗?不为什么,因为我喜欢呀。”牧笙歌冲顾宁之神秘一笑,那轻扬的唇角,浮动着点一闪而逝的狡黠之意。

    其实是因为她习惯了,在现代看书的时候天天这么叫,现在一下也改不过来了,既然如今她的身份都被拆穿了,她也懒得再装了。

    “好啦,宁小之。”将最后一个糕点放入口中,牧笙歌拍了拍自己满是碎屑的双手,从座位上站起来:“我不跟你说啦,烧饼冷了就不好吃了。我去去就来,你就在这里等我。”路过一旁一直立着面无表情的云初,还不忘吩咐到:“云初,照顾好你家公子。”

    望着那身形轻快,一蹦一跳的离开的背影,顾宁之摇头失笑,可真是个简单又纯粹的姑娘,见她那副贪嘴的样子,竟是连自己都有些好奇,那糖油烧饼,真有那样好吃吗。

    而被牧笙歌吩咐的云初,此时视线正直直的盯着桌上那十几个已经空了的碟子上,眼角有些抽搐。

    他们一行四人,牧笙歌一来便一口气点了十几道菜,公子虽未辟谷,但这么多年早就不重口腹之欲,而他与云影二人对吃食上也并无太多的讲究,所以这十几道菜大部分都落到了她的肚子里。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在连吃了那么多东西后,还能在装下一个糖油烧饼。

    牧笙歌说到做到,不一会的功夫,她便回来了,手上还带着三块金灿灿热乎乎的糖油烧饼,他给顾宁之主仆三人一人分了一块,至于她自己的,她已经在外面解决完毕了。

    由于顾宁之看不见,牧笙歌早在买时便已经吩咐店家将其中一块烧饼用刀切成了刚好能够一口吃下去的大小,此时云影正在用筷子夹了一小块放在他的碗里。

    与牧笙歌狼吞虎咽的吃法不同,顾宁之的吃相非常优雅。

    只见他修长白皙的手指有条斯里的执起筷箸,夹起一块悠悠送入口中,他吃东西之时总是双唇紧闭的咀嚼,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从来不会发出一点声响。牧笙歌已同他一块用过好几次饭,每次都觉得看他吃饭是一种享受,这次亦然,不知不觉,牧笙歌便看呆了。

    被她这样热情如火的视线盯着,即便是淡定从容如顾宁之也无法做到无动于衷,他吃了几块后,便苦笑着停下了筷子:“姑娘看的还满意?”

    “可不要太满意了,怎么会这么好看!”牧笙歌一不小心就被男神的美色所迷,直到对面一声轻笑传来,牧笙歌的神智才回归体内,等她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脸又烧红了起来。

    她假意扭头四处看去,原是想借此来掩盖脸上的不好意思,然而不久后,却是真的被这充满这烟火气息的场景所吸引。

    金凤楼内大厅敞亮,干净整洁的雕花木桌椅,小二端着酒菜飞快地穿梭着,耳边不时传来猜拳声,谈笑声,杯盏碰撞声,这些真实的人间烟火,构筑成了她现在生活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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