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黄粱第一次和沃尔夫家族的少主人一起吃饭,在此之前,他都是在佣人的安排下单独进餐的。
原本以为他们会面对面坐在一张很长的餐桌的两头,吃着精心准备好的西式点心,却没想到餐厅里居然放着一张八仙桌,桌上是精致的盘盏,七八个菜,都是很正宗的中餐。
黄粱一走进去,就闻到了一股久违的香味。他断定,这一定是地道的淮扬厨师做出来的。
多少年没有闻到这样纯净的菜香了啊!
无论阿姆斯特丹还是洛杉矶,都有很多中餐馆,也不乏手艺好的厨师,但那些店开在西方世界,多多少少都受到西餐的影响,带上了西方文化的烙印,店里店外总飘着一股奶油、乳酪和西式烤肉的味道,除了一些重口味的菜系依然能吃出些正宗的中国风味外,那些精致细腻清淡、需要细细品味的菜基本都变了味。
这香味勾得黄粱差点流出口水来,也勾起了他很多的回忆。
他想起了和老于在吴中的小饭馆里喝酒,那饭馆里也飘着这样的香味。老于半醉半醒地说,大侄子,以后别喊我叔了,喊我老于。你一喊我叔,我就想哭。
他想起小时候考试考了好成绩,娘宰了家里的老母鸡,炖了一锅汤,汤面上漂着一层厚厚的金黄的油,那香味能飘出十八里地去。妹妹嘴馋,抢着去喝,结果烫了一嘴泡。娘责怪妹妹,说这是给你哥补身体的,你哥书读得好,要考大学。妹妹撅着烫起泡的嘴说我也会读书,我也要考大学,我将来比我哥还读得好哩。
那时候的妹妹有点很蠢,蠢得可爱。夏天的时候,娘把家里的鸭蛋都腌制成了咸鸭蛋,早上给兄妹俩分一个,那是一天唯一能吃到的荤腥。娘的刀功很厉害,一刀下去,鸭蛋就齐整整地切成了两半。妹妹在两半个鸭蛋间挑来挑去,想挑个大的,却怎么也挑不好。她就扑扇着大眼睛问,哥哥,哥哥,哪个大?哥哥就恶作剧地指着小的那个说,这个大。
看着妹妹欢天喜地地把小的当成大的拿去吃了,他就摇摇头,心说你这么蠢,哪里考得上大学哦!
后来妹妹上学了,读书出人意料得好,比哥哥还厉害。但每次分咸鸭蛋,妹妹还是分不清大小,要问哥哥。等哥哥把小的指成大的,她就欢喜地去吃了。哥哥把大的指给她时,她却皱着鼻子说,哥你骗我的吧!然后咯咯笑着又把小的拿走了。
很久以后,妹妹不在了。娘告诉他,妹妹从小就知道咸鸭蛋哪一半大,哪一半小,她总是把大的让给哥哥吃,她说哥哥是男孩,要长力气。
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回家,娘又炖了一只鸡,那是他最后一次闻到老家的鸡汤的味道。但他妹妹已经没了。他在妹妹的坟头哭了一宿,拿把刀,把一篮子咸鸭蛋一个一个劈开,指着大的那一半说:妹呀,这个大,你吃。
……
黄粱默默地站在八仙桌前,看着桌上的酒和菜。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睛突然就湿润了,有一些奇怪的东西,像蚂蚁一样在他心里爬。
他伸手摸着自己的腰,觉得那里有两个多余的东西。至少其中的一个,本应该在她妹妹身上。他想象着,两个腰子放在桌上,妹妹挑来挑去,说哥哥哥哥,哪个大?
也许上天本来就只给他们准备了两个腰子,妹妹却一个都没要,全都给了哥哥。
奎·沃尔夫身材高大,面貌甚至有点凶恶,但举止文雅、说话彬彬有礼,一言一行都尽显绅士风度。他挥挥手让佣人都出去,然后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沉默的黄粱,既不催促,也不打扰。
黄粱猛然回过神,心紧张地跳了起来。倒不是他在洪奎面前失了态,而是他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情绪越来越多了。丰富的情感正在折磨着他,让他越来越认不清自己。他常常沉迷在这种回忆里,可怕的是,这些回忆明明让人痛苦,可他却有一种很享受的感觉。
他发现人类的确是个奇怪的物种,喜欢回忆过去——已故的亲人、分手的恋人、联系不上的朋友、找不回来的荣耀……人们迷恋这样的回忆,享受回忆带来的痛苦——痛并快乐着,这大概就是人生吧!
