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神裁所,教皇銎。
座落在十三秩序宫殿、三大守护神殿之上,一道道光芒汇聚,位于苍穹之巅,紫雾缭绕的深处,磅礴大气的力量高高在上。
长袍黑衣,带着一副怒气冲天模样的面具,教皇背身而立于大殿深处,气势散布开来,令人窒息。
在他面前是一片虚幻扑朔的神光,宛如无穷鸿蒙法则的汇聚,呈现奇特螺旋模样,生生无尽,单是望着那团神光,便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强大。
无形的力量弥漫在教皇銎中,剑杀、烛光、醉酒三大守护神躬身而立,面色凝重。
在三者后方,十三秩序维主单膝跪地,大气也不敢出。
教皇,很愤怒!
教皇有五副面具,分别代表兴奋、喜悦、平静、生气以及愤怒,现如今这副面具怒气冲天,如熊熊烈火燎原,正是愤怒的象征。
“醉酒!”教皇低沉的咆哮。
“属下无能。”一身酒气的醉酒俯首闭目,显得颓然。
第一次被林峰击败后,他休养伤势整装待发,准备找林峰报仇,但接连传来林峰闯元尊封神榜的消息,一个个巅峰宇宙主宰实力的神将被林峰击败,甚至包括大巫妖醚,顿时将醉酒的战意连同酒意一道打散。
开玩笑,那可是大巫妖醚,极限宇宙主宰!
如果实力相当,醉酒不会轻易认输,怎么都得拼一拼,毕竟这是天道意志的命令,怎么着他都会尽力去完成,但问题是实力差太多。
“请教皇降罪!”烽业、阿尔奇、冰秩序维主齐声道。
教皇冷哼一声,庞大威压直降,令得三个秩序维主脊背一片冰寒,冷汗滴落下来。一旦教皇大人发怒,谁也保不了他们。
不过,教皇似乎并没有降罪他们的意思,只是小惩大诫。
也确实,连醉酒守护神都不是林峰的对手,更不用说三个秩序维主。
“烛光,你说。”教皇声音冷漠,三大守护神各司其职,剑杀守护神主杀戮,执行任务;烛光守护神冷静睿智,掌管太初神裁所大小事务,是教皇的智囊。
烛光守护神抬起头,微微沉吟:“现如今林峰连败元尊封神榜18神将,尤其是击败大巫妖醚、屠光血魔神与赤面大仙,实力有目共睹,其在太初源浑沌宇宙中的名声已攀至顶峰,相反我们太初神裁所因为小小的失误,被其……”
“说重点!”教皇咬牙打断。
他这三个下属,能力虽然不错,但都有小‘瑕疵’。
烛光守护神极为聪明,办事能力也极强,但相当的嗦……
“好的,教皇。”烛光守护神也不气恼,微微一笑,长发飘逸,露出俊美脸庞,额头上类似‘烛光’的印记极为醒目。
“事到如今,已无婉转余地。”
“我太初神裁所名声已臭,唯有破釜沉舟,穷一切力量,将林峰斩杀。”
“话语权,永远属于胜利者。”
教皇背负双手,目光落在身前的迷幻光旋之上,让人看不透也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但显然,烛光守护神所说他并不反对。
太初神裁所能坐镇太初,成为五大超级势力之一,烛光守护神功不可没,他是太初神裁所真正的智囊。
教皇,是太初神裁所的底气和标志。
磅礴的气势弥散开来,令十三秩序维主大气也不敢出,教皇銎中的时间仿佛停顿。
转过身,教皇的脸上已是换了另一副面具‘平静’。
“剑杀、烛光、醉酒。”教皇目光凛凛扫过,声音冷漠:“随吾一道立即出发,铲除祸端,解决内患后吾等需立刻返回维度通道镇守。”
“是,大人。”剑杀、烛光、醉酒三大守护神齐声应道。
追随教皇的脚步,离开太初神裁所,立即前往帝星域紫微星。
※※※
鸿蒙世界,林峰此时正挑选封神奖励。
赤面大仙为心修者,故而他的宝物以及修炼秘法,都是林峰所需要的。尽管与赤面大仙那一战赢的很轻松,但并不代表赤面大仙的实力弱。
他,是极限宇宙主宰。
放眼当今鸿蒙海,比赤面大仙实力强的心修者屈指可数。
便连十万里的老师,先天大能者‘亿轮之主’,和赤面大仙比起来亦是小巫见大巫。只可惜,赤面大仙之前战斗时策略的失误,令其全程被动挨打,输得惨不忍睹。
“他的那套龙纹之阵,是主宰鸿蒙源物。”
“意志宝物,也是主宰鸿蒙源物。”
“大能鸿蒙源物数量也不少。”
就林峰所感知,赤面大仙有两件主宰鸿蒙源物,比大巫妖醚和屠光血魔神都要多,尤其是那套龙纹之阵,刚好碰到自己施展大破灭,且山核世界化身能量极为庞大。
换作世界之主,都未必能破得了。
至于他的那件意志宝物,攻防一体,林峰能感知到赤面大仙的意志并不在自己之下,同样达到世界之主的层次,令赤面大仙能发挥出更强的心修者能力。
可惜的是,他这两样擅长的能力,刚好被自己克制。
拿宝物,还是秘法?
