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这靠墙的楼梯下面后,我自然往上望去。但是楼梯,包括这上面的休息台上,都没有见着半个人影。
刹那,我感觉胸前泛过一阵冰凉。这种感觉让我神经稍微放松了一些。
这里很静,静得让我能够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脚步声,以及澎湃的心跳声。其实天气不太热,反倒有点冷,但是这会儿我又是汗腺失调,满头大汗的。
那汗水甚至沾到我眼睫毛上,有些模糊我的视线,还让我隐约以为是泪水呢。
但我才不可能被吓哭的!
来到二楼后,我就深深倒吸了一口长气,结果竟然在这一刹那,嗅到了浓浓的血腥气味。这种味道,猛然一吸,直冲后脑,随后就给我一种特别恶心的感觉。
难道这里有死人么?
我脑海中顿时闪过了这个念头。
同时,我的脚步没有停下,就追踪着那弥漫而来的血腥味,前往走廊、包厢一带。
才来到左边的走廊上,我就感觉到这味道应该是从左边一个房间里传来的,因为在这里,那个味特别浓重。
于是我举起左手,轻轻的推开了身旁包厢的门,视线先透着门缝往里看。
这一望,我吓得那汗水直接爬到我脸颊上,迅速掉落。而我的心也在这一刻,如同掉入万丈悬崖。因为在那餐桌上,有几个盘,盘上面摆的不是菜,而是一些被直接下来的器官。
从那个死不瞑目的人头,可以看出,死者应该是一个年龄在20岁~25岁之间的女人,死亡时间应该在不久前,因为死尸的皮肤上还没有出现尸斑。
所以按道理说,杀她的人,作案手法很快。同时,兴许也是因为这个房间开着空调,那温度太低,通风性又不强,导致空气干燥,所以尸体才没有起尸斑。
不过在她脖子的地方,可以看到尸体呈现局部干燥。
所以这零零碎碎的尸体告诉我:她是暴力死亡,而死亡时间应该是在12个小时内,绝对不会超过12个小时。
尸体看多了,所以这些我也了解到。为了查到更多,我放慢呼吸的节奏和频率,刻意压着这砰砰乱跳的心,走了进来。
死者睁大了眼睛,而角膜已经浑浊了,呈现半透明状。可知,死者死亡时间又不低于4个小时,而又不会超过10个小时,大概在六小时前。
也就是说,凶手是在我和徐凌赶去警局的时间作案的。那个时候大概是黄昏的六七点,当时路经便利店,我还和徐凌一起买了两盒泡面。
为什么要想到这个?因为凶手有可能是赵铁山。总之,我还是怀疑这个人,而这凶手作案的时间,也恰好是当我离开赵铁山那里之后。
所以除非是巧合,要么说明了一个怎样的问题?赵铁山就是那凶手。
要不然的话,那巧合也怕是太多了!或者是,凶手有意要嫁祸给赵铁山。
这会儿我的头脑整一个就处于发散模式,注意力压根就没有凝聚到哪一点。我围绕着这件案子,从对尸体检验、到整个案子的逻辑思维,都是自己一手包办。
而目前可以排除的对象,就是徐凌了,因为她从始至终都和我在一起,这就是最好的不在场证明。
正当我打算取出手机报警的时候,只听警笛声在楼下传来。
警察怎么突然赶到这里?我还没有报警呢!
于是我准备去跟他们交接一下,可他们上来之后,却有两个人把我给抓住,还有一个为我戴上了手铐。
“你们为什么抓我?”我问。
一警察匆匆跑进去后,在跑出来的同时就说:“现在以蓄意谋杀罪名逮捕你。”
我慌了,感觉有人在陷害我,就苦笑着问道:“说什么?我杀人?要是我杀人的话我还会留在这里吗?而且我连里面那个女的是谁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可能杀她?”
