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郁坐过去。
那个人,看过来,刘郁立刻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无限的杀意。但下一刻,又好似,什么也没法生。刘郁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人,历经了很多生与死。在无尽的生死考验中,还有血火的洗礼下,他活下来了,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可能会和普通人一样。
刘郁知道,他的精神力,强大无比,拥有最本能的直觉反应。
也就是遇到了刘郁刘布雷,他才会在一刹那,迸射出自己身上的杀气,杀意。
因为刘郁刘布雷,让他感觉到了可怕的危险。
对危险,他会有本能的反应。
不过,他也很精明,只是瞬间,就把自己的心情给平复下去,不然,他的这种杀气,杀意,是会遭到注意的。那时,刘郁恐怕都控制不住自己,会杀了他。这是一种……本能的感觉,反应。就好比古代,两个原始人见面,如果你不想打,就要笑,笑,是共通的语言。
这种笑容,在你笑的这个过程中,最容易,把你大脑里,不打的信号,发送出去。
相反,你和一个人,啊,没仇没恨的,但你盯著他,用仇恨的眼光去看他,不住的大吼大叫,甚至骂人,你们两个没事,都可能会打起来。
所以说,态度很重要。
食尸鬼虽从刘郁身上感觉到了可怕的压力,但他没有感觉到杀气,杀意。
所以,他必要把自己的杀意,杀气,给收起来,不然,只能开打了。
收了之后,刘郁说话:“你很强?”
“你好像比我更强!”食尸鬼很警惕,不过,他对刘郁,还是放松一下的。
因为……他从口音,就听出来了,这是一个华夏人。
老外,苔藓人,东瀛人,说华夏语,再怎么流利,也有一些不对劲。
这点,见多识广的食尸鬼,很容易就分辩出来。
只有真正的华夏人,说的华夏话,才是华夏话。
当然,你要真是遇到一个在华夏长大的东瀛人,那也是没法子的。他的华夏语一定很溜。
不过这个几率……呵呵,太小了。
所以食尸鬼完全可以放心。
“我要雇用你!”刘郁说。
食尸鬼看看刘郁,道:“给我看你的脸!我不和藏头缩尾的人谈生意。”
刘郁哼了一下,把口罩和眼镜拿去。但他很快,又戴回去。
“为什么搞这东西?”食尸鬼问。他对刘郁这样子……有些不屑。
“城市的空气很差,我需要更好的空气环境!”刘郁说。
食尸鬼点点头,道:“你真讲究,我看你年龄不大,你很有钱么?”
“如果你不是狮子大开口的话,我该是有钱的,虽然不太多,但够我看我的做的事了。”
食尸鬼抓起面前的酒瓶,刘郁注意到,这是一瓶伏特加。
“要我做什么?”
“当教官!”
“什么?”
“我要训练一支军队,我需要一个出色的教官……”刘郁这样说。
食尸鬼呵呵笑,他低下头,又喝了一口酒,道:“这种生意,和我老大谈去。”
“哦?”
“我是军刀的人,你找军刀说话,他们同意我就没问题……嗯,你要训练军队?我不知道现在亚洲已经有可以训练私人军队的富翁了,你是个印泥的华裔吗?”
“不……”刘郁看过去,那边,军刀的老大,已经盯住这边了。
食尸鬼是军刀现在少有可以拿出来独当一面的优秀王牌,在兵王里,也有他们的王。
食尸鬼就是其中一个强大的老牌兵王中的兵王,强者中的强者,他的实力,使军刀老大决不容这样的人才走失。所以他很小心。他偷听刘郁和食尸鬼两人之间的对话,虽然,他无法听到全部,但他还会读唇。当老大,不是那么容易的。
现在他过来了,其中,还有他的几个部下,其中一个是名漂亮的美女。
“你想和我的人谈什么?生意?”
“差不多!”刘郁道:“我要雇用你的人,去替我当教官,嗯,时间就半年吧,我可以支付五十万美刀。”
“你在开玩笑吗?”一个大块头恶狠狠的道:“半年时间,五十万美刀?你以为我们都是穷鬼吗?”
