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
――――――
陈东桦病情稳定一点时,差不多是一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曲之安推着坐在轮椅上的陈东桦去外面晒太阳。
他的眼睛没有到失明的那种地步,但却像一个七百度的近视眼。看着的所有东西都是模糊的,看不清曲之安的脸。
“我好像分不清了,安安。我不知道是忘不了你,还是忘不了回忆。你的裙子怎么穿,眉毛怎么弯,头发怎么盘,有点记不清了,我想见见你。可是你偏偏在我面前,我好没用。”陈东桦摸着曲之安的脸,柔柔的说。
“我就在这里。”
“安安,等我死后。你一定要忘记我,只需要记得我是一个混蛋就好,其余的就不要再欺骗自己。
我很自私,我也怕死亡。所以我借姜婧木的口去告诉你,可我又怕你难过。你会忘了我吗?我又不想你忘了我。”
曲之安哽咽着,用力摇头。让他感受到了她的动作。
“我不会忘记你的,永远不会。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又过了半个月,陈东桦突发心脏病去世了。
在陈东桦的墓碑前,曲之安抱着幸福花说:
“最怕有一天,我想要结婚了。可是…你却不在了。”
我担心曲之安一个人住,怕她想不开,就和元先生商量着让她来家里住一段时间。
不等她拒绝,我们就收拾了她的东西。让她住进了我们卧室旁的房间。
有次,曲之安在房间里喝着酒,拿着酒瓶子说:
“房间很空很空,夜晚又是那么黑。人生也很迷茫,活着也很累。”
而我在心里默想,那句话:
我们不应该遇见太惊艳的人,否则红尘漫漫,因为念念不忘,则会孤独一生。
陈东桦是难忘的人。
一个男人的全部柔情,他表现的淋淋尽致,全部用在了曲之安身上。
就好像,连他们在一起,都是他所想好的。
他似乎对一切都那么的游刃有余,他似乎算到了他所有的人生。
而后,找一个喜欢的人。用所有精力去对她好,然后这辈子她就永远的栽了进去。
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他。
曲之安问我:
“你相信神吗?”
“我不相信。”我是无神论者
“我相信。可是神俯览众生,仍不能拯救我于痛苦之中。”
这样颓废的曲之安,放弃了去英国进修的机会。
颓废了整整一年。
直到某个早晨,她身轻气爽的跑步回来,又变回了那个大大咧咧的姑娘。
曲之安说:
“陈东桦走了快一年了,从来都没有进入过我的梦境。昨天他来看我了,
他说‘安安,你要好好活着。替我活着,永远不要伤害自己。’
瞧,他多关心我。我不能辜负他。”
傍晚在微博上就看到了曲之安发的那条:
“你走了快一年了,这期间所有的时间里,所度过的没有你的春夏秋冬。我终于可以平淡的提起关于你在我的生命里的故事,也可以回忆起这一年里我所有的痛苦。我终于可以一边大把大把的吃着抗抑郁的药,一边笑着对姜婧木说我早就好了。是啊是啊还好,我就快要痊愈了。我想这一定是来自天堂的你的庇佑。我很想你啊,但我也会努力的活着。”
曲之安搬回去那天,我很不放心。怕她是用已经好了这件事来打晃子。
她笑着拍我的肩膀,拉着行李箱说:
“我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但我知道我一直在为难自己。现在啊,我不会了。我就要去英国进修了,我要好好生活。我不会忘记他,可我也要开始新的人生了。”
在楼下道别时,准备上车的曲之安,突然转身对我笑了。
她今天早上把头发剪短了,到了锁骨的地方,化了很美的妆:
“靖木啊!我后天的飞机。可能好久都不会回来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啊。我不要你来送我,我舍不得。”
我眼眶湿润,拢了拢开衫长外套。
她去英国的那天,我早早的就起床了。做好了早饭,摆了一整桌,很丰富。
我端端正正的坐在餐桌前,看着窗外的绿植,手机里的信息是曲之安发的:
――走了啊,千万别来送我啊,我已经登机了。知道你懒~所以就不让你来送了,很舍不得你。还有,谢谢你靖木,谢谢这一年里,你和元书柏的收留与陪伴。
我拿起面包,咬了一小口。任由眼泪流下来。我选择不去送她,也是因为舍不得。和曲之安这十六年的友情,是我最珍贵的东西。
我们说好了,在道别时,不要哭。我们要互相优雅,互相鼓励。
在这种伤感的时刻,优雅的祝福她,此生她会越来越好。
想起来几天前,和她彻夜长谈时说:
“我们的人生,可能好,可能糟,但终有一天会回归平静。要是写一本书,肯定是关于疼痛的。”
“爱和崩溃是我自己的事。”
“什么?”
“我说,书名啊。就叫――爱和崩溃是我们自己的事。”曲之安说
但是,我选择了――如期而至的夏天和你。
这世界上,虽然不曾有机会遇见一些人。但他们的确是真真实实的存在着,也有人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努力生活。
而你就是那个季节,它叫――夏天。
那段时间,很多人劝她想开。没有人去真的关心她内心的想法,一味的让她逃离噩梦,可没有体会到她不选择忘记的疼痛。
对啊,爱和崩溃皆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有何关系呢?
