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刚刚还有提到外面还有一大箱呢,将那些有些磕碰的都捡出来备用。咱们府里人也不多,几位长辈那里多送一些,至于几位哥哥姐姐,就少送一些便是。”
“是,小姐。”
余笙看着紫苏已经清洗了几颗杨梅,便拈了一颗来吃。
嗞!
酸酸甜甜地,倒是让人一时觉得味觉被刺激到了。
“酸味儿重一些,还是适合做成杨梅酒。”
余笙换了一身衣裳,打算自己动手做。
“小姐,您身子骨不好,还是我们来做吧。”
余笙摆摆手,“不必,你们给我打下手也可以。哥哥之前去江南,回回都要喝杨梅酒的。还有阿离哥哥也喜欢的。我现在好多了,便自己做于他们喝。”
其实,这杨梅酒倒也不难做。
将杨梅洗净,加白糖共装入瓷罐中捣烂,加盖,不密封,稍留空隙,约七到十天,自然发酵成酒。
等到时间到了,再用纱布绞汁,即成可口的杨梅露酒,然后倒入锅内煮沸,待冷装坛,密封保存,时间越久越佳。
这酿酒的法子,也是余笙之前在风华山庄的时候学的。
这是最简单的,也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便能喝到的杨梅酒。
以前,她在风华山庄的时候也做过。
只是几位师尊总说这杨梅酒过于甘甜,适合女儿家,后来,她便改了方子,试了几次,才能让师尊也中意了起来。
只是可惜了,如今在这里酿酒,几位师尊是喝不上了。
“小姐,这杨梅酒可是好东西,您也可以小酌几杯的。”
“嗯。”
“只是不能喝多了,每日饮上两三杯为最佳。”
白芷说的那种杯,自然是小杯子了。
余笙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孩子,若非是因为体质的原因,是断断不能碰酒的。
这杨梅酒,也是能帮着她调理身体的途径之一。
“据《本草纲目》记载,杨梅具有生津、止渴、调五脏、涤肠胃、除烦愤恶气。实为老少皆宜的佳品。只不过,咱们现在在京城,想要吃到这种果子,可是不易。”
余笙点点头,而且刚刚尝了一颗,这果子其实现在也是刚刚才开始成熟,而且应该是最早的一拨。
再晚几天熟透的果子才是真地好吃呢。
当然,等到熟透的果子摘下来,再做成杨梅酒,正好就是暑天饮用,可以解暑呢。
杨梅酒其口感独特,香味浓郁,口味香醇。以预防中暑和解除轻度暑热为主,所以,南方几乎是家家都会备上几坛。
“小姐,杨梅都送出去了,余下的这些也都清洗干净了。”
余笙看了一眼,点头开始亲手称重。
这可都是有配比的,若是糖多了,则太甜,而且口感也不好。
若是糖少了,这杨梅酒又容易发涩了。
等到将这些杨梅都弄好了,天色也已经黑下来了。
“小姐,宋小姐来访,您看?”
“巧薇姐姐?”
“正是,与其同行的,还有宋大公子。”
“宋靖?”
余笙有些意外,他来干嘛?
“好像是因为齐国公府的案子来的,朝阳长公主与皇上是一母同胞,听闻太后重伤未愈,如今再添心病,长公主应该也是想要为太后分忧吧。”
“这种事情,只怕她是有心无力。关键是案子已经进展到了这一步,许多证据已经是摆到了明面儿上,可不是谁能遮掩地下去的。”
余笙话落,又觉得有必要提醒长公主一句,没必要因为一个齐国公府,就搭上宋府。
不过,转念一想,那位宋靖公子也不是一个没脑子的,此事无需别人开口,他应该也是知晓的。
只是上有太后,这底下又有这么多双眼睛瞧着,朝阳长公主便是只做做样子,也是一定要差人过来问几句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余笙也不再心忧了。
“你去让人备些点心过来,最好是刚出锅的。”
“是,小姐。”
宋巧薇一路跟风一样地旋进来,手上还拿着一只银鞭。
“笙笙,我都好多天没见到你了,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我不来找你,你就不知道去找我玩儿?”
