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后, 叶茜茜发现当名人好忙!
自从在镇上出了名后,她隔三差五的就会收到当地贵族寄来的邀请函。有请她去参加生日宴的,有请她去品鉴电影的, 有请她去品红酒的, 还有请她去看马术表演的。
邀请函可谓是一摞摞的往城堡里送, 不去吧, 有些不太合群,去吧, 又有些分身乏术。
纠结了一天,叶茜茜干脆买下一个庄园,请人将庄园装修成□□。
想要邀请她去品酒的, 想要邀请她去看表演的,想要邀请她出去喝下午茶的,全被她邀请到庄园上玩。
庄园的设计参考了华夏的戏剧院的设计,来了不仅可以看戏,还可以吃饭、唱戏、骑马、打球……
自从叶茜茜邀请客人们来庄园玩, 华夏的神话故事、武侠故事迅速以戏剧的方式打入梅国市场, 而叶茜茜也因为戏剧一跃成为了某些贵族心中最懂戏剧之人。
庄园除了给叶茜茜带来名气,还给她带来了其他收获。
通过庄园, 叶茜茜结识了不少来梅国留学的华夏朋友。他们都是博学之人, 先是因为戏剧和叶茜茜结下不解之缘, 后来因为欣赏宋矜的才华和宋矜成为了知己好友。
一年后, 宋矜和来自华夏的读书人一起创办了一家名为“萌芽”的报刊。
这份报刊起初只是在梅国的华夏知识分子的圈子中小有名气,因为有人将报刊带回国内, 后来,后来这份报刊成为了华夏读书人最喜欢的报刊。
因为报刊上经常刊登华夏人在梅国留学的一些趣事,很快风靡全国, 一跃成为了国人最爱看的报刊之一。
叶茜茜不懂文化人的那些事,只每期不落的订阅报刊,大多数时间都是和艾琳娜等人一起买买买。
买货船、买游轮、买海岛。
货船用来运货,主要是把国外的特效药运回国,然后把国内的经过加工的肉制品、蛋制品、豆干制品运来国外售卖。
游轮则是用来开发海上快餐店,把巨无霸快餐厅开到海上,每日里接送各个国家的有钱人到海上去寻宝。为了吸引各国的游客出海,叶茜茜还把她跟宋矜在海岛求生的经历改编成带有神话色彩的戏剧,时不时地让戏剧演员们给游客们演一遍。
受戏剧的影响,越来越多有钱人登上游轮出海寻宝。叶茜茜为此赚了个盆满钵满。
至于海岛,叶茜茜本来是不打算买的,但是宋矜需要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做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为了满足宋矜的需求,叶茜茜干脆买下一个隐秘的海岛。
二十世纪初,二十年代末,梅国爆发经济危机,经济进入大萧条时代。
同一时期,不仅梅国的经济不景气,好些国家的经济也不景气,为此,叶茜茜的那些生意大受影响。
眼看梅国的经济形势越来越严峻,而国内又危机四伏,需要大量的武器、药品、以及物质,叶茜茜和宋矜商量后决定举家搬迁。
走之前,叶茜茜谁都没有通知,打算悄悄离开。
离开当天,一艘货船趁着夜色驶出海港,船上站着叶茜茜、宋矜,以及宋矜结识的一众爱国的有识之士。
这些人都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而不断奋斗。
为了共同的目标,他们毫不犹豫的跟着叶茜茜和宋矜一起离开。
后来,他们实现了他们的目标。
不过,他们做的事情太隐秘了,在未来的很多年里,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人们只知道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期,有一个神秘的海岛曾不断往华夏输送物资、最新的武器、最好的药品。
一送就是十几年。
直到新华夏红旗升起的那天,人们才从报纸上得知,曾经有这么一群爱国青年为了同一个信念,甘愿隐姓埋名,甘愿背井离乡,在不为人知的小岛上默默付出了二十几年。
二十世纪初,四十年代末,叶茜茜感觉到了地府的气息。
在这之前,她一直感觉不到地府的存在,但是在二十世纪初四十年代末的最后一天,她感觉到了地府的存在,同时,隐隐约约的还感受到了新晋阎王的威压。
而这新晋的阎王不是别人,正是她亲手养大的叶乘风。
不过叶乘风似乎不想别人知道他是新生的阎王,使出浑身解数隐藏自己的阎王身份。
叶茜茜只好假装不知道,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现。
本来她是打算在去世的当天去阎王殿吓唬叶乘风的,告诉他:“小傻蛋,其实我早就发现你是新生的阎王啦~”
但是吧,她的打算落空的。
叶茜茜去世这天,灵魂刚离开□□,就被一道光给卷走了。
她被带到了一个朦朦胧胧的地方,四周都是浓雾,看不到出去的路在哪里,也看不到浓雾的尽头。
迷迷糊糊中,一本书飞进叶茜茜的怀里。
书面上写着“生死簿”三个大字。
叶茜茜有些好奇生死簿里面有什么,于是打开了生死簿。
打开生死簿的瞬间,一页透明的纸飞入生死簿中。
纸上写满了字,无数的字拼凑出了一个名为“苏傲天”的男人的一生。
苏傲天原本是二十一世纪三十年代出生的豪门小少爷,因为一场意外来到民国,成为了某个落魄地主家的小少爷。
因为有现代的思想,苏傲天用现代的一些知识、技术改良粮食种子、大大提高了家里的粮食产量。
随后,他又利用现代的某些技术研发出了一些很厉害的东西,使得国家在战后得以快速发展。
最后,苏傲天荣誉加身,成了教科书上的名人。
叶茜茜见过苏傲天,前些年在国内见过他。
不过她见到的苏傲天是个特别幽默的小老头,很爱喝酒,和生死簿上写的“苏傲天”很不一样。
原来她现在所处的世界是一本书,而书的主角是苏傲天,她和宋矜在这本书中连个路人甲都算不上。而叶乘风会在故事的开头死去,从此书中世界失去阎王,失去轮回。
叶茜茜的出现改变了叶乘风的命运,使得书中世界得以在几十年后重建地府,迎回失踪了几十年的阎王,似乎冥冥中,一切自有天意。
等叶茜茜看完“苏傲天”的故事,生死簿突然发出一道白光,又有一张透明的纸飞入生死簿中。
叶茜茜伸手去翻,手指头刚碰到一点点,整个灵魂就被吸进了纸中。
……
嘎吱山,叶家庄,叶芳家。
屋里,叶芳正在和客人们说话。屋外,烛火闪烁,摆在门口正中间的香火炉插满檀香味的香火,此时,香火烧得正旺。
“阿秋!”
