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切正常,哪里都找不到破绽,其实就是最大的破绽。

    娘娘庙有求必应很好,对于信徒来说是大好事,可那也得是真正的有求必应才好。

    兴福寺供奉的是真正的佛祖,连佛祖都做不到有求必应,一个偏远地区名不见经传的娘娘庙,居然可以?

    这要是其中没有高明的修士装神弄鬼,迷惑了这一镇子的人,那才是见了鬼。

    娘娘庙看起来并不是十分高大巍峨的,正相反,只是一个很小的院子,里面一个堂屋,有一个所谓“娘娘”的泥像,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泥胎上还包着红布,下面是一个供桌,有灵位,有香炉,上面还摆着各色贡品,乱糟糟的,水果鸡蛋猪头,什么都有。

    门槛都没有,只有一个大蒲团,上面已经磨的光秃秃,不知道有多少人跪过。院子中央有一个大香炉,一看就是让众人烧香用的,此刻正烟雾缭绕。

    娘娘庙里并没有庙祝或者主持之类的,好像是人们自发的维护这里的香火。

    这么一个小破庙,有求必应?打死沈凤书都不信。

    看到这种情形,沈凤书等人也不可能真的拜下去。倒是旁边过来烧香的人却见怪不怪,有个热心的大妈甚至还主动指点迷津。

    “第一次来的都这样。”大妈笑的很慈祥:“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不怎么相信的样子,可我那会只是在这里想了想特别想做到的事情,当天回去就有了感应,你说灵不灵?”

    还有这种事?只要想想就行?这玩意还自带读取心思这么厉害?

    指点完几个小菜鸟,大妈满脸日行一善的满足离开了。倒是沈凤书注意到,贡品桌的左右两边各有两个桌子,上面各自放着一厚摞书本一样的东西,上面甚至隐隐的有血腥味。

    正疑惑间,恰好又有一个虔诚女子双手捧着一卷类似的书放到了右面桌子上,随后在中央的蒲团上磕头祈祷起来。

    从她的话语中,众人很快就知道了答案。那书是女子亲自抄写的经文,而且还是刺破手指,一笔一划用自己的鲜血誊写的,可见心思之虔诚。

    抄写血经,在一些虔诚的佛教徒中经常有之,但在一个乡下的娘娘庙里,这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而且还是抄写经文,什么样的经文?

    “仔细想想有什么想做或者想实现的美事,找个地方住下来。”沈凤书在这里直接看不出破绽,也没察觉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是叮嘱了大家一下,随后众人在这里静静的看了一会,也没多说什么,径直离开。

    修为最高的胡冷霜,也没有在这里感觉到什么异常。神识来回探查了好几遍,也没有任何发现,只能离开。

    虽然什么都没发现,但所有人其实都有了共识,这里一定有问题。这个镇子上的人几乎全都对那个娘娘庙虔诚无比,还都是因为这个娘娘庙聚在这里,兴福寺那么有名的大寺,都没能做到这一点,一个乡村野庙,何德何能?

    “晚上睡觉也好,修行也好,都长个心眼。”就在镇子里最大的客栈上包了一个大院子,众人全部都安顿了进去,晚饭后,沈凤书也不忘记嘱咐大家:“我个人觉得,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好事,似乎就只有梦里才有了。”

    众人都了然的点头,随后各自回房间休息。

    正值夏日,刚刚入夜吹来了一阵凉风,让人十分的舒适。身边有小白和小青在,沈凤书也不用担心会有蚊虫叮咬什么的,借着夜明珠光读了几页书,就觉得凉风习习,忍不住起身,走出了房间,来到了院子里乘凉。

    “公子如此勤奋,挑灯夜读,不知公子有何愿望,小女子愿意为公子红袖添香,助公子一臂之力。”不经意间一转身,沈凤书就看到了一个一袭红衣的年轻女子,面目姣好,自自然然娉娉婷婷的从门口走了过来,边走边开口道。

    “愿望?”沈凤书一笑:“很多啊!不过我等读书之人,所求之事,无外乎功名利禄,你能帮上什么忙?”

    “那要看公子想要的,是什么样的功名利禄了。”红衣女子捂着嘴浅笑着问道。

    “说那么多,估计你也不懂。”沈凤书大手一挥:“通俗一点,升官发财娶老婆,可以吗?”

    “公子倒是直言快语,比那些书呆子们要干脆的多。”红衣女子开口的目的就是冲着让沈凤书开心的,各种顺着沈凤书的话往下夸:“多少书呆子,一个个想要升官发财,却不敢说出口,一开口就是要读圣贤书做圣贤事,真真是可笑,最现实的一个,也只说想要金榜题名。和公子一比,却是判若云泥啊!”

    “拿我和那些读死书死读书的书呆子相比?”沈凤书直接不齿的一声冷笑:“想要什么都不知道说不出口,一肚子圣贤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就是啊!”红衣女子笑道:“哪里比得上皇帝亲口册封的小沈探花。不过,公子身边有娇妻美婢,家里有万贯家财,还是皇上金口玉言赐的探花郎,只想要升官发财娶老婆,是不是有些胸无大志了?”

