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旺祖在一旁听着他俩谈买卖,早就听的心头火热,浑身的血液往脑袋上涌,好多年没有这么热血沸腾过了。
尤其,他俩谈就谈呗,居然还打算带他一起挣钱,这让他怎么能不激动。
他也是个人精,孟季凡那眼神一递过来,他立即就明白了其中的深意。
“妹子,你有顾虑是正常的,这事儿是我发小太心急了,搁我我也会犹豫的,毕竟他这长相看起来就不靠谱。”
话一出口,孟季凡顿时瞪大了眼睛,心里恼火极了,他想让孙旺祖帮着美言几句,谁想到这老小子上来就拆他的台。
呸,就这样还做啥发小,绝交算了。
孙旺祖将了他几句,心情挺好,谁让他之前编排他这饭馆小了,看向林知瑜的时候又笑呵呵的。
“不过,妹子,我这发小外表虽然看着不咋靠谱,但内里却是个靠得住的人,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对他还算了解。
以前小时候日子穷,家家都吃不饱穿不暖,这老小子自己能倒腾,跑去城里给人抗米,换来几块红薯自己吃一点,会留一大部分给我们一帮小点的分着吃。
在那个饥荒年代,我们愣是靠着他拼命得来的红薯都活了下来。
这非亲非故的,他完全可以不管我们,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凭着他的本事,他只会活的更好。
但他没有那样做,而是一路顾着我们,没让我们饿死,由此可见他内里还是很可靠的。”
这么说来,孟季凡还挺有担当。
这个年代的人其实人情味还是挺足的,大家都是你帮我一把,我扶你一下,一来二往地这买卖也就做起来了。
林知瑜深谙其理。
她当初之所以选择跟孙旺祖合作,也是看重了他的为人,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她也不好再推辞。
“如果咱们合伙干的话,那这利润咋分?”
孟季凡眼前一亮,“你这是答应了?为啥?”
就因为孙旺祖讲了一个关于他的小故事?这也太简单了,这样的故事他一口气能讲一百个。
林知瑜笑道:“我跟孙老板合作的挺愉快,他开饭馆坚持选用新鲜的食材,不以次充好,不乱涨价,还富有同情心。
我信得过他的为人,也认可他的经营理念,所以他说你靠谱,那肯定靠谱。”
孟季凡:……
合着她会答应是因为信任孙旺祖啊。
这倒也说的过去,毕竟初次见面,又没合作过,想要产生信任挺难,尤其是他这张帅气的脸,大家伙都说像极了会败家的花花公子。
反正时间长着呢,以后接触的过程中,她一定会发现他比孙旺祖还靠谱。
“老孙,你去倒壶热茶来,咱们坐包厢里边喝边谈谈具体细节。”
林知瑜没拒绝,跟着他们一起去了二楼靠窗的包厢。
孙旺祖把自己珍藏多年的好茶都拿了出来。
汤色嫩绿明亮,清澈干净见底,香气扑鼻然苦味重,但是化开后,那股清凉气,能让人回味良久。
非常解暑气。
孟季凡喝了口热茶,受不了那股子苦味,只喝了一口就放下了茶杯。
“我是这样想的,等加工厂办好之后,采取独立核算的方式,跟你们现在的买卖不牵扯。
咱们三个各自都有付出,这利润分成就按三三四分,我跟旺祖各占三成,林妹子拿四成,如何?”
他是个商人,重利是他的本性,这鲫鱼生意有钱可赚,他会千方百计抓住这其中的商机,也会极力促成跟林知瑜之间的合作。
但他也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不会过度贪心,尤其林知瑜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所以他愿意让她拿大头。
“你筹办加工厂,出钱出设备,后续还得跑各种手续。
大妹子得建鱼塘,得用饵料,还得专业养殖,人力物力投入都不会小。
比起你们的付出,我这基本上没啥投入,所以我拿三成不合适。
依我看,大妹子养出来的鲫鱼才是重中之重,没有新鲜且品质好的鲫鱼,你的设备再厉害,我再能把牛皮吹上天,到最后也是白搭。
所以,老孟你拿三成,我拿两成,大妹子拿五成比较合适。”
孙旺祖想的比较简单,这挣钱发财的事情,他们两个能带他一起,他就已经很感激了,万万不可贪心。
他打心眼里觉得林知瑜就应该多拿一成,毕竟这事儿没有他跟孟季凡,林知瑜靠她自己早晚有一天也能办成,无非就是时间久一些。
说到底,他跟孟季凡还算占了便宜。
孟季凡那块儿出钱出力,拿三成也说的过去,他拿三成就不合适了。
大妹子那么信任他,他可不能做这见钱眼开的事。
孟季凡:……
猝不及防地被这老小子摆了一道,就他会办事是吧?就他仗义有人情味是吧?