但他们却不听我的解释,硬是将我给带走。
也不知道这些警察哪个局的,反正我之前都没有见过。
被带到这片区的一个分局后,他们就把我带到了审讯室里头审问,还将这案子定义为“重大案件”。
我费尽唇舌解释着:“你们知不知道,这根本就是一宗连环凶杀案。而那个女死者,她生前我和她都不认识,更是没有半点过节,我怎么可能杀她?”
“可是我们在现场发现了女尸,也发现了一件被擦拭过的凶器,那刀子,这些你又怎么说?还有,现场只有你一个人,你又怎么解释?”
“我都跟你们说过了,我是被那个凶手骗去的,不信的话你们看看我手机。我现在在调查的是一件更大的案子,相信你们也听说过,‘骷髅幻戏图’。”
我的话才说到这儿,还没有说完,审问我的警察却不想再听我说下去了,直接说道:“人赃并获,你就别再编故事了。我们知道你的身份,你是贺阳嘛,但是天子犯法都与庶民同罪,更何况你现在的身份也不过算是协助刑警的辅警。”
“可是你们说,我为什么要杀人?”我义愤填膺道。
“因为你心理有毛病呗,没准那幻戏图的连环凶杀案,都是你干的。”
“不是,你们到底是接到谁的报案?你们应该查那个人!到底有没有一个能听得懂我说话的?还能不能好好沟通了?四年前我还是个学生,我杀什么人?”
这警察却不听我说下去,直接走了。
我颓废的坐在这斗室里头,心里真的想杀人,而更多的是无奈与苦楚。到底怎么回事?明明破绽百出,却没人听我的?莫非真正的凶手是这里的哪个警察么?
心灰意冷的坐了整整一夜后,我才被保释出来。是徐凌来救了我,证明案发的时候她一直都跟我在一起。
离开这地方警局后,我自然而然的跟她吐槽了:“真是搞不懂他们怎么想的!”
她安慰我说:“其实他们也是急着破案,而且你的确是在现场,被人赃并获。虽然当时那把刀没有握在你的手里,但也差不多,因为布和刀就在那房间,而且房间又有你到过的痕迹,门上有你的指纹。”
刹那,我感觉胸前泛过一阵冰凉。这种感觉让我神经稍微放松了一些。
这里很静,静得让我能够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脚步声,以及澎湃的心跳声。其实天气不太热,反倒有点冷,但是这会儿我又是汗腺失调,满头大汗的。
那汗水甚至沾到我眼睫毛上,有些模糊我的视线,还让我隐约以为是泪水呢。
但我才不可能被吓哭的!
来到二楼后,我就深深倒吸了一口长气,结果竟然在这一刹那,嗅到了浓浓的血腥气味。这种味道,猛然一吸,直冲后脑,随后就给我一种特别恶心的感觉。
难道这里有死人么?
我脑海中顿时闪过了这个念头。
同时,我的脚步没有停下,就追踪着那弥漫而来的血腥味,前往走廊、包厢一带。
才来到左边的走廊上,我就感觉到这味道应该是从左边一个房间里传来的,因为在这里,那个味特别浓重。
于是我举起左手,轻轻的推开了身旁包厢的门,视线先透着门缝往里看。
这一望,我吓得那汗水直接爬到我脸颊上,迅速掉落。而我的心也在这一刻,如同掉入万丈悬崖。因为在那餐桌上,有几个盘,盘上面摆的不是菜,而是一些被直接下来的器官。
从那个死不瞑目的人头,可以看出,死者应该是一个年龄在20岁~25岁之间的女人,死亡时间应该在不久前,因为死尸的皮肤上还没有出现尸斑。
所以按道理说,杀她的人,作案手法很快。同时,兴许也是因为这个房间开着空调,那温度太低,通风性又不强,导致空气干燥,所以尸体才没有起尸斑。
不过在她脖子的地方,可以看到尸体呈现局部干燥。
所以这零零碎碎的尸体告诉我:她是暴力死亡,而死亡时间应该是在12个小时内,绝对不会超过12个小时。
