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原曲sobody不一样的是,忆瑟与爱德华在第一次搭档的情况下,把这首歌默契地改编成了温柔风,如同表演的不像是对前任的恋恋不忘和藕断丝连,更像是把一首温柔的情诗送给对方,而后决绝地告别,换来一场明悟。

    阿沙给出的评价是“超出预期”。

    “你们通过了,不过我有个问题。”

    通过是必须也是必然的结果,这一点相信不论是忆瑟还是她的搭档爱德华都料到了。但阿沙的问题,他们绝对想不到他会问些什么。

    “你们和我说实话,你们没谈过恋爱吗?对于这首歌的领悟,全靠的是共情能力?”阿沙很好地抓住问题关键,他单膝背靠在窗前,赏识的目光在两人间扫射。

    临时的搭档小组笑着否认。

    社长大人看起来更满意了。

    但满意并不是他唯一的感受,紧接着阿沙的脸色立刻转为平淡,但语气并未失礼:“忆瑟,也许我说话会很直接,但我认为你可能有些不适应被别人看着表演对吗?”他的语气真的非常委婉礼貌,忆瑟默认他的说法。

    阿沙说的对,无论怎样,她的本质都能用含羞草来形容,只是经过曾经的锻炼,走在逐步克服的路上而已。

    只有爱德华歪歪脑袋,浅褐色的瞳仁盯着忆瑟的红发,他可没看出来忆瑟还会怯场,刚才他们配合的很好啊。

    “你隐藏的很好,这点难能可贵。”阿沙这样说着,紧接着好像想起了什么,飞速低头轻咳,掩饰勾起的嘴角。

    “但从测试开始时,你的耳朵就和你的头发一样红。”

    天哪!

    忆瑟呆不楞登地“噢”了一声,磕磕绊绊地道谢,然后用头发遮盖住了耳尖。

    “噢,谢谢、这是,真的……呃,敏锐的观察!”

    忆瑟·梅耶,不会说话就闭上嘴吧!看你磕磕绊绊地像什么样?把耳朵埋住是个好办法吗?嗨少女,治标不治本啊。忆瑟快哭了,她从小就社恐,跟人说个话都得心惊担颤的,哪里受得了这等待遇啊。

    “忆瑟——我可以这样叫你吗?你的确在某些地方会容易害羞。”爱德华犹豫着开口,想起教室里的红色残影事件,心下了然。

    “啊、嗯……当然可以。”忆瑟忙不迭点头,垂下眼睫“你们看人太准了!”

    阿沙自信一笑,暂且放过了忆瑟,接而把话题转向爱德华。

    “爱德华,我直接讲出来了——你不是非常自信,对吗?”阿沙对上爱德华惊愕的目光,突然发觉新来的两位成员貌似都呆不楞登的。

    “咳咳,自信些,你很帅,我要是有这样的颜值也不用老是窝在音乐社消极怠工了。”大帅哥阿沙用一种开玩笑的口吻娓娓道来“忆瑟也是,没必要畏惧他人眼光,相反,他人在意你们,是因为你们美丽、帅气且优秀。”

    两位成员看上去非常动容,尤其是忆瑟。

    “——哇!社长大好人!”/“有道理。”

    搭档组默契地冲着社长大人眨眨眼,后者倒是有些不好意思地移开了目光。

    “咳咳,爱德华记得多笑笑,忆瑟回去注意保护嗓子,今天就这样了……散会啦!”

    忆瑟见状,心里已经笑得花枝乱颤:阿沙肯定也是害羞了哈哈哈哈哈!以后对待社长不能用迂回路线!就要打直球!

    社团活动结束时是傍晚,已经快五点了,这个时候离天黑还早,但已经有阴云从远处飘来,众所周知在伦敦,雨珠随时可能进行自由落体。而随时能够保证自己不被淋成落汤鸡的最优解就是随身带把雨伞。

    显而易见,忆瑟早就在穿越前在英国读书的日子里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面对绵绵的细雨,她见惯不惊地撑起黑色收缩伞。

    爱德华没那么幸运,其实他今天刚好把雨伞忘在了家门口。而本就不喜言笑的他现在面无表情,双瞳冷如冰履,气质看上去和阴云连绵的日子很搭。

    自诩聪慧过人的忆瑟很快就发现了爱德华的窘迫,但好在接下来没有发生什么共撑一把伞的罗曼史诗之类的情节。因为在那之前,忆瑟就已经从背包里掏出了第二把雨伞:艳丽无比的鲜橙色雨伞,充满了时髦感。

    提一嘴,在穿越前,她还养成了替某个不中用且粗枝大叶的闺蜜带雨伞。

    好吧,不只是雨伞,就像套尺、橡皮、笔和圆规一类物品,甚至是连打草纸、创口贴和胃药都准备了双份。

    据当时的闺蜜所言,她简直像个百宝锦囊。

    “习惯所致的双重准备,如果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先用这把雨伞——还是说你喜欢黑色的?”

