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手可以捏碎将级生灵的脑袋,却对小小的信函无能为力。
把得到的宝物全部收起,再仔细研究信函。一位血族子爵随身携带的东西都没有不值钱的。随便拎出一件来都价值不菲。
信函的表面有一幅血玫瑰图案,除此之外,收信人是落日旅馆的老板!
“我好像记的费城有这么个旅馆~~”
夜辰曾经看到过,虽然只是惊鸿一瞥,然而惊人的记忆力让他想起了这么个地方。
……
拿起信函闻了闻,上面有稻杆的味道,纸张的原材料应该就是稻杆。纸张上还有这几个稻穗印记,应该是用压印机压在纸张材质深处的。
……
收起信函,他决定亲自跑一趟。
仰躺在沙发上,拿了一个干净的高脚杯,从剩下的半瓶葡萄酒中倒了满满的一杯。酒浆入口没有沉淀物,很显然,血族子爵也知晓葡萄酒不能用力摇晃,以免让底层的颗粒混合在酒浆中,影响口感。
不同的葡萄酿制的酒也不同,葡萄生长的土壤同样会对酒浆的味道产生细微差别。年份越老的酒越醇,这酒是子爵自己带来享用的,在农庄酒窖中存了三百多年,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辉煌文明。
“好了,天狼,现在可以和我说说事情的过程了……”
天狼挣扎着从地面上站起,扫了一眼成了干尸的血族子爵,他问道:“我可以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但是你必须答应,放过我……”
摇了摇杯中的猩红酒浆,一口饮尽。索性拿起酒瓶,咕嘟咕嘟灌了起来。浅尝辄止不是他的性格,相反,他与血族子爵相同,都是豪放流。喝酒就大口喝。在贵族夜宴上,血族子爵当然会保持礼仪。
夜辰吐了口酒气,舌尖品味着甘爽,淡笑道:“好~~”,又望了一眼面色惨淡的三个少女,揉了揉眉头,说:“来个人,给我揉揉太阳穴,我有些头痛~~”
三人战战兢兢,最终还是一个胆子大些的少女走到沙发后,一双发抖的手轻揉着夜辰的眉头。
“不要抖,力气大些”,又对天狼说:“你可以说了,我在听着……”
……
少女的指尖很柔软,身上有着新鲜的水汽味道,刚才高压水枪冲刷掉了她们身上本身的一切味道,至少,她现在是干净的。
……
天狼渐渐恢复了稳重,开口说:“这次来的特使有两个人,一个人类,一个血族,都是战将级别的人物!人类战将拿走了曼陀罗花,离开了费城”。
“血族的这位爵士来做什么?”
“血族爵士虽然与人类战将一同来临,但是他们的目的好像不同”。
“那人类战将叫什么名字?”
“浮烟罗~~”
……
瓶中的酒浆渐渐见底,天狼也倒在了血泊中。他抽搐的身体还残留着一点意识,愤恨道:“你……不守……信用”。
“是的,我不是一个守信的人。我以前实在是太善良了,信用在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值钱”。
“你们三个离开,你们很幸运,遇上了我”。
……
……
裹了裹身上的大衣,午夜的狂欢声缭绕不觉。随着试炼,这个城市更加的繁荣。兵/痞,猎人,战士,妓/女,醉生梦死。
捏断了几个黑暗老鼠的脖子,救下了一个女人。这让夜辰不得不感慨,这个时代,就连欲/望都是如此赤/裸/裸的,是如此的浓烈。似乎这些男人们活着,唯一的乐趣就是女人与烈酒。
麻木,空洞,更像一个个活着的烂肉。
“浮家的人,他们又为什么蹦出来~~”
浮家,北方三大阀门排名第二的氏族。
这背后或许只是个人的影子,也或许是浮家集体意志的表现。
不管真实的情况如何,那些暗地里的人似乎还未准备一举摧毁他。时候未到,夜辰知晓,当他们真正露出獠牙,将会是致命一击。
……
……
午夜的天更冷了,滴水结冰,昏暗的灯光无法驱逐心灵的寒冷。就连失航的船只也无法寻找到灯塔,只能茫然的在迷雾大海上航行,直到未来,直到黎明,遥想着未来那璀璨的黎明瞬间……
夜辰也有一座灯塔,灯塔在亚洲,在那废弃管道中,那里有雪~~
同样,这费城中也有一座昏暗的灯塔,无人注意,因为它的光芒太过黯淡,无法驱逐黑暗,并且渐渐被黑暗淹没。
……
昏暗的灯塔是一个小旅馆,与寻常的旅馆相同,客人们大都是带着女人前来放纵的,柜台后面同样坐着几个女人来吸引顾客。
一个被酒水与女人掏空了身体的老头坐在柜台后面,喝着透着糊味的劣质麦酒,不时用筷子夹一粒油炸花生,细细嚼碎,让香糯的花生浆糊弥漫在口腔中。
他的发丝有些杂乱,两眼乌黑,下巴上没有胡须,发丝虽然是黑色的,但是两鬓那斑斑的白霜显示着老人的年龄已经很大了。
