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才捡起布袋,揣进怀中,一脸不悦的打开门,发现不远处果然跑来了一个人。
相隔那么远九尾狐都能知道来了人,难道她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来人风尘仆仆,是同班同学吴燕,她也被班长张晓晓收入账下,外号叫做黑面兔,脸黑心更黑,看似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以为她只是个吃草的兔子,其实一肚子坏主意,是个吃肉的动物。
吴燕喘着气说:“哎呀,跑死我了,都等着你呢,赶快跟我去吧。”
你坏了自己的好事不说,上来就冒出这莫名其妙的一段话,你要不是脑子有病,就是肚子里装满了坏水,一定又是受张晓晓指使,设什么计谋打算整自己。
李有才说:“去哪呀?”
吴燕说:“来不及解释了,赶紧走。”
李有才看她火烧眉毛的样子,心中不禁冷笑,装的还挺像的,看你能演什么戏。
冷声说道:“不走。”
吴燕说:“为什么不走呀,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拜托你就别演戏了,真想扇他两巴掌,让她冷静冷静。
不过闲着也是闲着,好事都被她给搅和了,既然你这么爱演戏,就陪你玩一玩吧。
李有才说:“来不及了?来不及就别去了嘛,反正都已经来不及了,先进屋喝口水。”
说着就让开门,转身进屋。
吴燕竟然跳了起来,说:“不行,不行,冯二龙说你不给他个解释,他就会拉着孙可云一起跳楼。”
李有才说:“冯二龙是谁?没听说过呀,他想跳楼就让他跳呗,关我什么事,又关你什么事。”
别人要跳楼,要上吊,要卧轨割手腕,还非得要我去欣赏吗?
这个剧本编得不行,差评。
吴燕说:“确实不关我的事,但是孙可云说了,只要有人来通知你,你一定会去救她,就算是刀山火海,你也绝对不会犹豫,她的话已经说出来了,传到了一群人的耳朵里,都在教学楼的天台等着你。”
孙可云会说这样的话吗?
感觉她是一个挺矜持的女孩子呀,怎么会当众说出这种话。
前面有刀山火海要也救她,这不是两肋插刀的兄弟,就是誓死相随的恋人,她如果真的这么说了,就是当众表明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关系了。
可是,这关系进展的也太神速了吧。
完全都不给人思考和犹豫的时间呀。
怎么办?
这或许是吴燕编的剧本,诱骗自己去天台,落入她们的陷阱。
但她也可能说的是真的。
自己昨夜刚刚才救了孙可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死了吧,否则昨夜的努力岂不是都白费了,那还不如一直躲在草丛里,看着野麒麟把她给吃了呢。
吴燕说:“大家都还在原地等着你,去还是不去?”
李有才关上门,说:“走,去会一会那个冯二狗。”
李有才心想,你这激将法用的还真不错,这么多人等着我,又有美女信誓旦旦的保证我会出现,我要是不到场,传出去还不被人给笑死,看来你为了诱我过去,没少读孙子兵法呀,不过我也正打算去,就算是被你用计成功了吧。
吴燕说:“是冯二龙。”
从李有才的出租屋到学校,大约三公里左右,走快一点,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够了。
现在正值中午,学生都已经放学,老师也已经下班,在此时演戏,勉勉强强算是一个好的时间。
他们走进东边中学部的教学楼,分为五层,这所学校比较偏僻,所以学生没有满,第五层楼里,都是空着的教室,走廊尽头,有一个上顶层的天窗,学校老师怕有学生爬上爬下,会发生意外,一直都没有安装楼梯,想要上去,只有去四楼一间长年上着锁的杂物间里,搬出脚手架,方能登顶。
而那个一直被锁在杂物间里的脚手架,今天就大大方方的摆在天窗下面,等着李有才去攀爬。
在路上,也通过吴燕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情况,说冯二龙和孙可云是同班同学,都是三零二班的人,他在班级里是出了名的学渣。
但学渣也分好学渣和坏学渣,好学渣就是上课睡觉,下课低调,自己干自己的事情,不管别人怎么看,而坏学渣就是没有上课和下课之分,通通胡闹,专门打扰别人学习,甚至以此为荣,以此为此生最大的梦想,毕生的追求。
据说他还有一个亲生的大哥,在社会上给人做打手,以给人讨债闹事为生,同学们也都怕他。
今天他以死相逼的原因,是因为学校里的一则流言所引起的,他苦追两年的女神,竟被传与一个书呆子,衣衫不整的公然睡在路马上,而且是在一个瓢泼大雨,狂风刺骨的夜晚,不顾恶劣的天气,不顾恶劣的环境,不顾一切的流言蜚语,只追求心中的向往,这深深的刺激到了他。