“不好意思,这些菜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在中国老家的日子。”黄粱并不打算掩饰,有时候,诚实比谎言更安全。
“粗茶淡饭,让您见笑了。”洪奎朝他微微一笑,拉开椅子,做了个请的手势。
菜非常好吃,不比吴中任何一家酒店的大厨做得差,甚至从淮扬菜的角度来说,这几道菜的口味更正宗一点,因为吴中的菜馆不可避免的有点偏甜,而正宗的淮扬菜是绝不甜腻的。果然有钱人家不一样,坐在家里就可以吃遍全世界的美味。
吃饭的时候,他们当然谈起了老沃尔夫的病情。洪奎毫不保留地把他们的家族病史和以往的治病经历讲了。其中有一些黄粱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些,比如在吴中让青木治疗的过程,他是刚刚得知。
“你们为什么不在吴中多留一段时间,而是这么急着回来呢?”黄粱问道。
“家族生意和帮会内部出了点问题,父亲从青木那里得知意识入侵的事情以后,觉得事态可能比想象中的要严重很多,就回来着手整顿。事实上,也幸亏回来及时,不然沃尔夫家族经营了百年的基业可能已经毁了。”
洪奎说得很随意,仿佛在讲一个与他无关的故事,但黄粱能想象到,像他们这样的家族,各方势力和关系盘根错节,一旦祸起萧墙,整顿起来恐怕不是那么容易的,暗地里不知多少血雨腥风,又祸及多少无辜的普通人。
“查出寄生者了吗?”
“这个不知道,我们根本没办法确定谁被寄生了。”
“那你们怎么整顿,不怕下面有骨干是寄生者?”
洪奎笑了笑,说:“帮会从来不缺叛徒。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自有一套对付叛徒的方法。除非所有的骨干都被寄生了,否则一两个叛徒不会影响大局。”
“所以他们最终还是盯上了你父亲?”
“他们盯上我父亲,恐怕不止是为了我们家族的产业和北美的帮会势力,还有……”
“还有你父亲那个梦,对吗?”
洪奎犹豫了一下,凝重地点了点头。
“那他们没有把你当作目标吗?”黄粱认真地看着洪奎,他必须要确认这个人有没有问题,“你刚才说你被选为家族继承人,是因为你也做那样的梦。”
“这正是我所奇怪的,我一直在等他们,但他们并没有来找我。”洪奎说。
正在这时候,黄粱的电话响了。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他在温哥华没有任何朋友,唯一认识的狄金森教授从不给他打电话。他马上意识到,这可能是组织来联络他了。
洪奎知趣地站起来,说:“我去趟洗手间。”
黄粱接起电话,里面传来一个经过处理的声音:“第二领袖要见你……”
原本以为他们会面对面坐在一张很长的餐桌的两头,吃着精心准备好的西式点心,却没想到餐厅里居然放着一张八仙桌,桌上是精致的盘盏,七八个菜,都是很正宗的中餐。
黄粱一走进去,就闻到了一股久违的香味。他断定,这一定是地道的淮扬厨师做出来的。
多少年没有闻到这样纯净的菜香了啊!
无论阿姆斯特丹还是洛杉矶,都有很多中餐馆,也不乏手艺好的厨师,但那些店开在西方世界,多多少少都受到西餐的影响,带上了西方文化的烙印,店里店外总飘着一股奶油、乳酪和西式烤肉的味道,除了一些重口味的菜系依然能吃出些正宗的中国风味外,那些精致细腻清淡、需要细细品味的菜基本都变了味。
这香味勾得黄粱差点流出口水来,也勾起了他很多的回忆。
他想起了和老于在吴中的小饭馆里喝酒,那饭馆里也飘着这样的香味。老于半醉半醒地说,大侄子,以后别喊我叔了,喊我老于。你一喊我叔,我就想哭。
他想起小时候考试考了好成绩,娘宰了家里的老母鸡,炖了一锅汤,汤面上漂着一层厚厚的金黄的油,那香味能飘出十八里地去。妹妹嘴馋,抢着去喝,结果烫了一嘴泡。娘责怪妹妹,说这是给你哥补身体的,你哥书读得好,要考大学。妹妹撅着烫起泡的嘴说我也会读书,我也要考大学,我将来比我哥还读得好哩。
那时候的妹妹有点很蠢,蠢得可爱。夏天的时候,娘把家里的鸭蛋都腌制成了咸鸭蛋,早上给兄妹俩分一个,那是一天唯一能吃到的荤腥。娘的刀功很厉害,一刀下去,鸭蛋就齐整整地切成了两半。妹妹在两半个鸭蛋间挑来挑去,想挑个大的,却怎么也挑不好。她就扑扇着大眼睛问,哥哥,哥哥,哪个大?哥哥就恶作剧地指着小的那个说,这个大。
看着妹妹欢天喜地地把小的当成大的拿去吃了,他就摇摇头,心说你这么蠢,哪里考得上大学哦!