是的……
五十万美刀,半年,这个价钱,看上去很贵,其实,很便宜。
因为,能在黑玫瑰里混的,都是国际上最出色的佣兵。
在这里,他们都是最强的佣兵团……嗯,之一。但他们的要价,绝对不会轻的。
特别是冷战结束,战斗从来没有停止,大规模的战争很少,但小规模的战争,却还是很多的。这正是他们这些战争野狗赚钱的时候。一般的那些垃圾佣兵,也就算了,赚钱少。但他们这种,是绝对的强者,他们赚钱,是真的,很多。往往一次任务,赚上千万,甚至上亿美刀,都不是什么笑话。
就看他们的武器,装备,都是响当当的。特别是他们的大狙,那子弹,哇,每一枚,都是数万数美刀的。价格虽然高,虽然贵,但物有所值。真正在战斗中,发挥的作用,那叫一个强。他们,就是这样的一支部队。什么无限轮回者都是假牙,他们这种,才是真的。
是一场场任务,一次次行动,玩命,换来的。
他们没有血统,没有别的,只能在自己身体,还有武器上下功夫。
顺便说一下,他们死了,没有方法可以复活,死了,就是死了。
很多人死掉,更是死无全尸,死得,别人都不知道世界上少了他们这号人。
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战斗,他们的一切,对得起他们要的价。
刘郁给五十万美刀……真有点……呵呵……欺负人。
这个价钱,可以找二流的,甚至一流的佣兵,但,无法找他们。
“我只要华人,我需要华人佣兵,一个他就够了,”刘郁说道:“他要训练的,也仅仅只是一群华人,你们……nonono。一群鬼佬,连个华夏语都不能说,所以我只要掏一个人的钱就够了,一个人,五十万美刀,半年,我又不是说不包吃住,怎么就少了?”
“这个生意我们不能接!”那位老大指著食尸鬼道:“他是我们的人,是我们的重要战力,我们需要他完成更好的人任务,赚更多的钱,而不是什么小小的五十万,你当我们这里,都没见识过五十万吗?还是说,华夏人,你们只掏得起五十万呢?赚多点钱再来请人吧!”
“那是不是说……”刘郁抹了一把手上的次代单元,平静的道:“你们都没了,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我就可以请他了……”
“咔啦!”一声枪响,子弹压上了膛。
一个黑人抓把霰弹枪对过来,道:“别在这里闹事!”
没错。
在这里,别指望什么普通的枪械可以说话,就是这种霰弹枪,最管用。
因为这种枪支,一打就是一片,让你躲无可躲,藏无可藏,这才能对这里无法无天惯了的佣兵以说服力。不然,他们采你是哪根葱。
“你……”那枪口指向刘郁:“这里不欢迎你,这里不需要闹事的人,给我出去。”
“铮!”一声响……刘郁出手了。
他是什么人?
刘郁刘布雷,无法无天,说什么这些佣兵拽,他比这些佣兵还要拽。法律对他而言,是一张千疮百孔的网,根本无法约束他。想压制他,让他按什么所谓的规矩来,做梦。
一刀。
一刀而已。
那是双刃刀。
霰弹枪,就成了零件,掉到了地上。
刘郁平静的看过去,道:“是不是想大闹一场?我喜欢!”
“住手,都住手……”另一个黑人大佬进来,这是大佬,不是那个酒保也似的人。
这个人,头戴一顶帽子,嘴叼一根雪茄,不过,他抽不抽雪茄,都和刘郁没关系。他现在的装备,根本吸不到一点不干净的空气。
“这他马是怎么回事?”
“这个人在这里闹事……”军刀的老大说,他看向这个黑人:“他抢先动的手……”
理由十足。
但那个黑人老大看著刘郁……他心中发苦。
怎么说?黑人老大是一个……嗯,学过华夏功夫的,正是学过,所以他一眼看出来,这种人,是那种传说中的高手。你别看这里拿枪的很多,但人家一副不怕的样子,摆明了不是菜鸟。过去那种不了解枪炮厉害,被火枪打死的武林高手,已经不存在了。如刘郁这样的,他会不知道枪械的厉害?但他有恃无恐,这就足以说明问题。
“一切都是误会……”一向精明的黑人老大打起了圆场:“这一顿算我的,杰米,再去拿几瓶好酒,姑娘们呢?都死哪儿去了?”