余笙眨眨眼才适应了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宋巧薇,“巧薇姐姐,我的身体是个什么情况,你是清楚的。我这副样子,你也不怕再给你们宋家添晦气吗?”
“胡说什么呢!你是身子弱,又不是马上归天了。”
余笙的嘴角一抽,没说话。
宋巧薇这样直来直去地说话惯了,自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笙笙妹妹,齐国公府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余笙怔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如今京城都传遍了,我如何能不知晓?”
“外面都说,我表舅舅便是当初害得神女岛覆灭的元凶之一,可我不信。”
余笙挑眉,“为何不信?”
宋巧薇脸色不太好,看得出来,就是从情感上一时难以接受了。
“我觉得就是有人在故意害表舅,我知道七殿下一直都看表舅一家不顺眼,谁知道是不是他们故意做的手脚?”
余笙微怔了一下,对于宋巧薇的这种思维模式,倒是不好直接一杆子给打翻了。
毕竟,如果换成是自己,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想法。
“旁的我不知道,可是左家一百余口人尽丧于恶人刀下,仅余一个五岁稚童还在人世,他手上的东西,做不得假。”
余笙没有说地太明白。
宋巧薇的脸色白了白,突然就红了眼眶。
“你怎么了?”
“怎么就会这样呢?好好的一个齐国公府,怎么说散就要散了呢?”
余笙唯有沉默以对了。
说什么?
怎么说?
“我和齐国公府的那些哥哥姐妹们一起长大,他们又不曾犯错,皆为无辜。如今眼看着他们被下狱,却无可奈何,我真地是太没用了。”
说着,眼泪吧嗒吧嗒地就掉了下来。
余笙看着她落泪,心底却是毫无波澜。
齐国公府的人享受了多年的荣华富贵,纵然错误是年思通一人犯下的,可是这些人享受着这些富贵的同时,又怎能说是绝对的无辜呢?
他们的安逸荣华,都是建立在了别人的尸骨之上!
所以,何来无辜一词?
“是,小姐。”
余笙看着紫苏已经清洗了几颗杨梅,便拈了一颗来吃。
嗞!
酸酸甜甜地,倒是让人一时觉得味觉被刺激到了。
“酸味儿重一些,还是适合做成杨梅酒。”
余笙换了一身衣裳,打算自己动手做。
“小姐,您身子骨不好,还是我们来做吧。”
余笙摆摆手,“不必,你们给我打下手也可以。哥哥之前去江南,回回都要喝杨梅酒的。还有阿离哥哥也喜欢的。我现在好多了,便自己做于他们喝。”
其实,这杨梅酒倒也不难做。
将杨梅洗净,加白糖共装入瓷罐中捣烂,加盖,不密封,稍留空隙,约七到十天,自然发酵成酒。
等到时间到了,再用纱布绞汁,即成可口的杨梅露酒,然后倒入锅内煮沸,待冷装坛,密封保存,时间越久越佳。
这酿酒的法子,也是余笙之前在风华山庄的时候学的。
这是最简单的,也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便能喝到的杨梅酒。
以前,她在风华山庄的时候也做过。
只是几位师尊总说这杨梅酒过于甘甜,适合女儿家,后来,她便改了方子,试了几次,才能让师尊也中意了起来。
只是可惜了,如今在这里酿酒,几位师尊是喝不上了。
“小姐,这杨梅酒可是好东西,您也可以小酌几杯的。”
“嗯。”
“只是不能喝多了,每日饮上两三杯为最佳。”
白芷说的那种杯,自然是小杯子了。
余笙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孩子,若非是因为体质的原因,是断断不能碰酒的。
这杨梅酒,也是能帮着她调理身体的途径之一。
“据《本草纲目》记载,杨梅具有生津、止渴、调五脏、涤肠胃、除烦愤恶气。实为老少皆宜的佳品。只不过,咱们现在在京城,想要吃到这种果子,可是不易。”
余笙点点头,而且刚刚尝了一颗,这果子其实现在也是刚刚才开始成熟,而且应该是最早的一拨。
再晚几天熟透的果子才是真地好吃呢。
当然,等到熟透的果子摘下来,再做成杨梅酒,正好就是暑天饮用,可以解暑呢。
杨梅酒其口感独特,香味浓郁,口味香醇。以预防中暑和解除轻度暑热为主,所以,南方几乎是家家都会备上几坛。
“小姐,杨梅都送出去了,余下的这些也都清洗干净了。”
余笙看了一眼,点头开始亲手称重。
这可都是有配比的,若是糖多了,则太甜,而且口感也不好。
若是糖少了,这杨梅酒又容易发涩了。
等到将这些杨梅都弄好了,天色也已经黑下来了。
“小姐,宋小姐来访,您看?”
