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烛已经很久没有梦见当初大学时候的事了,他本以为自己忘记了,可却发现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的大学生活平淡而又无趣,学业繁重,债务厚重,生活的苦他在未成年时就早已尝遍。

    在他读研的第二年,黯淡的生活抹上了别样的颜色,就像《欢乐谷》里的黑白世界变成了彩色的一样。

    临近期末,奶茶店的工作依旧忙碌。

    奶茶店的这条路其实并不宽,距离对面的老字号馄饨店只有三四米远。

    馄饨店的锅摆在外面,煮时的香味可以直接传进街头巷尾,吸引客人。

    那天,是他第一次见到林小小。

    他处理完厨余垃圾走出店内,一眼就看见了坐在馄饨店最外头靠近老板那桌的林小小。

    不是因为她穿的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她的声音。

    一个小姑娘和四五十多岁的老板宛如忘年之交,她嗓门特大的诉苦:“呜呜呜呜赵哥,我真的太惨了……”

    说完就猛的喝了口水。

    赵哥打捞着馄饨,笑着调侃她:“你这搞得和喝假酒了一样疯,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往水里掺酒精了呢!”

    林小小哭兮兮地敲着桌面,抖得馄饨汤都滴到了白衬衫上,惹得她更难受了:“怎么连馄饨都欺负我,说!是不是你指使的!”

    “我滴天嘞,你可就使劲儿的作吧,自己敲桌子滴到的。”

    “真不理解为什么偏偏要选中我去迎新,大热天的是人能干的事吗?”

    余烛听了好久,只觉得她闹腾的过分可爱。

    等缓过神来才意识到自己无意识的笑了好久,他已经记不得上一次发自内心的笑是什么时候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从那天起,余烛总是能在各种地方遇见她,但更多的是在馄饨店,因为她过分的喜欢。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着打工时能见上她一面,听她发牢骚,聊趣事。

    他从未如此在意过一个人,甚至破天荒的打开论坛寻找她的消息。

    他的生活不再枯燥无味,因为有了她。

    而这一切都在读博第一年的下学期发生了变化。

    那是她第一次进到馄饨店对面的奶茶店内,是她第一次切切实实的进入了他的生活内,尽管是无意识的。

    操作台内的他望着她拉开奶茶店的门,注视着她挽着一个陌生男人的手臂。

    那一刻,他手中的杯子滑落地板,“砰”的一声划过天边,也重重地落在了他内心深处的黑洞中。

    他慌神地逃入黑帘后,背靠着墙壁。

    他不知道自己在躲什么,又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从头到尾她都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而他却害怕见到她。

    余烛的手紧扣着墙壁,听着外头传来她熟悉的声音。

    “你要喝什么呀,男朋友~”林小小的声音俏皮可爱。

    “小小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他听着她嗷叫了声,懊恼地对着身侧的少年说:“周旭!干嘛敲我头呀!”

    “好好好,不敲你啦,快点选。”

    原来他叫周旭呀。

    余烛缓缓地贴着墙滑落坐在地板,弯曲着的膝盖上靠着纤细的右手,他红透了的眼眶,渐渐闭上了眼,如同偷窥狂般可耻的默念着自己的名字,幻想着能亲口听到她喊自己的名字。

    那一定……很好听。

    因为强忍而咬破了嘴唇,口腔内渐渐传来铁锈味,他苦涩地一笑,听着外头的声音逐渐模糊不清。

    他突然意识到这近一年来他所干过的所有不同寻常的事都是因为她一人,他总算是明白这一切是因为什么了。

    在周旭出现的那一刻,吃醋与不甘的情绪让他在一瞬间就懂得了自己喜欢上了她。

    喜欢上了一个和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话的人。

    甚至于她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他第一次喜欢人,就先体会到了苦涩的味道。

    那天晚上,债主再次催债。

    他想起自己在论坛上搜索到的关于周旭的消息。

    比她小一届,家里很有钱,喜欢打球,朋友成群。

    与他完全相反的一个人。

    他想着这样也挺好的,她不用为生活烦恼,会过得比现在更好,起码比和自己在一起要好的多得多。

    就是不知道周旭会不会疼人。

    ……

    林小小就像是他平静如水般生活中突然掉落的一枚石子,在湖面上荡起阵阵涟漪后,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他比现前更加卖力的打工以及学习了,用无数东西来催眠自己不去想她。