军刀老大的脸沉下去了,他看食尸鬼。食尸鬼知道他的意思,就说了:“这人很强。”
军刀老大明白:“我也感觉到了……”其实,他们都感觉到了。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一般的华夏人,军刀老大的手下,早早就什么样的荤笑话开出去了,那嘴就没个把门的。可他们一句也没说……足见他们知道厉害。
这种最顶级的雇佣兵,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预先感觉到,对方的厉害。
刘郁的气息,那叫一个恐怖,压得他们,几乎就透不过气来。
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这也太……
正当这时,一个男子进来,那个人过来道:“咦?怎么回事?”
他的几个朋友,军刀老大的部下就笑道:“快枪手,你真的那么喜欢名副其实吗?”
那个男子外号,正是叫快枪手,他气道:“马逼,老子才刚刚进入前奏,是你们前面闹得我心事不宁,这才出来的,好不好!”
食尸鬼看到这个人,脸上少见露出……宠溺的笑,道:“没事,回去玩去。”
原先的那个红发女一身……嗯,外衣扒掉的行感身材出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看她就一身内衣打扮,脚上也是蹬一双金丝边的高跟鞋,但手上却是拧两把弹容量五十发的手提机枪。看上去,是外面不好,就要开打的架势。
“别胡闹,回去,大老爷们谈事呢!”
快枪手自己知道自己女朋友的事。
拿枪牛逼有什么用?就那样子的身体,一旦给子弹喂中,就算白活了,等死吧。
红发女哼了一声,就听刘郁的话道:“嗯……你……是不是姓周?”
快枪手怔了一下子,道:“咦?你……你怎么……怎么知道我是姓周的?”
刘郁道:“你不会是那个周写意吗?”
这人正是周写意,他更惊讶了:“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知道我是周写意?马逼,我多少年没回家了,你怎么知道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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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看过来,刘郁立刻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无限的杀意。但下一刻,又好似,什么也没法生。刘郁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人,历经了很多生与死。在无尽的生死考验中,还有血火的洗礼下,他活下来了,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可能会和普通人一样。
刘郁知道,他的精神力,强大无比,拥有最本能的直觉反应。
也就是遇到了刘郁刘布雷,他才会在一刹那,迸射出自己身上的杀气,杀意。
因为刘郁刘布雷,让他感觉到了可怕的危险。
对危险,他会有本能的反应。
不过,他也很精明,只是瞬间,就把自己的心情给平复下去,不然,他的这种杀气,杀意,是会遭到注意的。那时,刘郁恐怕都控制不住自己,会杀了他。这是一种……本能的感觉,反应。就好比古代,两个原始人见面,如果你不想打,就要笑,笑,是共通的语言。
这种笑容,在你笑的这个过程中,最容易,把你大脑里,不打的信号,发送出去。
相反,你和一个人,啊,没仇没恨的,但你盯著他,用仇恨的眼光去看他,不住的大吼大叫,甚至骂人,你们两个没事,都可能会打起来。
所以说,态度很重要。
食尸鬼虽从刘郁身上感觉到了可怕的压力,但他没有感觉到杀气,杀意。
所以,他必要把自己的杀意,杀气,给收起来,不然,只能开打了。
收了之后,刘郁说话:“你很强?”
“你好像比我更强!”食尸鬼很警惕,不过,他对刘郁,还是放松一下的。
因为……他从口音,就听出来了,这是一个华夏人。
老外,苔藓人,东瀛人,说华夏语,再怎么流利,也有一些不对劲。
这点,见多识广的食尸鬼,很容易就分辩出来。
只有真正的华夏人,说的华夏话,才是华夏话。
当然,你要真是遇到一个在华夏长大的东瀛人,那也是没法子的。他的华夏语一定很溜。
不过这个几率……呵呵,太小了。
所以食尸鬼完全可以放心。
“我要雇用你!”刘郁说。
食尸鬼看看刘郁,道:“给我看你的脸!我不和藏头缩尾的人谈生意。”
刘郁哼了一下,把口罩和眼镜拿去。但他很快,又戴回去。
“为什么搞这东西?”食尸鬼问。他对刘郁这样子……有些不屑。
“城市的空气很差,我需要更好的空气环境!”刘郁说。
食尸鬼点点头,道:“你真讲究,我看你年龄不大,你很有钱么?”