这一次林峰确实选择了很久,两者可能都有用,也可能都是鸡肋,下限差不多,上限也差不多。有鉴于屠光血魔神选择的略‘坑’奖励,林峰这次倒是想选左侧的鸿蒙源物。
运气不好,也能拿一件大能鸿蒙源物,若是运气好,能拿到两件主宰鸿蒙源物其中之一。
目光停落了许久,林峰迟迟没有做出选择。
“再试一次吧。”选择许久,最终林峰还是选择了修炼宝物,主要是赤面大仙的两件主宰鸿蒙源物,就算拿到手,对自身的实力提升还是有限,令林峰更倾向于修炼宝物。
唰!~
光芒一闪而逝,触碰的瞬间林峰便知不是鸿蒙法则,同样是一件实物,不过这一次林峰倒是微微诧异了一声,露出一抹笑容。
没报什么希望,倒也拿到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奖励。
“起码,弥补了屠光血魔神的奖励。”林峰笑着将其收入囊中。
……
座落在十三秩序宫殿、三大守护神殿之上,一道道光芒汇聚,位于苍穹之巅,紫雾缭绕的深处,磅礴大气的力量高高在上。
长袍黑衣,带着一副怒气冲天模样的面具,教皇背身而立于大殿深处,气势散布开来,令人窒息。
在他面前是一片虚幻扑朔的神光,宛如无穷鸿蒙法则的汇聚,呈现奇特螺旋模样,生生无尽,单是望着那团神光,便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强大。
无形的力量弥漫在教皇銎中,剑杀、烛光、醉酒三大守护神躬身而立,面色凝重。
在三者后方,十三秩序维主单膝跪地,大气也不敢出。
教皇,很愤怒!
教皇有五副面具,分别代表兴奋、喜悦、平静、生气以及愤怒,现如今这副面具怒气冲天,如熊熊烈火燎原,正是愤怒的象征。
“醉酒!”教皇低沉的咆哮。
“属下无能。”一身酒气的醉酒俯首闭目,显得颓然。
第一次被林峰击败后,他休养伤势整装待发,准备找林峰报仇,但接连传来林峰闯元尊封神榜的消息,一个个巅峰宇宙主宰实力的神将被林峰击败,甚至包括大巫妖醚,顿时将醉酒的战意连同酒意一道打散。
开玩笑,那可是大巫妖醚,极限宇宙主宰!
