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勾端过茶杯,放在鼻尖闻了一下,又慢悠悠喝了一口茶,这才正色道:“我从北方冥海来,那里是一望无垠的冰河世界。在冰河之上。生活这被称为陆战无敌的魔族。关于魔族,不知道洛仙公主可曾听说过?”



    洛仙点头道:“嗯。我虽从未见过魔族,从前在灵族之时,也曾听人提起。据说魔族体型硕大,身似河马能直立,貌若水牛有獠牙,四肢如铁棍铜管,有气吞山河之势,也不知我说的对与不对?当年我父亲奉夏帝之令出征,剑锋所指,便是魔族。”



    赢勾点头赞道:“想不到洛仙公主身在灵族古城,对天下事诸般事情却依然了若指掌,令人好生佩服。不错,正如公主所言,魔族凭借强悍的身体素质,被称为陆战之王。冰河世界虽然物产丰富,却不能种植粮食,魔族之所以对人境垂涎三尺,屡次三番发动战争,其根本缘由便是如此。”



    洛仙点头道:“我记得曾听我父亲说过,当年征战北方,但逢隆冬时节,天候变冷之时,魔族无处觅食,为了抢夺粮食,便会向人境发起攻击。可是,自从一千年之前,我父亲奉夏帝之命,将魔族赶出了人境,便再也不见它们有何作为,莫非先生此行竟然与魔族有何干系?”



    赢勾道:“魔族桀骜不驯,野性难服,极其具备攻击性。若是从前,倒也不足为虑。毕竟魔族虽然拥有八大魔王,却互不往来,有时甚至为了争夺粮食而相互厮杀。可是现在的魔族,因为魔皇的出现,已经团结一致,变得空前强大。”



    洛仙微微一愣,讶然道:“魔皇!魔族竟又有了新的魔皇,真出乎意料啊!”



    赢勾道:“据说魔皇乃是天地孕育而生,体表有魔鳞覆盖,防御力之强堪称无敌,而魔族甚么时候缺少过攻击力!”



    洛仙道:“魔皇的力量委实可怕,只是我若未记错,魔族已有数千年没有出现过魔皇了。这与你来灵族有甚么关系吗?”



    “尊敬的洛仙公主,难道你还没有意识到吗?联合在一起的魔族,不再是从前的一盘散沙,现在的他们就像一只紧握的拳头,已经成为这个世界上真正的陆战无敌。”



    赢勾察觉到自己过于激动,顿了顿,喝了一口茶,这才续道,“自从你父亲击败魔族,回到东方,我便被夏帝任命,驻守北方冥海。冥海与冰河接壤,在冰河上生活着的正是魔族。一直以来,我与魔族隔壤为邻,倒也相安无事。可是这段时间,我能清晰的察觉到,魔族已经蠢蠢欲动。假使我估算不错,魔族随时有进军人境的可能。”



    洛仙道:“赢勾先生,我并不质疑你说的话,可是即使魔族真的向人境的人类发起攻击。我想,这与我们东方的灵族恐怕也没有什么关系吧!”



    赢勾道:“作为神的使者,灵族拥有的智慧,是其他族群所无法比拟的。难道身为灵族公主的你,真的猜想不出魔族一旦对人境的人类发起进攻,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吗?唇亡齿寒的道理,相信公主比我更加明白。”



    “这个……这个……”洛仙尴尬一笑,吞吐道,“不错。魔族骁勇好战,残酷嗜血,一旦他们征服人境,天下必将大乱,我灵族也无法偏安一隅。”



    听得此言,赢勾顿时喜出望外,道:“真不愧是灵族公主!诚如公主所言,一旦魔族走出北方冥海,天下必然烽烟四起。”



    洛仙道:“赢勾先生,据我所知,你作为僵尸之祖,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



    赢勾点了点头,疑惑道:“不知公主所言何意?”



    洛仙道:“其实我的意思,想必先生已然猜到。作为僵尸真祖的你,本无须惧怕魔族!所以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来我们灵族,须知道魔族号称陆战无敌,可不是我们灵族能够与之抗衡!”



