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小鹿呦呦
变成人的第二天,丁铃仍然没有出去和小伙伴们玩耍,对于今后的生活,丁铃早就有了计划,只等自己变成人就可以开始实施了。
民以食为天,这重中之重就是以后的饮食问题。兽人虽然平时的外形和人一模一样,某些东西也相对来说很先进,比如羊族的纺织工艺。但在饮食习惯上却非常遵从自己的天性,比如羊族就偏爱各种鲜嫩的野草,就连聚居地也是选的靠近草原的地方。他们平时并不爱烹饪,几乎都是生食各种嫩草和果子,比起羊族,就连部落外围的肉食兽人的厨艺都要成熟不少,当然对丁铃来说也十分拉胯。
作为一个被华夏美食熏陶了二十多年,在美食大陆浸润了十余载的美食爱好者,丁铃是不可能在吃食方面摆烂躺平的,既然没有条件,那么就自己创造条件。
今天她不准备出去了,而是要做些别的——那就是读书。当然这些书必然不可能是这里的,作为一个相当原始的社会,这里用来记录东西的是一些削得比较薄的木片,很重要的文件会用到动物皮。丁玲今天要读的书是丁玲在地球买的。
在上个世界结束以后,她并不是直接穿越到这里来的,而是回到自己的世界休息了一段时间才来的。在那段时间里,丁铃仔细地向系统了解了一些小世界的信息,据系统所说,小世界既有茹毛饮血的原始世界,又有星际航行的科技世界,也有修仙的玄幻世界,为了应对一些突发情况,丁铃特地买了不少实用的的书籍和常用的药品以防万一。
除了给自己准备了一些应急物资以外,丁玲回去之后还做了一件大事。她回到地球以后,发现通过修炼自己在美食大陆得到的功法,她可以感应到灵气的存在,并且地球的灵气浓度并不低。虽然有灵气,但据系统所言,地球上的修炼功法早就是失传了,于是她便通过系统秘密将自己搜集来的功法提供给了官方,据系统所说,在他们走的时候官方找的一些人已经可以开始修炼了呢,也许再过不久,她的世界就会很不一样了。
言归正传,丁玲从地球带来的书可不是一般用来消遣的娱乐书籍,而是工农方面的实用书籍。丁铃今天要看的是一本植物的科普书,这本书不仅描写了常见植物的习性和特点,还附上了插画,非常适合用来学习。丁铃在书中找了一些比较急需的植物,用刻刀小心翼翼地临摹了它们的长相,在木板上刻画对于丁铃这种新手来说是非常难的事情,废了不少功夫,丁铃才刻出来第一张最像的木板,光是刻木板,丁铃就花了好几天,等她刻好后,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她一定要努力把纸给搞出来,这种原始的记录方式她是在无法适应。
将刻好的木板整理好以后,丁铃便带着他们来到了羊大叔的家,羊大叔常年在外,见识肯定不会少,丁铃打算让大叔帮忙找这些东西。
——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月的时间不经意间就溜走了。也许忙碌的日子就是这么的短暂吧。
这段时间里,丁铃不仅要照顾米小鹰,还要忙着干农活。
是的,就是农活。
野生的植物肯定不会大量聚集生长,让羊大叔大范围地找也不合适,因此为了可持续发展,丁铃便让羊大叔遇到她想要的植物的时候,尽量带活的回来,羊族在这方面有经验,比起大范围翻找,这种方式要方便不少。因此为了安顿带回来的植株,丁铃必须要开垦一些地出来种它们。
羊族的人会种植一些染料和爱吃的牧草,因此种地用的东西还是比较齐全的,这里的地都是有人家的,丁铃只好先借用族长的一小块地了。族长平时忙于公务,料理的地并不多,剩的地还是不少的,丁铃挑了块向阳又离家近的地,准备一点点自己开垦。
由于自己现在只有三岁大小,开垦田地对她来说并不容易,前前后后忙活了一个月,才弄出来一小块,族长看她竟然这么久都没有放弃,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亲自动手帮她把地弄好了。
虽然行为上没有阻止丁铃,但族长心里还是很纳闷的,这么小的幼崽真能懂种地的事吗?不过为了不打击幼崽的积极性,族长并没有将疑问说出口。
这一天,族长一大早就讲丁铃叫了去。
“丁铃,这是给你的衣服和米尔斯的围巾,你带回去试试看合不合身,不合身的话我好改。”族长拿起一件叠放整齐的衣服说到。
“好,我这就去试。”拿起手里的新衣服,丁铃愉悦地快走回自己的房间。
