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四章低调过分善财难舍
“你有这个心,我自然是欢迎的,用谁不是用,自家人,用起来自然是更放心一些!”余风一脸的笑容,对着下首的甄三说道。
月末的时候,甄三在余家庄园呆了几天,终于看到了这传说中的“妹夫”,乍一见面,他还真不相信这个笑起来人畜无害的白面书生模样的人,就是手掌兵权,威震一方的镇守将军。
“看起来,也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嘛?”他心里暗暗嘀咕,这位妹夫的事情,这几天在路上,差不多他都从妹子口中知道得清清楚楚了,人家白手起家,丢掉功名,转身又换来这样的一身富贵,这等本事,他就是想学,也学不来。
他这里暗地里琢磨,却不知道,在他面前的余风,比他更多了一分感慨。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余风发现,他在前世的记忆在这个时空,已经渐渐的模糊了,他不再是那个昔日的余锋,而确确实实变成了这大明朝的余风,在这个时代,有着自己的喜怒哀乐,有着自己的奋斗目标,有着自己要庇护的所有人。
就像这甄三,因为小环的缘故,成为自己的外戚,那么他的命运就和自己休戚相关了,更有陈敏之,慕海涛这等托庇在自己门下的这些人,他们几乎身家性命前程富贵都也自己紧紧的绑在了一起,更别说还有自己妻子和未出世的儿女。
小环见道余风有些恍惚,笑着说道,“大人怎么了,莫不是家兄实在是愚顽?”
余风猛的惊醒,旋即笑道,这是小环再委婉的问自己会怎么安置这甄三呢?既然是自己人,当然是心腹,就不可能按照大头兵的处置了。
“先在我身边做个亲兵吧,待到熟悉了我军中的章程,再放出去好了!”
这样的安排,当然小环兄妹都没有异议,就凭着这一点,甄三就比别人要少奋斗那么一大截了,他还有什么不满意。
陈敏之的家人暂时安置在庄园里,虽然陈敏之说什么请大人在新城赏赐良田什么的话,但是余风并没有房子心上,有这个态度,他就满意了,又何必一定要把人弄到朝鲜去,朝鲜那边还是不是很稳定,即便是要去朝鲜,也得打开一定的局面才成。
要说这陈敏之,还真的有些才学,跟着余风熟悉了一段时间,他很郑重的提出了一条建议:闹饷。
这闹饷,其关键就在一个“闹”字,风字营成立这么久来,除了朝廷许的一个空架子,真正的实惠,是半分也没有拿到的。除了地方上年节的时候,象征性的送点物资来劳军以外,没有哪一个衙门拨下来一个铜板。
陈敏之认为,这种情况,很不正常。
即使是明知道要不到一文钱,也要死命的朝上面喊着。会哭的娃娃有奶吃,这道理谁都知道,以前余风就想,反正要要不到,何必多这么一番手脚,还不如自己多开源弄些银钱还实在一点。
不料陈敏之一通解释,他才弄明白这要和不要之间,原来是那么大的差别。
你若是一个普通的地方官员,找上头要些款项,那定是麻烦得要死,说不准文书来外无数封,还没有个准信,即使是上头好不容易拨下前来,没准还有莫名其妙的“漂没”几分。就是这样的话,要钱的官员还得生受了,难道还敢大声嚷嚷不成,那样的话,得罪的就不是一个衙门几个人,而是一大群人,这官还要不要当了。
但是,这武官不同,武官可以跋扈啊,因为他们手中都有兵啊!朝廷现在最怕是很么,当然是民变,如果自己的军马都闹起乱子来,这天下还是不是大明的天下了。这不给银子饷钱,这当兵的没吃喝,自然要拿起手中的刀枪自己去寻,这样的乱子,没人喜欢揽在自己身上的。到时候朝廷追究起来,这作乱的兵丁固然是没个好下场,但是,作为这些兵丁的正管,那些高高在上的将官们,也未必能好过哪里去!
