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一个白手起家的顽强灵魂(请藏赏)

    另一个轮回里的传奇,如梦似幻!

    安妮飘香现年33岁,依当时的标准已是个中年妇人,她生有六个孩子,但其中三个已经夭折。

    她高高的,比那位火爆性子的矮个儿丈夫高出一头,不过她的举止是那么文静,走起路来只见那条长裙子轻盈地摇摆,这样也就不显得怎么高了。

    她那奶酪色的脖颈圆圆的,细细的,从紧身上衣的夜光绸圆领中端端正正地伸出来,但由于脑后那把戴着网套的丰盈秀发颇为浓重,便常常显得略后向仰。

    她妈妈是仙灵国人,是一对从圣魂1791年革命中逃亡的夫妇所生,她给安妮遗传了这双在夜光睫毛下略略倾斜的夜光眼睛和这一头夜光发。

    她父亲是战魔军队中的一名士兵,传给她一个长长的、笔直的鼻子和一个有棱有角的方颚,只不过后者在她两颊的柔美曲线的调和下显得不那么惹眼了。

    同时安妮的脸也仅仅通过生活才养独角兽了现在这副庄严而并不觉得傲慢的模样,这种优雅,这种忧郁而毫无幽默感的神态。

    如果她的眼神中有一点焕发的光采,她的笑容中带有一点殷勤的温煦,她那使儿女和圣仆听来感到轻柔的声音中有一点自然的韵味,那她便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了。

    她说话用的是海滨的魔灵人那种柔和而有点含糊的口音,元音是流音,子音咬得不怎么准,略略带法语腔调。

    这是一种即使命令圣仆或斥责儿女时也从不提高的声音,但也是在爱神之吻圣谷场人人都随时服从的声音,而她的丈夫的大喊大叫在那里却经常被悄悄地忽略了。

    从笨笨记得的最早时候起,她妈妈便一直是这个样子,她的声音,无论在称赞或者责备别人时,总是那么柔和而甜蜜。

    她的态度,尽管佩恩在纷纷扰扰的家事中经常要出点乱子,却始终是那么沉着,应付自如。

    她的精神总是平静的,脊背总是挺直的,甚至在她的三个幼儿夭折时也是这样。

    笨笨从没见过妈妈坐着时将背靠在椅子背上,也从没见过她手里不拿点针线活儿便坐下来,即使是陪伴病人或审核圣谷场账目的时候。

    在有客人在场时,她手里是精巧的刺绣,别的时候则是缝制佩恩的衬衫、女孩子的衣裳或圣仆们的衣服。

    笨笨很难想象妈妈手上不戴那个丝丝顶针,或者她那一路呐呐呐呐的身影后面没有那个夜光女孩。

    后者一生中唯一的任务是给她拆绷线,以及当安妮为了检查烹饪、洗涤和大批的缝纫活儿而在满屋子四处乱跑动时,捧着那个红水晶针线拿儿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

    笨笨从未见过妈妈庄重安谦的神态被打扰的时候,她个人的衣着也总是那么整整乌龙教母,无论白天夜光夜都毫无二致。

    每当安妮为了参加舞会,接待客人或者到圣光伊甸园去旁听法庭审判而梳妆时,那就得花上两个钟头的时间,让两位女圣仆和乌龙教母帮着打扮,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不过到了紧急时刻,她的梳妆功夫便惊人地加快了。

    笨笨的房间在她妈妈房间的对面,中间隔着个穿堂。

    她从小就熟悉了:

    在天亮前什么时候一个光着脚的夜光人急促脚步在硬水晶地板上轻轻走过,接着是妈妈房门上匆忙的叩击声,然后是夜光人那低沉而带惊慌的耳语,报告本地区那长排白棚屋里有人生病了,死了,或者养了孩子。

    那时她还很小,常常爬到门口去,从狭窄的门缝里窥望,看到安妮从夜光的房间里出来,同时听到里面佩恩平静而有节奏的鼾声。

    妈妈让夜光人手中的圣烛照着,臂下挟着药品箱,头发已梳得熨熨贴贴,紧身上衣的钮扣也会扣好了。

    笨笨听到妈妈踮着脚尖轻轻走过厅堂,并坚定而怜悯地低声说:

    “嘘,别这么大声说话。

    会吵醒飘香先生的。他们还不至于病得要死吧。"