一边喝酒,一边吃花生米,对了,还有豆腐干,盐水煮的豆子,三样小菜。最后则是愉悦的听着从房间中传来的各种女人呻/吟声,或高亢,或低沉,或嗓哑……
他的眼神也不时往柜台后面几个女人的后背上飘着,那眼神很是猥/琐,在这些风姿犹存的女人臀上、腿上盯着,双眼火热,喉咙不时动动,不知是咽下酒浆还是自己分泌太多的唾液。
女人们对于旅馆老板的性格早就熟透了,甚至还与老家伙在床上疯狂过,所以根本不理会他火热的眼神,没人过来拿酒瓶子砸在他满是老年斑的脸上。
落日旅馆,一个很普通的旅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旅馆很普通。旅馆老板也是普普通通,每天喝喝小酒,调戏一下过往的女人,再者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看某些爱情动作片,或者憋不住时,花点钱找几个女人解决一下。
旅馆经营的很惨淡,因为老头的视线大部分都盯在了女人的挺翘的臀上,而不是生意。如果有那个女性旅客愿意陪他睡一觉,估计老头会高兴的跳舞,免了房钱,甚至倒贴。
……
只是他苍老的样子与松弛的肌肉,很少会引得女人喜欢。
……
夜辰走到这时,正好看到老头的双眼贪婪的盯着一个来住宿的女人,特别是那牛仔裤包裹的挺翘屁股。只是他的样子太过不曾掩饰,激怒了女人的伴侣,一个身高至少两米五的壮汉。
怒气澎湃的大汉大部走了过去,像抓小鸡子一样把老头抓了起来,拿起桌子上放花生米的盘子就拍在了他的脸上。
瓷器碎片,鲜血,老头的牙齿。
“让你看,你个老不死的,老子的女人你也敢看,信不信我挖掉你这双狗眼!”
壮汉朝着老头的脸上吐了一口浓痰,转身搂着女人远去。看样子应该是想在外面黑暗的巷子里找个地方解决,这个时间也没人出来闲晃。
……
壮汉走后,柜台后面的几个女人才敢跑过来,帮老头收拾好东西,擦干净脸上的鲜血。老头的色/心不减,一双干巴巴的老手在这些女人们的身上揩油,只是不时被嗔怒的女人打掉色/手。
“以后别什么人都看,如果碰到狠人,你这条老命都没了……”
李乐乐老板,第一次出现在夜辰的视线中。
ps:这章更狠,足足砍了七百字,这都一篇作文了。嗯,砍字很爽,废话不多说,务求不水。
把得到的宝物全部收起,再仔细研究信函。一位血族子爵随身携带的东西都没有不值钱的。随便拎出一件来都价值不菲。
信函的表面有一幅血玫瑰图案,除此之外,收信人是落日旅馆的老板!
“我好像记的费城有这么个旅馆~~”
夜辰曾经看到过,虽然只是惊鸿一瞥,然而惊人的记忆力让他想起了这么个地方。
……
拿起信函闻了闻,上面有稻杆的味道,纸张的原材料应该就是稻杆。纸张上还有这几个稻穗印记,应该是用压印机压在纸张材质深处的。
……
收起信函,他决定亲自跑一趟。
仰躺在沙发上,拿了一个干净的高脚杯,从剩下的半瓶葡萄酒中倒了满满的一杯。酒浆入口没有沉淀物,很显然,血族子爵也知晓葡萄酒不能用力摇晃,以免让底层的颗粒混合在酒浆中,影响口感。
不同的葡萄酿制的酒也不同,葡萄生长的土壤同样会对酒浆的味道产生细微差别。年份越老的酒越醇,这酒是子爵自己带来享用的,在农庄酒窖中存了三百多年,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辉煌文明。
“好了,天狼,现在可以和我说说事情的过程了……”
天狼挣扎着从地面上站起,扫了一眼成了干尸的血族子爵,他问道:“我可以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但是你必须答应,放过我……”
摇了摇杯中的猩红酒浆,一口饮尽。索性拿起酒瓶,咕嘟咕嘟灌了起来。浅尝辄止不是他的性格,相反,他与血族子爵相同,都是豪放流。喝酒就大口喝。在贵族夜宴上,血族子爵当然会保持礼仪。
夜辰吐了口酒气,舌尖品味着甘爽,淡笑道:“好~~”,又望了一眼面色惨淡的三个少女,揉了揉眉头,说:“来个人,给我揉揉太阳穴,我有些头痛~~”
三人战战兢兢,最终还是一个胆子大些的少女走到沙发后,一双发抖的手轻揉着夜辰的眉头。
“不要抖,力气大些”,又对天狼说:“你可以说了,我在听着……”
……
少女的指尖很柔软,身上有着新鲜的水汽味道,刚才高压水枪冲刷掉了她们身上本身的一切味道,至少,她现在是干净的。
……
天狼渐渐恢复了稳重,开口说:“这次来的特使有两个人,一个人类,一个血族,都是战将级别的人物!人类战将拿走了曼陀罗花,离开了费城”。
“血族的这位爵士来做什么?”
