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打,只要不死就行。让他知道以后什么话该讲,什么话不该讲!”

    酷热的夏天,太阳还没有落山。柏油马路上,烫得能煎熟一颗鸡蛋。

    此时的路边,一辆半旧的自行车歪倒在沟渠边。同时,三位凶神恶煞般的壮汉,正对一位年轻的小伙子拳打脚踢。

    小伙子蜷缩着身体,双眼紧闭,身上已经是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本就破旧的衣裤不知道是被撕扯坏掉,还是在地上拖行的痕迹,早已经变得破烂不堪,像极了一个叫花子。

    “刀哥,这小子好像晕过去了,还要继续吗?”一位壮汉对着另外一名脸上有刀疤的汉子问询道。

    刀哥凑近过来,一脚踢在了躺在地上的年轻人的腰上,一声闷哼传来。

    “这小子装死呢,给我拉起来,继续打!姓宋的,敢跟我玩这一套,老子打断你的腿!”刀哥脸上的伤疤明显的抽搐了一下,越发的显得狰狞。

    蜷缩成一团的年轻人,刚才确实昏迷过去,但又被打得清醒了过来。

    只不过,他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这所有的一切让他的头脑正陷入一片空白。

    是的,此人正是宋文镜,曾经收破烂为生的宋破烂。不知何故,竟然重生回到了88年,也就是让他改变一生的那个时刻。

    这一刻,他记忆犹新,正是三十年前,被人打断腿的那天。

    宋文镜被人拉了起来,一拳砸了过来,正中他的胸口。一个踉跄,他再次栽倒在地。

    刀哥明显的还不想放过他,正径直的走过来,眼睛恶狠狠的盯着宋文镜的左腿,想要继续施暴。

    宋文镜知道,对方这是想要打断他的腿。他也知道,这个时候不能继续下去了。他必须做点什么才行,要不然,又将回到曾经的过去。

    “刀哥,我知道你们今天为何而来。你们也已经把我打成这样了,如果我受伤再重点的话,就可能犯法了。从法律上说,你们现在最多就是治安处罚。可如果你存了其他的心思,那就是刑事犯罪,性质就变了。”

    宋文镜眼睛直盯着走过来的刀哥,同时观察着地形,手里也暗暗的抓起了一把泥土。

    刀哥明显的不是很在意宋文镜所说,嘴里还是嗤笑着,“不亏是文化人,还跟我讲起了法律来。今天就是要打断你一条腿,我倒要看看你个穷哈哈能把我怎么样!”

    事已至此,宋文镜知道今天是无法善了。对方肯定是得到了朱之明的明示,要不然不会这样坚持。

    他必须做出反击,要不然,今天还是少不了断一条腿。

    刀哥已经离他很近,近到只有两步的距离。

    就在这时,宋文镜突然扬手,将抓在手中干涸的沙土,猛的朝着刀哥的脸上砸去。同时,人也一瞬间站了起来,一个肩锤,狠狠的砸在了刀哥的怀里。

    电光火石之间,刀哥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沙土迷失了双眼。哪里能想到对方还会突然撞了过来,根本无法做出任何的防御,就被宋文镜撞了个四脚朝天。

    宋文镜没有继续下手,而是在对方三人反应过来之前,一下子就冲到了路边的沟渠里,四肢并用的翻过沟渠,朝着田地里跑去。

    剩余的两个混混明显的愣了一下,有点不知所措。而此时的宋文镜已经越过了沟渠,正奋力的奔跑。

    刀哥这一下被撞得不轻,有点呼吸不畅。看到宋文镜正跑向远方,气得大骂:“你们两个脑子坏掉了,赶紧给我追。不打断他的腿,我也不用再在这一带混了!”

