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给世人的印象通常都是灯光昏暗,音乐或靡乱或震耳欲聋,但今晚的白夜酒吧却灯火通明,安安静静,那些空着的桌椅和酒杯,让这里看上去就像个装修的不伦不类的小饭馆。
酒吧大门正对面的墙边是三个真皮沙发围着一个酒桌的格局,主位上大马金刀的坐着一个肌肉壮汉,苏酥则独自坐在侧面的单人沙发里,在他们的周围还围着二三十号地痞流氓。
空荡荡的舞池里还趴着一个黄毛,周边有一些血迹,触目惊心,想必应该就是苏酥的那个驴友。
秦歌不关心那黄毛老外的死活,但他还是很生气,因为好几个流里流气的混混正围在她的身边嬉皮笑脸的说话。
不爽,秦歌很不爽,所以今晚要死人。
到底是大集团的总裁,此时的苏酥还算镇静,但惨白的脸色还是暴露了她内心的恐惧。
当她看见秦歌的时候,脸庞才恢复了一些颜色,不过也许是放松心神的缘故,她心里被压制的恐惧和委屈突然崩溃,眼眶瞬间就红了,跌跌撞撞的就要跑过去,却被俩个家伙给挡住了。
“虎哥,我怎么觉得咱们光要钱有点吃亏呢?”一个极度猥琐的瘦猴盯着秦歌身后的薛笛笑道。
被称为虎哥的家伙正是那个坐在主位里的壮汉,他同样没看前面的秦歌,目光始终都不曾离开童鱼的身体,摸着下巴淫笑道:“我也这么觉得,很久没见过这么水灵的小姑娘了,看来今晚老子运气不错。”
话音刚落,他周围那二三十号人便嘿嘿淫笑了起来。
对于死人,秦歌是没有兴趣搭理的,径直朝着苏酥走去。
“妈的,给老子站住。”虎哥怒道。
秦歌毫无反应,依然不紧不慢地朝着苏酥走。
“他娘的,急着找死是不是?”虎哥的一个小弟说着便朝秦歌扑了上来。
在所有人眼里,秦歌就是一个来送钱的小白脸而已,他们很期待这小子被踹翻在地、然后把带来的女人献出来求饶的那一幕。
尽管薛笛与苏酥对秦歌的实力很是相信,可看到了这样的一幕,还是忍不住捏了把冷汗,只有童鱼无动于衷。
面对冲过来的混混,秦歌毫无表情,甚至没有一点生气,就像一块石头,不,像一块冰,极地寒冰。
就在那个小流氓刚刚冲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的手臂毫无征兆的挥出,仿佛一条钢鞭抽了过去,拳头直接砸在小流氓的脸侧。
如果有慢镜头,酒吧里的其他人一定可以看到,在秦歌拳头刚刚接触到小流氓的侧脸时,他的整个面部就像是瞬间没了骨头一样,一阵涟漪从中拳处向四周扩散,七八颗带血的牙齿从口中飞出。
下一秒,小流氓就像被货车撞了似的,砰的一声就飞出去四五米,后腰撞在吧台的边缘,翻倒在地,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
在场除了童鱼,所有人全部石化,一拳把人打飞,这得要多大的力量?更何况看那实木吧台都有了裂纹,再想想是被那个倒霉蛋后腰脊椎撞的,大家就知道,这家伙就算不死也得残废了。
这下,再没人敢拦秦歌。
来到苏酥的跟前,他轻轻拥住她,柔声问:“阿酥,你有没有事?”
