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面摊的事情,沈宴喝了一口面汤,顺了顺气,然后对赵阔说道:“你刚才去看那具被感染的尸体了?下次也带上我。”
赵阔看了一眼沈宴,有时候胆子还挺大,想要变得强大,需要莫大的勇气。
沈宴继续道:“上一次你说,精神被感染后进行启示仪式,会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这些声音是什么?”
沈宴抱着多了解一点是一点的心态,反正现在闲着嘛。
赵阔:“没人知道那些神秘的声音是什么,每一个人听到的声音都不同。”
“不过,既然叫启示仪式,对灵魂的启示,这个名字的来由,是因为传说这些声音是神的低语,隐藏着难以想象的奥秘。”
“只不过,凡是去探索这些声音秘密的人,最终都疯掉了。”
沈宴有些惊讶,又和神有关,嘀咕了一句:“神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赵阔以前也给沈宴大致讲过一点,随口回答了一句:“神是什么,没人知道,不过梵蒂城所谓的神,不过是他们通过一座高山之上的宫殿的壁画,臆想出来的,每天向他们的神祷告,也没见他们的神理会他们。”
说完,有意无意瞟了一眼旁边桌裹在袍子里面的唯一食客。
沈宴认同的点点头:“其实就是为了某种利益,人格化出来的假神,追逐利益,玩弄人的思想,操控人的信仰,从而达到统治的目的……”
……
裹着一身袍子的赵澜回到铁血佣兵团,正准备脱去一身衣袍,热死他了。
这时,一位戴着圆形毡帽,和佣兵之城装束差距颇大的妇人走了过来,正是赵澜的母亲,海莉丝夫人。
海莉丝夫人皱着眉:“又去下城区了?”
“你是一位贵族,你要清楚,这世上最大的原罪就是贫穷,你和他们不一样。”
在梵蒂城的神学中,贫穷的人比罪犯还要可耻,还要罪恶,是不配生存在这个世上的,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让这个世界变得肮脏。
赵澜很想说一句,亲爱的母亲,这里是佣兵之城,神学在这里还不如地沟里面的老鼠。
但想了想,还是优雅地行了一个贵族的礼节:“知道了,母亲。”
海莉丝夫人认真地打量着赵澜,心里叹了一口气,至少……至少礼仪方面还是一个贵族。
早知道就应该早些将赵澜送去梵蒂城神学院。
随口教育了一句:“你最终会回归神的怀抱,要懂得时刻赞美神的荣光,神的伟大……”
赵澜心里直嘀咕,刚才还有人说梵帝城的神学充满了虚伪,是人格化的假神。
等等,为什么这些东西他记得这么清楚,而他母亲给他讲神的伟大的时候,他就昏昏欲睡?
见赵澜心不在焉,海莉丝夫人只得叹息:“去吧,不要和那些罪人混在一起,多去你舅舅那学习学习,你舅舅是一位正真的绅士,神的眷顾者……”
赵澜乖巧地应着,然后直接溜了,每次都是这一套,他都听得厌烦了。
海莉丝夫人脸色僵硬,跑得也太快了,她的说教有这么可怕?
然后看向手上牵着的一个小女孩,还好,她还有一个小女儿可以从小教导。
“贝儿,我们女性在智慧和逻辑上天生存在残缺,既然如此,没有判断能力的我们,就应该将神的话作为唯一信仰来无条件的接受。”(注:原话来自一本外国名著。)
名叫贝儿的小女孩乖巧地点头:“赞美女神,感谢神赐予了我们所有。”
赵澜没走多远,遇到了一个头发微卷的男士,男士五官深刻,眼睛成深蓝色。
这不是比他一天还早出晚归的舅舅奥莱吗?身在异乡,也不知道一天哪里那么多事。
奥莱也穿了一身遮住头部的袍子,这是刚从外面回来?
奥莱绅士的笑声传来:“亲爱的侄子,梵帝城的骄傲,被神眷顾的小太阳,这么急是要去哪?”