如果实力相当,醉酒不会轻易认输,怎么都得拼一拼,毕竟这是天道意志的命令,怎么着他都会尽力去完成,但问题是实力差太多。
“请教皇降罪!”烽业、阿尔奇、冰秩序维主齐声道。
教皇冷哼一声,庞大威压直降,令得三个秩序维主脊背一片冰寒,冷汗滴落下来。一旦教皇大人发怒,谁也保不了他们。
不过,教皇似乎并没有降罪他们的意思,只是小惩大诫。
也确实,连醉酒守护神都不是林峰的对手,更不用说三个秩序维主。
“烛光,你说。”教皇声音冷漠,三大守护神各司其职,剑杀守护神主杀戮,执行任务;烛光守护神冷静睿智,掌管太初神裁所大小事务,是教皇的智囊。
烛光守护神抬起头,微微沉吟:“现如今林峰连败元尊封神榜18神将,尤其是击败大巫妖醚、屠光血魔神与赤面大仙,实力有目共睹,其在太初源浑沌宇宙中的名声已攀至顶峰,相反我们太初神裁所因为小小的失误,被其……”
“说重点!”教皇咬牙打断。
他这三个下属,能力虽然不错,但都有小‘瑕疵’。
烛光守护神极为聪明,办事能力也极强,但相当的嗦……
“好的,教皇。”烛光守护神也不气恼,微微一笑,长发飘逸,露出俊美脸庞,额头上类似‘烛光’的印记极为醒目。
“事到如今,已无婉转余地。”
“我太初神裁所名声已臭,唯有破釜沉舟,穷一切力量,将林峰斩杀。”
“话语权,永远属于胜利者。”
教皇背负双手,目光落在身前的迷幻光旋之上,让人看不透也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但显然,烛光守护神所说他并不反对。
太初神裁所能坐镇太初,成为五大超级势力之一,烛光守护神功不可没,他是太初神裁所真正的智囊。
教皇,是太初神裁所的底气和标志。
磅礴的气势弥散开来,令十三秩序维主大气也不敢出,教皇銎中的时间仿佛停顿。
转过身,教皇的脸上已是换了另一副面具‘平静’。
“剑杀、烛光、醉酒。”教皇目光凛凛扫过,声音冷漠:“随吾一道立即出发,铲除祸端,解决内患后吾等需立刻返回维度通道镇守。”
“是,大人。”剑杀、烛光、醉酒三大守护神齐声应道。
追随教皇的脚步,离开太初神裁所,立即前往帝星域紫微星。
※※※
鸿蒙世界,林峰此时正挑选封神奖励。
赤面大仙为心修者,故而他的宝物以及修炼秘法,都是林峰所需要的。尽管与赤面大仙那一战赢的很轻松,但并不代表赤面大仙的实力弱。
他,是极限宇宙主宰。
放眼当今鸿蒙海,比赤面大仙实力强的心修者屈指可数。
便连十万里的老师,先天大能者‘亿轮之主’,和赤面大仙比起来亦是小巫见大巫。只可惜,赤面大仙之前战斗时策略的失误,令其全程被动挨打,输得惨不忍睹。
“他的那套龙纹之阵,是主宰鸿蒙源物。”
“意志宝物,也是主宰鸿蒙源物。”
“大能鸿蒙源物数量也不少。”
就林峰所感知,赤面大仙有两件主宰鸿蒙源物,比大巫妖醚和屠光血魔神都要多,尤其是那套龙纹之阵,刚好碰到自己施展大破灭,且山核世界化身能量极为庞大。
换作世界之主,都未必能破得了。
至于他的那件意志宝物,攻防一体,林峰能感知到赤面大仙的意志并不在自己之下,同样达到世界之主的层次,令赤面大仙能发挥出更强的心修者能力。
可惜的是,他这两样擅长的能力,刚好被自己克制。
拿宝物,还是秘法?
这一次林峰确实选择了很久,两者可能都有用,也可能都是鸡肋,下限差不多,上限也差不多。有鉴于屠光血魔神选择的略‘坑’奖励,林峰这次倒是想选左侧的鸿蒙源物。
运气不好,也能拿一件大能鸿蒙源物,若是运气好,能拿到两件主宰鸿蒙源物其中之一。
目光停落了许久,林峰迟迟没有做出选择。
“再试一次吧。”选择许久,最终林峰还是选择了修炼宝物,主要是赤面大仙的两件主宰鸿蒙源物,就算拿到手,对自身的实力提升还是有限,令林峰更倾向于修炼宝物。
唰!~
光芒一闪而逝,触碰的瞬间林峰便知不是鸿蒙法则,同样是一件实物,不过这一次林峰倒是微微诧异了一声,露出一抹笑容。
没报什么希望,倒也拿到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奖励。
“起码,弥补了屠光血魔神的奖励。”林峰笑着将其收入囊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