“巧薇姐姐?”
“正是,与其同行的,还有宋大公子。”
“宋靖?”
余笙有些意外,他来干嘛?
“好像是因为齐国公府的案子来的,朝阳长公主与皇上是一母同胞,听闻太后重伤未愈,如今再添心病,长公主应该也是想要为太后分忧吧。”
“这种事情,只怕她是有心无力。关键是案子已经进展到了这一步,许多证据已经是摆到了明面儿上,可不是谁能遮掩地下去的。”
余笙话落,又觉得有必要提醒长公主一句,没必要因为一个齐国公府,就搭上宋府。
不过,转念一想,那位宋靖公子也不是一个没脑子的,此事无需别人开口,他应该也是知晓的。
只是上有太后,这底下又有这么多双眼睛瞧着,朝阳长公主便是只做做样子,也是一定要差人过来问几句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余笙也不再心忧了。
“你去让人备些点心过来,最好是刚出锅的。”
“是,小姐。”
宋巧薇一路跟风一样地旋进来,手上还拿着一只银鞭。
“笙笙,我都好多天没见到你了,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我不来找你,你就不知道去找我玩儿?”
余笙眨眨眼才适应了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宋巧薇,“巧薇姐姐,我的身体是个什么情况,你是清楚的。我这副样子,你也不怕再给你们宋家添晦气吗?”
“胡说什么呢!你是身子弱,又不是马上归天了。”
余笙的嘴角一抽,没说话。
宋巧薇这样直来直去地说话惯了,自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笙笙妹妹,齐国公府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余笙怔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如今京城都传遍了,我如何能不知晓?”
“外面都说,我表舅舅便是当初害得神女岛覆灭的元凶之一,可我不信。”
余笙挑眉,“为何不信?”
宋巧薇脸色不太好,看得出来,就是从情感上一时难以接受了。
“我觉得就是有人在故意害表舅,我知道七殿下一直都看表舅一家不顺眼,谁知道是不是他们故意做的手脚?”
余笙微怔了一下,对于宋巧薇的这种思维模式,倒是不好直接一杆子给打翻了。
毕竟,如果换成是自己,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想法。
“旁的我不知道,可是左家一百余口人尽丧于恶人刀下,仅余一个五岁稚童还在人世,他手上的东西,做不得假。”
余笙没有说地太明白。
宋巧薇的脸色白了白,突然就红了眼眶。
“你怎么了?”
“怎么就会这样呢?好好的一个齐国公府,怎么说散就要散了呢?”
余笙唯有沉默以对了。
说什么?
怎么说?
“我和齐国公府的那些哥哥姐妹们一起长大,他们又不曾犯错,皆为无辜。如今眼看着他们被下狱,却无可奈何,我真地是太没用了。”
说着,眼泪吧嗒吧嗒地就掉了下来。
余笙看着她落泪,心底却是毫无波澜。
齐国公府的人享受了多年的荣华富贵,纵然错误是年思通一人犯下的,可是这些人享受着这些富贵的同时,又怎能说是绝对的无辜呢?
他们的安逸荣华,都是建立在了别人的尸骨之上!
所以,何来无辜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