赵澜停下脚步,同样行了一礼,就像最优雅的贵族:“亲爱的舅舅,母亲正让我去你那里学习,上一次你送的那本《神的赞美诗》实在太棒了,我看得有些忘我,每天都将它放在床头。”
可不是放在床头,实在不想翻开,一页未看。
奥莱脸上的表情更加灿烂:“不愧是被神眷顾的孩子,我委托佣兵去了一趟梵帝城,正好带回来一些典籍……”
赵澜嘴角都僵硬了,还得维持礼貌的笑。
又聊了一会,一起赞美了神的伟大,赵澜这才找机会溜走。
奥莱走到海莉丝夫人身边,海莉丝夫人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半响后才道:“亲爱的哥哥,你的侄子未必如表面那么乖顺。”
奥莱笑道:“赵澜短短的一年,在梵帝城的那些贵族中就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赞誉。”
“你不知道,他的年轻和英俊的外貌,得体的贵族礼仪,在殿堂吟唱赞美诗时,如同披上了圣光。”
“梵帝城的贵族私下里称他为被神眷顾的小太阳,他对神是那么的虔诚……”
说完,看了一眼海莉丝夫人旁边的贝儿。
“亲爱的妹妹,你的关注应该多放在赵澜身上,他毕竟才是未来铁血佣兵团这个最古老存在的唯一继承人。”
海莉丝夫人点了点头,最后道:“众人都是神的羔羊,我很荣幸成为替神牧羊之人,这是我唯一的信仰。”
奥莱:“这也是我的荣幸。”
赵澜回去之后,拿着腰间的细剑练习了起贵族的把戏,不然他就真得去他舅舅那里学习神学,阳光照耀,年轻的哥特少年,如同散发着光,他就是神眷爱着的最完美的贵族,至少表面上是。
……
此时,沈宴那里,面摊没什么生意。
沈宴正计划着他的生意重振计划。
“我需要一些蒸笼。”
“恩,最好是竹编蒸笼,这样透气效果和密闭效果最佳。”
赵阔皱着眉:“竹编?”
竹子和制作桌凳的木材不同,只有翡翠大森林,灵族的地盘才有。
沈宴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赵阔想了想:“虽然麻烦了一点,但也不是没办法弄到。”
叫上一些人,带上沈宴向城外走去。
沈宴他们沿着一条河流前行,这条河流名叫翡翠河,因为流经翡翠大森林而得名。
河水十分的清澈,这是一条生命河,沿途的麦田都靠它浇灌。
因为天气炎热,不少佣兵团的人正用桶提着水,给麦田浇灌,不然他们快成熟的麦子都得干枯而死。
场面十分的惊人,加上巡逻的佣兵,肉眼可见的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每块麦田的巡逻是必须的,不然百分百会被盗窃,对于饥饿的人来说,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沈宴他们只是远远地从麦田路过,那些佣兵就紧张地提起了武器,并将呼唤同伴的哨子含在了口中。
沈宴心道,难怪赵阔说今年粮食会涨价,投入这么多,价格定是便宜不了。
抢时间多买粮是正确的。
随着行进,越靠近翡翠森林,这条河越漂亮。
一条河,如同皎玉,水流白花花的,连河底石头下的草履虫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这最简单没有脑子的虫类,反而经历了无数世纪生存了下来。
水草摇曳,身姿如舞蹈。
两岸除了麦田,开始出现一些细碎的花,一丛又一丛,远远看去,如同碎花的布匹。
沈宴也没想到,居然有这么漂亮的地方。
再靠近翡翠大森林,麦田逐渐消失,应该是到了人类和灵族交界的地方,充满了不可预料的危险。
宁静,耳朵中都能听到鸟语之声,鼻子里面是花香。
沈宴望向面前高耸的丛林,就如同泾渭分明一般,划分出来截然不同环境的地界。
沈宴踮起脚向树林里面看,仿佛里面是另外一个世界,说道:“我们就这样进去?”
该不会是进去偷猎吧?
队伍停了下来,赵阔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进去,惊起几只飞鸟。
沈宴正在疑惑,赵阔说道:“这里有灵族的一个哨岗,记得别告诉他人。”
这时,一群人影,从树木之下的光影中走了出来。
为首之人银色的头发,差点拖到了地上,尖尖的耳朵,述说着和人类的不同。
面容完美得如同玉石雕刻,五官组合在一起,如同天地间的精灵。
身上银色的软甲,腰间佩戴着镶嵌着宝石的武器,不像是武器,倒像是艺术一般的装饰品。
背上背着弓箭,像一个俊美的游侠。
这人身后的人也同样的长长的耳朵,发色却不一样。
这就是曾经人类对抗恶劣环境的先遣部队,通过基因重编,制造的最完美的战士,只是后来不甘作为武器,从人类之中脱离了出去,经过漫长的岁月后,独立门户,自称灵族,和人类彻底划清了界限。
为首之人,头戴一王冠一样的银饰,俊朗得让人移不开眼。
沈宴只看了一眼,就愣住了,这王冠……
中/华八绝中的,掐丝珐琅法制作的王冠,哪怕在沈宴那个时代,都算得上快要绝迹的手工艺古法。
这王冠不是文物,但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沈宴惊讶,灵族居然继承了堪称艺术巅峰的八大匠师工艺的掐丝珐琅古法。
虎豹佣兵团的佣兵也有些骚动。
“白王肖凌尘,灵族的白王怎么在这里?”
