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在变的,方尔觉得自己过去三四年来的变化,都抵不上自己这三四天的变化,环境在逼迫着她坚强,性格变得更加坚韧,她早就不是那个遇事就知道哭鼻子的小姑娘了,昨天晚上,就是没有林森,她也相信自己会逃出来。
换做三年前,面临被绑架这种事,她估计想着都会腿软吧。
方尔忽的有些感慨,想起来一句歌词:你已不是当年的你,我还想做回我自己。她还想做回原来那个自己吗?凡事由林森宠着,被上级批评几句就红眼睛,方尔并不想做回原来的那个自己。软弱的,任人揉搓的,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你变成现在的自己,是最好的自己。
可她能够坚定的告诉自己答案,在面临林森的时候,却犹豫了,会小心的试探,旁敲侧击。
林森忽的松开她,奇怪的看了几眼,又把人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捏了捏她的脸颊,一本正经的求证:“还是原来的方尔,哪里有变什么?”
方尔哽了哽,直愣愣的看着他:“我用烟灰缸砸了那个男人,砸的他头破血流……”
她的话半遮半掩,不外乎表明了一个意思,她觉得自己做那件事很过分,以前的方尔是万万下不了手的,而那也代表着她和以前方尔已经朝着南辕北辙的方向走了。
林森却忽的笑了:“那有什么,要是换我,他估计半条命都不在了。”
林森打趣着,方尔的脸色却越发的凝重,眼神一瞬不瞬的盯着他,像是一个固执的想要得到答案的小孩。
林森终究是叹了口气,把人重新揽进自己怀里:“尔尔,你还记得你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的事吗?”
方尔不知道他为什么说起小学,皱着眉点了点头又摇头:“太遥远了,记不太清。”
“那这么说吧,小学的时候,你看见了同在上小学的我,会心动吗?”
方尔一愣:“啊?”这是什么问题乱入?
林森笑:“我的意思是,小学一年级的你,不会喜欢上那个时候的我,哪怕我再怎么出众,再怎么与众不同鹤立鸡群,你也不会喜欢上我,只可能羡慕我,可到了中学,你会开始慢慢的注意到周围优秀的异性,这都是生命发展的历程,是很正常的。”
方尔听着他柔声解释,心里一软,眼眶有些发酸,想告诉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可张嘴却成了:“为什么你是鹤我是鸡?”
林森哭笑不得的揉了揉她的短发,忽的又叹了口气:“以后把头发留长吧,好看。”
“留不长了,我觉得短发利落些。”短发和长发,像是方尔人生中的分水岭,长发的那端是过去的她,短发的这端是现在的她,成熟又世故。
道理林森说的很透彻,方尔心里却始终有道过不去的坎,林森能感觉到这道坎,却也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战胜这一切,时间会说明一切,更何况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方尔根本一点都没有变,还是以前那个动不动就哭鼻子的小姑娘,林森不说,是害怕方尔觉得自己是在敷衍她。
尔尔,来日方长。
来日方长真是一个美好的词语,它赋予了无限的可能和期望,把不可能的变成可能。
两人相拥良久,方尔想起方妈妈:“林森,我们回家吧,回白城,我想看看妈妈。”她快四年的时间没见过妈妈了。
这么长时间,是该回去看看了,林森还没来得及应承下来,放在电视柜上一直安静的手机呜呜震动了起来,他拍了拍方尔的肩,走了过去。
“喂。”听到电话那边的声音,林森微微皱起了眉。
那边不知又说了句什么,他吐出两个字:“继续。”就紧锣密鼓的挂了电话。
方尔跟着皱眉:“怎么了?”
“没什么,你不是饿了吗,走,吃饭去。”他拎了件外套,把方尔从床上抱了起来。方尔一个猝不及防,紧搂着他的脖子:“干什么呀?”
“昨天是我抱你进来的,这屋里面没有拖鞋。”林森简单的解释,搂着人往外走。
方尔一张脸羞的通红,小声说着:“那你之前怎么不告诉我?”
这屋里有没有她的拖鞋,她还真不知道,她那个时候只是单纯的想要宝宝举高高,可没有想到引火自焚了,现在这个算是副作用吧。
林森直接把人抱到了玄关,放下来,指了一下鞋柜:“你自己找一双鞋子。”说完就找出一双自己的皮鞋,低着头穿。
“出去吃啊?”她还以为是林森自己动手,口气里不无失落,听话的去打开鞋柜,以为里面她以前的那些鞋子,却没有想着码了一鞋柜的新鞋,清一色的高跟鞋,没有特定的颜色,可款式都很漂亮,她嘴微微张着,挑出来一双漆皮的黑色高跟,大红的底。
“这都是你这些天买的啊?”方尔又打量着鞋柜里面的鞋,光着脚往里面套。
林森抬头看了一眼:“这一双鞋是去年买的。”
去年?方尔心里一惊,看了林森一眼,胸口紧紧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去年……那个时候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不在了,林森给她买这双鞋……
“走了。”不等她伤感,林森站了起来,自然的握住方尔的手,拉紧,带着她出门。方尔却有些久久不能回神,进了电梯,又问了声:“里面那么多鞋子,都是你这几年买的?”
