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界,普通的一个小山村。
村庄中每个人都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村中人十分自豪,因为在修真界很难找到这样一片净土。
众所周知,修真界纷争不断,各大门派关系错综复杂,正邪两道更是时不时就爆发一场大战。同时,正邪两道内部也是矛盾重重。或许对于修真之人来说,这样混乱的世界代表着无数的机遇和成仙的捷径,修真之人本就是逆天而行,每一次战斗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个突破的机会。可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乱战简直是灾难。他们所向往的是平淡的生活,他们求的是荣华富贵和安稳度日。修真者在他们眼中与神仙无异,但修真者之间的争斗却影响过大。单单是两位道法高深的修真者斗法所带来的余波就足以轻易毁灭一座城市。
但这种情况,在这个小村中是不存在的。从十几年前开始,小村周围的各个修仙门派不知道什么原因一夜之间忽然消失无踪。从那天以后,这个小山村的周围没有再出现一个修真者,小村的人们都以为是上天垂怜,才带给他们安定的生活。
豪格是小村中一个普通的男孩,长得虎头虎脑,十分招人喜欢,这天豪格又趁着父母不在家的时候跑到了村口,村口处有一间破败的茅屋,里面住着两个奇怪的人。
其中一人,约有二十余岁,却满面沧桑,看容貌竟似四十岁的人。他不修边幅,整日无所事事,只知道靠在村口大树旁酗酒。如果说这个酒鬼还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恐怕就是他身上的一身白衣。
这个少年酒鬼身上永远穿着一身白衣,这件白衣似乎永远也不会脏乱,永远那么干净整洁。这样的衣服似乎不该出现在这个酒鬼身上,但偏偏就是这个酒鬼,搭配上如雪的白衣,在他人眼中竟是那么的融洽,挑不出丝毫的瑕疵。白衣如雪,竟给这个酒鬼少年增添了几分神秘与圣洁。
另一人则是一名精神矍铄的老者,虽然只穿着一件普通的老农衣服,但举手投足间隐隐有着一股上位者的气息。
村里的人对这两人十分厌烦,因为这两个人每日无所事事,年轻人只知道终日酗酒,而那老人除了偶尔照顾一下年轻人外,整天都不知道在屋子中干什么。在村庄中,这样不做工,不务农的人是很让人瞧不起的,因为贫穷不可怕,但是像他们一样不求上进就很可怕了。豪格的父母也多次警告他不要靠近这两个人。
可是豪格依旧不听劝,依旧每天只要有空,就会跑来村口。不为别的,只为几年前的一天晚上,他所看到的那一幕。
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伙山贼想要袭击村庄,可是刚到村口,那个老者忽然出现,瞬间就将所有山贼全部击杀。豪格被这一幕惊呆了,他根本就没有看见老人有任何动作,那是十几个凶神恶煞的山贼就那么死了。死的诡异之际!奇怪的是,豪格的心中除了恐惧和震惊外,更多的是普通人所没有的兴奋。
在豪格的眼里那个老人一定是隐世的武功高手。哪个男孩不幻想成为一个侠客?因此豪格几乎每天都会来到村口看望两人,希望两人教自己一招半式也好啊!
这天,豪格又来到了村口,那个酒鬼依旧靠在大树旁喝酒,老人仍旧不见踪影。“华哥哥!”豪格亲热的向酒鬼打了个招呼。酒鬼微微睁开了醉眼,淡淡地应了一声:“嗯!”
豪格也不在意,他知道面前这个酒鬼每天除了喝酒,连话也懒得说,一天能从他嘴里听到一句话就已经很不错了。“小子!”一声中气十足的声音从茅屋中传了出来,随即从茅屋中走出了一位满面红光的老人。
“三爷爷!”豪格向老人鞠了一躬。“哈哈哈,”老人大笑道,“你又来了!”
“喂,”那个年轻人忽然说话了,“小子,你每天都来这儿,快三年了吧。”
豪格楞了一下,酒鬼少年今天怎么主动跟他说话了?要知道,在以前,即使是豪格主动跟他打招呼,他也是爱搭不理的。
“喂!”那个少年似乎对豪格的愣神儿十分不满,眉头紧皱,“我在问你呢!”
