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的任务,是寻找镇寺之宝,所有小组各成一派。

    作为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奖励,林森和沈恽牧都取得了一个锦囊。

    “锦囊是什么?”方尔拉了拉林森的衣角问道。

    林森抻着脖子四处望了望,一边回答道:“在我上衣兜里,你自己拿。”他们的正对面是一间房子,但是门紧闭着,随便进去别人的房间多少有些不好,左右手边是两条顺着墙壁延伸的长廊,一面是雪白的墙,一面是漆红的柱子,其间是用木制的长椅连接的,靠外的那一面还有靠椅。

    “你看过了吗?这个锦囊。”方尔一边拉着锦囊的抽绳,一边问道。

    “还没有。”林森漫不经心的回答着方尔的问题,然后把摄像支走,拉着方尔进了一条走廊,将方尔按在走廊的木凳上面坐下:“好好坐着。”话一说完,他伸手就要去抓方尔的脚,方尔吓得把脚往后一缩。

    “你做什么?”方尔又把脚往里面缩了缩,一脸惊悚,连同握着锦囊的那一只手下意识的收紧,整个人处于紧绷状态。

    林森换了个姿势蹲在地上,膝盖撑着手肘,手肘撑着脑袋无奈的笑了笑:“你说我做什么?”

    “……”她知道还会问吗?其实方尔之所以反应这么大,是因为脚是她最敏感的地方,她一般都不会让别人碰。

    “把鞋脱了。”林森也不再和方尔绕圈子,直截了当的说到。

    “为什么?”

    林森耐心的解释道:“我看看。”刚刚看方尔走路的姿势,估计脚上应该都打起泡了。

    方尔一瞬间明白了林森的意图,只是手上并没有什么动作。支吾吾了半天才说:“别看了,刚刚走路出了不少汗。”万一有点什么解释不清楚的味道,那就是大写的尴尬了。

    许是林森受不了方尔这磨叽的性子,直接和她并排坐在了木凳上面,不由分说的抬起方尔的腿将她的脚放在自己的腿上,利落的脱掉鞋袜。

    方尔的脚很白,小小的一只,握在林森的手里像极了一块白玉,脚趾最前端指甲那一块儿泛着粉红,看起来尤为惹人怜爱。林森喉咙一紧,接着视线一转,落在方尔的脚内侧微微凸出来那一块。

    不同于脚背的一片雪白,那一处已经被磨的通红,隐隐有破皮的迹象,而右脚的第四根脚趾上有一个鼓起来的水泡,周围也是红了一片。

    那只握着方尔脚的手像是烙铁一样,惹得她整只脚都开始慢慢发烫,逐渐蔓延到方尔的左胸下方的某个器官,嘭~嘭~嘭~她都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方尔咬住下唇,忍住从脚尖传来的酥酥麻麻的感觉。

    而另外一只脚,仅仅是感受着林森的视线,方尔都感觉浑身不自在,好像脱光了放在他腿上的不是自己的脚,而是自己。

    “疼吗?”林森伸手按了按方尔脚内侧被磨红的那一块。

    方尔立马条件反射的弹开脚,咬着唇发出来‘嘶~’的一声。可力度没控制好,脚直接撞到了林森的小腹,发出一声闷哼。“抱……抱歉。”她微微看了林森一眼,脸红的快要滴出血来。

    她把脚拿下来,准备穿袜子,手却突然别林森拽住。

    “你在这里等一下。”说着林森起身,一会儿就消失在了方尔的面前。

    几分钟后,林森端着一个盆子出现在方尔面前,里面的水还腾腾的冒着热气。

    方尔目瞪口呆的看着放在自己面前的盆子,这意思,是让自己洗脚吗?他们现在不是在录节目吗?还是郊游?

    果然,“你泡泡脚吧。”

    “……其实不用这么劳师动众的,也就两个小泡~”她面试的那一段时间,天天蹬着一双八公分的高跟鞋跑来跑去,一天累成狗不说还遭人冷眼,那段时间脚后跟经常被磨出血方尔自己都没在意,贴上一张邦迪就完事,陆昊也从来不过问这些……

    这么想着,方尔突然觉得那些从前仿佛都是很久远的事了,回忆起来都有一层隔阂感,视线最后聚焦在面前这一盆热腾腾的水上面,鼻尖不由的有些酸。

    哪有什么坚强,那不过是不得不要的伪装,哪一个女孩不希望有人能够把自己好好的捧在手里,放在心尖上。

    “怎么了?”林森将方尔迟迟不动脚,问道。

    “没什么。”方尔吸了吸鼻子,把脚放进了盆子里,水温有点烫脚,她稍稍伸进去一下,又拿了出来,然后再放进去。

    ……

    方尔洗完脚,穿好鞋袜。时间悄无声息的流逝,日头慢慢移转,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