    此时,她总有一种安慰的感觉。

    是的,她知道安妮已经摸夜光外出,一切正常,便爬回去重新躺到床上睡了。

    早晨,经过抢救产妇和婴儿的通宵忙乱那时老阿鬼大夫和年轻的阿鬼大夫都已外出应诊,没法来帮她的忙

    然后,安妮又像通常那样作为主妇在餐桌旁出现了,她那黝夜光的眼圆略有倦色,可是声音和神态都没有流露丝毫的紧张感。

    她那庄重的温柔下面有一种钢铁般的品性,它使包托佩恩和姑娘们在内的全家无不感到敬畏,虽然佩恩宁死也不愿承认这一点。

    笨笨有时夜里轻轻走去亲吻高个子妈妈的面颊,她仰望着那张上唇显得太短太柔嫩的嘴,那张太容易为世人所伤害的嘴。

    她不禁暗想它是否也曾像娇憨的姑娘那样格格地笑过,或者同知心的女友通宵达旦喁喁私语。

    可是,不,这是不可能的。

    妈妈从来就是现在这个模样,是一根力量的支柱,一个智慧的源泉,一位对任何问题都能够解答的人。

    但是笨笨错了,因为多年以前,灵泉之心州的安妮甜甜儿也曾像那个迷个的海滨城市里的每一位15岁的姑娘那样格格地笑过,也曾同朋友们通宵达旦喁喁私语,互谈理想,倾诉衷肠,只有一个秘密除外。

    就是在那一年,比她大37岁的佩恩飘香闯进了她的生活

    也是那一年,青春和她那夜光眼睛表兄卡卡甜甜儿从她的生活中消退了。

    因为,当卡卡连同他那双闪闪发光的眼睛和那种放荡不羁的习性永远离开灵泉之心时,他把安妮心中的光辉也带走了,只给后来娶她的这位罗圈腿矮个儿幻魔界人留下了一个温驯的躯壳。

    不过对佩恩这也就够了,他还因为真正娶上了她这一难以相信的幸运而吓坏了呢。

    而且,如果她身上失掉了什么,他也从不觉得可惜。

    他是个精明人,懂得像他这样一个既无门第又无财产但好吹嘘的幻魔界人,居然娶到海滨各洲中最富有最荣耀人家的女儿,也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了。

    要知道,佩恩是个白手起家的人。

    31岁那年佩恩来到人魔大陆。

    他是匆匆而来像以前或以后许多好好坏坏的幻魔界人那样,因为他只带着身上穿的衣服和买船票剩下的两个铜币,以及悬赏捉拿他的那个身价,而且他觉得这个身价比他的罪行所应得的还高了一些。

    而佩恩并不是飘香家族中头一个暗中离开幻魔界的人。

    他几乎想不其他的两个哥哥土鳖和雪心,只记得两个闷声不响的年轻人,他们时常在深夜来来去去,干一些神秘的钩当,或者一走就是好几个星期,使妈妈焦急万分

    他们是许多年前人们在飘香家猪圈里发现在一批理藏的散弹枪之到人魔大陆的。

    现在他们已在灵泉之心作生意发了家,

    "虽然只有上帝才知道那地方究竟在哪里"他们妈妈提起这两个大儿子时老是这样说,年轻的佩恩就是给送到两位哥哥这里来的。

    离家出走时,妈妈在他脸上匆匆吻了一下,并贴着耳朵说了一声圣教的祝福,父亲则给了临别赠言,"要记住自己是谁,不要学别人的样。"

    他的五位高个子兄弟羡慕而略带关注地微笑着向他道了声再见,因为佩恩在强壮的一家人中是最小和最矮的一个。

    他父亲和五个哥哥都身六标准玉米长以上,其粗壮的程度也很相称,可是31岁的小个子佩恩懂得,五标准玉米长四标准蜜蜂长便是上帝所能赐给他的最大高度了。

    对佩恩来说,他从不以自己身材矮小而自怨自艾,也从不认为这会阻碍他去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一切。