所以这钱饷即便不会全发,但是肯定是发下来一些,能稳住人心,让这些带兵的和当兵的,都有个念想,向余风这样,成军之初要了要钱粮军械,然后就没有了下文的,在大明的军马中,实在是异数。
长此以往,这些掌管军需粮草的,自然认为这只军马好欺负,这原本能够到手的钱粮,恐怕也要被别的蛮横的将官抢了去,而这样好欺负的军马,若是有事情,那肯定是第一个被送上去当替死鬼的。这样的软柿子,大家不捏一捏,那未免都对不住自己了。
说白了,陈敏之对余风这样闷头发展的方针,有些异议,作为武人,适当的发出自己的声音,彰显下自己的存在,那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对于余风的前程来说,这也是有着莫大的好处的,他总不想自己就这么终老在这游击将军的位置上吧!
余风偏居一隅,虽然得了官职封号,实际上,还一个地方土豪根本没有多大的区别,他甚至都没有怎么和自己的上官和军中同僚有过多少来往,除了几分有限的公文,他纯粹就是一个被遗忘的存在。
虽然这遗忘是余风暂时需要的,他不想引起别人太大的关注,但是,他也知道,再被遗忘,恐怕真的就可能被那些面厚手黑的同僚们认为是一个软柿子了,无论是西边的流贼,还是北边的鞑子,都随时随地有可能来山东转一圈,到时候,难道他就带着自己这几千人,去面对那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敌人去?要是如此,还不如直接不做这鸟官了,带着自己的人马去朝鲜去。孔有德那样的兵马也能闹出那样的声势,他就不信自己这几千精兵,在朝鲜做不出孔有德那样的局面,朝鲜可没有大明那么多的兵马来剿灭自己。
“风字营?咱山东兵马中有这样第一个字号吗?”与此同时,山东都指挥使司衙门里,一个办事的吏员,看着一份公文,有些瞠目结舌,他在都指挥衙门做这文书抄送的时期,都快有两载了,各路军马的公文,他几乎都见识过,但是,新送到的文书,却是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莫非是客军?”他问道身边的同僚,这一位足足在这里干了大半辈子了,若是有不明白的事情,问他一定不错的。
“不是客军?”那位一脸老神自在,“洪督师都入关了,朝廷即使是要调兵,也会从九边调兵,一时半会,不会有兵马来山东?是要干什么的?”
他问着自家的同僚,是什么,看看不就知道了,反正不是十万火急的军情,这些文书都到他们这里转一圈的,不看看他们怎么挑拣重要的报告给上官。
那小吏打开公文,看着公文上的内容,脸色变得有些古怪:“是登州的兵马,要粮饷的,登州那边还有人吗?”
“对,对!”这么一说,这老吏也有印象了,“两年前好像是有过这样一直兵马?听说还是咱们卫所里出去的人,不知道就怎么转为战兵了,难怪这文书送到这里来,而不是送到总兵衙门那边去。不过,这只兵马还在吗?我以为早就散掉了呢?”
余风要是知道这番对答,不知道脸上的表情是欣慰还是哭笑不得,他低调是不错,但是低调到本部门的正管都将他忘却了的地步,这低调了也太过分了一些吧,人家都不知道你这只兵马还在不在,凭什么还给你送粮饷来,眼下机会所有的大明兵马都是粮饷没有发齐过,这张嘴伸手的人,多了去了呢。
这份文书,很快的就送到了都指挥使大人的案头,而山东都指挥使周元周大人,才赫然发现,原来自己的属下,还赫然有一只战兵可以用,虽然余风是山东总兵属下的镇守游击,的那是他的军籍可还是在都指挥使司的,这卫所兵转成战兵的这类事情,可不是不多见,也就是说,他还是这余风的合情合法的上司,那他手下的兵马,都指挥使司,自然是可以调动得了的了。
“两年的粮饷,一次补发?”周元苦笑了一下,看看手中的文书,虽然这风字营,不过两三千人,但是两年的粮饷,也不是一笔小钱,亏这余风想得出来,都指挥使司又不是冤大头,一次性拨几万两银子给一只名不见经传的兵马?是他脑壳坏了还是觉得我都指挥使司的人脑壳都坏掉了?