人人都笑你活该独自凄凉,其实没人懂你的情长。
曲之安和陈东桦的故事啊,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
故事不多,曾经爱过。
《记昨日书》这首歌里,又唱着:
记昨日书,赠一笔寂寥深处
你说这人间是苦,
你可知这百年,爱人只能陪半途
你且信这世上,至多好景可虚度
不为菩提,
见过废土,
才更爱一无是处。
――沈从文
――――――
陈东桦病情稳定一点时,差不多是一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曲之安推着坐在轮椅上的陈东桦去外面晒太阳。
他的眼睛没有到失明的那种地步,但却像一个七百度的近视眼。看着的所有东西都是模糊的,看不清曲之安的脸。
“我好像分不清了,安安。我不知道是忘不了你,还是忘不了回忆。你的裙子怎么穿,眉毛怎么弯,头发怎么盘,有点记不清了,我想见见你。可是你偏偏在我面前,我好没用。”陈东桦摸着曲之安的脸,柔柔的说。
“我就在这里。”
“安安,等我死后。你一定要忘记我,只需要记得我是一个混蛋就好,其余的就不要再欺骗自己。
我很自私,我也怕死亡。所以我借姜婧木的口去告诉你,可我又怕你难过。你会忘了我吗?我又不想你忘了我。”
曲之安哽咽着,用力摇头。让他感受到了她的动作。
“我不会忘记你的,永远不会。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又过了半个月,陈东桦突发心脏病去世了。
在陈东桦的墓碑前,曲之安抱着幸福花说:
“最怕有一天,我想要结婚了。可是…你却不在了。”
我担心曲之安一个人住,怕她想不开,就和元先生商量着让她来家里住一段时间。
不等她拒绝,我们就收拾了她的东西。让她住进了我们卧室旁的房间。
有次,曲之安在房间里喝着酒,拿着酒瓶子说:
“房间很空很空,夜晚又是那么黑。人生也很迷茫,活着也很累。”
而我在心里默想,那句话:
我们不应该遇见太惊艳的人,否则红尘漫漫,因为念念不忘,则会孤独一生。
陈东桦是难忘的人。
一个男人的全部柔情,他表现的淋淋尽致,全部用在了曲之安身上。
就好像,连他们在一起,都是他所想好的。
他似乎对一切都那么的游刃有余,他似乎算到了他所有的人生。
而后,找一个喜欢的人。用所有精力去对她好,然后这辈子她就永远的栽了进去。
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他。
曲之安问我:
“你相信神吗?”
“我不相信。”我是无神论者
“我相信。可是神俯览众生,仍不能拯救我于痛苦之中。”
这样颓废的曲之安,放弃了去英国进修的机会。
颓废了整整一年。
直到某个早晨,她身轻气爽的跑步回来,又变回了那个大大咧咧的姑娘。
曲之安说:
“陈东桦走了快一年了,从来都没有进入过我的梦境。昨天他来看我了,
他说‘安安,你要好好活着。替我活着,永远不要伤害自己。’
瞧,他多关心我。我不能辜负他。”
傍晚在微博上就看到了曲之安发的那条:
“你走了快一年了,这期间所有的时间里,所度过的没有你的春夏秋冬。我终于可以平淡的提起关于你在我的生命里的故事,也可以回忆起这一年里我所有的痛苦。我终于可以一边大把大把的吃着抗抑郁的药,一边笑着对姜婧木说我早就好了。是啊是啊还好,我就快要痊愈了。我想这一定是来自天堂的你的庇佑。我很想你啊,但我也会努力的活着。”
曲之安搬回去那天,我很不放心。怕她是用已经好了这件事来打晃子。
她笑着拍我的肩膀,拉着行李箱说:
“我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但我知道我一直在为难自己。现在啊,我不会了。我就要去英国进修了,我要好好生活。我不会忘记他,可我也要开始新的人生了。”
在楼下道别时,准备上车的曲之安,突然转身对我笑了。
她今天早上把头发剪短了,到了锁骨的地方,化了很美的妆:
“靖木啊!我后天的飞机。可能好久都不会回来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啊。我不要你来送我,我舍不得。”
我眼眶湿润,拢了拢开衫长外套。
她去英国的那天,我早早的就起床了。做好了早饭,摆了一整桌,很丰富。
我端端正正的坐在餐桌前,看着窗外的绿植,手机里的信息是曲之安发的:
――走了啊,千万别来送我啊,我已经登机了。知道你懒~所以就不让你来送了,很舍不得你。还有,谢谢你靖木,谢谢这一年里,你和元书柏的收留与陪伴。
我拿起面包,咬了一小口。任由眼泪流下来。我选择不去送她,也是因为舍不得。和曲之安这十六年的友情,是我最珍贵的东西。
我们说好了,在道别时,不要哭。我们要互相优雅,互相鼓励。
在这种伤感的时刻,优雅的祝福她,此生她会越来越好。
想起来几天前,和她彻夜长谈时说:
“我们的人生,可能好,可能糟,但终有一天会回归平静。要是写一本书,肯定是关于疼痛的。”
“爱和崩溃是我自己的事。”
“什么?”
“我说,书名啊。就叫――爱和崩溃是我们自己的事。”曲之安说
但是,我选择了――如期而至的夏天和你。
这世界上,虽然不曾有机会遇见一些人。但他们的确是真真实实的存在着,也有人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努力生活。
而你就是那个季节,它叫――夏天。
那段时间,很多人劝她想开。没有人去真的关心她内心的想法,一味的让她逃离噩梦,可没有体会到她不选择忘记的疼痛。
对啊,爱和崩溃皆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有何关系呢?
人人都笑你活该独自凄凉,其实没人懂你的情长。
曲之安和陈东桦的故事啊,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
故事不多,曾经爱过。
《记昨日书》这首歌里,又唱着:
记昨日书,赠一笔寂寥深处
你说这人间是苦,
你可知这百年,爱人只能陪半途
你且信这世上,至多好景可虚度
不为菩提,
见过废土,
才更爱一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