    赢勾心中凛然,暗道:“瞧这女子模样单纯,却心思敏捷,言辞犀利,果然厉害。”道:“洛仙公主,你有所不知。我们僵尸一族虽然虽然不老、不灭,却未必不能死,而且即便是我,也不一定能与强大的魔族对抗。在这世上,从力量上能够与魔族对抗的,怕是只有龙族了。可是,龙族自和姜国私毁契约后,便与人境的人类互有嫌隙,是不可能同气连枝,联手对敌。”



    洛仙道:“我们灵族喜好自然,能够与各族和睦共处。先生莫不是想通过我们灵族将龙族和人境的人族联合一起,共同对付魔族吗?”



    赢勾点了点头,道:“公主似乎还漏了一个,还有矮人族。只是这矮人族极善藏匿,不知他们现今身在何方。”



    洛仙略带几分嫌弃的看了他一眼,下意识嘀咕道:“那群邋里邋遢的大胡子们么?哼,都是一群大酒鬼,他们能帮上什么忙?”



    “啊!什么酒鬼?”赢勾愣了一下,心中暗道:“早就风闻灵族与矮人族不合,现今看来,果然如此。”



    洛仙尴尬地摇了摇头,道:“没……没甚么。对了,我们方才说到哪了?”



    赢勾见洛仙神色难堪,赶忙岔开话题,道:“洛仙公主,不知道你对这此事有何看法?”



    洛仙摇头道:“这个我恐怕帮不了你!我父亲虽贵为灵皇,我却是一个被灵族遗弃的混血。灵族的四大长老,从来就没有认可过我的身份!当年保卫神树之时,倘使不是需要我的力量,他们也不会将我编入战斗序列。”



    赢勾正待说话,原本站在一旁的剑奴却已厉声道:“哼,当初主人为灵族出生入死,最后得到了什么?得到的只是无情的遗弃,以及曝尸荒野的命运。”



    洛仙霍然转头,白了剑奴一眼。剑奴神情一震,赶忙闭口,不再说话。



    赢勾注意到这时候的洛仙,那眼神与先前全然不同,变得锋利,变得尖锐,变得明亮,似一道闪电,仿佛在发出一股刺耳的摩擦声,显露出凶狠的气象。



    不觉暗暗心惊:“果然人不可貌相,只怕便是当年的灵皇,这般年纪之时,怕也没有这般霸气侧漏。”



    洛仙转过头再看向赢勾时,已然神色自若,道:“先生,我虽已经被灵族遗弃,但作为一名半灵族,我身上也有一半的血统源自灵族,所以我会尽一切可能来保全灵族。你说的没错,魔族蠢蠢欲动,一旦他们对人境发动战争,必然祸及我们灵族。只是你有所不知,我们灵族除了灵皇,还有四大长老?他们分别代表着灵族的四个强大种族,他们在灵族的各个种族中的威信并不逊色于我的父亲!”



    “嗯。关于灵族四部,我也略有耳闻,是指光明之灵、黑暗之灵、五行之灵和自然之灵四族么?”



    赢勾想了想,道,“传说光明之灵光明耀眼,美丽优雅,能观风向、听兽语,擅长使用光属性功法。假使我没有记错,洛仙公主的那一半灵族血统,便是出自光明之灵吧!”



    洛仙点了点头,又听赢勾续道,“至于五行精灵,也有人称呼他们为海妖。据说他们世居大海,拥有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容颜。不过比起他们,黑暗之灵可就大相径庭!”



    赢勾有意无意看了剑奴一眼,道:“黑暗之灵却喜欢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他们对法术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惧怕毒素的侵袭,不过却没办法抵御火焰和寒冷。”



    剑奴听赢勾说到黑暗之灵,浑身一颤,下意识捏紧拳头。



    赢勾恍若未见,又道:“自然之灵其实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生命之灵,他们和其他灵族有着许多相同的地方。我想唯一不同的,可能是自然之灵擅长使各类属性功法,却智慧相对较低!”



    洛仙目光如炬,紧盯着赢勾,道:“我想先生来到灵族古城的目的,恐怕不只是想通过灵族联合各种族这么简单吧?能够对灵族如此地了若指掌,这可不是一名灵族以外的人能够随便做到的!”