“不过,一次粮饷都没有下拨过,能够将这只兵马维持到现在,这人也算得上是一个有本事的了!”他沉吟了一下,没人会嫌弃手中的实力太大,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全部补发不可能,但是适当的拨些下去,还是可以的,免得寒了这人的心。
不过,这都指挥使司的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周元打算先看看这人如何再说,如是能收归已用,那自然一切好说,但是若是一个桀骜不驯的,那就算了,他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吧!反正两年时间你都熬过来了,多熬上那么几年,想必也是问题不大的。
“你有这个心,我自然是欢迎的,用谁不是用,自家人,用起来自然是更放心一些!”余风一脸的笑容,对着下首的甄三说道。
月末的时候,甄三在余家庄园呆了几天,终于看到了这传说中的“妹夫”,乍一见面,他还真不相信这个笑起来人畜无害的白面书生模样的人,就是手掌兵权,威震一方的镇守将军。
“看起来,也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嘛?”他心里暗暗嘀咕,这位妹夫的事情,这几天在路上,差不多他都从妹子口中知道得清清楚楚了,人家白手起家,丢掉功名,转身又换来这样的一身富贵,这等本事,他就是想学,也学不来。
他这里暗地里琢磨,却不知道,在他面前的余风,比他更多了一分感慨。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余风发现,他在前世的记忆在这个时空,已经渐渐的模糊了,他不再是那个昔日的余锋,而确确实实变成了这大明朝的余风,在这个时代,有着自己的喜怒哀乐,有着自己的奋斗目标,有着自己要庇护的所有人。
就像这甄三,因为小环的缘故,成为自己的外戚,那么他的命运就和自己休戚相关了,更有陈敏之,慕海涛这等托庇在自己门下的这些人,他们几乎身家性命前程富贵都也自己紧紧的绑在了一起,更别说还有自己妻子和未出世的儿女。
小环见道余风有些恍惚,笑着说道,“大人怎么了,莫不是家兄实在是愚顽?”
余风猛的惊醒,旋即笑道,这是小环再委婉的问自己会怎么安置这甄三呢?既然是自己人,当然是心腹,就不可能按照大头兵的处置了。
“先在我身边做个亲兵吧,待到熟悉了我军中的章程,再放出去好了!”
这样的安排,当然小环兄妹都没有异议,就凭着这一点,甄三就比别人要少奋斗那么一大截了,他还有什么不满意。
陈敏之的家人暂时安置在庄园里,虽然陈敏之说什么请大人在新城赏赐良田什么的话,但是余风并没有房子心上,有这个态度,他就满意了,又何必一定要把人弄到朝鲜去,朝鲜那边还是不是很稳定,即便是要去朝鲜,也得打开一定的局面才成。
要说这陈敏之,还真的有些才学,跟着余风熟悉了一段时间,他很郑重的提出了一条建议:闹饷。
这闹饷,其关键就在一个“闹”字,风字营成立这么久来,除了朝廷许的一个空架子,真正的实惠,是半分也没有拿到的。除了地方上年节的时候,象征性的送点物资来劳军以外,没有哪一个衙门拨下来一个铜板。
陈敏之认为,这种情况,很不正常。
即使是明知道要不到一文钱,也要死命的朝上面喊着。会哭的娃娃有奶吃,这道理谁都知道,以前余风就想,反正要要不到,何必多这么一番手脚,还不如自己多开源弄些银钱还实在一点。
不料陈敏之一通解释,他才弄明白这要和不要之间,原来是那么大的差别。
你若是一个普通的地方官员,找上头要些款项,那定是麻烦得要死,说不准文书来外无数封,还没有个准信,即使是上头好不容易拨下前来,没准还有莫名其妙的“漂没”几分。就是这样的话,要钱的官员还得生受了,难道还敢大声嚷嚷不成,那样的话,得罪的就不是一个衙门几个人,而是一大群人,这官还要不要当了。
但是,这武官不同,武官可以跋扈啊,因为他们手中都有兵啊!朝廷现在最怕是很么,当然是民变,如果自己的军马都闹起乱子来,这天下还是不是大明的天下了。这不给银子饷钱,这当兵的没吃喝,自然要拿起手中的刀枪自己去寻,这样的乱子,没人喜欢揽在自己身上的。到时候朝廷追究起来,这作乱的兵丁固然是没个好下场,但是,作为这些兵丁的正管,那些高高在上的将官们,也未必能好过哪里去!
