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李重虽然高兴,但也很有自知之明,人家李白鼎鼎大名,自然天赋秉异了,自己……呵呵,能练到什么地步,就真不好说了。
狂喜过后,李重发现玉璧已经变了一个样子,如果说刚才的玉璧熠熠生光,犹如仙界之物,上面的自己更是跟活的一样,似动非动。但现在的玉璧更接近于人间所有,光芒黯淡,上面的字迹也像失去生命一样。当然了,就算这样,这块玉璧依旧价值连城。
不过李重可再也没有把玉璧带回家的打算了,不是李重不贪心,而是李重害怕这石窟中有机关。
万一自己再一碰玉璧,开次五雷轰顶什么的,自己死的不是冤枉至极。见好就收,过犹不及这个道理,李重还是懂得的。
李重正打算好好观察一下石窟,刚一动脚,却发现脚被搁了一下,李重低头看了看,发现是一截树枝。把树枝放在手里掂了掂,李重随手将树枝扔到地上,开始巡视石窟。
在石窟中仔细走了一圈,李重还是决定冒险潜水离开,修炼了《青莲剑气诀》之后,李重虽然没立即天下无敌,但身体却比以前好多了。刚才李重试了试,借助体内那股若有若儿的气息,最起码,自己能屏住呼吸达十分钟之久。
这种能力,无论放到哪个国家,都是妖人一般的存在。
历尽千辛万苦,李重终于在一面山崖的缝隙中爬了出来,回头看了看湿淋淋的通道,再看看明媚耀眼的阳光,李重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在山脚下练习了几下拳脚,跳跃之间,李重动如虎豹,迅捷勇猛,感觉自己有种武林高手的感觉。
不过就算是这样,李重依旧是穷鬼,没钱的高手,依旧是穷人一枚。
兜里一分钱也没有,李重望着公路上车来车往,盼望着哪位好人能捎自己一段,搭次方便车。还好,这世界上总有好人,不到片刻,一辆奥迪就停在李重身边,车窗里弹出一个人头,笑道:“小兄弟,被人家抢劫了啊?”
李重苦笑一声,答道:“本打算抢劫别人的,结果被抢了。”
说到这里,李重就想到可恶的胡胖子,还有那两个更可恶的捕快。
车里的青年并不知道李重说的是真话,闻言呵呵一笑,说道:“去雒阳吗?是的话我捎你一程。”
“谢谢……”李重自然求之不得,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这才拉开车门坐到后面。进了汽车,李重这才发现,车里面还有一个少女,正坐在副驾上的位置上摆弄着手机,见到李重上车,冲着李重善意的笑了笑。
青年发动汽车,说道:“我叫王方,这位是我女朋友程甜甜,怎么称呼?”
“李重,无业游民一个。”
王方仔细的看了看李重,慢慢说道:“兄弟,我看你混的不怎么好,不过身体不错啊,有没有兴趣找份工作干干?”
“真的假的?”李重大喜过望。
“这样……”王方想了想,说道:“我打算在市区与人合伙开一家酒吧,现在缺少保安,怎么样,你能胜任吗?”
李重笑道:“当然没问题了,我很能打的。”
程甜甜闻言轻声一笑,说道:“我刚才可是听说你被人家抢劫了呢,还敢说自己身手不错。”
李重顿时无语,良久才喃喃道:“我遇见的也是个高手,跟东方不败一样的高手,不然的话……”
王方确实是个好人,听了李重的辩解,也不挑毛病,笑嘻嘻的说道:“是这样的,我和甜甜是长安人,在雒阳做生意,有点人生地不熟的,就打算找个人帮忙看一下。不过你真要是去了,也没什么事,只需要把酒吧发生的大事告诉我就可以了。就算客人起了冲突,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到时候有人出头的。”
李重点点头,表示同意。
王方于是说道:“这样吧,我送你回家换身衣服,然后咱们一起去酒吧见我的合伙人,怎么样?”
这样的要求,李重自然不会拒绝的。
王方的酒吧距离李重的家并不远,当然这个不远是对于李重来说的,经过洗髓伐毛之后,李重的身体几近于变态,几里路的距离,李重随随便便就跑到了,还能顺道锻炼一下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酒吧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夜色”
在李重的记忆中,好像有一支乐队曾经唱过《夜色》这首歌曲,很是动听,看来王方多多少少也有点怀旧情结。
酒吧还在装修过程中,所以并没有营业,在楼上的经理室,李重见到王方的合伙人……红姐。红姐看上去大约三十岁上下,长得十分妖娆,特别是那一头波浪般的长发,随着步履摇动,散发出一股迷人的气息,迷的粮草心神摇弋,要是再看一看红姐水波一样的眼神,李重就有种深陷其中的感觉了。
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说明了一下李重的问题,红姐嫣然一笑,伸出芊芊玉指在座机上拨了几个号,不一会儿功夫,一名彪形大汉来到经理室。
红姐指了指大汉,冲着王方和李重说道:“这位是酒吧暂定的保安队长……阿虎,我打算测试一下李重的身手,当然,你们你不用担心,简单的测试一下而已,只要李重能力跟正常人差不多就行了。”
王方闻言回头看了看李重,李重笑道:“我没有问题,在哪里比?”