这一个月里丁铃和米尔斯都有了不小的的变化,丁铃的人形已经有四岁多了,而米尔斯的体型变化也相当大,才出生一个多月,他已经有地球上成年公鸡的大小了,由于食物供给充足,他的发育情况十分良好,已经开始长出了黑色的羽毛,灰黑相间的羽毛让他更像一只芦花鸡了——当然忽略掉他身体下面的一双利爪,芦花鸡可长不出这么大的一双爪子。
虽然和一个月前的身形有了不小的变化,但族长做的裙子却仍然有不少余量。组长给她做的裙子很好看,手感也很棒,丁铃之前剪下来的毛相当柔软,因此衣服穿在身上是丁玲体验过的最软糯亲肤的羊毛制品了。
难得的是,这条裙子虽然软糯,但却并不软塌,族长将布料织得很密实,因此裙子是有一定挺括度的,能够撑起形状而不塌陷,由于族长为了丁铃以后可以将这条裙子当成衣服穿,特地将维度做大了不少,长度也能到丁铃小腿往下的位置,但也因此对于现在的丁铃来说,这条裙子直接穿着的话有些过于宽大了,会显得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不仅不和谐还会对日常活动造成不便。因此族长巧妙地额外做了一条嫩绿色的腰带,当系上腰带以后,裙子多出来的维度会微微蓬起来,而裙摆的花纹族长则放弃了一开始的设想,没有做成绿色的,而是做成了淡粉色的,这样系上腰带以后,裙子自带弧度和裙摆的淡粉色让裙子看起来好像一朵倒扣的郁金香,而绿色的腰带则是郁金香的枝叶。
与丁玲的裙子比起来,米尔斯的围巾就要普通一些了,族长做的围巾是深蓝色的,没有白色那么亮眼,不过虽然大体上看是深蓝色的,但是围巾的两头还是有一些族长的小巧思的,族长分别在两头设计了不同的白色小图案,一个是一只软萌的小羊,一个是一只呆萌的小鹰。
对于新到手的裙子,丁铃是很喜欢的,而得到新围巾的小鹰也显得很是高兴,看来他也别族长的手艺征服了。没想到族长还真有一双巧手。
“族长,你做的裙子太好看了。”丁铃穿着族长给她做的裙子开心地说到。“米尔斯也很喜欢你做的围巾呢。”
“喜欢就好。裙子穿起来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的地方?有的话我这就改改。”族长笑呵呵地问到。
“没有,这是我穿过最舒服的裙子了。”丁铃回答到。
“那就好,既然没什么问题,我就先走了。”族长还没走几步,突然又折返回来说到,“对了,我听守义说你之前找他帮忙带一些植物回来,顺利的话,他估计今天就会回来,你要不要随我去看看。”
“好啊,我这就去准备一下。”距离找羊大叔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丁铃的地已经准备好了,她早就想看看羊大叔这次有没有什么收获了,没想到他这次竟然去了这么久。
族长上班的祠堂在部落外围,是进出往来商队的必经之路,祠堂里面还有一个相对高的瞭望台,可以看到部落远处的动向。丁铃一到祠堂,就跑去瞭望塔。瞭望塔很安全,族长便没有管她,而是在大厅内处理其他的族中事务。
丁铃百无聊赖地等了半天,等得一向听话的小鹰都有些坐不住了,才远远地看到羊大叔的商队缓缓而归。商队很长,看来羊大叔这次虽然出去得久,收获却不小。
虽然从瞭望台上看去商队是缓缓而归,但其实他们的速度并不慢,尤其他们越接近部落,思家之心越是迫切,行驶的速度也越快。距离看到商队到商队出现在祠堂门口,丁铃并没有等太久。
“小丫头,你竟然也在这里。是不是等不及了?”和族长交谈完后,羊大叔终于注意到了一旁丁铃的存在。没等丁铃回应,羊大叔继续高兴地说到:“你拜托我找的东西我找到了一些,也按照你的要求保存得好好的,等会儿我就给你运到族长家里去。”
“太好了,谢谢大叔。”丁铃开心地说到。
“对了,这次回来,我们在半路又捡到了两个兽人幼崽,这两个幼崽在野外受到了惊吓,怕人得很,你是小孩子,要不去哄哄。”羊大叔继续说到。
“好啊,他们在哪里?”兽人幼崽都是软萌的小动物,丁铃对这个差事可是甘之如饴。
“就在车里,你随我来。”
跟着羊大叔来到他商队中间的一辆车里,丁铃一眼就被车里的一对小鹿给吸引住了,他们真的太可爱了。水灵灵的大眼睛十分惹人怜爱,头上还有一双可爱的大耳朵,身体上则是橙黄色的短毛,上面零星散布着白色圆点,完全就是二次元生物的具象化。