所以这钱饷即便不会全发,但是肯定是发下来一些,能稳住人心,让这些带兵的和当兵的,都有个念想,向余风这样,成军之初要了要钱粮军械,然后就没有了下文的,在大明的军马中,实在是异数。
长此以往,这些掌管军需粮草的,自然认为这只军马好欺负,这原本能够到手的钱粮,恐怕也要被别的蛮横的将官抢了去,而这样好欺负的军马,若是有事情,那肯定是第一个被送上去当替死鬼的。这样的软柿子,大家不捏一捏,那未免都对不住自己了。
说白了,陈敏之对余风这样闷头发展的方针,有些异议,作为武人,适当的发出自己的声音,彰显下自己的存在,那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对于余风的前程来说,这也是有着莫大的好处的,他总不想自己就这么终老在这游击将军的位置上吧!
余风偏居一隅,虽然得了官职封号,实际上,还一个地方土豪根本没有多大的区别,他甚至都没有怎么和自己的上官和军中同僚有过多少来往,除了几分有限的公文,他纯粹就是一个被遗忘的存在。
虽然这遗忘是余风暂时需要的,他不想引起别人太大的关注,但是,他也知道,再被遗忘,恐怕真的就可能被那些面厚手黑的同僚们认为是一个软柿子了,无论是西边的流贼,还是北边的鞑子,都随时随地有可能来山东转一圈,到时候,难道他就带着自己这几千人,去面对那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敌人去?要是如此,还不如直接不做这鸟官了,带着自己的人马去朝鲜去。孔有德那样的兵马也能闹出那样的声势,他就不信自己这几千精兵,在朝鲜做不出孔有德那样的局面,朝鲜可没有大明那么多的兵马来剿灭自己。
“风字营?咱山东兵马中有这样第一个字号吗?”与此同时,山东都指挥使司衙门里,一个办事的吏员,看着一份公文,有些瞠目结舌,他在都指挥衙门做这文书抄送的时期,都快有两载了,各路军马的公文,他几乎都见识过,但是,新送到的文书,却是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莫非是客军?”他问道身边的同僚,这一位足足在这里干了大半辈子了,若是有不明白的事情,问他一定不错的。
“不是客军?”那位一脸老神自在,“洪督师都入关了,朝廷即使是要调兵,也会从九边调兵,一时半会,不会有兵马来山东?是要干什么的?”
他问着自家的同僚,是什么,看看不就知道了,反正不是十万火急的军情,这些文书都到他们这里转一圈的,不看看他们怎么挑拣重要的报告给上官。
那小吏打开公文,看着公文上的内容,脸色变得有些古怪:“是登州的兵马,要粮饷的,登州那边还有人吗?”
“对,对!”这么一说,这老吏也有印象了,“两年前好像是有过这样一直兵马?听说还是咱们卫所里出去的人,不知道就怎么转为战兵了,难怪这文书送到这里来,而不是送到总兵衙门那边去。不过,这只兵马还在吗?我以为早就散掉了呢?”
余风要是知道这番对答,不知道脸上的表情是欣慰还是哭笑不得,他低调是不错,但是低调到本部门的正管都将他忘却了的地步,这低调了也太过分了一些吧,人家都不知道你这只兵马还在不在,凭什么还给你送粮饷来,眼下机会所有的大明兵马都是粮饷没有发齐过,这张嘴伸手的人,多了去了呢。
这份文书,很快的就送到了都指挥使大人的案头,而山东都指挥使周元周大人,才赫然发现,原来自己的属下,还赫然有一只战兵可以用,虽然余风是山东总兵属下的镇守游击,的那是他的军籍可还是在都指挥使司的,这卫所兵转成战兵的这类事情,可不是不多见,也就是说,他还是这余风的合情合法的上司,那他手下的兵马,都指挥使司,自然是可以调动得了的了。
“两年的粮饷,一次补发?”周元苦笑了一下,看看手中的文书,虽然这风字营,不过两三千人,但是两年的粮饷,也不是一笔小钱,亏这余风想得出来,都指挥使司又不是冤大头,一次性拨几万两银子给一只名不见经传的兵马?是他脑壳坏了还是觉得我都指挥使司的人脑壳都坏掉了?
“不过,一次粮饷都没有下拨过,能够将这只兵马维持到现在,这人也算得上是一个有本事的了!”他沉吟了一下,没人会嫌弃手中的实力太大,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全部补发不可能,但是适当的拨些下去,还是可以的,免得寒了这人的心。
不过,这都指挥使司的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周元打算先看看这人如何再说,如是能收归已用,那自然一切好说,但是若是一个桀骜不驯的,那就算了,他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吧!反正两年时间你都熬过来了,多熬上那么几年,想必也是问题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