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了塔伦米尔,并没有发现王子一行人的踪迹,于是我沿着大路找了回去。往南走出很远也没看到有队伍路过,天已经快黑了。

    我策马狂奔在大道上,忽然看到有几个黑乎乎的东西横在路上。我一勒缰绳,马往旁边的空地上跳去。

    走到了近前,发现是几匹马还有几个人的尸体,尸体中只有一个穿着是士兵的家伙,其他蒙面的应该都是土匪。真是怕啥来啥。

    我往周围望去,地上勉强辨识的脚印告诉我他们的逃窜的方向。我跳上马便追了过去。前面的尸体告诉我方向对了。前面的树林里传来了砍杀声。

    我从马上跳了下去,从背后拽出了弓箭。昏暗的树林并没有因为那几个火把就变得更明亮些,但是已经足够了。

    没有多余的时间思考,我搭弓便射。不管能不能射死,把箭射到对方身上是第一要务。

    几个土匪被射倒后土匪们终于察觉到了我的存在。

    射出了最后能射的一支箭,我丢下了手里的弓,抽出了腰间的剑。

    王子死不死已经不是我能考虑的了,因为当我砍倒几个土匪后就被土匪们特殊关照起来。余光看到厮杀的士兵被一个个砍倒的时候我只能尽可能更快地脱身,然后再尽力的搜索王子的位置吧。

    一剑劈倒面前的一个土匪,我抽过剑来向周围抡去。抓住这短暂的空档,一个翻滚冲了出去。我冲进厮杀的人群接连砍倒两人。

    我看到王子了!他身边还有四个护卫保护着他的安全。

    此时的我还不敢靠王子太近,我的这身衣服虽然跟土匪不同,但是我还是怕国王士兵们杀红了眼会对我无差别攻击。王子没死我的任务就还没失败!

    我一脚踹倒一个身边的土匪,直接给了他一个痛快。我终于腾出空来,回头望向那小白脸王子,他也看到了我。他向我点了点头。

    既然王子看到我了,就可以离他稍微近点了。离着保护目标近点任务更容易成功,这是经验。可就在这时,我却跟一个土匪四目相对。我愣了,他也愣了。

    只有一个词可以来形容此时此景,冤家路窄!

    是他!我到现在都没记住他叫什么玩意。但我认得,他还带着他那恶心的角盔!还有更是恨不得将我一剑砍死的眼神。

    他咆哮着冲我杀了过来,有个可怜的卫兵偷袭他未成,结果成了他的剑下鬼。

    绝不能让他离我太近,我必须立即结果他!他从嘴里吐出的任何一个字对我都是威胁!

    他左手持盾,右手拿剑,看来这家伙恢复的不错!但是今天并不是我顶他这一肘那么简单,今天我必须结果了他!我抽出另一把佩剑,低吼一声冲了上去。

    他的盾并未对我造成什么困扰,我左右开弓劈的他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我一脚踹到他的盾牌上,他仰面倒地。而我左脚刚一落地,我一个垫步往前闪身,一剑砍向他的左脚。

    他有理由喊叫,我感觉得到剑砍进骨头里是什么感觉。我左手剑猛的扫了过来,他右手里的剑被砍飞了出去。我不会给他一丝喘息的机会,也不会跟他回忆过往,我也没有什么话想留给她,更不想听他的临终遗言!

    我左手剑又轮了回来,他手里的盾牌被一剑砍歪,他的脖子露了出来。我右手里的剑直接刺了进去。他张着嘴巴,瞪大了眼睛,斜着眼看着我。他脖子里的血溅了我一脸。我猛地抽出剑来闪到一边,真晦气!

    那个身影我记得!是甘尼斯!我看到了甘尼斯。他妈的!他怎么在这!

    我深吸一口气,气从我的小腹经过我的胸腔发了出来。我从未感受到我竟然能发出如此巨大的吼声。甘尼斯看到了我,他愣了一下。

    我怒吼着朝另外一个土匪冲了过去!毫不费力的砍倒这个倒霉蛋后我发现甘尼斯已经转身上马。土匪吹响了号角,他们撤退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土匪们逃离,有士兵走过我的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表示感谢和赞赏。我扭头发现王子朝我走了过来。

    “感谢你,陌生人!感谢你出手相助!”他伸出了友谊之手。

    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是我还是得表现得当。“这群土匪竟然猖獗到袭击国王士兵了!你是队长?”我说。

    “我是奥里登?匹瑞诺德。这是我的小队。”

    “你是王子殿下。”我一边惊讶地说出这话一边心里有点犯恶心一边行礼。

    “是的,感谢你出手相助。”他向我点头致意。“请问你是?”

    “比尔?麦克斯。”我回应道。我忽然想起了我那虚构的身份。

    “你是哪里人?比尔。”他问道。

    “达隆米尔郡,王子殿下。”我尽量表现的充满尊敬。

    “哦,你也是奥特兰克人,我会好好嘉奖你的。”他说,

    “上天让我能遇见王子殿下已经是我三生有幸。帮助王子殿下亦是我之荣幸。”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学会可说这种客套话。

    “王子殿下平安就是我之荣幸,既然王子殿下无大碍,我们后会有期。”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如此说道。

    “你要去哪?”王子问。

    “塔伦米尔。”

    “你要去塔伦米尔?太好了。我正准备去往那里,我们可以一同前往,你去那里做什么?”

    “呃,我是一个工匠,听说好几个镇子受到了破坏的消息,我准备去那些地方找点工作。”

    “一个工匠。你身手很不错。”王子说。

    “我的家乡那里经常有野兽出没。为了生存和安全,于是也必须学些搏杀捕猎的本领。”我编瞎话。

    “如此本领,你不该就做个工匠,你该为国王做更多有用的事情。来吧,比尔!跟我一起。我要好好奖励你!”这个年轻人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转身上马。

    检查过战场后这些人的尸体只能留给塔伦米尔自卫队明天来调查了。我跟着他们来到了塔伦米尔。一路上我在思考是不是应该在任务完成后就去抓紧离开更好一些。虽然我对这个小白脸王储和爱丽莎依然有些心怀恨意,但是那晚听他们两人的谈话,结合我以前得到的信息,跟着他或许能获得更多的金钱或者活下去的资本,或者还有更多……

    我们住进了特伦米尔最好的那家旅馆。第二天我也得到了王子奖赏的三十个金币。我颠了颠那一大包钱,这玩意看着就这么实在。

    王子的命确实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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