“如果你不是狮子大开口的话,我该是有钱的,虽然不太多,但够我看我的做的事了。”
食尸鬼抓起面前的酒瓶,刘郁注意到,这是一瓶伏特加。
“要我做什么?”
“当教官!”
“什么?”
“我要训练一支军队,我需要一个出色的教官……”刘郁这样说。
食尸鬼呵呵笑,他低下头,又喝了一口酒,道:“这种生意,和我老大谈去。”
“哦?”
“我是军刀的人,你找军刀说话,他们同意我就没问题……嗯,你要训练军队?我不知道现在亚洲已经有可以训练私人军队的富翁了,你是个印泥的华裔吗?”
“不……”刘郁看过去,那边,军刀的老大,已经盯住这边了。
食尸鬼是军刀现在少有可以拿出来独当一面的优秀王牌,在兵王里,也有他们的王。
食尸鬼就是其中一个强大的老牌兵王中的兵王,强者中的强者,他的实力,使军刀老大决不容这样的人才走失。所以他很小心。他偷听刘郁和食尸鬼两人之间的对话,虽然,他无法听到全部,但他还会读唇。当老大,不是那么容易的。
现在他过来了,其中,还有他的几个部下,其中一个是名漂亮的美女。
“你想和我的人谈什么?生意?”
“差不多!”刘郁道:“我要雇用你的人,去替我当教官,嗯,时间就半年吧,我可以支付五十万美刀。”
“你在开玩笑吗?”一个大块头恶狠狠的道:“半年时间,五十万美刀?你以为我们都是穷鬼吗?”
是的……
五十万美刀,半年,这个价钱,看上去很贵,其实,很便宜。
因为,能在黑玫瑰里混的,都是国际上最出色的佣兵。
在这里,他们都是最强的佣兵团……嗯,之一。但他们的要价,绝对不会轻的。
特别是冷战结束,战斗从来没有停止,大规模的战争很少,但小规模的战争,却还是很多的。这正是他们这些战争野狗赚钱的时候。一般的那些垃圾佣兵,也就算了,赚钱少。但他们这种,是绝对的强者,他们赚钱,是真的,很多。往往一次任务,赚上千万,甚至上亿美刀,都不是什么笑话。
就看他们的武器,装备,都是响当当的。特别是他们的大狙,那子弹,哇,每一枚,都是数万数美刀的。价格虽然高,虽然贵,但物有所值。真正在战斗中,发挥的作用,那叫一个强。他们,就是这样的一支部队。什么无限轮回者都是假牙,他们这种,才是真的。
是一场场任务,一次次行动,玩命,换来的。
他们没有血统,没有别的,只能在自己身体,还有武器上下功夫。
顺便说一下,他们死了,没有方法可以复活,死了,就是死了。
很多人死掉,更是死无全尸,死得,别人都不知道世界上少了他们这号人。
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战斗,他们的一切,对得起他们要的价。
刘郁给五十万美刀……真有点……呵呵……欺负人。
这个价钱,可以找二流的,甚至一流的佣兵,但,无法找他们。
“我只要华人,我需要华人佣兵,一个他就够了,”刘郁说道:“他要训练的,也仅仅只是一群华人,你们……nonono。一群鬼佬,连个华夏语都不能说,所以我只要掏一个人的钱就够了,一个人,五十万美刀,半年,我又不是说不包吃住,怎么就少了?”
“这个生意我们不能接!”那位老大指著食尸鬼道:“他是我们的人,是我们的重要战力,我们需要他完成更好的人任务,赚更多的钱,而不是什么小小的五十万,你当我们这里,都没见识过五十万吗?还是说,华夏人,你们只掏得起五十万呢?赚多点钱再来请人吧!”