    两个混混得到指示,先将倒在地上的刀哥扶了起来,然后就冲着宋文镜追了过去。

    可惜,双方的距离本身已经拉开,再加上田地里的玉米已经快到成熟期,那近一人高的玉米杆,正是宋文镜最好的天然屏障。

    此时的他,正在其中穿梭。这里属于斜桥镇地带,离他家已经不算太远。从小在这片玩耍的宋文镜,对于这里的地形太清楚不过。

    只要让他躲进玉米地,再想找到他的可能性已经很低。这些,在他决定反击之际,都已经想清楚,并付诸于行动。

    至于,后面会如何,此时的他,已经来不及再去考虑,先躲过眼前的灾祸再说。至少,今天的他,不用被人打断腿。也因此不会像前世那样,变成一个残废。

    刀哥并没有跟着追过来,虽然心中的愤恨还在。可他知道,对方躲在了这一大片玉米地,再想找到对方,难如登天。他也不可能继续在这边跟宋文镜耗着。

    不过,今天即使抓不到对方,以后还有机会。他只要回去打听一下宋文镜家住在哪里,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他。

    半个小时过去,两个混混垂头丧气的走了回来。一身的灰尘,以及脸上还有被玉米叶割开的小口子,都能够看出,两人确实已经尽力了。

    “刀哥,这片地太大了。那小子不知道猫在哪里,我们根本看不到人影。”

    刀哥也不好责怪两个小弟,他也知道小弟们已经尽力了,这样的地形,想找个人确实比较困难。除非,三人不予余力的蹲守下去,跟宋文镜死磕。

    找不到人,刀哥将心中的怨气发泄在了宋文镜的那辆半旧的自行车上。

    几分钟后,自行车的两个轮子已经被扭成了麻花,车子的大梁也给几人折断。变成了一堆废铁一般,再也无法骑行。

    情绪得到了一定的宣泄,三人也就各自骑上自己的自行车,往市区而去。

    从交通工具之中也能够看出,三人也就是个小混混之流,靠着耍狠之类的赚点生活费而已。这样的人,在80年代的今天,还是屡见不鲜。

    天色渐暗,太阳早已经落山,只有昏黄的余晖还在照耀着这片土地。

    宋文镜没有手表,也不知道具体的时间。此时的他已经在这片玉米地里躲藏了将近一个小时。

    身上到处都是一些小的伤口,都是玉米地叶子给割的,再加上刚才对方几人将他暴打过一顿。刚才奔跑躲藏之时,还感觉不到什么。此时却就像一群蚂蚁在身上叮咬一般,疼痛难耐。

    庆幸的是,这次他的腿无恙,不像前世那样变成了一个残废,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玉米地里已经没有了一丝的动静,宋文镜估摸着刀哥等人应该已经走了。天色已经渐暗,蚊虫也开始出来肆虐。漏在外面的皮肤,早就被咬出来一个个小疙瘩。

    他蹑手蹑脚的走出了玉米地,四处张望着,见到对方确实离开,终于松了一口气。甚至还有点开心,因为他竟然重生了,而且还是重生在了他被断腿的这天。

    之前,一直处于紧张的情绪之中,根本来不及思考太多,只想着躲开刀哥等人,保住自己的这条腿再说。

    如今终于放松下来,再看看周围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宋文镜的内心顿时豪情万丈。

    虽然,他还没有来得及思考以后的路该怎么去走。可既然上天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那么他就必须活出一份精彩,不枉这份天意。

    可惜,等到走到路边,看到自己的自行车被糟蹋得不成样子,那份原本不错的心情顿时又变得糟糕了起来。

    当初,他考上高中,家里卖掉了一头肥猪,才给他买了这辆自行车。虽然已经用了三年,可他甚是爱惜,一直保养得不错。

    可如今,也就变成了一堆烂铁,彻底的废了。

    摸了摸口袋,身上只剩下了原本留着作为午餐的十多块钱,而这也可以算是他全部的家当。

    事已至此,宋文镜也无可奈何。他并没有放弃那堆烂铁,而是抗在了肩上,朝着家中走去。

    即使已经不能使用,但是找个地方卖掉,还是能够换个十块八块的。从事收破烂数十年的他,知道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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