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狼毫

    外城,小院里。

    秦川庖丁解牛般,将狼尸切割,用荷叶分门别类地包裹着。狼妖虽然成了妖,身体的结构和普通的狼没有区别。

    只是筋膜和骨头十分坚韧,如果用蛮力,还不好切分。

    至于狼心已经被秦川用箭矢射穿。

    秦川连同狼肝一同打包好,交给郑屠,让他回村里时,绕一点路,拿给龙王庙的庙祝秦四爷。

    当然,秦川尝了尝狼的心肝,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灵气和含量和狼肉差不多。

    这次打的黑狼,跟上次的狼,本质上没有多大差别。

    同样重的肉,灵气大约只多出两成来。

    还没到量变产生质变的地步。

    不过这黑狼看似凶恶,实则也不过是土地口中白狼王座下的狼统领,料来还没真正的成气候。

    通过土地神那里,秦川知晓,白狼王这等有气候的妖类,不会轻易来府城,因为此地有城隍神镇守。

    白狼王若靠近府城,将会被视作挑衅,引起大战。

    白狼王未必见得怕城隍,可大战一起,胜负难料,若是动静太大,惹来玄门修士,多半是下场不妙。故而有气候的妖,一般不会远离老巢,来人间的城池闹事。

    而且秦川是杀黑狼的凶手,他留在村里,有可能引来灾祸,所以先回到城里,乃是稳妥之法。

    等他消化完黑狼狼尸的价值,实力必能更上一层楼,到时候自然有更多的应对方法。

    即使白狼王找上门,亦未必怕了。

    从黑狼的残魂攻击来看,跟秦川之前猜测的一样,精神类的攻击神通术法,对秦川多半是很难有效果,除非威力特别大。

    因此秦川主要要应对的是妖类的物理伤害。

    故而得集中精力,提升混元童子功的进度,这门外功修炼到第二层,即可让皮肤坚硬如牛皮,双臂轻松达到千斤之力。

    正常修炼下来,肯定很难特别快,但是有狼妖的尸体相助,肯定能大大节省时间。而且他有道种内视肉身,能清晰把握修炼混元童子功的任何一个细节和关键。

    一边吃肉,一边搬运气血,修炼混元童子功,如此一夜过去。

    感受到混元童子功的进度又前进了一截,狼肉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他应该能在月底触摸到混元童子功第一层的瓶颈。

    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

    第二天,天色大白。

    秦川听到敲门声。

    “王兄,你一大早来我这干什么?”秦川微感意外。

    即使他抄的那篇小说很好看,王孚也不至于急不可耐,一大早来搅扰他的清梦。

    以秦川对王孚的了解,这位贤兄应该更喜欢金瓶梅、桃花影、怡情阵之类的艳情小说。

    要知道他抄的这篇小说,全名《上错花轿嫁对郎》,乃是清清白白的爱情故事,几乎没有艳情描写。

    何况只是个开头,多是描写两位女主的性子和外貌,完全没有脖子以下的细节描写,实是清淡如水。

    “留仙,我本来打算用过早饭再慢悠悠地过来找你,可是我表妹实在等不及,催着我过来。你赶紧把下面的稿子给我,有多少给多少。”

    王孚催促道。

    秦川摇摇头,“那开头已经是全部了,剩下的我还没写。而且我是打算卖书的,你帮我去卖个好价钱,到时候我分你一成?”

    王孚:“原来你留字条要找我商议的事,便是此事。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虽然你写的小说,不是我常看的那种,可写得真好,届时肯定大卖。一成实在太多了,半成就好,我也不缺这点钱。”

    秦川微笑:“成,反正总不能让你白忙活一趟。事成之后,我请你吃酒。”

    王孚:“嘿嘿,那你请我去红楼喝花酒。”

    “好。”

    王孚有些惊讶,他只是开开玩笑,没想到秦川居然答应了。没想到,秦川一个浓眉大眼的,看起来正正经经的书生,居然会答应请他喝花酒。

    留仙,可真是个妙人。

    “不用奇怪,食色性也,人之常情。而且我请你喝花酒,不代表我会跟你一起去玩。”

    “那倒也是,你还是童子身吧。”

    秦川微笑,他才不会解释,他练了混元童子功,功夫大成前,可不能破身。

    何况,修行越高,再看世俗女子,总是能轻易找到瑕疵,灵敏的嗅觉,也能闻到对方的口气或者些微汗臭、脚臭,真坦诚以待,多半是十分倒胃口的。

    修炼者,讲究财侣法地。

    侣可以和财法地并列,足见十分难寻。

    当然,侣也未必是道侣,也可以是同道之友。

    总之是跟得上自己脚步的。

    长生不过是修行的起点,护道才是永恒。

    若不能护道,那么长生也如一场幻梦,随时可能破灭。

    王孚又犯难,“你这没下面的稿子,我回去也不好向我表妹交待啊。留仙你可得帮我。我这次能过县试府试,大半是靠我姑父对我的训导,才让我对科举应试一途,有所领悟。”

    他这话不假,不是姑父,他如何能领会到科考的关键,那就是上面有人!

    秦川淡淡一笑,“既然王兄发话,我总得给你点东西拿回去交代。如今秋风渐起,我来了点诗兴,便写一首诗,你拿回去给表小姐,让她鉴赏。若是她能应和一首诗出来,你再来找我取下文。”

    “好主意,她折腾出一首诗,总得一两日功夫。我趁机去办你的事,办好后,再来寻你要后面的书稿,你可得抓紧时间。”

    “嗯,你先等我一下,我去把诗文写下来交给你。”

    “留仙,你都不请我进去喝杯水再走么?我还没看看小婴宁呢。”

    “好吧,就怕你进来没心情喝水。”

    王孚不由更加好奇,跟着秦川进屋,登时惊叫一声。

    他看到好大一张狼皮,正在屋里挂着,血腥味还没散,想来还没进行硝制。

    “留仙,你回乡下,莫不是打猎去了。哪里来得这么大一头狼,快跟我说说。”

    秦川:“说来话长,下次来了再跟你说,你先等我默写诗文。”

    他用黑狼的尾毛制作狼毫,原本上好的狼毫用的是黄鼠狼的尾毛,但这黑狼的尾毛,却远比一般的黄鼠狼的尾毛品质好许多,很适合做毛笔。

    黑狼尾毛甚多,秦川分解狼尸时,顺手先用了一点,制作了一只粗糙的毛笔,后来有空,还打算精制几支,用来留着自用,或者送人。

    王孚特想听秦川讲猎狼的故事,可惜秦川不说,他也没办法。

    只得痴痴望着黝黑发亮的狼皮,想象猎狼时的威风场面。当然,他代入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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