苏酥能听出他语气中的担忧,但有些不明白其中夹杂着的歉疚,不过,许多年不曾体会过这样被人关心的她已经不在乎什么,只想好好的享受此刻专属于自己的呵护。
“我……”
就像孩子摔倒后总是会在大人安慰时痛哭一样,苏酥只说出了一个字,眼泪就滚滚而落。
“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不过,我向你保证,以后绝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发誓。”秦歌坚定道。
苏酥有些惊讶的抬起头,泪眼朦胧。
秦歌是因为苏酥受了自己的连累而道歉,可苏酥却以为他是在变相的告白,因为这句话怎么听都像是再说:不要怕,以后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保护你的。
女人脆弱的时候总是容易动情,于是她按耐住惊喜,吸着鼻子可怜巴巴地说:“我没事,就是好想你,从来没有过的想你。”
这句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两人之间的暧昧游戏在这一刻终究还是发生了质的变化。
秦歌愣了一下,知道苏酥误会了,可是这个时候是不适合解释的,就笑了笑,说:“既然没事,那就跟小鱼儿先回家,我一会儿就回去。”
“我不……”
“听话!”秦歌温柔而不失霸道的打断道,“接下来是男人之间的事情,你不适合在场,不用担心我,一群垃圾而已,我还没有放在眼里。”
苏酥从来都不是一个特别坚强的女人。远离家庭,独自一人去万里之外,甚至满世界危险的地方乱窜都只是她因为对姐姐的恐惧而逃避罢了。
事实上,自从八岁经历那次噩梦之后,她无时不刻都在希冀着有一个强大无比的人来保护和疼爱自己,可是她同时又讨厌男人,所以就只能用各种探险来强迫自己勇敢。
初次见面时,她被秦歌无礼的侵犯破除了心理障碍;鱼龙危机时,秦歌随手给她的那二百亿又在她的心防上敲开了一条裂缝;现在,秦歌的告白与不容置疑的命令,就像一双蛮不讲理的大手一样,狠狠的撕开了她包裹在外面的壳,露出了里面只属于小女人的心。
女人对男人的爱从来都只有两个字——臣服,这是基因早就决定了的,如有例外,那也只是因为她们的男人还不够强大,或者她们的爱还不够纯粹而已。
可怜的苏酥沦陷了,就连秦歌随口说的“男人之间”这四个字都让她下意识的解读出别的含义来:男人要做事了,身为“男人的女人”的她,自然要乖巧的等在家里,等着自己的男人得胜归来。
于是她再不多说一个字,踮起脚尖在秦歌唇上吻了一下,就带着童鱼离开了酒吧,薛笛还不想走,被秦歌瞪了一眼,也只好跟着离开。
酒吧里的那些混混没人敢拦着,秦歌刚才出手的狠辣与霸气足以让他们震撼。
小流氓不怕打人,但让他们杀人,至少得有成会吓尿裤子,秦歌一出手就弄残废一个,显然是个不在乎人命的狠角色,保不齐下一次出手就会死人,谁愿意冲上去当那个倒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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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大门正对面的墙边是三个真皮沙发围着一个酒桌的格局,主位上大马金刀的坐着一个肌肉壮汉,苏酥则独自坐在侧面的单人沙发里,在他们的周围还围着二三十号地痞流氓。
空荡荡的舞池里还趴着一个黄毛,周边有一些血迹,触目惊心,想必应该就是苏酥的那个驴友。
秦歌不关心那黄毛老外的死活,但他还是很生气,因为好几个流里流气的混混正围在她的身边嬉皮笑脸的说话。
不爽,秦歌很不爽,所以今晚要死人。
到底是大集团的总裁,此时的苏酥还算镇静,但惨白的脸色还是暴露了她内心的恐惧。
当她看见秦歌的时候,脸庞才恢复了一些颜色,不过也许是放松心神的缘故,她心里被压制的恐惧和委屈突然崩溃,眼眶瞬间就红了,跌跌撞撞的就要跑过去,却被俩个家伙给挡住了。
“虎哥,我怎么觉得咱们光要钱有点吃亏呢?”一个极度猥琐的瘦猴盯着秦歌身后的薛笛笑道。
被称为虎哥的家伙正是那个坐在主位里的壮汉,他同样没看前面的秦歌,目光始终都不曾离开童鱼的身体,摸着下巴淫笑道:“我也这么觉得,很久没见过这么水灵的小姑娘了,看来今晚老子运气不错。”
话音刚落,他周围那二三十号人便嘿嘿淫笑了起来。
对于死人,秦歌是没有兴趣搭理的,径直朝着苏酥走去。
“妈的,给老子站住。”虎哥怒道。
秦歌毫无反应,依然不紧不慢地朝着苏酥走。
“他娘的,急着找死是不是?”虎哥的一个小弟说着便朝秦歌扑了上来。
在所有人眼里,秦歌就是一个来送钱的小白脸而已,他们很期待这小子被踹翻在地、然后把带来的女人献出来求饶的那一幕。
尽管薛笛与苏酥对秦歌的实力很是相信,可看到了这样的一幕,还是忍不住捏了把冷汗,只有童鱼无动于衷。
面对冲过来的混混,秦歌毫无表情,甚至没有一点生气,就像一块石头,不,像一块冰,极地寒冰。
就在那个小流氓刚刚冲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的手臂毫无征兆的挥出,仿佛一条钢鞭抽了过去,拳头直接砸在小流氓的脸侧。
如果有慢镜头,酒吧里的其他人一定可以看到,在秦歌拳头刚刚接触到小流氓的侧脸时,他的整个面部就像是瞬间没了骨头一样,一阵涟漪从中拳处向四周扩散,七八颗带血的牙齿从口中飞出。
下一秒,小流氓就像被货车撞了似的,砰的一声就飞出去四五米,后腰撞在吧台的边缘,翻倒在地,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
在场除了童鱼,所有人全部石化,一拳把人打飞,这得要多大的力量?更何况看那实木吧台都有了裂纹,再想想是被那个倒霉蛋后腰脊椎撞的,大家就知道,这家伙就算不死也得残废了。
这下,再没人敢拦秦歌。
来到苏酥的跟前,他轻轻拥住她,柔声问:“阿酥,你有没有事?”
