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宫静谈话是很有技巧的,当他夸人的时候,绝对是真情实感;当他向你发出邀请的时候,绝对诚恳,让你有种不答应他都过意不去的感觉。李睿和裴炜受到的待遇一模一样,都是被北宫静夸得万中无一,只觉得遇到了知己,这条命卖给他不亏……至少裴炜一直到现在都仍然是这样想的!

    可现在,得知李睿也是这个待遇之后,他的心情就跟痴情男子突然发现自己女友对自己说的那些甜言蜜语不过是批发货,已经不知道复制粘贴了多少次一样,那叫一个心梗!

    被渣了,绝对是被渣了。

    当然,跟所有很不走运地遇上了女海王的痴情男子一样,裴炜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被渣了的。对女海王唯唯诺诺,不妨碍他对情敌重拳出击。他挑了挑剑眉,说:“少将军称赞我弓马娴熟,是一等一的骑将!”

    李睿说:“少将军夸我骑射无双,哪怕是胡人中也难见这等神技!”

    裴炜只觉得心梗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但那该死的胜负欲可不允许他认输。他大声说:“少将军称赞我武艺高强,步战骑战都能以一当十!”

    李睿说:“少将军夸我有勇有谋,在胡人刀下救下了上千百姓!”

    裴炜顿时就给击中了要害,他可没有忘记在被胡人疯狂追杀的时候,自己提议不管那些老百姓死活了,直接将他们扔给胡人喂刀的!

    他恼羞成怒:“你————”

    李睿洋洋得意:“咋啦,少将军对我的评价是不是比你高了那么一丢丢?”

    裴炜怒哼一声:“你不过是走了狗屎运而已,换我上我也行!”

    李睿摇头晃脑,如果有一根尾巴的话,估计得摇成螺旋桨了:“可你没上啊!”

    裴炜咬牙切齿:“喂,姓李的,有没有人告诉你,爱踩别人痛脚的人一般都活不长的?”

    两个人在差一点点就亲上了的距离对视着,由语言交锋转入眼视交锋,在小学鸡般莫名的胜负欲的支配下眼也不眨的恶狠狠地瞪着对方,大有一言不合就赏对方一个脆的之势。

    过了一会儿……

    又过了一会儿……

    再过了一会儿……

    裴炜终于败下阵来了。该死的李睿,仿佛石像一般,根本就不会眨眼似的,对瞪了这么久,他的眼睛都难受得了死了,那家伙居然一点事都没有!他飞快眨了眨眼睛……真的,飞快,希望能够瞒过李睿的眼睛。没准在他眨眼睛的时候李睿也在眨呢,这样的话他可不算输。但很遗憾,李睿没眨眼,把他的小动作逮了个正着,见他眨眼了,顿时就欢呼起来:“你眨眼了,你眨眼了,你输了!”

    裴炜怒声说:“我会输给你?开玩笑!”

    李睿洋洋得意:“那你倒是别眨眼啊!”

    裴炜说:“蚊子撞入我眼睛了,我能不眨吗?”

    李睿连连点头:“嗯嗯,寒冬腊月还能四处乱飞的蚊子,怕是百年难得一见吧?这么稀罕的事情都让你给撞上了,意外,纯属意外,不能算你输!”

    裴炜自然听得出他的嘲讽,气得牙痒痒的,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岔开话题:“对了,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说到正事,李睿自然也认真了起来,默然片刻,摇了摇头,说:“说真的,我也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了。熊耳山大营算是洛阳西面一道坚实的屏障,定会遭遇胡人的猛烈进攻,留在这里,尸山血海的厮杀定然少不了,搞不好连命都得搭进去。可离开这里吧,先不说心里能否过得去,眼下整个中原地区都乱成一团麻,我们又能去哪里?”

    裴炜低叹一声:“是啊,这世道,真叫人走投无路了。既然无处可去,就留在这里与少将军并肩作战吧,免得辜负了他的知遇之恩。”

    李睿说:“也只能如此了!”

    裴炜起身,说:“那,我先回去休息了,李兄你也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去接收军士呢!那都是些不止一次临阵脱逃的老兵油子,一个个比泥鳅还滑,进了军寨少不得要跟他们斗智斗勇,不养足精神可不行!”

    李睿也起身,把他送到门口,说:“裴兄慢走。”

    裴炜说:“留步。”说完便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看样子是要休息了。

    李睿关上门回到饭桌前,拿起筷子将剩下几块马肉硬塞进肚子,也不洗碗了,把碗往桌面一扣,脱掉靴子躺上床去,盖上被子,睡觉!

