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宁可不清楚沈蔚之跟他的弟弟接上了头,她正坐在属于自己的房车里昏昏欲睡。
“可以把记忆给我了吧?看我在那里演戏,难不成你还看上瘾了,演得是不是挺好的?”
“对不起宿主,我们的规定就是你必须得经历过一个回合,不被人发现,才能够得到全部记忆,这样能够测试您跟被穿越角色的匹配度,我们无法更改规则。”
慕宁不想跟系统说这些,跟对牛弹琴有什么区别。
“行,那我应该是达到要求了,现在可以把记忆传给我了吧。”
“好的,记忆开始传输。”
慕宁仔细把原主的记忆归拢了一遍,发现这还是一个复仇的故事。
而原主并不是复仇的对象,而是被复仇的对象。
原主就是很多言情小说里常塑造的大小姐形象,她的父亲是本市的首富,通过开矿赚了一笔钱,后面越做越大,在国外也有不少金矿。
总的来说,因为足够显赫,只有别人讨好她家的份儿,原主从小就没受过委屈,长大了也是我行我素,吃穿用都是最好的。
这就让她养成了骄傲的性子。
原主长到18岁,上了大学才谈了第一场恋爱,而她的恋爱对象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慕宁穿越过来在淋雨的沈蔚之。
沈蔚之是大学校草,原主是大学校花,两个人还是挺配的,沈蔚之他是一个天才,早早在外面开起了公司,听说业务很厉害,但意外的是,他的公司没开多久就破产了。
随后他就跟原主在一起了。
旁人一看,这不就是为钱来的吗?更加看不起沈蔚之了,但沈蔚之却对原主非常的好,好到让人恨不得取而代之。
这么说吧,有一次原主想吃烤地瓜,还专门点了某个店铺的名字。
这个店铺不在本地,且非常的偏远,飞机高铁都不通,来回坐火车要20多个小时。
为了满足原主,沈蔚之连夜去了,他把地瓜放到原主的手里,说只为了让她开心一点。
当然,原主肯定没开心,她又不喜欢吃凉的东西。
但她还是被沈蔚之给感动到了。
诸如此类的事不知凡几。
比如这一次淋雨也是沈蔚之为了学习一个原主喜欢的蛋糕造型才误了时间,最后只能在外面淋雨。
努力当然是有成效的,原主本来就对沈蔚之有好感,看到沈蔚之这么愿意为她付出,她最终真的喜欢上了他。
而等到她把心放在了沈蔚之身上,原主的悲惨人生也就开启了。
实际上沈蔚之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复仇。包括他开公司破产,向原主寻求帮助,让原主以为他是为了钱才接近她,这都在沈蔚之的计划内。
他调查过原主,把她的性格摸透了。
原主太有钱了,如果别人坦诚表示是为了钱而来的,她反而会放低戒心,如果真要走普通路线,说是喜欢她才过来,原主从小被教会的反欺诈意识,会率先警铃大作。
沈蔚之的公司破产了,想要找一个富婆东山再起,原主是不会拒绝的。
当时沈蔚之找的一个契机也非常的对,原主刚被人暗地里嘲笑没有男朋友,这辈子只能守着钱过日子,沈蔚之就出现了,这个时机恰好。
于是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而他们在一起后,沈蔚之反而就不提钱的事了,一直在拼命对原主好,仿佛真的是喜欢她喜欢到了骨子里。
刚开始原主当然是有疑心的,她反复折腾沈蔚之,看看他什么时候露馅。
却没想到他不仅没露馅,还露出了一颗真心。
当原主快要沦陷时,沈蔚之向她吐露了实情。
他坦然表示当时就是想借没钱的理由接近原主,他是真心喜欢原主的,但知道原主缺乏安全感,不想贸然接近,现在他终于打动她了,他非常高兴。
原主再怎么受训练,也是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的小公主,内心对爱情还是有憧憬的。
一听到沈蔚之为了接近她付出了这么大的努力,又想起来她是怎么折磨他的,原主的喜欢和愧疚一起涌上心头,直接一颗心钉死在了沈蔚之身上。
沈蔚之的目的达到了,两个人从表面情侣做成了真情侣,着实恩爱甜蜜了一段时间。
沈蔚之接近原主,不是为了跨越阶级,成为金龟婿,他自始至终都是为了复仇。
在沈蔚之心里,是原主和她的父亲害得他家破人亡。
沈蔚之生活在一个非常温暖的家庭里,他还有一个双胞胎的弟弟,他们两个人长得不像,但都很帅气,他的父亲勤劳,母亲贤惠,一家人在这个大城市里生活,没有多少负担,其乐融融。
可是,沈蔚之的父亲承包了原主爸爸的一个工程后,不幸身亡了。
那是为庆祝原主十六岁生日所建的一座别墅。
为了这座别墅,原主的爸爸早就在很久前就开始招募,最终沈蔚之的父亲中标了,他高兴得当天多喝了两杯酒。
一家人都知道,这个项目非常大,说不定他们不用再在70平米的小房子里面生活了。
他们都非常高兴,谁能想到,潘多拉魔盒就在这一刻开启。
没过多久,沈蔚之的父亲因为意外死在了工地里,这是他自己出错酿成的意外,原主的父亲不需要赔一分钱,甚至还要向沈蔚之家里索赔。
沈蔚之家很快倾家荡产。
沈蔚之不相信这是真的,他的父亲不会出错,不会闹出那么大的意外来。
后来他被一个律师找到,律师给他提供了一份证据,告诉他,这全都是原主的父亲为了遮掩他的犯罪事实操作出来的。
实际上他的父亲就是冤死的。
沈蔚之毫不犹豫相信了这位律师,心里埋下了复仇的种子。
兄弟之间没有秘密,他的弟弟同样得知了这一切。
他们想要复仇,却没想到母亲先因伤心过度出了车祸,不幸身亡。
家庭的支离破碎,让沈蔚之把一切账都算在了原主的身上。
他们发誓要让原主血债血偿,过得比他们还要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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