    “我们去找镇寺之宝吧,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人发现。”

    林森一脸无所谓,迈着步子悠闲的像是在自己家后花园:“不急,找到就找到,反正这一期最后被刷掉的人已经定了下来了。”

    嗯,周羽生。这一轮他们确实是没什么风险,但是,“你这样会不会太没有上进心?”再怎么说他们也得到了一号线索,怎么也得努力一下吧?对了!她还没有看锦囊的内容呢!方尔掏出刚刚随后放进口袋里的锦囊,三下五除二的解开,然后……

    “什么鬼?”方尔目瞪狗呆的看着手上的纸条,一时间都找不到词语来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

    林森凑过来看了一眼,又撇了方尔一眼,一副宠辱不惊的表情。

    纸条上就只有一句话:努力找总会找到的。

    “为什么你一副早就知道了的表情?”

    林森手插。在裤兜里,声音懒洋洋的说道:“节目组不都是这样吗?”

    “……自古套路得人心呐。”方尔不由感叹道。

    摄像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在了两人身后,镜头对着两人。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适应期,方尔也没有那种在镜头前的拘束感了,整个人都自燃了很多。

    方尔还凑到摄像面前套消息,笑得像是一只猫:“大叔,那个肖老师口中的镇寺之宝有人找到了吗?”

    “还没有。”

    “那我就放心了。”

    “……”

    说是找镇寺之宝,林森更像是在散步,步子慢悠悠的。午后的阳光透过树木的枝丫细细碎碎的打在他的身上,像是电影后期专门处理过的光线似的。

    “我们不用找找镇寺之宝吗?”方尔好奇的问道。

    过了一会儿,林森的声音才懒懒的传来:“我正在找啊。”

    “……你确定?”

    林森浅笑了一声,没有接话头。林森都不在乎输赢,方尔自然也无所谓,索性把任务抛开,也开始跟在林森身后打量着着满寺的春光。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恰好是四月的天气,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山间始终蔓延着一股子好闻的青草的气息。几个转角,方尔的视线便被一大抹粉红的颜色吸引了,微风中夹杂着一丝微甜的花香。

    一处庭院的左侧种植着一颗桃花树,看树干的粗壮程度,应该是有不少年了。方尔见过桃花,可没有在这么古朴的环境中看见这样的桃花,像是一个安安静静的美人。

    都市的生活太浮躁,人的视角和心境都会不一样。所有才会有那么多满腹经纶的诗人归于田园。你在公园里看见的挑花,和在山野见见到的桃花,区别就在于前者的美丽或许就是你看见的那一瞬间,而后者,在多年后回忆起来依然会记忆犹新。

    “咔嚓——”

    方尔受惊的顺着声音看过去,而林森早就已经收拾好了手机,一脸泰然自若的欣赏着桃花。

    “林森,我觉得你选错了职业。”方尔正色道。

    林森转过头来看着她,嘴角微微勾着,一双狭长的眼睛里好似淬了星光。

    “你应该去当娱记的,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选择自己的职业就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为首要条件,我觉得你挺适合的,对了,下次偷拍的时候记得把声音关了,像你这种技术含量的娱记在电视里最多活一集。”方尔连珠带炮的说完一段话,都不带喘气儿的。

    林森则是点了点头,转了一个方向把摄像师挡在自己身后,用唇型无声对方尔说道:“可我只爱拍你。”

    明明两人相识前后也就一两个月,方尔却一眼就看出来了他再说什么,像是提前预演过一样。她感觉的脸又开始热了起来,撇开眼神转移话题:“我好像有些饿了,这里有吃的吗?”

    下一秒,林森手伸进兜里掏出来一颗松露巧克力。

    方尔再次目瞪狗呆的伸手把巧克力接了过来,一边剥糖纸一边狐疑的看着林森:“你很喜欢吃巧克力?”上一次在学校也是,他冷不丁的就摸出来一个酒心巧克力,方尔还没见过哪个男人随身携带巧克力的。

    林森笑了笑,没有解释,柔柔的眼神里透出来一抹宠溺的光芒。

    几年后方尔窝在家里看韩剧,看到某个剧情的时候突然毫无征兆的泪如雨下,抱着一边正在看书的林森一阵猛亲。

    男主角在女主角穿高跟鞋逛商场脚疼的时候拿出来一双平底鞋,女主角换了上去说男主角就像是哆啦a梦一样,口袋里什么都有。方尔却在一瞬间贯通了前后所有的剧情,林森总是随身携带一两块巧克力,她却从来没有看见他吃过。

    哪有那么多的巧合,不过是因为另一个人的费尽心思罢了。林森哪里是喜欢吃巧克力,不过是害怕她突然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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