“血族爵士虽然与人类战将一同来临,但是他们的目的好像不同”。
“那人类战将叫什么名字?”
“浮烟罗~~”
……
瓶中的酒浆渐渐见底,天狼也倒在了血泊中。他抽搐的身体还残留着一点意识,愤恨道:“你……不守……信用”。
“是的,我不是一个守信的人。我以前实在是太善良了,信用在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值钱”。
“你们三个离开,你们很幸运,遇上了我”。
……
……
裹了裹身上的大衣,午夜的狂欢声缭绕不觉。随着试炼,这个城市更加的繁荣。兵/痞,猎人,战士,妓/女,醉生梦死。
捏断了几个黑暗老鼠的脖子,救下了一个女人。这让夜辰不得不感慨,这个时代,就连欲/望都是如此赤/裸/裸的,是如此的浓烈。似乎这些男人们活着,唯一的乐趣就是女人与烈酒。
麻木,空洞,更像一个个活着的烂肉。
“浮家的人,他们又为什么蹦出来~~”
浮家,北方三大阀门排名第二的氏族。
这背后或许只是个人的影子,也或许是浮家集体意志的表现。
不管真实的情况如何,那些暗地里的人似乎还未准备一举摧毁他。时候未到,夜辰知晓,当他们真正露出獠牙,将会是致命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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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天更冷了,滴水结冰,昏暗的灯光无法驱逐心灵的寒冷。就连失航的船只也无法寻找到灯塔,只能茫然的在迷雾大海上航行,直到未来,直到黎明,遥想着未来那璀璨的黎明瞬间……
夜辰也有一座灯塔,灯塔在亚洲,在那废弃管道中,那里有雪~~
同样,这费城中也有一座昏暗的灯塔,无人注意,因为它的光芒太过黯淡,无法驱逐黑暗,并且渐渐被黑暗淹没。
……
昏暗的灯塔是一个小旅馆,与寻常的旅馆相同,客人们大都是带着女人前来放纵的,柜台后面同样坐着几个女人来吸引顾客。
一个被酒水与女人掏空了身体的老头坐在柜台后面,喝着透着糊味的劣质麦酒,不时用筷子夹一粒油炸花生,细细嚼碎,让香糯的花生浆糊弥漫在口腔中。
他的发丝有些杂乱,两眼乌黑,下巴上没有胡须,发丝虽然是黑色的,但是两鬓那斑斑的白霜显示着老人的年龄已经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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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旅馆,一个很普通的旅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旅馆很普通。旅馆老板也是普普通通,每天喝喝小酒,调戏一下过往的女人,再者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看某些爱情动作片,或者憋不住时,花点钱找几个女人解决一下。
旅馆经营的很惨淡,因为老头的视线大部分都盯在了女人的挺翘的臀上,而不是生意。如果有那个女性旅客愿意陪他睡一觉,估计老头会高兴的跳舞,免了房钱,甚至倒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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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苍老的样子与松弛的肌肉,很少会引得女人喜欢。
……
夜辰走到这时,正好看到老头的双眼贪婪的盯着一个来住宿的女人,特别是那牛仔裤包裹的挺翘屁股。只是他的样子太过不曾掩饰,激怒了女人的伴侣,一个身高至少两米五的壮汉。
怒气澎湃的大汉大部走了过去,像抓小鸡子一样把老头抓了起来,拿起桌子上放花生米的盘子就拍在了他的脸上。
瓷器碎片,鲜血,老头的牙齿。
“让你看,你个老不死的,老子的女人你也敢看,信不信我挖掉你这双狗眼!”
壮汉朝着老头的脸上吐了一口浓痰,转身搂着女人远去。看样子应该是想在外面黑暗的巷子里找个地方解决,这个时间也没人出来闲晃。
……
壮汉走后,柜台后面的几个女人才敢跑过来,帮老头收拾好东西,擦干净脸上的鲜血。老头的色/心不减,一双干巴巴的老手在这些女人们的身上揩油,只是不时被嗔怒的女人打掉色/手。
“以后别什么人都看,如果碰到狠人,你这条老命都没了……”
李乐乐老板,第一次出现在夜辰的视线中。
ps:这章更狠,足足砍了七百字,这都一篇作文了。嗯,砍字很爽,废话不多说,务求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