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赞上热评的第一条,是一个叫做‘林森全国粉丝后援会’的用户。
“森哥,媳妇儿找回来了?(狗头)”
“林森结婚了?我女神怎么办?”这条评论后面有一条追评,“就你这智商,基本已经告别微博了。”
方尔看着没头没脑,又往后面翻了几条,退出去看了一眼林森最近的几条微博,才知道这个广为传颂的媳妇儿是怎么来的。
关掉手机余光里是林森的侧脸的时候,方尔的心不自觉的加快了跳动的速度,像是初初感受到小鹿乱撞的少女,只是看着这个人,心里就满被一种名为幸福的情感不可名状的充盈。
“怎么了?”
“我有没有问过你,你喜欢我什么?”方尔感受到自己的那颗心跳的更厉害了,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从车窗灌进来的风冷呼呼的打在她的脸颊,心里却是火热的。
林森忽的侧头看了她一眼,嘴角带着不易察觉的笑容。
“都要结婚了,才想起问我喜欢你什么?”
在方尔的印象中,她是问过这个问题的,毕竟两人身份的悬殊这么大,女人又是天生缺乏安全感的生物,就会从这些言语上面去获取自己想要的,可她却不记得林森有没有回答,林森这一句话却震荡的她心神都有些恍惚。
她忍住脸上发烫,傻乎乎的张口又问:“林森,我们是真的要结婚了吗?”
“怎么,不愿意?”
“不是不是,就是觉得……”方尔撩了一下额前被风吹的凌乱的头发,眼神泛着微漾的光,“就是觉得不太真实,好像我们才刚刚再一起就要谈婚论嫁了。”
两人分开的时间太长,和短短相处的时间相比,确实是太短了,短到让方尔觉得跨度太大,短到让她抓不住什么去确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林森忍不住咧咧嘴角,腾出来一只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方尔又心神荡漾了好一会儿,快要到林森家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的想起林森还没有回答自己最开始的问题,她揪着林森的衣服,一副小女孩的模样,愣是要他回答喜欢自己什么。
林森一直沉默着,知道车在小区停了下来,熄了火,才侧头看着方尔,眼神里是不可忽视的认真与严肃,方尔不自觉的也被他的眼神带的正色起来,挺直着腰板儿,一副你说什么我都受得住的表情。
林森食指微微曲起,一下一下的在方向盘上敲击的,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思考该怎么开口。
“尔尔,我很难告诉你我确切喜欢你什么,可我知道我的世界除了方尔这个人,再也不会遇到第二个了,撒娇卖萌的时候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搂进怀里,小矫情的时候就像是一只小野猫拿着爪子挠你的心。”
“还有,”他眉头拧的更深,“从你回来之后我一直都没有问过你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不是我不好奇不是我不知道,是我真的喜欢你。”所以不愿意让你承受一丝的难堪,是你,让我相信了一见钟情。
最后一句话太肉麻,林森咽了下去没有说出去,以上这一段话,拆散开来无论是哪一句,都是他平时绝对不会说的,可如果对象是方尔,好像说出口也没有那么困难,至于最后那一句应该在特定的场合说。
林森有精神洁癖,可在方尔面前什么都是纸老虎,她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他的城墙崩溃,因为那个人是方尔,所以没有底线。
方尔捂着自己一颗扑通扑通直跳的少女心,眼里泛着光,忽的凑上去就是吧唧一口亲在了林森的脸上。
好的爱情,就是让人随时都能活成少女的模样。
林森应该是提前和他母亲说过两人会回去的事儿,他们出了电梯,钥匙刚刚摸出来,门就被打开了。
相比方妈妈,林妈妈要好的太多,三年的时间在她的脸上也落下了痕迹,却是微微带过,周身到处都是精致,看着林森的那双眼睛里泛着泪光。方尔早就从别人那里听说,这几年,林森照顾她妈妈的时间,要比照顾自己妈妈的时间多太多,甚至是有时候工作太忙,回了白城就去看一眼方妈妈交代了事情就直接飞走。
她难免有些心虚,脸上堆满了笑给林妈妈打招呼.不说她妈这事,就是她这个人,估计也让林妈妈操了不少心吧,儿子这几年一直把一个已经‘过世’的人挂在心上,没什么期望的等着,也亏得他等到了。
林妈妈倒是很热情。招呼两人进来,聊得热热乎乎,看不出来什么对方尔有什么不满,一个劲的追问她这几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关心倒是溢于言表。
吃了饭,林妈妈要留他们住在家里,可被林森拒绝了,回去的路上,方尔忍不住的问他:“林森,这几年你妈妈怨过我吗?”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路灯的光辉落进车厢,林森侧头看她,笑得毫不掩饰。
“尔尔你脑子里是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吗?怨你什么?”
