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习惯的使然,李毅进入紧挨着客厅的书房。
书房里整整齐齐,纤尘不染,书桌上的招财猫有节奏的晃动着猫爪,借着斜射的光线,桌面上依稀有几个旧的指纹印记。
“有指纹。”李毅指指桌面。
“采集过,技术组做过对比,是祝愉快的指纹,这间书房,估计也只有祝愉快回来的时候用吧,你看这一屋子,稀稀落落的放着几本书,书架子上的酒,比外面酒柜里的都还多。”
“酒是催化剂,除了催化男女之间那点事儿,也可以催化大脑里某一方面的思想跳动,我倒觉得无妨,品着酒看着书,不失为一种情调。”
“屋子里的贵重物品没有丢失,其实任何东西都没少。”秦刚道。
李毅点点头,“窃贼意外地惊醒了林女士,事起仓促,没时间也没什么机会再顺上任何物品,要不钱包总能顺上一个吧,现金不多但银行卡总会有,而且我相信林女士的钱包里不止一张卡,出去找一台柜员机,放卡进去随便试密码,诸如123456或六个一这样不像密码的密码,有不少人是这样设的银行卡密码,包括我老父亲。就算错了被吞掉也无所谓。”
“能跑路就不错了,这种情形下,要么制服事主,要么拔腿就闪人,还想顺东西,是自求落网。况且,最值钱的金银首饰都在柜子里。”
李毅指指墙上那副落款于右任的对联,“这一副字,如果是真品,市场上价格在6位数,如果能进拍卖行,有人炒作一下,七位数也不是没可能。我要是贼,进来卷了这副字走人就好了,省多少事儿,轻松易得,悄无声息地就盗得宝贝。”
秦刚叹了一口气,“读书识字,长进文化,父母从小教育我们,真不是费话。”
“那货要能知道这副对联的价值,也不至于沦落到当一个毛贼,都不用进卧室,直接进书房卷了对联就走,也不会发生接下来的行凶、伤人,偷窃跟持械伤人,这是两种不同的罪行,刑罚力度也差别大了去。”
不过李毅心里清楚,相对于一个毛贼,现金是最实际有效的。
贵重的金银饰物等物品,小件便于携带,身上任何一个口袋都可以装下,不需要专门准备放贼脏的袋子,出手也并不麻烦和琐碎,算是入室行窃的次选。
珠宝钻石,价值虽然不菲,但首先得识货,还需要有专门的渠道销脏,否则根本出不了货无法变现,但也算是一个再次选,必竟也是方便携带。
古玩字画这类艺术品,则更高了一个档次,首先携带不方便,其次私下里很少有人会收货,正规渠道或是进拍卖行,以普通毛贼的能力,基本没法走通,通常是不会在毛贼的考虑范围内。
而现金,是首选 ,可以了无痕迹的任意使用,不用担心走露或留下一丝痕迹,所以,无论如何,窃贼都会进入房间搜索,以一个毛贼的常识判断,现金通常会放在卧室的床头柜里,可以确定,案犯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偷,趁着风高月黑,随机找了一户人家打秋风。
只是,在这个互联网兴盛的大时代里,能家里放上一千元现金的家庭,怕也是不多了。
“此贼想来文化程度也不会太高,虽然连续作案,但手法并不高明,纯粹是有一副贼胆,但大脑还是没有跟得上现代文明的发展。”李毅道。
“何以见得,就凭他放着这副起码六位数的对联不偷,却费神耗事的在房间里翻箱倒柜?还要意外地惊醒了事主,偷窃变成了伤人,罪加一等?”秦刚问。
“还记得临湖绿道上的治安录像吗?”李毅问秦刚。
“记得,那货爬墙露了正脸,跑路过程也全拍下来了,有看出什么异常吗?“
“不是异常,是细节,想想他跑路的细节。”
秦刚盯着李毅,眼神中有不惑。
“你在录像里看那货跑路的时候,有带任何东西吗?比如背着包或挎着袋子。”
秦刚略一思索,“没有,两手空空。”
“对,手上没有任何东西,包括行凶的刀,也没有背包或袋子这些收纳脏物的辅件,结合一下前面的几次案例,虽然前面几次没有任何录像,但可以推理一下。”
李毅坐下来,打开笔记本,写下:
作案工具刀、绳子、收纳脏物的袋子。