“那是不是说……”刘郁抹了一把手上的次代单元,平静的道:“你们都没了,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我就可以请他了……”
“咔啦!”一声枪响,子弹压上了膛。
一个黑人抓把霰弹枪对过来,道:“别在这里闹事!”
没错。
在这里,别指望什么普通的枪械可以说话,就是这种霰弹枪,最管用。
因为这种枪支,一打就是一片,让你躲无可躲,藏无可藏,这才能对这里无法无天惯了的佣兵以说服力。不然,他们采你是哪根葱。
“你……”那枪口指向刘郁:“这里不欢迎你,这里不需要闹事的人,给我出去。”
“铮!”一声响……刘郁出手了。
他是什么人?
刘郁刘布雷,无法无天,说什么这些佣兵拽,他比这些佣兵还要拽。法律对他而言,是一张千疮百孔的网,根本无法约束他。想压制他,让他按什么所谓的规矩来,做梦。
一刀。
一刀而已。
那是双刃刀。
霰弹枪,就成了零件,掉到了地上。
刘郁平静的看过去,道:“是不是想大闹一场?我喜欢!”
“住手,都住手……”另一个黑人大佬进来,这是大佬,不是那个酒保也似的人。
这个人,头戴一顶帽子,嘴叼一根雪茄,不过,他抽不抽雪茄,都和刘郁没关系。他现在的装备,根本吸不到一点不干净的空气。
“这他马是怎么回事?”
“这个人在这里闹事……”军刀的老大说,他看向这个黑人:“他抢先动的手……”
理由十足。
但那个黑人老大看著刘郁……他心中发苦。
怎么说?黑人老大是一个……嗯,学过华夏功夫的,正是学过,所以他一眼看出来,这种人,是那种传说中的高手。你别看这里拿枪的很多,但人家一副不怕的样子,摆明了不是菜鸟。过去那种不了解枪炮厉害,被火枪打死的武林高手,已经不存在了。如刘郁这样的,他会不知道枪械的厉害?但他有恃无恐,这就足以说明问题。
“一切都是误会……”一向精明的黑人老大打起了圆场:“这一顿算我的,杰米,再去拿几瓶好酒,姑娘们呢?都死哪儿去了?”
军刀老大的脸沉下去了,他看食尸鬼。食尸鬼知道他的意思,就说了:“这人很强。”
军刀老大明白:“我也感觉到了……”其实,他们都感觉到了。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一般的华夏人,军刀老大的手下,早早就什么样的荤笑话开出去了,那嘴就没个把门的。可他们一句也没说……足见他们知道厉害。
这种最顶级的雇佣兵,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预先感觉到,对方的厉害。
刘郁的气息,那叫一个恐怖,压得他们,几乎就透不过气来。
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这也太……
正当这时,一个男子进来,那个人过来道:“咦?怎么回事?”
他的几个朋友,军刀老大的部下就笑道:“快枪手,你真的那么喜欢名副其实吗?”
那个男子外号,正是叫快枪手,他气道:“马逼,老子才刚刚进入前奏,是你们前面闹得我心事不宁,这才出来的,好不好!”
食尸鬼看到这个人,脸上少见露出……宠溺的笑,道:“没事,回去玩去。”
原先的那个红发女一身……嗯,外衣扒掉的行感身材出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看她就一身内衣打扮,脚上也是蹬一双金丝边的高跟鞋,但手上却是拧两把弹容量五十发的手提机枪。看上去,是外面不好,就要开打的架势。
“别胡闹,回去,大老爷们谈事呢!”
快枪手自己知道自己女朋友的事。
拿枪牛逼有什么用?就那样子的身体,一旦给子弹喂中,就算白活了,等死吧。
红发女哼了一声,就听刘郁的话道:“嗯……你……是不是姓周?”
快枪手怔了一下子,道:“咦?你……你怎么……怎么知道我是姓周的?”
刘郁道:“你不会是那个周写意吗?”
这人正是周写意,他更惊讶了:“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知道我是周写意?马逼,我多少年没回家了,你怎么知道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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