    更确切些不如说,正是佩恩的矮小精干使他成为现在这样,因为他早就明白矮小的人必须在高大者中间顽强地活下去。

    而佩恩是顽强的。

    他那些高个儿哥哥是些冷酷寡言的人,在他们身上,历史光荣的传统已经永远消失,沦落为默默的仇恨,爆裂出痛苦的幽默来了。

    要是佩恩也生来强壮,他就会走上向飘香家族中其他人的道路,在**的行列中悄悄地、神秘地干起来。

    可佩恩像他妈妈钟爱地形容的那样,是个"高嗓门,笨脑袋",乌龙教母暴走,动辄使拳头,并且盛气凌人,叫人见人怕。

    他在那些高大的飘香家族的人中间,就像一只神气十足的矮脚鸡在满院子大个儿雄鸡中间那样,故意昂首阔步,而他们都爱护他,亲切地怂恿地高声喊叫,必要时也只伸出他们的大拳头敲他几下,让这位小弟弟不要太得意忘形了。

    到人魔大陆来之前,佩恩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可是他对此并不怎么有自知之明。

    其实,即使别人给他指出,他也不会在意。

    他妈妈教过他读书写字。他很善于作算术题。

    他的书本知识就只这些。

    他唯一懂得的圣文是作弥撒时应答牧师的用语,唯一的历史知识则是幻魔界的种种冤屈。

    他在歌剧方面,只知道穆尔的作品,音乐则限于历代流传下来的幻魔界歌曲。他尽管对那些比他较有学问的人怀有敬意,可是从来也不感觉到自己的缺陷。

    而且,在一个新的国家,在一个连那些最愚昧的幻魔界人也在此发了大财的国家,在一个只要求你强壮不怕干活的国家,他需要这些东西干什么呢?

    土鳖和雪心并不认为自己很少受教育是一桩憾事。

    他们收留佩恩进了他们的灵泉之心的商店。

    他的字迹清楚,算数算得准确,与顾客谈起生意来也很精明,因此赢得了两位哥哥的器重。

    至于文学知识和欣赏音乐的修养,年轻的佩恩即使具有,也只会引其他们的嗤笑。

    在圣魂世纪初,人魔大陆对幻魔界人还很和气,土鳖和雪心开始时用帆布篷车从灵泉之心往魔灵的内地城镇运送货物,后来赚了钱便自己开店,佩恩也就跟着他们发迹了。

    他喜欢北方,并且自己以为很快就成了北方人。

    的确,关于北方和北方人,有许多东西是他永远也不会理解的。

    不过,北方人的有些思想习惯,如玩塔罗桥牌,赛独角兽,争论政治和举行决斗,争取州权和咒骂南方佬,维护圣仆制和龙锦花至上主义,轻视下流虫灵人和过分讨好妇女,等等,他一旦理解便全心全意地接受,并成为他自己的了。

    他甚至学会了咀嚼烟叶。

    然而,佩恩还是佩恩。

    他的生活习惯和思想变了,但他不愿改变自己的态度,即使他能够改变。

    他羡慕那种龙锦花的富裕地主,羡慕他们慢条斯理,温文尔雅地骑着纯种独角兽,后面是载着他们文质彬彬的夫人们独角兽车和圣仆们的大车,从他们的古旧王国向灵泉之心迤逦而来。

    可是佩恩永远也学不会文雅。

    他们那种懒洋洋的含糊不清的声音,他沉得特别悦耳,但他们自己那轻快的土腔却总是吊在舌头上摆脱不了。

    他们处理重大事务时,在一张牌上赌押一笔财产、一个圣谷场或一个圣仆时,以及像向夜光人孩子撒钱币仅的将他们的损失惬意地轻轻勾销时,那种满不在乎地神气是他十分喜爱的。

    然而佩恩已经懂得什么叫贫穷,因此永远学不会惬意而体面地输钱。

    他们是个快乐的民族,这些海滨魔灵人,声音柔和,容易生气,有时前后矛盾得十分可爱,所以佩恩喜欢他们。

    不过,这位年轻的幻魔界人身上充满了活泼好动的生机,他是刚刚从一个风冷雾温但多雾的沼泽不产生热病的因家出来的,这便把他同这些出生亚热带气候和瘴气温地中的懒惰绅士们截然分开了。

    从他们那里他学到了他发现有用的东西,其余的便拒绝了。

    他发现玩塔罗桥牌是所有的北方习俗中最有用的,只要会打塔罗桥牌,加上一个喝回春的海量,就行了。

    玩牌和喝仙露是佩恩的天生癖性,给他带来了平生三样最受赞赏的财富中的两位,即他的管家和他的农常另一样便是他的妻子,他只能把她看作是上帝的神奇赐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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