    赢勾不觉面上微窘,尴尬地道:“洛仙公主,我此行确实还有一个目的,不过只能等我见到灵皇之时,才能说出来。”



    洛仙道:“那今日之事,只当我没说过,先生也全当从未见过我罢!”瞥了站立一旁的剑奴一眼,起身便向客厅外面走去。



    赢勾见状,忽地站起身走到窗前,目光里面尽是痛苦的神色,道:“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老去,一个个死亡,而你却无能为力。作为灵族的你们,拥有远超人类的寿命,极少经历生离死别,必然不会理解其中的痛楚!”



    洛仙愣了一下,沉吟道:“赢勾先生,请您坦诚相待,告诉我,您来到东方到底是为了什么?”



    赢勾道:“一直以来,灵族通常是无序而善良,你们敌视邪恶种族,和善良种族友好相处。可是,作为东方世界的主角,你们必须有自己的立场,你们只能以一个声音说话。”



    洛仙点了点头,深以为然,道:“不错。历年以来,我们灵族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四大种族各自为政,互不往来。由于灵族喜爱自然,拥有美丽的容颜,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所以时常成为外族交易的对象。”



    赢勾道:“听公主此言,想来颇有感触。”



    洛仙叹息一声,摇头不语。赢勾见洛仙面色不愉,也便不再说话。



    二人相对无言,都自顾喝茶。



    许久,赢勾摸了摸口袋,道:“我曾无意间得到一本古书,上面的文字生僻难解,与灵族文字颇有几分相似。倘使我没有猜错,那应该是灵族古文!”



    洛仙吃了一惊,道:“灵族古文字!”



    赢勾点了点头,道:“是的。想必公主必然听过冥海之中有一奇地,名为黄泉。传说这黄泉深不见底,其水呈黄色,人畜饮之必死,而我们僵尸喝了却精神抖擞,气力陡增。我久居冥海,闲来无事,便去黄泉探索,试图解开其中奥秘。这本古书便是我潜入黄泉之时,在水底的一处洞穴中发现的。”



    洛仙沉吟道:“你说古书是在水中发现!不知先生是否将此书带在身上,能否借我一阅?”



    赢勾应了一声,从口袋中拿出一本颇为厚重的书递了过去,道:“不错。这本古书确然是从水中所得,只是不知这书是什么材料所制,竟然水浸不腐!当时,我在黄泉底,目不能视,忽然之间,只感身前有光芒闪烁,便依着这光芒探索过去,就发现这本古书。”



    洛仙点了点头,接过古书仔细翻阅。



    这书是由卷纸装订而成,看年代该当颇为久远,却不知是什么材料做成,尽管很陈旧倒一点也不破烂。



    洛仙翻看几页,就叫剑奴从内室书房中拿了一本书,两书比对着看。



    过了良久,洛仙才叹了口气,又将两本书推到赢勾面前。



    赢勾见书上面的文字,都是弯弯曲曲,如有蚯蚓在上面爬行,只看了一阵,就觉头昏眼花,道:“公主,你这不是为难我么?你们灵族族的文字,我如何识得!”



    洛仙摇了摇头,道:“先生且看,这两本书的纸质是否一样?”



    赢勾闻言,又仔细看去,果见两本书的纸质都是一般,甚是厚实,又有许多一条条的线条印子。



    他看的入神,又伸手抚摸,却觉极为柔滑,与人类所使的茧纸、版纸都有不同。



    赢勾点头道:“两本书纸质一样,看来这古书出自灵族那是没错了。”



    洛仙道:“先生亦如此说,看来我所料不错。当今之世,能够造出这种纸,又使用它的就只有我们灵族与矮人族。看这古书的成色,以及真先生方才所言,它只怕已有数千年历史。我仔细对比过,这上面的文字与我们灵族的文字确有几分相似,极有可能是灵族的先祖书写。不过这本书能够水不能浸,倒不只是材质的原因!如我所料不错,这书还被施了法术,只是凭我现在的法力,尚且不能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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