她问的隐晦,可林森哪里领会不到她的意思,轻轻捏了一下她的手。
“就是恰巧买了。”林森解释的风轻云淡,那些年的伤痛不提分毫。
最开始那年,林森总不相信方尔已经不在了,经常喝的伶仃大醉,有一次误打误撞的进了一家鞋店,看到那么精巧的鞋子,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了方尔,后来开始重新接回工作,这也就成了习惯,他总是在习惯想她想的厉害的时候,就给方尔买一双鞋,买回家放回鞋柜,便再也不看一眼。
好在,它们最后都等到了主人。
吃饭的地方是在一个比较清雅的地方,包厢里摆着古色古香的屏风,和屋里面的装饰很像,倒是不觉得违和,林森说这是van新开的店,方尔不禁咋舌,干经纪人这行还真是赚钱,她记得以前在那种路段van就又一家格调很高的餐饮店,现在这是要全国连锁了?
菜刚上,van就来了,笑得极其幽怨。
“哟,林哥这是想起我来了?”昨晚天寒地冻的话,二话不说就让他走,van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心塞,他就是养了头白眼狼,有了媳妇忘了娘。
林森扬了扬下巴,示意他在对面坐下来。
这种气氛下,方尔自动隐形了,小口小口的吃着菜,分心去听两人谈话。
“人都找回来了,你现在要咬着不放干什么,再说,就是我愿意帮你找,那些吃着公粮的人也不愿意啊。”
林森没什么表情,眼神冷了几分:“后患无穷,这个人,必须找出来。”
方尔隐隐觉得这段谈话的主角是关子,也和自己有关,不由的留了个心眼,吃饭的速度慢了下来。
“找出来你打算干什么?”van表情微微有些不耐,“你还能代表月亮消灭他吗?最后这事儿还不是要交代到公安机关去处理。”
“就算是送到公安,那我也会让他把楼底坐穿。”林森声音森冷,说这话的时候浑身冒着一股子戾气。
van忽的极嘲讽的笑了几声,“哟厉害了啊,这局长的儿子就是不一样。”
他说的阴阳怪气,方尔不由的去看他,心里琢磨着什么局长,可van就禁了声,说自己还有事,就先走了。
“什么局长儿子?”
林森胸口忽然涌上来一阵烦躁,皱眉起身:“没什么,我出去一会儿。”
方尔看着他的背影愣愣的,不知道林森为什么这么执着的想要把关子找出来……后患……这个虽然确实是值得担心,不过好像他也没有什么机会了。
没一会儿林森就回来了,身上有一股烟草的味道,方尔皱了皱眉,没表现出来,视线忽的落在一盘烤翅上面,她刚才听着他们说话,竟然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最爱的食物,之一!
方尔直勾勾的看着烤翅,却不动手,林森只瞧了一眼,就知道方尔的小心思,拿起一旁的塑料手套,白皙细长节骨分明的手指拿起来一个,三下五除二的去骨,放在方尔的盘子里。
“技艺不减当年啊。”方尔毫不含糊的夸着林森,喜滋滋的去吃鸡翅,好似经过他这的手,这东西都美味了好几分似的。
进来上菜的小姑娘拉回了方尔的思绪,她抬眼去看菜色,忽的瞥见穿着青花瓷旗袍的小姑娘脖子上有一小块红色的,像是被什么虫叮咬了,她微微皱眉,忽的想起来一件事。
“哪里有镜子?”
小姑娘被突然发问的方尔吓了一跳,看了一眼用力按在自己手臂上的手,抬手指了指屏风后面:“那边有一个洗手间。”
林森也抬眼看她,眼里有着疑问,方尔管不上,起身,进了洗手间。
洗手间不大不小,有一面足有一米五宽的镜子,加上亮白的灯光,倒是显得人白了好几分。
方尔对着镜子看自己脖子上的痕迹,斑驳的到处都是,早就看不见最初的那一点了,可她心里却开始发凉,所有的毫不相关的事情此时都连接在了一起,透透彻彻的告诉她一个真相,一个林森对关子恨之入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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