方尔一时间解释不清楚,简明扼要的道:“难道你不觉得,如果我真的就去了,你一直坚持着等我,你妈就会埋怨你不尽孝道,不传宗接代吗?你难道不是独生子?”
迎着路灯,林森笑:“你怎么就那么肯定我会一直等着你?”
空气有一秒的凝滞,方尔感觉被人凌空抽了一个大嘴巴子,心里顿时狂奔过一群草泥马。这句话把她倒还是真的噎住了,林森从头至尾,从来都没有说过在等她,就好像两人在人潮中的再次相遇仅仅就是一个偶然,如果没有相遇,后来哪里还有她的事,会有另外一个人走进他的世界里……
方尔光是想想都觉得自己要炸了。
“给个机会,再说一遍。”方尔冷着声音威胁,斜着眼神看林森。
林森这时候才跳出来顺毛:“嗯我逗你呢,你要是真不在了,我就立一个牌坊,为你守身如玉,心里永远都只装你一个人。”
“……二狗你变了。”
随便吵吵了几句,方尔便收了仗势,小吵怡情大吵伤身的道理她还是懂的。林森在白城还有一幢公寓,林森偶尔回白城就是住的那里,因为定时有人收拾,虽然没有一尘不染,但也干净,就是有些没人气。
方尔一进门就皱起了眉头,打量着着完全是直男的室内设计,体内的设计师本性开始翻腾。
“林森你是打算当和尚吗?禁欲吗?这些白花花的桌布是要干什么?”
她一路数落,林森就一路跟在她的身后,一句一句的听着,时不时的辩解几句,嘴角始终带着淡淡的笑,应承着说明天他们就去家具城重新购置,全部按着方尔的口味来。
公寓是复式的,二楼上面是起居室,方尔从来没进过这里,却不觉得陌生,因为她最开始进军林森在a市那套公寓的时候,风格完全是大差不差,想到这里,方尔忍不住的笑了笑。
后腰忽的被人碰了下,方尔回头,林森正看着她:“笑什么?”
他身后是大厅的灯光,背着光方尔看不清林森的脸,却能感受到他脸上的笑意,忍不住伸手碰了碰他,口气里充满了怀念:“没什么,就是想起了以前你让我给你打领带。”
那个时候林森和现在没多大差别,总喜欢用一件小小的事来戏弄她,增加两人之间的肢体接触和暧昧氛围。
林森顺势在她脸上落下一吻:“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每次我出门之后,都会让助理重新给我打一次领带。”
方尔脸色瞬间就变了,落在林森腰间的手顺着就是一拧,疼得他龇牙咧嘴才放手,心里却是甜的像是泡在蜜罐里。
她自己的手艺,她当然是知道的,而林森的小心思,却难得的可爱。方尔微微翘起嘴角:“那你不是太傻了,专门雇我来当助理,一个月两万的工资,我什么都没做,连打得领带都得重新弄。”
林森笑:“我赚了。”赚了你。
方尔兜着明白装糊涂,脸都要笑开花,在房间里转了转,时间不早了,她换了被套枕套,又找了件林森的棉t恤,蹦跶到林森面前。
“你这里的衣柜里面衣服怎么也这么多,不是不怎么住吗?”
林森正在脱外套,闻声侧头看了方尔一眼,随口道:“接了那些品牌的广告,喜欢的就都放在a城,不喜欢的基本都在这里。”
方尔瘪了瘪嘴:“那下次给我带几件女装回来。”说完她才注意到林森一直看着自己,心里一梗,幽幽的想起了林森好像是已经退出娱乐圈了,哪里还有什么通告接,默默地闭了嘴。
“这件衣服多少钱啊,我想找件最便宜的当睡衣。”林森的衣服动辄上万,她不敢胡乱拿来当睡衣,所以先拿过来申请一下。
林森瞥了一眼:“你穿吧,也就几十万。”
方尔:“……”
她反反复复的把那件t恤衫看了看,除了款式特别了些,好看了些,手感格外好了些,它为什么就那么贵?金子做的啊!
她又回去了几趟,挑了几件看起来最普通的,最便宜的都是三千多的。最后方尔拿着那件三千多的t恤衫进了浴室,洗澡的时候一直在琢磨,要是她做了设计师,估计早就赚的盆满钵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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