    面无表情的青年微愣片刻,本来他已经做好冒着雨和忆瑟狂奔的准备了,但这下他貌似有很大的几率不用再硬抗感冒了。

    “多谢。”虽然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仍旧浮现着冰冷距离感的因子,但爱德华还是尽力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显得礼貌极了,他用很小的幅度弯下身子,接过雨伞致谢“橙色的就很不错。”

    少女弯眼一笑,以表示回应。

    爱德华说的对,他们确实是邻居。不过在她一个月前从美国搬来后却未曾见过爱德华。

    “不过我怎么不记得我有这么帅气的邻居?”

    被帅哥送到屋檐下的忆瑟调侃地发问,爱德华勉强勾起嘴角,棕色发丝被风吹乱,恰好遮盖住他的半边眼。他顺势把伞还给主人,没有回答。似乎是看出当事人不愿多讲的念头,忆瑟也就把这话当做玩笑揭过了。

    “要来我家坐坐吗?我最近在钻研华国的茶道,说不定华国茶非常适合你呢。”

    “谢谢,还是下次吧,我得赶快回家了。”

    ——可是爱德华的父母应该还没有回家才对,不然就会是弗朗夫妇来接他们了。忆瑟心中升起些许违和感,善解人意地点点头。在目送爱德华离开后,她才回到屋子解决少得可怜的家庭作业和美乐蒂老师规定的阅读篇目。

    忆瑟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查看消息,她的好朋友果然给她发了邮件。

    【忆瑟,我猜你已经回到英格兰并且顺利入学了。】

    【刚入学肯定非常充实,我也是。虽然遇到了蛮多不讲理的人,但让他们难堪着实非常容易。】

    【哦你懂的,我发邮件总是想一出是一出,虽然很啰嗦,但我还是得提一嘴——每天出门前记得带伞。】

    ——来大卫的唠叨。

    忆瑟倚在靠背上,很快回复了好友的邮件。

    【如你所言,我已经在新学校待了快一周了,这里一切都好。我今天交了两个新朋友,一位是八年级的社长,另一位是同班同学。】

    【你送我的茶晶我一直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每次看到它就会让我心情更上一层楼。】

    【有些人确实难以令人理喻,不过我目前还没有这样的遭遇。】

    【另外,谢谢你的关心!我想我是不会忘记在包里常备两把雨伞的。】

    她原本打算到夜晚父母回来前只和书本作伴来着。

    可是,当她读完必须的阅读篇目后,隔壁——也就是弗朗宅里,传出了吉他乐声。

    瞬间,忆瑟脑海里想出了无数个中文形容词来形容这段旋律。

    是低沉悲伤的温柔里夹杂着疼痛与明媚,仿佛眼前的是浅绿色的阳光,但只要低头就能瞥见不堪的过往回忆在不断循环播放,甚至怀着有苦说不出的悲哀感。

    是爱德华在弹吉他吗?她忍不住放下手中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拉开窗帘向对面声源处的白色窗台望去。

    她仰头看见的,是爱德华·弗朗漂亮的下颚线和真情的眉眼。他修长的手正在恣意拨弄吉他弦,不断试着分解、扫弦,然后找到最最合适的弹奏方法。

    他应该是坐在阁楼上,使忆瑟不得不稍稍昂着头看他。爱德华靠着窗,侧着身子即兴。棕色的眼里溢满了淡淡的忧伤,等等,她似乎看见了爱德华在悄悄抹眼睛?即使雨点扰乱了忆瑟的视线,那也不妨碍她认出那是爱德华,他今天穿了白衬衫,和这场景完全相配。

    但乐曲还是太悲伤了,他在想什么心事呢?

    忆瑟慢慢拉上窗帘,顺手一够,从头顶的置物架上取下泛着银光的口琴,那是夏洛给她的十一岁生日礼物。

    口琴和吉他,不能说是最好的搭配,但一起合作即兴一曲,说不定能让他心情好些。

    口琴响了一阵,对方的即兴有了片刻的停顿,但很快便恢复常态。忆瑟猜爱德华刚才花了些时间打量她的窗口,确认她有没有偷窥他。

    不过她倒是把窗帘拉的严严实实的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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