其实李重也非常希望和阿虎比试一下的,并不是为了出风头,而是李重本能的感到,自己表现的越好,工资也会越高。事实上李重一点都不担心,自己怎么说也是被仙人改造过的天之骄子,要是打不过一个普通人,就太说不过去了。
无论怎么看,阿虎也是个普通人,顶多武孔有力一些。
几个人来到地下的储藏室,各自站好位置,等待阿虎和李重来一场真人对打。当然,无论是王方还是红姐,都没把李重当回事,只当看个热闹而已。别人不知道,红姐和王方可很清楚,阿虎是正经的军人出身,虽说比不上那些芸芸在上,花钱如流水的大侠剑客们,但一个打三五个壮小伙还是没问题的。
阿虎站在李重对面,凌空呼呼打了两拳,笑道:“李重,可以开始了吗?”
李重点了点头,把注意力集中起来,一双眸子紧紧地盯着阿虎的身形,摆出一个防御姿势。
李重哪会什么功夫,摆出的架子在阿虎眼里看,简直是破绽百出。于是阿虎叫了一声小心,上前一步,一拳打向李重的胸口。
阿虎这个人确实不错,并没有伤害李重的意思,这一拳也留了一分力气,随时准备收力。
就在阿虎一拳击来的一瞬间,李重的精神高度紧张起来,李重能很清楚的看到,阿虎的拳头仿佛就像变慢了一样,破开空气,打向自己的胸口。与此同时,李重身体里那股若有若无的元气也再次出现,让李重反应速度更快。
但李重对自己的能力一点也不熟悉,根本不敢反击,生怕伤到对方,只是很小心的竖起手臂,挡在胸口前面。
从内心深处讲,李重已经把自己当做准神仙了,对于阿虎这样的“凡人”,李重还是有一些轻视的。这也不怪李重,任谁遇到神仙的传承,都会产生一些异样心理。
“砰……”阿虎的拳头实实在在的打在李重手臂上,发出一声闷响,如中败革。
李重的手臂连动都没动,阿虎眼神一厉,收回拳头,抬脚扫向李重的腰间。一拳之下,阿虎就知道李重的力量远远超过自己,所以这一次阿虎并没有留力,一腿扫出,劲风呼啸,裤腿都紧贴在腿面上。
李重这次没敢托大,将左臂蜷起,挡在身体左侧。
“砰……”
一声闷响过后,阿虎陡然间呼喝一声,起腿如风,又接连踢出好几脚,霎那之间攻势如潮,惊涛骇浪一样扑向李重。
阿虎疯狂的攻势一下子就让几个人紧张起来,程甜甜和红姐在惊愕之下,美目圆睁,掩唇欲呼,青葱如玉的纤手都变得有些苍白。而王方则紧握拳头,身上的肌肉都战栗起来,眼神中尽是憧憬,向往的神色。
由此可见,男人和女人差别还是很大的,再温文尔雅的男子,骨子里依旧崇拜血腥和暴力。当然了,也有极个别的人例外,比如少帅先生,爹死了都不敢找日本人报仇,就别扯什么民族大义了,那真是抬举他了。
眼见阿虎攻势如潮,李重一开始也有担心,但真正动起手来,李重却发现,自己的反应速度要比阿虎快得多。更何况阿虎起腿攻击李重,气势虽然迅猛,但远没有出拳迅速,所以李重党的很是从容,游刃有余,颇有八风不动的感觉。
阿虎攻击李重属于一鼓作气那种,并不能持久,所以十几腿过后,阿虎一口气就支撑不住了,攻势戛然而止。李重眼见阿虎停手,顿时放下心来,心说阿虎也不过技止此耳,待哥哥反击一下,争些面子。
于是李重躬身垫步,就要往前冲。
但阿虎可是身经百战的人物,李重的准备动作完全就是个笑话,这根本就是经验问题,和身手无关,只有流氓打架,才会拉开架势的,真正的高手比拼,都恨不得对方看不出自己出招的意图,阴死对方才是。
李重刚做出动手的姿势,阿虎就飞快的退出两步,摆手笑道:“李重兄弟……身手高明,我不是对手,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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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李重可再也没有把玉璧带回家的打算了,不是李重不贪心,而是李重害怕这石窟中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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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的酒吧距离李重的家并不远,当然这个不远是对于李重来说的,经过洗髓伐毛之后,李重的身体几近于变态,几里路的距离,李重随随便便就跑到了,还能顺道锻炼一下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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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虎攻击李重属于一鼓作气那种,并不能持久,所以十几腿过后,阿虎一口气就支撑不住了,攻势戛然而止。李重眼见阿虎停手,顿时放下心来,心说阿虎也不过技止此耳,待哥哥反击一下,争些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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