    “这些东西还不是多多益善?废话少说,行不行吧?”沈凤书大大剌剌的问道,一副贪财好色的模样。

    “公子请到门口!”红衣女子心中一笑,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沈凤书站起身来,也不多说废话,直接走到门口,推开门,然后就看到了黑压压的一片人,点着火把,好像在等待什么人。

    仿佛整个镇子上的人都在,前面是几个大户和年长之人,后面就是男男女女,一见到沈凤书的身影,所有人都是齐刷刷的推金山倒玉柱,哗啦跪了下来:“参见大人!”

    “什么大人?”沈凤书一怔,随即不解的问道。不过,这种上万人跪拜自己的感觉,真是让人飘飘然啊!

    “呵呵呵呵!”一阵诡异而又熟悉的笑声传来,右边的人群猛地分开,本应远在京城的老太监,带着两个随从,单手擎着一个华贵的书卷策马小跑过来。

    “沈凤书接旨!”老太监下马,腔调怪异的吆喝一声,早有人准备好了香案,老太监就在香案后,展开了那个手上托着的书卷,却是一份圣旨:“上谕:着沈凤书任虞南县令,即日上任,钦此!”

    宣读完,也不管沈凤书还是一头雾水的站着,并没有跪拜谢恩,只是笑呵呵的上前,将圣旨往沈凤书手中一塞:“恭喜啊!小沈!看来咱家赶得巧,小沈居然大婚,双喜临门啊!”

    大婚?沈凤书一愣,一扭头,就发现旁边停了一顶几顶花轿,其中一顶珠光宝气,其他几顶则是相对平凡一点。细看,华贵轿子里坐的正是娇羞无比的小蛮,再看另外几顶,却是冷若冰霜的胡冷霜,娇媚无双的小美,以及恬静的小白和急性子的小青。

    这架势,是娇妻美妾一起娶进门来?左拥右抱,齐人之福?

    还没等沈凤书完全反应过来,左边人群闪开,丁剑和一尘笑呵呵的领着一辆马车来到了门口。

    “沈大哥,我们把你说的那副废了的画卖了,卖的钱都在这里。”一尘兴冲冲的冲着沈凤书说道,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大车上那个巨大箱子。

    哗啦,因为太沉重,一尘刚打开箱子,里面摞着的金砖就哗啦一声散落一地,差点把丁剑砸到。只看那个数量,就不下上千块,金灿灿的,在火把的光辉映衬下,说不出的闪耀。

    “只有这么点?”沈凤书似乎有点不满意的嘟囔了一句。

    刚说完,丁剑就在那边酷酷的开了口:“这只是第一车,后面还有两车。”

    然后沈凤书就看到了匆匆赶过来的第二辆和第三辆马车,上面和第一辆车一样,都有一个硕大的箱子,不用问,里面装的肯定是一样的金砖。

    现在轮到沈凤书目瞪口呆了。他才刚说过要升官发财娶老婆,眼前立刻就全满足了,简直神奇啊!

    扭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了看红衣女子,沈凤书兴冲冲的走到了老太监身边,迫不及待的抢过了圣旨,打开来一看,果然是刚刚老太监念的,还盖着大燕国皇帝之宝。沈凤书的脸上立时浮现出了开心的笑容,冲着老太监笑道:“别忙回京,吃了喜酒再走。”

    “那是自然!”老太监十分满意的拍了拍沈凤书的肩膀。沈凤书感受的很真切,是真人拍在肩上的感觉。

    紧接着沈凤书就立刻转向了几顶花轿,沿途还不小心撞到了几个乡民,这些人还都是真的,而且都是笑吟吟的打趣一声,毫不见外。

    “沈大哥!”小蛮娇羞无比的叫了一声,然后就再也说不下去,盖上了盖头。沈凤书却有点急色的伸到了盖头下,在小蛮红的发热的俏脸上轻轻捏了一下,满手温润细腻的感觉,真好。

    如同色狼一般,沈凤书挨个的在胡冷霜,小美,小白,小青身上都偷偷的捏了捏,这才带着一脸快意的笑容,走到了丁剑和一尘身边,捡起一块金砖敲了敲,听着那动人的音色,沈凤书不由的闭上了眼睛,发出了一声满意的呻吟。

    红衣女子就在院子里静静的看着,脸上始终带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我得到这些,需要付出什么代价?”等沈凤书睁开眼,恋恋不舍的看了看眼前的阵仗,这才转头冲着院子里的红衣女子问道。

    “果然是名满天下的小沈探花。”红衣女子笑着称赞道:“比那些书呆子就是明白事理,这世上哪有什么都不付出就什么都想得到的好事呢?”

    “少废话!”沈凤书有点不耐烦的说道:“要本大人做什么?”

    “简单啊!”红衣女子笑道:“妾身实现了沈大人的愿望,沈大人得还个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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