可显着他了。
做买卖有这么谈的吗?咋不亏死他呢,怪不得这么多年了,这小饭馆还是又破又小,一直都发展不起来。
孟季凡心里虽然是向着发小的,但孙旺祖自己提出来的让利,他也不好多说啥。
他们俩一致看向林知瑜,等着她拿主意。
“按三三四分成吧,孙老板你这饭馆每个月都要付房租,还有食材,人工费,电费水费,开销也不小。
这些都算前期投入,后期宣传肯定还会有其他花费,所以你拿三成是合理的。
还有就按孟老板说的,咱们这个加工厂办起来,独立核算,跟别的买卖不掺和。”
她下定决心跟他们合作,一来是觉得孙旺祖这人很可靠,孟季凡跟他关系好,应该不会坑他,有孙旺祖参与,这桩买卖能稳妥不少。
二来,在商言商,做买卖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孟季凡能让她拿大头,说明他是诚心想合作。
最关键的是,她看中的其实并不是那四成的利益,而是独立核算。
她以后还要发展别的买卖,若是掺和到一起,不仅烦乱不好管控也容易出问题。
就像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出问题还好,一旦出现问题,便是致命的打击。
如今她有善解人意细心体贴的丈夫,又有贴心乖巧的女儿,这每一步都关系到小家的安危,所以势必要稳妥。
林知瑜怕孙旺祖还拒绝,连忙转移了话题,“对了,孙老板,你对提高鲫鱼汤知名度方面有啥想法吗?”
孙旺祖现在售卖鱼汤的方式是她上次提出来的,把鲜鲫鱼摆在饭馆里,让食客们现场选鱼,现场炖汤。
“我觉得现在的方法就挺好,现选现炖,虽然需要耗费一部分时间,但食客们也都接受。
实不相瞒,这几天凌晨四点钟的时候,饭馆门口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都是为了鲫鱼汤而来。
但因为来的人多,鲫鱼又不够,所以我只能采取限量购买的方式,这就导致好多人排很久都排不到,怨言也不少。
如果想要进一步提高知名度,我觉得还是应该增加鲫鱼的供应量。
只有更多的人亲口尝过鱼汤,品尝过这其中的鲜美,才能口碑相传。”
林知瑜点了点头,是这么个理,这年头,人们口头相传便是最好的广告。
“那我回去就建鱼塘,差不多一个月之后每天都能供应一百斤左右。”
等鱼塘建好了,养鲫鱼的事业就算彻底搬到明面上来了,到时候她就可以大量供应,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每天一百斤啊。
孙旺祖的眼睛亮了亮,按着他饭馆目前的火爆程度来说,一天消化掉完全没问题。
一条鲫鱼他连汤带鱼卖十块钱,那一百斤起码得有三十来条,那一天就是三百块钱。
刨去成本,他几乎能纯挣三分之一,也就是一百块钱,那这一个月就是三千块钱,一年的话就是……就是三万多!
所以到年底,他就能变成万元户了吗?
他开饭馆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那么多钱。
孙旺祖激动地手都有点儿抖,这大妹子果真是他的财神爷。
“等等,我觉得你还是先别激动,这会儿食客多鲫鱼少,物以稀为贵,这鲫鱼汤自然也卖得上价钱。
但等鲫鱼大量供应上来,人家还会这么疯抢吗?”