“啊,”豪格赶紧回答,“是呀。”
“呵呵,三年,不易了。”少年笑了笑,从袖口里丢出了一个古朴的戒指,向豪格道,“给你了!”
“啊?”豪格不禁又愣住了,他甚至怀疑今天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的,这个平时一句话不说的酒鬼,今天怎么说起来没完了,甚至还送自己东西,难不成见鬼了?
“咳。”老人重重地咳嗽了一声,把还在幻想中的豪格惊醒。豪格赶紧向那少年道谢,可是他却没有留意到老人眼中的一抹震惊。
少年向豪格挥了挥手,表示无需相谢。
突然,少年忽然睁开了醉眼,眼神变得精光四射,懒散的舒展了一下身体,淡淡地道:“有客人来了,呵呵,来者不善呀。”
“什么?”老人怒道,“我十几年前刚把方圆千里所有的修真者打发走,这才刚刚十年,又有人前来打扰大人静修,真以为我老人家不会杀人吗?”
老人话音刚落,三人的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奇怪的是,没有人看见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好像他原本就站在那里一样。豪格惊讶的捂住了嘴,今天给他的震惊实在太多了!冥冥之中,豪格忽然感到,今天将是影响他整个生命的一天。
眼前这个男子同平常的中原人都不一样,他的鼻梁十分高挺,一头棕色的短发随意散开,一双天蓝色的瞳孔十分吸引人。他*着上半身,下半身仅着一条短裤,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一双鞋。那双鞋仿佛完全由黄金打造一般金光闪闪,鞋的式样豪格从未见过,只见那人的脚趾从鞋中露出,鞋的脚环处还有两个翅膀样式的装饰品。
白衣少年的双眼仍旧迷醉,整个人也仿佛半梦半醒一般,又拿着酒壶灌了一口酒,冲着那刚来的人说道:“希腊十二主神之一,神使——赫尔墨斯?”
赫尔墨斯笑了一声,那笑容显得彬彬有礼,但却隐藏不了笑容背后的孤傲。他冲着少年,用同样的口气说:“剑皇?李天华?”
村庄中每个人都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村中人十分自豪,因为在修真界很难找到这样一片净土。
众所周知,修真界纷争不断,各大门派关系错综复杂,正邪两道更是时不时就爆发一场大战。同时,正邪两道内部也是矛盾重重。或许对于修真之人来说,这样混乱的世界代表着无数的机遇和成仙的捷径,修真之人本就是逆天而行,每一次战斗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个突破的机会。可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乱战简直是灾难。他们所向往的是平淡的生活,他们求的是荣华富贵和安稳度日。修真者在他们眼中与神仙无异,但修真者之间的争斗却影响过大。单单是两位道法高深的修真者斗法所带来的余波就足以轻易毁灭一座城市。
但这种情况,在这个小村中是不存在的。从十几年前开始,小村周围的各个修仙门派不知道什么原因一夜之间忽然消失无踪。从那天以后,这个小山村的周围没有再出现一个修真者,小村的人们都以为是上天垂怜,才带给他们安定的生活。
豪格是小村中一个普通的男孩,长得虎头虎脑,十分招人喜欢,这天豪格又趁着父母不在家的时候跑到了村口,村口处有一间破败的茅屋,里面住着两个奇怪的人。
其中一人,约有二十余岁,却满面沧桑,看容貌竟似四十岁的人。他不修边幅,整日无所事事,只知道靠在村口大树旁酗酒。如果说这个酒鬼还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恐怕就是他身上的一身白衣。
这个少年酒鬼身上永远穿着一身白衣,这件白衣似乎永远也不会脏乱,永远那么干净整洁。这样的衣服似乎不该出现在这个酒鬼身上,但偏偏就是这个酒鬼,搭配上如雪的白衣,在他人眼中竟是那么的融洽,挑不出丝毫的瑕疵。白衣如雪,竟给这个酒鬼少年增添了几分神秘与圣洁。
另一人则是一名精神矍铄的老者,虽然只穿着一件普通的老农衣服,但举手投足间隐隐有着一股上位者的气息。
村里的人对这两人十分厌烦,因为这两个人每日无所事事,年轻人只知道终日酗酒,而那老人除了偶尔照顾一下年轻人外,整天都不知道在屋子中干什么。在村庄中,这样不做工,不务农的人是很让人瞧不起的,因为贫穷不可怕,但是像他们一样不求上进就很可怕了。豪格的父母也多次警告他不要靠近这两个人。
可是豪格依旧不听劝,依旧每天只要有空,就会跑来村口。不为别的,只为几年前的一天晚上,他所看到的那一幕。
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伙山贼想要袭击村庄,可是刚到村口,那个老者忽然出现,瞬间就将所有山贼全部击杀。豪格被这一幕惊呆了,他根本就没有看见老人有任何动作,那是十几个凶神恶煞的山贼就那么死了。死的诡异之际!奇怪的是,豪格的心中除了恐惧和震惊外,更多的是普通人所没有的兴奋。
在豪格的眼里那个老人一定是隐世的武功高手。哪个男孩不幻想成为一个侠客?因此豪格几乎每天都会来到村口看望两人,希望两人教自己一招半式也好啊!