“刀在前面4次的案情中没有出现过,因为事主跟周公谈着心,完全不知道有窃贼进入,窃贼作案后轻松离去。而这一次,是因为惊醒了事主,为了恐吓和威胁并制服事主亮出了凶器,只是没有起到效果。绳子在每次案情中都有出现,窃贼需要用绳子从天台顶上滑下事主的阳台,作案之后从正门溜走,所以每次都会留下这件工具,但那条绳子并不是我们在专业户外店里见到的攀岩绳,所以并不容易从绳子反向追踪到嫌疑人,这也是这类案子反复发生的原因。”
李毅看着秦刚,希望自己的话已经拨中了秦刚脑袋里的那根弦,不过秦刚还是没反应。
“前面4次除了些许的现金,丢失的还有手机、笔记本电脑。”李毅指一指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这台十五寸屏,也就这么大,报告里前几次案情中丢失的笔记本电脑都是14寸屏,五分之四。”李毅用手比划。
“对,这些物品小,拿在手里就可以走,可手上拿着东西爬墙也不方便吧。”
“松一格皮带插腰里就行了。”
李毅站起来,把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插在腰上,“其实绳子同样也可以就这么绑在身上,穿一件宽松点的衣服,随便就遮住,没人看得出来什么不妥。”
秦刚松掉一格皮带,把笔记本电脑插在腰里,走了两步,感觉有点怪怪的,除些之外,也没感觉出有什么不妥。
“明白,你是想说那货从来就没有带背包或袋子,就没想过要装什么东西,他进每一户事主家里,目的都是现金,只是走的时候,什么东西顺手能带走,就顺什么。而且每次都留下了绳子这个作案工具,想来脑回路是有些欠,不是一个机智的贼。”秦刚悟出了李毅的意思。
李毅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年代里,现金是稀缺物,如果真的需要在家里放大量的现金,那一定会锁在保险柜里。
“很可能是一个流窜犯,每到一地儿打几处秋风,然后再换地儿。”
“确定?”
“暂定吧,结案前,一切都是暂定。”
书房里整整齐齐,纤尘不染,书桌上的招财猫有节奏的晃动着猫爪,借着斜射的光线,桌面上依稀有几个旧的指纹印记。
“有指纹。”李毅指指桌面。
“采集过,技术组做过对比,是祝愉快的指纹,这间书房,估计也只有祝愉快回来的时候用吧,你看这一屋子,稀稀落落的放着几本书,书架子上的酒,比外面酒柜里的都还多。”
“酒是催化剂,除了催化男女之间那点事儿,也可以催化大脑里某一方面的思想跳动,我倒觉得无妨,品着酒看着书,不失为一种情调。”
“屋子里的贵重物品没有丢失,其实任何东西都没少。”秦刚道。
李毅点点头,“窃贼意外地惊醒了林女士,事起仓促,没时间也没什么机会再顺上任何物品,要不钱包总能顺上一个吧,现金不多但银行卡总会有,而且我相信林女士的钱包里不止一张卡,出去找一台柜员机,放卡进去随便试密码,诸如123456或六个一这样不像密码的密码,有不少人是这样设的银行卡密码,包括我老父亲。就算错了被吞掉也无所谓。”
“能跑路就不错了,这种情形下,要么制服事主,要么拔腿就闪人,还想顺东西,是自求落网。况且,最值钱的金银首饰都在柜子里。”
李毅指指墙上那副落款于右任的对联,“这一副字,如果是真品,市场上价格在6位数,如果能进拍卖行,有人炒作一下,七位数也不是没可能。我要是贼,进来卷了这副字走人就好了,省多少事儿,轻松易得,悄无声息地就盗得宝贝。”
秦刚叹了一口气,“读书识字,长进文化,父母从小教育我们,真不是费话。”
“那货要能知道这副对联的价值,也不至于沦落到当一个毛贼,都不用进卧室,直接进书房卷了对联就走,也不会发生接下来的行凶、伤人,偷窃跟持械伤人,这是两种不同的罪行,刑罚力度也差别大了去。”
不过李毅心里清楚,相对于一个毛贼,现金是最实际有效的。
贵重的金银饰物等物品,小件便于携带,身上任何一个口袋都可以装下,不需要专门准备放贼脏的袋子,出手也并不麻烦和琐碎,算是入室行窃的次选。