    裴炜说得对,北宫静拨给他们的都是些从战场上逃回来的逃兵,其中不少临阵脱逃了不止一次,一个个比泥鳅还滑,不养足精神真应付不来。当然啦,他也没想过要将那帮老兵油子训练成精兵,他只想镇住他们,再加以拉拢,从他们中间挑选一些比较身手比较好的,然后找机会一块逃命。他只是一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射箭运动员而已,除了射箭啥都不会,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人命贱如草芥的乱世,他也没想过要建功立业,只希望能够找一个偏远的地方躲起来,逃过那无休止的战乱与杀戮,至于跟胡人玩命这种事情,就交给北宫纯、北宫静这些猛人吧,他们更专业一点!

    哆哆嗦嗦中,李睿度过了他来到这个乱世的第一个夜晚。

    这一觉睡得极不踏实,实在是太冷了!虽说床上铺了厚厚一层小麦秸秆,还盖着厚厚的被子,可都是中看不中用,冷得他瑟瑟发抖,差点就没扛住!所以天一亮他就爬了起来,想方设法搞了个小火炉,弄来一点木柴在房间里生起一堆火,几乎整个人都仆到火炉上,这才驱散了那彻骨的寒意!

    ————他真的很倒霉,莫名其妙的回到这个极度缺乏有效的御寒物资和手段的年代,又撞上了中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小冰河时期。这次小冰河时期从东汉末年开始,一直持续到北周末年,延绵近四百年之久。这近四百年的漫长时光里,全球气温一跌再跌,农耕线大踏步后退,粮食产量锐减,江淮地区的淮河、巢湖、太湖等江河湖泊结冰早就是司空见惯了,最要命的时候连岭南地区那些几十上百年不见得会碰到一次霜冻的城市也雪花飘飘北风萧萧!身为一个现代人,在连件棉衣都没有的情况下被丢回到小冰河时期的华北,那个酸爽,就别提了!

    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他决定了,当务之急就是给自己弄一件棉衣,最差也得是鸭绒或者鹅绒服,这是第一优先任务,因为没有它,他很快就会被活活冷死!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逃离纷乱的中原,去找一个世外桃源隐居?

    好在没过多久,北宫静便让人给他送来了热气腾腾的早饭,真是太感激了。有一碗热饭下肚,他会暖和很多的!

    早饭是粟饭。所谓的粟饭,就是把脱壳后的小米淘干净,然后放入炊具里煮熟,就可以吃了……当然,有条件的话可以洒点盐,味道更好。这个时代的华北平原,主要还是种植谷子,因为这个时期的北方汉人还是以粒食为主,谷子不管是煮饭还是煮粥,口感都不错,而大麦、小麦煮成麦饭可就差太远了,先不说能消化多少吧,光是嚼烂它就要费老大牛鼻子劲。虽说早在西汉时期,勤劳智慧的古人就发明了石磨,能将小麦磨成粉再加工成口感更好的食物,但毕竟很费人工,因此也就那些比较有钱的人家会用,普通老百姓还是得吃麦饭。这个时期的小麦,尽管产量比小米更高,但种植面积跟小米没得比,小米依旧是北方人的主粮。两汉魏晋时期朝廷设立过搜粟都尉之职,专门管粮食的,可没有设立过搜麦都尉,这就是证据。

    好想来碗热乎乎香喷喷的面条……

    当然,也只是想想罢了,就熊耳山大营这条件,不大可能做得出一碗面条,就算做得出,以这个时代那单调无比的调味品,也不见得符合他的口味。

    很悲催的叹息一声,李睿拿起筷子,开始认真的干饭了。

    这应该是他吃过的最难吃的一顿早饭了,不过,由于哆嗦了整整一晚,肚子饿得咕咕叫了,他也就顾不上挑剔啦,一通狼吞虎咽,把一大碗粟饭吃了个一干二净,一粒不留。

    刚吃饱,张雄便过来了,寒喧两句后便问:“李曲侯,我奉少将军之命带你前去接收军士,你有什么要准备的吗?”

    李睿将找得到的衣物一古脑的裹在自己身上,将自己裹得跟个粽子似的,又将长刀弓箭都佩上,这才说:“没什么要准备的了!”

    张雄说:“那……请随我来。”说完全在前面带路。

    李睿跟着他走出营房,沿着山路朝远处一座营寨走去。一路上他东张西望,都不见裴炜的影子,不禁好奇的问:“裴曲侯呢?不是说一起接收军士的吗?他人呢?”

    张雄说:“他早就出发了。”

    李睿不禁咧了咧嘴。他起得够早了,都没听到裴炜出门的声音,他严重怀疑这家伙天还没亮就出发了。这么冷的天还能一大早爬起来跑去接受军士,乖乖,这家伙可真是天字第一号官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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