肖凌尘脸色冷清地看向赵阔:“当初半神依喜侵犯,你我分别带人抗击。”
“做同样的事同样的目的,我成了灵族的英雄。”
“而你,却成了佣兵之城的罪人。”
“这是我在丛林中听过为数不多的笑话。”
场面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估计也只有沈宴,实在没忍住,死死地捂住忍不住尖叫的嘴巴。
倒不是他看到了掐丝珐琅法的传承,而是……
而是沈宴的目光投向了那名叫白王的身后,在他的身后站着一个服饰截然不同之人,是英灵。
沈宴的手都在颤抖。
这英灵一身漂亮的铠甲,头戴青铜头盔,古代称这种头盔为兜鍪,英武挺拔。
倒不是这人英俊的面庞让人颤抖,沈宴也不可能通过面容就分清楚古人的身份,历史书上留下的人物图像,多少都是失真的。
而是,这英灵背后背着两杆,金色的枪。
不同的文物,一沟一壑,一纹一环都是不同的,这也是辨认文物唯一性的重要依据。
这两柄金色的长/枪,样式简洁干练,纹路简单清晰,枪身有微不可见的握纹,方便持有时产生足够的阻力,不滑手,方便使力。
在枪柄两端,都有简单虎纹。
枪头比一般人使用的枪要长不少,呈扁平冷锋状。
历史上用枪的英雄豪杰不计其数,但使用两杆长/枪的就少之又少了,而使用金色双枪,这般规制,样式,纹饰,沟壑的武器,沈宴仅知道一人。
嘶,这枪定是那虎头湛金枪,甚至比抗金名将岳飞的沥泉神枪排名还高。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化作尘土,恨不能相逢,如今化作英灵,就站在沈宴对面。
正因为沈宴知道这英灵可能是谁,所以才如此的激动颤抖不已。
西凉之锦,神威天将军!
赵阔看了一眼沈宴,有时候胆子还挺大,想要变得强大,需要莫大的勇气。
沈宴继续道:“上一次你说,精神被感染后进行启示仪式,会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这些声音是什么?”
沈宴抱着多了解一点是一点的心态,反正现在闲着嘛。
赵阔:“没人知道那些神秘的声音是什么,每一个人听到的声音都不同。”
“不过,既然叫启示仪式,对灵魂的启示,这个名字的来由,是因为传说这些声音是神的低语,隐藏着难以想象的奥秘。”
“只不过,凡是去探索这些声音秘密的人,最终都疯掉了。”
沈宴有些惊讶,又和神有关,嘀咕了一句:“神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赵阔以前也给沈宴大致讲过一点,随口回答了一句:“神是什么,没人知道,不过梵蒂城所谓的神,不过是他们通过一座高山之上的宫殿的壁画,臆想出来的,每天向他们的神祷告,也没见他们的神理会他们。”
说完,有意无意瞟了一眼旁边桌裹在袍子里面的唯一食客。
沈宴认同的点点头:“其实就是为了某种利益,人格化出来的假神,追逐利益,玩弄人的思想,操控人的信仰,从而达到统治的目的……”
……
裹着一身袍子的赵澜回到铁血佣兵团,正准备脱去一身衣袍,热死他了。
这时,一位戴着圆形毡帽,和佣兵之城装束差距颇大的妇人走了过来,正是赵澜的母亲,海莉丝夫人。
海莉丝夫人皱着眉:“又去下城区了?”
“你是一位贵族,你要清楚,这世上最大的原罪就是贫穷,你和他们不一样。”
在梵蒂城的神学中,贫穷的人比罪犯还要可耻,还要罪恶,是不配生存在这个世上的,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让这个世界变得肮脏。
赵澜很想说一句,亲爱的母亲,这里是佣兵之城,神学在这里还不如地沟里面的老鼠。
但想了想,还是优雅地行了一个贵族的礼节:“知道了,母亲。”
海莉丝夫人认真地打量着赵澜,心里叹了一口气,至少……至少礼仪方面还是一个贵族。
早知道就应该早些将赵澜送去梵蒂城神学院。
随口教育了一句:“你最终会回归神的怀抱,要懂得时刻赞美神的荣光,神的伟大……”
赵澜心里直嘀咕,刚才还有人说梵帝城的神学充满了虚伪,是人格化的假神。
等等,为什么这些东西他记得这么清楚,而他母亲给他讲神的伟大的时候,他就昏昏欲睡?