后来妹妹上学了,读书出人意料得好,比哥哥还厉害。但每次分咸鸭蛋,妹妹还是分不清大小,要问哥哥。等哥哥把小的指成大的,她就欢喜地去吃了。哥哥把大的指给她时,她却皱着鼻子说,哥你骗我的吧!然后咯咯笑着又把小的拿走了。
很久以后,妹妹不在了。娘告诉他,妹妹从小就知道咸鸭蛋哪一半大,哪一半小,她总是把大的让给哥哥吃,她说哥哥是男孩,要长力气。
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回家,娘又炖了一只鸡,那是他最后一次闻到老家的鸡汤的味道。但他妹妹已经没了。他在妹妹的坟头哭了一宿,拿把刀,把一篮子咸鸭蛋一个一个劈开,指着大的那一半说:妹呀,这个大,你吃。
……
黄粱默默地站在八仙桌前,看着桌上的酒和菜。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睛突然就湿润了,有一些奇怪的东西,像蚂蚁一样在他心里爬。
他伸手摸着自己的腰,觉得那里有两个多余的东西。至少其中的一个,本应该在她妹妹身上。他想象着,两个腰子放在桌上,妹妹挑来挑去,说哥哥哥哥,哪个大?
也许上天本来就只给他们准备了两个腰子,妹妹却一个都没要,全都给了哥哥。
奎·沃尔夫身材高大,面貌甚至有点凶恶,但举止文雅、说话彬彬有礼,一言一行都尽显绅士风度。他挥挥手让佣人都出去,然后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沉默的黄粱,既不催促,也不打扰。
黄粱猛然回过神,心紧张地跳了起来。倒不是他在洪奎面前失了态,而是他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情绪越来越多了。丰富的情感正在折磨着他,让他越来越认不清自己。他常常沉迷在这种回忆里,可怕的是,这些回忆明明让人痛苦,可他却有一种很享受的感觉。
他发现人类的确是个奇怪的物种,喜欢回忆过去——已故的亲人、分手的恋人、联系不上的朋友、找不回来的荣耀……人们迷恋这样的回忆,享受回忆带来的痛苦——痛并快乐着,这大概就是人生吧!
“不好意思,这些菜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在中国老家的日子。”黄粱并不打算掩饰,有时候,诚实比谎言更安全。
“粗茶淡饭,让您见笑了。”洪奎朝他微微一笑,拉开椅子,做了个请的手势。
菜非常好吃,不比吴中任何一家酒店的大厨做得差,甚至从淮扬菜的角度来说,这几道菜的口味更正宗一点,因为吴中的菜馆不可避免的有点偏甜,而正宗的淮扬菜是绝不甜腻的。果然有钱人家不一样,坐在家里就可以吃遍全世界的美味。
吃饭的时候,他们当然谈起了老沃尔夫的病情。洪奎毫不保留地把他们的家族病史和以往的治病经历讲了。其中有一些黄粱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些,比如在吴中让青木治疗的过程,他是刚刚得知。
“你们为什么不在吴中多留一段时间,而是这么急着回来呢?”黄粱问道。
“家族生意和帮会内部出了点问题,父亲从青木那里得知意识入侵的事情以后,觉得事态可能比想象中的要严重很多,就回来着手整顿。事实上,也幸亏回来及时,不然沃尔夫家族经营了百年的基业可能已经毁了。”
洪奎说得很随意,仿佛在讲一个与他无关的故事,但黄粱能想象到,像他们这样的家族,各方势力和关系盘根错节,一旦祸起萧墙,整顿起来恐怕不是那么容易的,暗地里不知多少血雨腥风,又祸及多少无辜的普通人。
“查出寄生者了吗?”
“这个不知道,我们根本没办法确定谁被寄生了。”
“那你们怎么整顿,不怕下面有骨干是寄生者?”
洪奎笑了笑,说:“帮会从来不缺叛徒。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自有一套对付叛徒的方法。除非所有的骨干都被寄生了,否则一两个叛徒不会影响大局。”
“所以他们最终还是盯上了你父亲?”
“他们盯上我父亲,恐怕不止是为了我们家族的产业和北美的帮会势力,还有……”
“还有你父亲那个梦,对吗?”
洪奎犹豫了一下,凝重地点了点头。
“那他们没有把你当作目标吗?”黄粱认真地看着洪奎,他必须要确认这个人有没有问题,“你刚才说你被选为家族继承人,是因为你也做那样的梦。”
“这正是我所奇怪的,我一直在等他们,但他们并没有来找我。”洪奎说。
正在这时候,黄粱的电话响了。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他在温哥华没有任何朋友,唯一认识的狄金森教授从不给他打电话。他马上意识到,这可能是组织来联络他了。
洪奎知趣地站起来,说:“我去趟洗手间。”
黄粱接起电话,里面传来一个经过处理的声音:“第二领袖要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