这天,豪格又来到了村口,那个酒鬼依旧靠在大树旁喝酒,老人仍旧不见踪影。“华哥哥!”豪格亲热的向酒鬼打了个招呼。酒鬼微微睁开了醉眼,淡淡地应了一声:“嗯!”
豪格也不在意,他知道面前这个酒鬼每天除了喝酒,连话也懒得说,一天能从他嘴里听到一句话就已经很不错了。“小子!”一声中气十足的声音从茅屋中传了出来,随即从茅屋中走出了一位满面红光的老人。
“三爷爷!”豪格向老人鞠了一躬。“哈哈哈,”老人大笑道,“你又来了!”
“喂,”那个年轻人忽然说话了,“小子,你每天都来这儿,快三年了吧。”
豪格楞了一下,酒鬼少年今天怎么主动跟他说话了?要知道,在以前,即使是豪格主动跟他打招呼,他也是爱搭不理的。
“喂!”那个少年似乎对豪格的愣神儿十分不满,眉头紧皱,“我在问你呢!”
“啊,”豪格赶紧回答,“是呀。”
“呵呵,三年,不易了。”少年笑了笑,从袖口里丢出了一个古朴的戒指,向豪格道,“给你了!”
“啊?”豪格不禁又愣住了,他甚至怀疑今天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的,这个平时一句话不说的酒鬼,今天怎么说起来没完了,甚至还送自己东西,难不成见鬼了?
“咳。”老人重重地咳嗽了一声,把还在幻想中的豪格惊醒。豪格赶紧向那少年道谢,可是他却没有留意到老人眼中的一抹震惊。
少年向豪格挥了挥手,表示无需相谢。
突然,少年忽然睁开了醉眼,眼神变得精光四射,懒散的舒展了一下身体,淡淡地道:“有客人来了,呵呵,来者不善呀。”
“什么?”老人怒道,“我十几年前刚把方圆千里所有的修真者打发走,这才刚刚十年,又有人前来打扰大人静修,真以为我老人家不会杀人吗?”
老人话音刚落,三人的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奇怪的是,没有人看见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好像他原本就站在那里一样。豪格惊讶的捂住了嘴,今天给他的震惊实在太多了!冥冥之中,豪格忽然感到,今天将是影响他整个生命的一天。
眼前这个男子同平常的中原人都不一样,他的鼻梁十分高挺,一头棕色的短发随意散开,一双天蓝色的瞳孔十分吸引人。他*着上半身,下半身仅着一条短裤,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一双鞋。那双鞋仿佛完全由黄金打造一般金光闪闪,鞋的式样豪格从未见过,只见那人的脚趾从鞋中露出,鞋的脚环处还有两个翅膀样式的装饰品。
白衣少年的双眼仍旧迷醉,整个人也仿佛半梦半醒一般,又拿着酒壶灌了一口酒,冲着那刚来的人说道:“希腊十二主神之一,神使——赫尔墨斯?”
赫尔墨斯笑了一声,那笑容显得彬彬有礼,但却隐藏不了笑容背后的孤傲。他冲着少年,用同样的口气说:“剑皇?李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