    他用一年的时间来麻痹自己,并且修完了博士,被别城的一所大学聘用为数学系教授。

    他依旧还是忘不了她,甚至于连她的微博都没有取关。

    他从微博上知道了情人节那天,她们会一起去游乐场玩。

    临走时他干了他这辈子觉得最大胆的事,他找渠道用无偿打工换得了当天穿着玩偶服的工作。

    炎热的夏天,他像无头苍蝇一样套着厚重的玩偶服走遍了整个游乐场,为了寻找她的身影。

    终于,在临近傍晚时他看到了独自一人正在吃雪糕的林小小。他缓缓地走向她,递给了她一只用长气球编成的小狗。

    那一刻,头套下满身是汗的他明显的听到自己心跳促急,一阵一阵的心跳声在他耳畔响起,他想这是他第一次离她怎么近了,也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他不知道自己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是为了什么,可是当他听见她惊喜的道谢时,他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他僵硬的抬起手,可耻的想最后一次了,就让他贪心一次,一个拥抱就可以,拥抱之后让这场暗恋就此落幕。

    可这时,他看着周旭唤着她的名字跑来,望着少年从少女背后单手围住少女纤细的腰,将下巴靠在了她的颈窝处。

    抬在半空的手落下,他缓缓地转身离场。

    无名的配角下场,公主等到了她的王子。

    ……

    刺痛心灵的画面宛如铜镜般被击碎。

    猛地画面一转,余烛感受着自己置身于混沌黑暗的时空内。忽然!一束光打在了面前的空地上,照亮了光束下身穿球衣的周旭。

    他一步一步地向余烛走来,脚步声放大数十倍在他耳边循环播放。

    他看着周旭的脸慢慢狰狞起来,狠狠地拽住他的领口,厉声痛骂:“凭什么抢走小小,她是我的,她喜欢的人是我才对!”

    “为什么抢在我之前遇见她,让她喜欢上你,她明明是喜欢我的!”

    “你就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偷,你偷走了小小,你把她还给我呀……还给我!”

    梦境中的他不断地摇晃着脑袋,神志不清地重复着:“不是的不是的……”

    快醒过来呀!

    内心深处一阵急促的声音促使他睁开双眼。

    “不是的,我不是小偷……”他猛地从床上坐起,大口地喘着粗气,梦境里的画面依旧清晰的在脑海中循环播放。

    余烛绝望地抱紧弯曲的膝盖,把头埋在腿上平复心情,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催眠般的重复着“我不是小偷”这几个字。

    眼泪不知何时流出,直到裤子上出现了深色的痕迹,腿上感受到了湿意时才意识到。

    他缓缓地掏出手机点开了知乎。

    自己提出的问题下方已出现了许多热心网友的留言。

    [想都不用想,谁会不喜欢初恋呢~]

    [我怎么突然看不懂博主的意思了,是想问在遇见初恋的时间遇见了未来老公会怎么选择吗?照我看来的话,反正都知道以后会和老公结婚,还不如直接和老公在一起算了,又浪漫又省事,从头到尾只有一人。]

    [我不同意楼上的,注意博主的问题,博主的老公是相亲认识的,初恋是校园认识的,我觉得吧,趁着在校园的时候,还是和初恋在一起享受一下爱情,然后以后再和未来老公在一起也不迟。]

    [同意楼上的,两个男人都要不行吗?先和初恋谈恋爱,爽过再说。]

    [对呀对呀,说选老公的那个姐妹,你莫不是小说看多了,想1v1想疯了吧,你怎么能保证博主没有谈过别的恋爱呢?没有初恋也会有其他人,这年头还会有人就谈过一次恋爱?换一个角度想,如果就一次,那这个初恋是有多刻骨铭心呀,能让人惦记这么久,那就更要选初恋了。]

    [附议+1]

    [附议+10068]

    ……

    毫无困意的余烛将评论的每一条都看完了。

    他的心情又低沉了一度。

    选他的人寥寥无几。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实梦中的周旭说的没有错,他可耻的抢在他前面和林小小见面,凭借多一辈子的记忆制造机会让她喜欢上自己。

    可是……他只是想试一次。

    他们在一起只有短暂的十五年,如果这一世,死亡依旧要将他们俩分开,他想不留遗憾,和她有更多在一起的时间,这样真的有错吗?

    喜欢总是蛮不讲理的,从来没有什么先来后到之说。明明上一世是他先遇见的林小小,可却只能默默地看着他们相恋,他恨自己迟来的恍然大悟,更恨没有勇气的自己。

    这一世,他只是想为自己争取一次,这样……就是小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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