孟季凡还保留着几分理智,对于她们盲目增量的行为并不赞同。
“这你就不懂了,大妹子养出来的鲜鲫鱼只供应我这一家饭馆,别处根本没有,那我的饭馆在全镇,全县城,乃至全国就是绝无仅有的稀罕物。
这天底下有多少人好吃一口呢,我相信等鲫鱼大量供应之后,饭馆的客流量会激增,到时候会吸引到更多外地的客人。
说起来我这饭馆还是小了些,等挣钱之后,我得尽快把旁边的店盘下来,这样外地的客人来了之后还能挣个住宿费。”
林知瑜赞赏地看了他一眼,没错,这就是品牌效应,香满园若是靠着鲫鱼汤发展起来,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慕名而来。
到时候鲫鱼的知名度才算真正打开。
孙旺祖分析得头头是道的,听的孟季凡跟着激动不已,他仿佛看到了财富在冲他招手。
“那我明天就动身去深市置办设备,等鲫鱼的知名度上来,林妹子的鲫鱼产量也上来,加工厂也就建的差不多了。”
“行,那就这么决定了,咱们分工合作,接下来的一个月,我每个礼拜都会送一百斤鲫鱼过来。”
事情商量完,林知瑜便没再多留,拿了卖鲫鱼的钱,背着竹篓走了。
孙旺祖是个会办事儿的,他见林知瑜还蛮喜欢喝茶,便往竹篓里放了半斤他私藏的茶叶。
“这林大妹子果真是个能人,老孙,咱们这次肯定能大赚一笔。”
孟季凡一改之前病殃殃的模样,双眼精神的散发着亮光。
孙旺祖咂了咂嘴,“你这一去深市,少说得半年才能回的来,那你老家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吗?”
他可没忘记,发小之所以从深市回来,就是专门为了处理家事。
孟季凡顿时跟霜打了的茄子一般,他心烦地摆了摆手。
“别提了,那些破事儿哪儿处理的干净,但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挣钱才是第一要紧事。
对了,林妹子不是送了鲫鱼过来,你赶紧给我做一盆鱼汤去,我也尝尝味道。”
孙旺祖:……
也不知道是谁不久前才说过,就算一盆鲫鱼汤放在他眼前,他也能淡定从容不为所动的。
这会儿上赶着要喝多打脸。
不过他是不会跟孟季凡计较的,让大厨做了一盆鲫鱼汤端了上来。
孟季凡拿着汤勺舀了一勺汤放进嘴里,咽了下去。
“味道咋样?”
孙旺祖好奇地观察着他的反应,见他面无表情,忍不住犯嘀咕。
他发誓这鲫鱼汤真的是他有生之来喝过得最好喝的鱼汤,没有之一,不应该这个反应啊。
孟季凡没回话,拿着勺子又继续舀了几勺,直到满满一盆鲫鱼汤下肚,盆里除了鲫鱼,汤汁一滴不剩。
“嗝……老孙,我现在明白,那些人为啥会抢鱼汤了,真是巨鲜巨好喝,我真后悔把之前那盆汤让出去了。
不管,在我明天离开之前,我顿顿都要吃这个,你去给我整杯小酒,我要把鲫鱼吃掉。
你说的对,这鲫鱼鲜嫩清香,果真是品质极好的食材,这味道根本不是别家鲫鱼能相提并论的。
不说城里那些大饭店,就是深市那些专门煲汤的汤馆,煲出来的汤都没这个好喝。”
孙旺祖:……
……
林知瑜拿着卖鲫鱼结算的一百五十块钱,径直背着竹篓去了市场。
需要买的东西有点儿多,市场里还齐全些,第一站她先去了布店。
她打算给宋屿川做两身衣服,上次买的那些布料几乎都是带碎花的,给他拿来做衣服不合适。
林知瑜惊喜地发现,布店不仅有棉布,还有的确良布料。
她当机立断地买了一堆,柔软的棉布用来做换洗的衣服,的确良布料用来做一件白衬衫,只可惜没有牛仔布,不然她还能给宋屿川做一条牛仔裤。
白衬衫加牛仔裤,他身材那么好,穿上一定会很帅气。
买完了布料,她又去旁边的杂货店里买了几个粉花朵小发夹,虽然都是塑料的,款式也很简单,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甚至还有些土,但在八十年代,这种小发夹非常流行。
给小豆包买回去,她一定很开心。
在杂货店挑挑拣拣买了半天,林知瑜才依依不舍地从里面出来。
那些小物件她看了都喜欢,小豆包肯定更喜欢,所以她没忍住买了好几样。
最后买了两只老母鸡,又去肉摊上买了五斤猪肉,还买了些土豆,胡萝卜等蔬菜。
就这些都算下来居然花了她整整五十块钱,虽然钱是真的不禁花,但花自己挣来的钱,林知瑜心里非常痛快。
她将东西都归置到背篓里,脚步轻快地朝着易水村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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