尸体看多了,所以这些我也了解到。为了查到更多,我放慢呼吸的节奏和频率,刻意压着这砰砰乱跳的心,走了进来。
死者睁大了眼睛,而角膜已经浑浊了,呈现半透明状。可知,死者死亡时间又不低于4个小时,而又不会超过10个小时,大概在六小时前。
也就是说,凶手是在我和徐凌赶去警局的时间作案的。那个时候大概是黄昏的六七点,当时路经便利店,我还和徐凌一起买了两盒泡面。
为什么要想到这个?因为凶手有可能是赵铁山。总之,我还是怀疑这个人,而这凶手作案的时间,也恰好是当我离开赵铁山那里之后。
所以除非是巧合,要么说明了一个怎样的问题?赵铁山就是那凶手。
要不然的话,那巧合也怕是太多了!或者是,凶手有意要嫁祸给赵铁山。
这会儿我的头脑整一个就处于发散模式,注意力压根就没有凝聚到哪一点。我围绕着这件案子,从对尸体检验、到整个案子的逻辑思维,都是自己一手包办。
而目前可以排除的对象,就是徐凌了,因为她从始至终都和我在一起,这就是最好的不在场证明。
正当我打算取出手机报警的时候,只听警笛声在楼下传来。
警察怎么突然赶到这里?我还没有报警呢!
于是我准备去跟他们交接一下,可他们上来之后,却有两个人把我给抓住,还有一个为我戴上了手铐。
“你们为什么抓我?”我问。
一警察匆匆跑进去后,在跑出来的同时就说:“现在以蓄意谋杀罪名逮捕你。”
我慌了,感觉有人在陷害我,就苦笑着问道:“说什么?我杀人?要是我杀人的话我还会留在这里吗?而且我连里面那个女的是谁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可能杀她?”
但他们却不听我的解释,硬是将我给带走。
也不知道这些警察哪个局的,反正我之前都没有见过。
被带到这片区的一个分局后,他们就把我带到了审讯室里头审问,还将这案子定义为“重大案件”。
我费尽唇舌解释着:“你们知不知道,这根本就是一宗连环凶杀案。而那个女死者,她生前我和她都不认识,更是没有半点过节,我怎么可能杀她?”
“可是我们在现场发现了女尸,也发现了一件被擦拭过的凶器,那刀子,这些你又怎么说?还有,现场只有你一个人,你又怎么解释?”
“我都跟你们说过了,我是被那个凶手骗去的,不信的话你们看看我手机。我现在在调查的是一件更大的案子,相信你们也听说过,‘骷髅幻戏图’。”
我的话才说到这儿,还没有说完,审问我的警察却不想再听我说下去了,直接说道:“人赃并获,你就别再编故事了。我们知道你的身份,你是贺阳嘛,但是天子犯法都与庶民同罪,更何况你现在的身份也不过算是协助刑警的辅警。”
“可是你们说,我为什么要杀人?”我义愤填膺道。
“因为你心理有毛病呗,没准那幻戏图的连环凶杀案,都是你干的。”
“不是,你们到底是接到谁的报案?你们应该查那个人!到底有没有一个能听得懂我说话的?还能不能好好沟通了?四年前我还是个学生,我杀什么人?”
这警察却不听我说下去,直接走了。
我颓废的坐在这斗室里头,心里真的想杀人,而更多的是无奈与苦楚。到底怎么回事?明明破绽百出,却没人听我的?莫非真正的凶手是这里的哪个警察么?
心灰意冷的坐了整整一夜后,我才被保释出来。是徐凌来救了我,证明案发的时候她一直都跟我在一起。
离开这地方警局后,我自然而然的跟她吐槽了:“真是搞不懂他们怎么想的!”
她安慰我说:“其实他们也是急着破案,而且你的确是在现场,被人赃并获。虽然当时那把刀没有握在你的手里,但也差不多,因为布和刀就在那房间,而且房间又有你到过的痕迹,门上有你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