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头,窈窕的身子上没有脸,却是一块白白的方巾,给沈晴吓了一跳。

    再往上看,是云梅那灵动的眼睛。

    这怎么跟前世乘电梯,电梯门打开,突然见到一个贴面膜的人一样,那哪里是人,明明是个心脏起搏器!

    “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沈晴一把夺过云梅拿在她面前晃悠的丝巾,娇怒地瞪了她一眼。

    “你胆子什么时候这么小了。快戴上。”

    云梅才不理会沈晴的惊吓,督促她快点儿把面巾戴好。

    云枫瞅着这两个姑娘的吵闹,甚是有趣。

    想不到一块面巾也能瞅出个热闹。

    应该说,有晴儿在的地方,就有热闹,就有快乐。

    如果她们能成为姑嫂的话,梅儿一定很高兴。

    找机会跟梅儿说说,让她多在晴儿耳边吹吹自己的风儿,想必她也是愿意的。

    沈晴拿着这个像纱巾又比纱巾小的方巾,左瞧瞧、右瞧瞧,再瞧瞧云梅,这玩意儿怎么戴?

    云梅只顾着低着头,即便她带着面巾,依旧不太好意思在人群中露面。

    而沈晴,本不想戴这么个东西,但看云梅带着还挺好看,也想试试这新鲜玩意儿,正所谓入乡随俗嘛。

    云枫看出沈晴的不解,忙上前两步,拿过她的方巾,为她轻轻别于耳后,固定好后,又拿下她发髻间的木梳,为她梳了梳有些零乱的发,再插了回去。

    素雅的发饰间,只有那只翠绿的向日葵发簪异常醒目。

    这是她的最爱,他总是见她的发上插着它。

    为她梳发的感觉真好,就像夫妻间那样。

    再次抚过她那柔软青丝,云枫真想就这么一辈子为她梳发。

    “娥眉顾盼纱灯暖,墨香瀑布荡衣衫。执手提梳浓情过,却留发丝绕前缘。”云枫轻念到,“晴儿,嫁给我好不好?”

    云枫真的等不及了,他真希望她现在就能成为他的妻。

    而这一幕,却被正要下楼的莫桓瞧了个清清楚楚。

    心中的酸涩几乎让他透不过气,看着他为她梳发的样子,他那满脸的幸福感,他真想上去给他两拳。

    他想起来了,母妃怀念父王的时候,总是喜欢拿着一把普通的木梳看。

    他问过,母妃说,那是父王亲手雕刻的,送予母妃,说是接发同心,以梳为礼。

    后来他明白,这送梳子有私订终身,结发的意思,是要欲与心仪女子白头偕老、纠缠到老。

    如果说,自己想与之白头偕老的,除了玄哥哥,便是眼前这个丫头了。

    他也知道,男子与男子不可婚配。

    在遇到沈晴前,他痛苦过、迷茫过,他也知道玄哥哥的痛苦,可依旧阻挡他们彼此靠近的心。

    如今她出现了,既然一定要与女子才可婚配,那她就不能是别人的!

    莫桓眼中的愤怒、纠结、痛苦、挣扎、以至于最后的坚定,让赵玄之看得心中像堵了块千斤巨石。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要失去阿桓了。

    楼下的他们又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莫桓没注意到,等再去看的时候,他们都已经离开了。

    沈一驾着马车,载着沈晴和云梅直奔西南草场,他们决定从那里上山,因为那里是安岭郡的最南方,采光最好,很多植物比其他地方更早绿,生长得也更快。

    出了城,马车疾驰而行,云梅一路都兴奋不已,不停地挑帘向外看去,看着他们越走越偏僻,而周围的房舍和人群越来越少。

    起初她有些担心和害怕,但看着沈晴泰然自若的神情,再想到还有个护卫跟着,心也就慢慢静了下来,觉得自己真是没用,还没到目的地呢就各种担心。

    当他们到达西南草场,云梅一下子便喜欢上了这里。

    阳光明媚、溪水潺潺,绿油油的草场上,已能依稀见到一些开放了的野花,在微风中轻摇。

    蔚蓝的天空、空旷的田野,让一直憋闷在深宅中的云梅找到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入口。

    “晴儿妹妹,我太喜欢这里了!”

    云梅下车后,一把扯掉脸上碍事的丝帕,在空地上跑了几步,伸展双臂,迎着微风,面向阳光,大声地唤出了心声。

    原来,迈开双腿向前奔驰,是这么的痛快;原来,大声喊出心中的话,是这么的畅快。

    沈晴看着云梅像个终于被家长带出来玩的小孩子,又像个终于放出来撒欢的小狗,不由得笑笑,走到云梅身边,一边摘掉脸上的丝帕一边说到:

    “喜欢这里,以后可以常来。我们的加工厂不久后就会在这里建成。”说着,还用手指了指她规划好的位置。

    “真的!太好了!”

    云梅一听自己入股的生意竟然有一部分在这里,高兴得差点蹦了起来。

    一定要想办法说服父王和母妃,让自己可以经常来,实在不行,就把大哥拉出来。

    她看得出大哥对沈晴的心意,拉着大哥一起来,想必大哥也是很乐意过来看沈晴的。

    “咱们先上山吧,再磨蹭的话,山上就不安全了。”

    沈晴真不忍心打断云梅对大自然的享受,但这次出门不是来观风景,而是要去山里。

    再看看天色,真的不能再耽搁了。

    沈一拴好了马车,便跟上沈晴与云梅,一同往山上走。

    最初的山路并不难走,虽然没有多少被人踩出来的山道,但坡不陡,树木不多。

    沈一用配刀在前面开路,云梅跟在后面,再后面便是沈晴。

    沈晴以为云梅没多久便会体力不支,想不到她的耐性这么好。

    走在她身后,看着她那巴掌大的小秀花鞋,沈晴真替她的玉足捏了把汗。

    这一个来回,她的脚非得起了大泡不可。

    看云梅好像越来越吃力的样子,沈晴找了两根不算太粗、但足以承受云梅重量的树枝,让她一手拿着助走,而另一根,一头让沈一拽着,另一头让云梅拉着,好让她借助些沈一的力量。

    沈一一边专心地砍着挡路的乱藤枝,一边小心拽着云梅,手中木棍后轻柔的重力,让他总觉得心慌气短;而云梅则专心地跟上大家的步伐,借助于沈一的力量,让云梅省力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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