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蜡蜡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独自喝酒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他其实更希望有朋友能和他一起对饮。

    但可惜的是,到了小镇之后,他的朋友就离开了。

    因此,他只能一人独饮,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几天几夜。

    李寻欢并不知道,他很快就不必喝这种普通的烧刀子了,因为刘若水之所以辞别他,就是为了帮他酿酒。

    李若水酿的酒,自然是绝世好酒,如果“三炎酒”都不算是好酒,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酒了。

    可惜的是,区区一个小镇,自然没有多少好药材,哪怕他将小镇里面的药材搬空,也只能配齐一小半的药材。

    更糟糕的是,就算有足够的药材,他手上也没有钱去买。

    幸好,以刘若水的本事,想要弄钱的话,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最好做的生意,就是没本的生意。

    刘若水虽然能抢银子,但他也明白,这银子的来历不能太脏,不然的话,不仅污了自己的手,也污了李探花的嘴。

    对于李寻欢,刘若水并不是十分的喜欢,但却是二十分的佩服。

    因此,他必然要用最用心的态度去酿这一坛三炎酒。

    幸好,这个小镇虽然不大,但却非常有名,刘若水并没有等太久,就等到了一个“恶人”,一个脸色黑如锅底的人。

    这个人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他的身子好似毒蛇一般,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但他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像这样的人“借”银子,那不会有半点问题。

    “你好,你能送我二百两银子吗?”刘若水认真的说道。

    听到“银子”两个字之后,他似乎很是吃惊,甚至有些恐惧,当他看到开口的是刘若水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然后,他就恼羞成怒了。

    在江湖上,他的名气并不算小,近年黄河一带的**朋友,若论心之黑,手之辣,实在很少有人能在这‘碧血双蛇’之上,他们身上披的那件红披风,就用鲜血染成的。

    “碧血双蛇”自然是两条蛇,一条白蛇,一条黑蛇。

    但现在,只剩下一条黑蛇了。

    白蛇已经死了,死的非常可笑,因为他遇到了一个少年,一个缺钱的少年。

    他说,只要少年能杀了他,他就给他五十两银子。

    然后,白蛇就死了。

    所以,黑蛇一听到“银子”,就非常恐惧。

    于是,他出手了,向刘若水的咽喉刺了过去。

    因为,他只有杀了刘若水,才能消除心中的恐惧。

    剑,刺中了。

    黑蛇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惊喜,但很快就变成了惶恐。

    因为这一剑虽然刺中了刘若水的咽喉,但却并没有刺进去,甚至连皮都没有刺破。

    “你,你”黑蛇惊骇的连话都说不全,在过往,他刺出了无数剑,也杀了无数人,但是他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别说遇到过,连听都没有听过。

    在他眼里,刘若水变的非常骇人,比他遇到的那位少年还要骇人。

    不过,他很快就不必恐惧了。

    刘若水抬起右手,然后也不管剑锋,直接伸手朝着利剑抓了过去,根本不担心这剑到底有多么锋利。

    因为刘若水相信,他的身体能比得上任何神兵利器。

    刘若水抓住剑之后,用力一拽,将剑拽到了手里,然后调转剑头,反手一刺。

    然后,黑蛇的脖子上出现了一抹嫣红,整个人就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好久没用过‘疾风十二剑’了,我的手都有些生了。”刘若水喃喃道。

    的确,刘若水已经很久没用过“疾风十二剑”了,因为这套剑法虽好,但其实早就配不上他的武功。

    虽然他费过一番心思,将“疾风十二剑”改良过,让这套剑法变得更快,更狠。但那个时候的他,哪怕用最简单的剑术,依然是天下无敌。

    因此,他早就将“疾风十二剑”封存,弃之不用了。

    在这一世,刘若水修炼的是国术,修炼的是内家拳,他也就没练过剑,因此难免有些手生。

    不过刘若水的手再生,也不是区区黑蛇能够抵挡的。

    事实上,直到黑蛇死的那一刻,他才知道,刘若水已经出剑了。

    击杀黑蛇之后,刘若水没有丝毫感慨,像他这种实力的人,刘若水都不知道杀过多少了。

    刘若水伸手摸向他的怀里,搜罗了起来,从他身上搜出了三百两银子。

    除了银子之外,刘若水还在他身上搜到一件软甲,一件由金软甲。

    看到软甲之后,刘若水就知道了它的来历,它应该就是所谓的金丝甲。

    对刘若水来说,这件金丝甲并没有用处,因为他的身体要比金丝甲还要坚硬。

    但刘若水还是将金丝甲收了起来,因为他知道,这件金丝甲在自身上,那会招惹很多麻烦,也会替李寻欢遮挡不少麻烦。

    对于刘若水来说,麻烦向来是越多越好,他向来只嫌敌人少,从未嫌过敌人多。

    更何况,把金丝甲留在身边,还能帮李寻欢一把。

    刘若水已经把李寻欢视为朋友,而替朋友挡灾,本就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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