见赵澜心不在焉,海莉丝夫人只得叹息:“去吧,不要和那些罪人混在一起,多去你舅舅那学习学习,你舅舅是一位正真的绅士,神的眷顾者……”
赵澜乖巧地应着,然后直接溜了,每次都是这一套,他都听得厌烦了。
海莉丝夫人脸色僵硬,跑得也太快了,她的说教有这么可怕?
然后看向手上牵着的一个小女孩,还好,她还有一个小女儿可以从小教导。
“贝儿,我们女性在智慧和逻辑上天生存在残缺,既然如此,没有判断能力的我们,就应该将神的话作为唯一信仰来无条件的接受。”(注:原话来自一本外国名著。)
名叫贝儿的小女孩乖巧地点头:“赞美女神,感谢神赐予了我们所有。”
赵澜没走多远,遇到了一个头发微卷的男士,男士五官深刻,眼睛成深蓝色。
这不是比他一天还早出晚归的舅舅奥莱吗?身在异乡,也不知道一天哪里那么多事。
奥莱也穿了一身遮住头部的袍子,这是刚从外面回来?
奥莱绅士的笑声传来:“亲爱的侄子,梵帝城的骄傲,被神眷顾的小太阳,这么急是要去哪?”
赵澜停下脚步,同样行了一礼,就像最优雅的贵族:“亲爱的舅舅,母亲正让我去你那里学习,上一次你送的那本《神的赞美诗》实在太棒了,我看得有些忘我,每天都将它放在床头。”
可不是放在床头,实在不想翻开,一页未看。
奥莱脸上的表情更加灿烂:“不愧是被神眷顾的孩子,我委托佣兵去了一趟梵帝城,正好带回来一些典籍……”
赵澜嘴角都僵硬了,还得维持礼貌的笑。
又聊了一会,一起赞美了神的伟大,赵澜这才找机会溜走。
奥莱走到海莉丝夫人身边,海莉丝夫人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半响后才道:“亲爱的哥哥,你的侄子未必如表面那么乖顺。”
奥莱笑道:“赵澜短短的一年,在梵帝城的那些贵族中就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赞誉。”
“你不知道,他的年轻和英俊的外貌,得体的贵族礼仪,在殿堂吟唱赞美诗时,如同披上了圣光。”
“梵帝城的贵族私下里称他为被神眷顾的小太阳,他对神是那么的虔诚……”
说完,看了一眼海莉丝夫人旁边的贝儿。
“亲爱的妹妹,你的关注应该多放在赵澜身上,他毕竟才是未来铁血佣兵团这个最古老存在的唯一继承人。”
海莉丝夫人点了点头,最后道:“众人都是神的羔羊,我很荣幸成为替神牧羊之人,这是我唯一的信仰。”
奥莱:“这也是我的荣幸。”
赵澜回去之后,拿着腰间的细剑练习了起贵族的把戏,不然他就真得去他舅舅那里学习神学,阳光照耀,年轻的哥特少年,如同散发着光,他就是神眷爱着的最完美的贵族,至少表面上是。
……
此时,沈宴那里,面摊没什么生意。
沈宴正计划着他的生意重振计划。
“我需要一些蒸笼。”
“恩,最好是竹编蒸笼,这样透气效果和密闭效果最佳。”
赵阔皱着眉:“竹编?”