苏酥能听出他语气中的担忧,但有些不明白其中夹杂着的歉疚,不过,许多年不曾体会过这样被人关心的她已经不在乎什么,只想好好的享受此刻专属于自己的呵护。
“我……”
就像孩子摔倒后总是会在大人安慰时痛哭一样,苏酥只说出了一个字,眼泪就滚滚而落。
“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不过,我向你保证,以后绝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发誓。”秦歌坚定道。
苏酥有些惊讶的抬起头,泪眼朦胧。
秦歌是因为苏酥受了自己的连累而道歉,可苏酥却以为他是在变相的告白,因为这句话怎么听都像是再说:不要怕,以后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保护你的。
女人脆弱的时候总是容易动情,于是她按耐住惊喜,吸着鼻子可怜巴巴地说:“我没事,就是好想你,从来没有过的想你。”
这句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两人之间的暧昧游戏在这一刻终究还是发生了质的变化。
秦歌愣了一下,知道苏酥误会了,可是这个时候是不适合解释的,就笑了笑,说:“既然没事,那就跟小鱼儿先回家,我一会儿就回去。”
“我不……”
“听话!”秦歌温柔而不失霸道的打断道,“接下来是男人之间的事情,你不适合在场,不用担心我,一群垃圾而已,我还没有放在眼里。”
苏酥从来都不是一个特别坚强的女人。远离家庭,独自一人去万里之外,甚至满世界危险的地方乱窜都只是她因为对姐姐的恐惧而逃避罢了。
事实上,自从八岁经历那次噩梦之后,她无时不刻都在希冀着有一个强大无比的人来保护和疼爱自己,可是她同时又讨厌男人,所以就只能用各种探险来强迫自己勇敢。
初次见面时,她被秦歌无礼的侵犯破除了心理障碍;鱼龙危机时,秦歌随手给她的那二百亿又在她的心防上敲开了一条裂缝;现在,秦歌的告白与不容置疑的命令,就像一双蛮不讲理的大手一样,狠狠的撕开了她包裹在外面的壳,露出了里面只属于小女人的心。
女人对男人的爱从来都只有两个字——臣服,这是基因早就决定了的,如有例外,那也只是因为她们的男人还不够强大,或者她们的爱还不够纯粹而已。
可怜的苏酥沦陷了,就连秦歌随口说的“男人之间”这四个字都让她下意识的解读出别的含义来:男人要做事了,身为“男人的女人”的她,自然要乖巧的等在家里,等着自己的男人得胜归来。
于是她再不多说一个字,踮起脚尖在秦歌唇上吻了一下,就带着童鱼离开了酒吧,薛笛还不想走,被秦歌瞪了一眼,也只好跟着离开。
酒吧里的那些混混没人敢拦着,秦歌刚才出手的狠辣与霸气足以让他们震撼。
小流氓不怕打人,但让他们杀人,至少得有成会吓尿裤子,秦歌一出手就弄残废一个,显然是个不在乎人命的狠角色,保不齐下一次出手就会死人,谁愿意冲上去当那个倒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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