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海走了,留下了一张请柬。



    没有多说一句话,更没有问李沐尘去不去。



    林云十分不满地说:“呵,送个请柬还这么横,瞧他那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太监,来传圣旨的呢!”



    “小云!”林曼卿喝止道,“小孩子别乱说话!”



    林云撇撇嘴,不说话了。



    王百顺道:“这个孙长海,是秦爷的管家,也是他的师爷。秦爷身边最重要的就两个人,一个是潘云龙,被云少爷打伤了;另一个就是孙长海了。听说,孙长海也是个高手,但是究竟有多高,谁也不知道。反正秦爷很倚仗他。我也没想到今天他会来,李公子,还是您面子大。”



    王百顺的话除了恭维,也是在调和气氛。



    林云又忍不住插嘴道:“姐夫,这是鸿门宴,别理他!”



    林曼卿笑道:“你《史记》读完了吗,知道什么叫鸿门宴吗?”



    林云说:“鸿门宴是课文,我怎么不知道?”



    林曼卿说:“既然知道,那你说说,刘邦去赴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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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了啊。”



    “既然刘邦都去了,为什么你却劝你姐夫不要去呢?”



    “这……”林云摸了摸头,有点糊涂了。



    “我就说你要多读书吧。”林曼卿说,“刘邦是大丈夫,志在天下,明知危险,还是要去。你姐夫也是大丈夫,何惧一场鸿门宴?只是刘邦赴宴,文有张良,武有樊哙,你再看看你姐夫身边有谁,你是能当张良,还是能当樊哙?”



    林云回想起课文里的人物,果然张良樊哙,一个智计百出,一个勇冠三军,自己好像都比不上,但心里又有些不服气。



    侯七贵说道:“依我看,两位小少爷加起来,不比樊哙差了,而李夫人不就是李公子身边的张良吗,所以不管是不是鸿门宴,李公子都可以高枕无忧。”



    人们就都看向李沐尘,等他做决定。



    李沐尘对侯七贵说:“把请柬收了,去不去,看我心情吧。”



    林云一听,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还得是姐夫,轻描淡写,根本没发这个秦爷放在心上。这比刘邦可高多了!



    李沐尘站起来向王百顺告辞:“四爷,李宅初归,等宅子整理干净了,再请四爷过去坐。”



    王百顺起身相送,又派了车,送他们去李宅。



    到了李宅,敲了敲门,保安李阿四过来开门,看着一大群人,有些发懵。



    林曼卿也好奇,这什么时候多了个保安?



    李沐尘就把在那家的事简单说了一遍,众人才知道,原来李阿四是这么个来路。



    前几次来李宅都是偷偷摸摸,现在李宅已经回到李家手里,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宅院里走动。



    大伙儿前后走了一圈,李沐尘又把侯七贵带到地下密室去,参观李家的藏品。



    侯七贵大开眼界,心头的震惊无与伦比。他做了半辈子古董,在圈子里也算有点名气,认识很多收藏家,但和李宅的藏品比起来,那简直什么都不是。



    这些东西,整理整理,就是一座博物馆。



    李沐尘说:“老侯,以后这里交给你了。”



    侯七贵激动地说:“公子放心,七贵一定尽心尽力。”



    林曼卿说:“虽然有了老侯和阿四,但还是冷清了些,至少还得有个厨子和女佣。另外,老侯要整理那些东西,也得有几个帮手。”



    李沐尘问侯七贵:“老侯,你有没有合适的人手?反正以后这里交给你了,人事安排也你来定。”



    侯七贵说:“女佣帮工都好找,我也有一些渠道能找到可靠的人。但这里两个人,还需要你们来安排。”



    “哪两个?”李沐尘问道。



    “一个是保镖。”侯七贵说,“偌大个李宅,只有阿四一个保安肯定不行,最好是有高手坐镇,以保平安。”



    “嗯,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就是厨子。世家豪门,经常要宴请贵客,厨子相当重要。要请到一位名厨,也需要缘分。”



    李沐尘哈哈一笑,说:“这个我已经想好了。曼卿,你一会儿联系一下荣师傅,那对青玉狮子是他师父一刀春的遗物,你交给他。另外和他商量一下,我想让他留在这里。有他在,保镖和厨子就都解决了。”



    林曼卿疑惑道:“但荣师傅和梅姐的关系……”



    李沐尘说:“京城是他的出生地,也是荣门的根据地,他应该会答应的。而且,他们三个一直纠缠在一起,永远也不会有结果。”



    “但你这样做,岂不是拉了偏架,帮了王老板?”林曼卿说。



    “我没有偏帮谁,只是机缘如此,结果如何,谁也不知道。”李沐尘说道。



    林曼卿总觉得不太好,但还是照李沐尘的话去做了。



    第二天,荣师傅就来了。



    而让李沐尘和林曼卿都十分惊讶的,和荣师傅一起来的,除了郎裕文派来接手管理李家新资产的商务团队外,竟然还有王老板。



    但是梅姐没有来。



    以下还有几百字,等一会修改



    鲁科达坚信自己是一只公鸡。



    每天早上,他都要爬到小区最高的那一栋楼上去打鸣。



    鲁科达是爬上去的,公鸡是不会乘坐电梯的。也只有这样,才具有唤醒太阳的仪式感。



    一座城市,至少要有一只公鸡,来唤醒每天的黎明。



    假如没有这件事,他的人生将是灰暗的,生活变得毫无意义。



    每天上班,忙忙碌碌,他不觉得没意义,因为他要打鸣,没有他,太阳不会出来,城市将永远黑暗。



    还有什么事比这件事更重要呢?



    父亲心脏病犯了,他没有管,先去打鸣,回来再送医院,没救回来。他在父亲身边恸哭,但他不后悔。



    公司要他出差负责一个重要项目,他没有去。



    妻子说他神经病,和他离婚。女儿远离他而去。



    众叛亲离。



    他在孤独中老去。每天早晨,都爬到楼顶。



    最后一天,他艰难地爬完最后一阶楼梯,倒在了天台上,再没有力气打鸣。



    他想完了,世界不会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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