因为想到羊大叔说的这两个幼崽怕生,丁铃虽然心里被萌化了,但并没有直接上手去摸,而是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掏出两个果子进行“诱拐”。显然,这个策略很成功,舟车劳顿的小鹿肯定没吃上什么新鲜的果子,面对着香甜的果子的诱惑,再加上丁铃无害的外表,小鹿们直接卸下心防,吃起了丁铃投喂的果子。投喂完后,丁铃见小鹿对她并不抗拒,便缓缓伸出了双手,打算抚摸一把这两只萌物。
好软,这是丁铃上手后的第一感受。
这两只小鹿还比较小,身上都是细软的绒毛,手感相当舒适,小鹿的短毛和卷曲厚实的羊毛手感有很大的不同,虽然都很柔软,但羊毛由于比较密实,带有微微的弹性,像是塞满了棉花的毛绒抱枕,而小鹿的毛是柔软顺滑的,犹如顶级的丝绸,让人爱不释手。这段时间丁铃摸多了小羊和小鹰,对于这种新鲜的手感更是难以抗拒。
丁铃摸小鹿的力度并不重,小鹿们并没有抗拒,而是舒服地发出了呦呦的细软叫声。
“大叔,这两只小鹿你们是怎么遇到的?”此时的丁铃已经无暇顾及自己之前心心念念的植物了,而是更好奇小鹿的来历。这么可爱的小鹿,总不可能是被扔掉的吧。据丁铃这段时间对兽人的了解,他们对幼崽可都是很爱护的,不论是同族还是异族,都不会伤害幼崽,更不会轻易抛弃。
“这对小鹿也是对可怜的孩子。”羊大叔感叹道,“我们一开始遇到的并不是这对小鹿,而是他们的父母,他们的父母不幸被野兽到了脖子,虽然我们将野兽赶走,又给他们用了治伤的药,也还是没有救下他们的性命。是他们父母临终时拼命指引我们,才让我们发现了被藏在树丛里的他们。可怜他们这么小,就亲眼目睹了双亲的惨死。”
听到小鹿的遭遇,丁铃对他们又多了几分怜爱,就连手上抚摸的力度都忍不住轻了几分。
“这两只幼崽这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没想到你一喂就吃了,看来他们能活下去了,我们之前还担心他们会被饿死呢。”羊大叔有些高兴地说到。
“大叔放心,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丁铃保证到。
“虽然同样是幼崽,你这小丫头可比那些小崽子懂事多了。”羊大叔感叹到。
听了羊大叔的话,丁铃也不好意思回答了,毕竟她又不是货真价实的小孩,自然不可能幼稚得起来。在他们交谈的时候,羊大叔便让人驾着这往族长家里去了。族长办公的地方里族长家并不远,也就说了几句话的功夫,他们的车就到族长家了。
回到了家,丁铃首先给两只小鹿找了个房间,然后给他们留了些好吃的浆果和嫩草,见他们对这里并没什么排斥害怕的情绪后,丁铃才出门去找羊大叔。此时羊大叔已经将帮她找好的东西卸了下来。
这次羊大叔的收获很给力,找到的都是些很常用的东西,比如说辣椒,生姜和野生的小葱,还有一些野菜。由于羊族多年来保存植物的经验丰富,这些东西在路上运了这么久,也只是有些奄了,并没有死,等移栽到地上后,估计就可以焕发生机,等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丰收了。有了这些,再加上部落附近的一些植物,一般的料理都可以做出来了。
最让人惊喜的是,羊大叔这次竟然发现了小麦,并且这小麦不似地球的野生小麦那样颗粒小,不易食用,而是粒大饱满,像极了培育出来的良种小麦,可惜小麦数量不多,只能全部留种了,要等以后才能吃得上。
没有主食的世界是不完整的,丁铃心里遗憾地想到。面食虽然要等很久,但是至少未来可期,但水稻却没有踪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发现水稻,面食固然美味,但大米饭也是餐桌上不可或缺的经典角色。
宇宙的尽头是种田,种田使人快乐。丁铃得到这些植物后,小心地将它们悉数种在了地里,又在大人的帮助下浇了些水。
虽然这次得到的东西种类不少,但数量却不多,即使全部种在一起,也只占了半个篮球场的地。
希望它们都能活下来,看着眼前小小的一块土地,丁铃祝愿到。
今天依然是美妙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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