珠宝钻石,价值虽然不菲,但首先得识货,还需要有专门的渠道销脏,否则根本出不了货无法变现,但也算是一个再次选,必竟也是方便携带。
古玩字画这类艺术品,则更高了一个档次,首先携带不方便,其次私下里很少有人会收货,正规渠道或是进拍卖行,以普通毛贼的能力,基本没法走通,通常是不会在毛贼的考虑范围内。
而现金,是首选 ,可以了无痕迹的任意使用,不用担心走露或留下一丝痕迹,所以,无论如何,窃贼都会进入房间搜索,以一个毛贼的常识判断,现金通常会放在卧室的床头柜里,可以确定,案犯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偷,趁着风高月黑,随机找了一户人家打秋风。
只是,在这个互联网兴盛的大时代里,能家里放上一千元现金的家庭,怕也是不多了。
“此贼想来文化程度也不会太高,虽然连续作案,但手法并不高明,纯粹是有一副贼胆,但大脑还是没有跟得上现代文明的发展。”李毅道。
“何以见得,就凭他放着这副起码六位数的对联不偷,却费神耗事的在房间里翻箱倒柜?还要意外地惊醒了事主,偷窃变成了伤人,罪加一等?”秦刚问。
“还记得临湖绿道上的治安录像吗?”李毅问秦刚。
“记得,那货爬墙露了正脸,跑路过程也全拍下来了,有看出什么异常吗?“
“不是异常,是细节,想想他跑路的细节。”
秦刚盯着李毅,眼神中有不惑。
“你在录像里看那货跑路的时候,有带任何东西吗?比如背着包或挎着袋子。”
秦刚略一思索,“没有,两手空空。”
“对,手上没有任何东西,包括行凶的刀,也没有背包或袋子这些收纳脏物的辅件,结合一下前面的几次案例,虽然前面几次没有任何录像,但可以推理一下。”
李毅坐下来,打开笔记本,写下:
作案工具刀、绳子、收纳脏物的袋子。
“刀在前面4次的案情中没有出现过,因为事主跟周公谈着心,完全不知道有窃贼进入,窃贼作案后轻松离去。而这一次,是因为惊醒了事主,为了恐吓和威胁并制服事主亮出了凶器,只是没有起到效果。绳子在每次案情中都有出现,窃贼需要用绳子从天台顶上滑下事主的阳台,作案之后从正门溜走,所以每次都会留下这件工具,但那条绳子并不是我们在专业户外店里见到的攀岩绳,所以并不容易从绳子反向追踪到嫌疑人,这也是这类案子反复发生的原因。”
李毅看着秦刚,希望自己的话已经拨中了秦刚脑袋里的那根弦,不过秦刚还是没反应。
“前面4次除了些许的现金,丢失的还有手机、笔记本电脑。”李毅指一指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这台十五寸屏,也就这么大,报告里前几次案情中丢失的笔记本电脑都是14寸屏,五分之四。”李毅用手比划。
“对,这些物品小,拿在手里就可以走,可手上拿着东西爬墙也不方便吧。”
“松一格皮带插腰里就行了。”
李毅站起来,把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插在腰上,“其实绳子同样也可以就这么绑在身上,穿一件宽松点的衣服,随便就遮住,没人看得出来什么不妥。”
秦刚松掉一格皮带,把笔记本电脑插在腰里,走了两步,感觉有点怪怪的,除些之外,也没感觉出有什么不妥。
“明白,你是想说那货从来就没有带背包或袋子,就没想过要装什么东西,他进每一户事主家里,目的都是现金,只是走的时候,什么东西顺手能带走,就顺什么。而且每次都留下了绳子这个作案工具,想来脑回路是有些欠,不是一个机智的贼。”秦刚悟出了李毅的意思。
李毅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年代里,现金是稀缺物,如果真的需要在家里放大量的现金,那一定会锁在保险柜里。
“很可能是一个流窜犯,每到一地儿打几处秋风,然后再换地儿。”
“确定?”
“暂定吧,结案前,一切都是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