刚睁开眼睛,叶茜茜就被满屋子的檀香味呛得不停打喷嚏。
打着喷嚏,叶茜茜扶着床头坐起身,皱着眉头打量四周。
低矮的黄泥房的四面墙上糊满报纸,木质的窗户被一根棍子撑开,从窗户往外看,看到的是一个大大的香火炉。
香火味道很浓郁,地府不可能出现香火的味道。叶茜茜迅速确定她所在的地方不是地府。
只是,她一个失忆的厉鬼,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叶茜茜捏了捏手臂,手臂上的皮肤是热的,又摸了摸胸口,胸腔里的心脏是活的,还在噗通噗通的跳动着。
她一个厉鬼,怎么会有活的心脏?
难道她变成活人了?
顺着胸口往上抚摸,叶茜茜摸到了一个尖尖的下巴,再往上摸,很快摸到了一个笔挺的鼻尖,接着往上摸,摸到了湿滑的额头。
额头破了一个口子,还在流血,轻轻碰一下就疼得厉害。
鬼魂是不会疼的,她现在能感觉到疼痛,说明她已经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可是,她是怎么成为一个人的呢?
叶茜茜努力回忆逃出地府后发生的事,但刚一想,脑子就控制不住地疼了起来。
现在她的记忆停留在逃出地府的时候,再往下想,就没有了,
而且还不能回想,一回想脑子就疼得厉害,像是有一千根针扎似的,细细密密的疼,一阵一阵的。不想就不疼,一想就开始厉害。
叶茜茜不再往回想,反正她已经变成人了,已经实现了千千万万厉鬼打破脑壳都想实现的心愿,记忆忘了就忘了吧,能忘记的记忆说明不是重要的记忆。
见床头上有一面镜子,叶茜茜拿过镜子,对着镜子照了照。
看着镜子叶茜茜摇了摇头。随着她摇头,镜子中的人也跟着摇了摇头。
叶茜茜凑近镜子。镜子中的她长得很好看,小巧的鼻子玲珑可爱,上挑的丹凤眼明亮有光泽,樱桃似的小嘴不点自红。
叶茜茜很满意她现在的长相。
不过为了更好的当一个人,现在得赶快弄清楚她的身份。只有把身份弄清楚了,她才能像真正的人那样生活在太阳光底下。
放下镜子,叶茜茜跳下床,光着脚走在黄泥砖铺成的地板上。
地板有些凉,走在上面,脚底板冷飕飕的,似乎有寒气往脚心里面涌。
叶茜茜从床底下找出鞋子,拿着鞋子走到床边坐下,好奇地给自己穿上鞋子。
穿上鞋子的刹那间,脑子里忽然被灌入一股暖风。
下一秒,叶茜茜多了一份不属于她的记忆。
原来她是被身体的主人请上身的。
原主名叫叶小希,今年刚满十八岁,因为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以至于长到十八岁了仍然只有六岁孩童的智商。
前天,她被一群孩子骗去了后山,然后被那群孩子扔在了山上。她很害怕,很想回家,但她不记得回家的路,在找回家的路的路上迷失在了山里的浓雾中。
后来被浓雾带着走到山崖边上,因为看不清前面的路,踩空掉下山崖。
等叶家人发现她不见了,上山来找她时,原主的气息已经很微弱了。
虽然叶家人用最快的速度把她送去了县城医院抢救,但她还是没有抢救过来,在家人们的哭嚎声中停止了呼吸。
原主记不住很多东西,但她却记得奶奶经常念叨的请神咒语。
在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她轻轻哼起了奶奶经常哼唱的请神咒语。
许是咒语真的有法力,叶茜茜被咒语吸引过来,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进入了叶小希的身体里。
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一个身穿玫红色棉袄的憔悴女人走了进来。
“乖宝醒了?”语气很激动,似乎没想到叶茜茜还能醒过来。
女人脸上的愁容很快散去,欢喜地上前抚摸叶茜茜的头发:“头还疼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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