竹子和制作桌凳的木材不同,只有翡翠大森林,灵族的地盘才有。
沈宴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赵阔想了想:“虽然麻烦了一点,但也不是没办法弄到。”
叫上一些人,带上沈宴向城外走去。
沈宴他们沿着一条河流前行,这条河流名叫翡翠河,因为流经翡翠大森林而得名。
河水十分的清澈,这是一条生命河,沿途的麦田都靠它浇灌。
因为天气炎热,不少佣兵团的人正用桶提着水,给麦田浇灌,不然他们快成熟的麦子都得干枯而死。
场面十分的惊人,加上巡逻的佣兵,肉眼可见的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每块麦田的巡逻是必须的,不然百分百会被盗窃,对于饥饿的人来说,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沈宴他们只是远远地从麦田路过,那些佣兵就紧张地提起了武器,并将呼唤同伴的哨子含在了口中。
沈宴心道,难怪赵阔说今年粮食会涨价,投入这么多,价格定是便宜不了。
抢时间多买粮是正确的。
随着行进,越靠近翡翠森林,这条河越漂亮。
一条河,如同皎玉,水流白花花的,连河底石头下的草履虫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这最简单没有脑子的虫类,反而经历了无数世纪生存了下来。
水草摇曳,身姿如舞蹈。
两岸除了麦田,开始出现一些细碎的花,一丛又一丛,远远看去,如同碎花的布匹。
沈宴也没想到,居然有这么漂亮的地方。
再靠近翡翠大森林,麦田逐渐消失,应该是到了人类和灵族交界的地方,充满了不可预料的危险。
宁静,耳朵中都能听到鸟语之声,鼻子里面是花香。
沈宴望向面前高耸的丛林,就如同泾渭分明一般,划分出来截然不同环境的地界。
沈宴踮起脚向树林里面看,仿佛里面是另外一个世界,说道:“我们就这样进去?”
该不会是进去偷猎吧?
队伍停了下来,赵阔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进去,惊起几只飞鸟。
沈宴正在疑惑,赵阔说道:“这里有灵族的一个哨岗,记得别告诉他人。”
这时,一群人影,从树木之下的光影中走了出来。
为首之人银色的头发,差点拖到了地上,尖尖的耳朵,述说着和人类的不同。
面容完美得如同玉石雕刻,五官组合在一起,如同天地间的精灵。
身上银色的软甲,腰间佩戴着镶嵌着宝石的武器,不像是武器,倒像是艺术一般的装饰品。
背上背着弓箭,像一个俊美的游侠。
这人身后的人也同样的长长的耳朵,发色却不一样。
这就是曾经人类对抗恶劣环境的先遣部队,通过基因重编,制造的最完美的战士,只是后来不甘作为武器,从人类之中脱离了出去,经过漫长的岁月后,独立门户,自称灵族,和人类彻底划清了界限。
为首之人,头戴一王冠一样的银饰,俊朗得让人移不开眼。
沈宴只看了一眼,就愣住了,这王冠……
中/华八绝中的,掐丝珐琅法制作的王冠,哪怕在沈宴那个时代,都算得上快要绝迹的手工艺古法。
这王冠不是文物,但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沈宴惊讶,灵族居然继承了堪称艺术巅峰的八大匠师工艺的掐丝珐琅古法。
虎豹佣兵团的佣兵也有些骚动。
“白王肖凌尘,灵族的白王怎么在这里?”
肖凌尘脸色冷清地看向赵阔:“当初半神依喜侵犯,你我分别带人抗击。”
“做同样的事同样的目的,我成了灵族的英雄。”
“而你,却成了佣兵之城的罪人。”
“这是我在丛林中听过为数不多的笑话。”
场面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估计也只有沈宴,实在没忍住,死死地捂住忍不住尖叫的嘴巴。
倒不是他看到了掐丝珐琅法的传承,而是……
而是沈宴的目光投向了那名叫白王的身后,在他的身后站着一个服饰截然不同之人,是英灵。
沈宴的手都在颤抖。
这英灵一身漂亮的铠甲,头戴青铜头盔,古代称这种头盔为兜鍪,英武挺拔。
倒不是这人英俊的面庞让人颤抖,沈宴也不可能通过面容就分清楚古人的身份,历史书上留下的人物图像,多少都是失真的。
而是,这英灵背后背着两杆,金色的枪。
不同的文物,一沟一壑,一纹一环都是不同的,这也是辨认文物唯一性的重要依据。
这两柄金色的长/枪,样式简洁干练,纹路简单清晰,枪身有微不可见的握纹,方便持有时产生足够的阻力,不滑手,方便使力。
在枪柄两端,都有简单虎纹。
枪头比一般人使用的枪要长不少,呈扁平冷锋状。
历史上用枪的英雄豪杰不计其数,但使用两杆长/枪的就少之又少了,而使用金色双枪,这般规制,样式,纹饰,沟壑的武器,沈宴仅知道一人。
嘶,这枪定是那虎头湛金枪,甚至比抗金名将岳飞的沥泉神枪排名还高。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化作尘土,恨不能相逢,如今化作英灵,就站在沈宴对面。
正因为沈宴知道这英灵可能是谁,所以才如此的激动颤抖不已。
西凉之锦,神威天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