他觉得自己会败在一个书呆子的手里,人生实在是太没有意义了。
而且还败的莫名其名,一点征兆都没有,所以他不甘心,想要与这个书呆子正面交次手。
当李有才跟着吴燕爬上天台,看到天台边上已经至少围了三十个人了。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独立中间,带着一条粗粗的银制链子,长发覆面,一副电影里古惑仔的装扮。
孙可云则在他身后的人群里,见到李有才的出现,她的眼中满是欢喜,如一汪秋水,印的水面波光粼粼。
她不愧是被坊间选为校花的女子,在阳光之下,淡妆素抹之中,这一笑足以倾倒众生,使周边少女纷纷失色,不仅眼能传情,甚至还能说话。
李有才似乎听到了她在说:“你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待。”
太邪乎了。
昨晚在风雨之中逃命,她被淋得像个落汤鸡,今天看去,当真是判若两人,人竟然可以美的如此靓丽,感觉全世界的阳光都是因她而有了光芒。
李有才被她美的不可描述的笑容,给迷得晕乎乎的,像是喝了酒一样,身体都要飘了。
一句带有明显恶意的声音,打断了他的幻想。
“你就是那个书呆子?”古惑仔装扮的少年指着李有才笑道:“叫做什么,李没才?”
李有才说:“你就是那个泡不到妞,要寻死觅活的冯二狗?”
小子,你敢跟我玩文字游戏?
你都不知道昨晚跟我玩文字游戏的那位大哥,已经暴毙了吗?
要是找那位大哥陪你玩玩,估计你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吧,你这是在玩挑战极限知不知道。
“江湖上的人都敬我一声龙哥,就凭你刚刚的那句话,就能让我把你给打死。”冯二龙说:“不过今天龙哥我已经放了话,要用公平竞争的方法得到孙可云,输的人要下跪磕头,要磕二十个响头,要响的让所有人都能听到,你放心吧,在你没把头磕完之前,我绝对不会揍你。”
李有才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以为自己听错了,先不说他这无人能比的装腔作势,只说今天的目的,是要用公平竞争的方法得到孙可云?
这算什么?
孙可云又算什么?
难道爱情就是一个物品,通过打擂台的方式去获得的奖品吗?
而且,就算自己希望能够得到她,也希望是两情相悦,相互选择,绝对不会选择这种方式,这完全就像是一种交易好不好。
李有才怀里突然传出一个声音:“她们声音太小,你应该没有听到,那个领你来的女生和另一个女生说,你上当了,你今天可要出丑了。”
李有才发现是九尾狐的声音,声音几乎直入脑中,非常细微,但非常清晰,旁人绝无可能听到。
李有才小声的对九尾狐说:“离那么远你都能听到?领我来的女生叫做吴燕,她身边的叫做张晓晓,是我们班的班长,一直想整我。”
九尾狐说:“嗝,姐姐我的耳朵可灵敏着呢,通过她们之间的对话,能了解这场游戏都是那个叫做吴燕设计的,张晓晓负责具体的联络和实施,冯二龙听到这个计划,与她们一拍即合,威逼孙可云来诱你现身。”
又在灌酒?
说话都在打酒嗝。
李有才微微笑道:“那么,我又是这场游戏的主角了?”
所有人都被冯二龙的气势震慑住了,却看到李有才还露出了微笑,全都不能理解,以为他一个书呆子,从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是被吓傻了。
孙可云见他笑了,反而更加的放心,因为她知道,面对更恐怖的对手,甚至比冯二龙恐怖百倍千倍的对手,李有才都能从容不迫。
他的笑,是自信。
他的笑,是发自内心深处的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强大无比,能让他镇定自如,异常的冷静。
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能够驱除一切黑暗,一切寒冷和一切的恐怖。
他那面对任何对手,都能轻轻微笑的样子,是孙可云最想要看到的画面。
因为在她的内心深处,他就是一个天下无双的英雄。
他在最危险,最恐怖,最险恶的环境下,拯救过自己。
所以,他还会再次出现。
所以,她才敢放言,他就算面对刀山火海,他也敢闯进来,拯救自己。
她甚至在想,当李有才目爆红光,宛如凶神一般的立在楼顶之巅时,你们会不会害怕到下跪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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