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一日,余砻听小二说镇外不远的小山上有个泉眼,不但泉水好喝,许愿也十分灵验,好玩的性子就起了,非要去看看不可。谁知出了镇半日才知地方偏僻,方圆七八里没有人家。阿古氏劝了一句,他却说既然已经来了,看不到泉眼就不回镇上,一意孤行要往前走,结果等他到目的地,太阳都快落山了,泉冻成冰柱,许什么愿都不可能实现。

    “夫君,赶紧往回走吧,山野之地没有一户人家,光听到乌鸦叫唤,我这心里慌得很。”阿古氏又道。

    “慌什么?我们三四十号人还怕鸟叫?干脆搭帐篷傍马车宿夜,篝火照云星,还有一轮明月,如诗如画,多有情趣。”余砻爱玩,还爱炫,“我带的牛皮帐篷至今还没派上过用场,卖给我的那个皮货商直跟我说又保暖又容易搭,今晚正好试试看,花了一百两银子的。”

    阿古氏苦笑,“夫君,我们这十天倒有六天睡的是帐篷,哪里及得上暖屋大床舒服,还是回镇上好,反正在车上也能眯会儿眼。”

    “那是军帐,怎能同我的牛皮帐篷相比?”余砻觉得阿古氏扫兴,瞥见繁花安静立在一旁,就问,“繁花,你说呢?”

    繁花眼观鼻,鼻观心,语气淡然,“夫人说得对,还是回镇上的好。天都快黑了,搭帐篷要到什么时候去?而且大冬天的,夫君贵体,别冻了病。”

    听余砻唤繁氏成了繁花,阿古氏目光中有些冷意。她不能忘记余砻刚将繁花带回府中的那段时日,两人如胶似漆,是她从未见过的恩爱,没有其他人插足的一点余地。不,她不会让这样的事再发生,哪怕繁花做得十分乖巧。她不信,一只性格倔强,爱憎分明的野猫会突然变成温驯无害的小白兔。必定是装样子。想重获宠爱。她能容忍丈夫有妾。但必须是自己能拿捏的,而不是眼前这一个。繁花聪慧犀利,读书写字,诗词歌赋都出色,吃亏在天真上头,以为余砻待她好就足够了,不懂这种好是可以受到干扰的。是需要小心提防的。然而,这样的女人一旦想通了圆滑了,自己恐怕会难以对付。

    余砻拉过繁花的手,对阿古氏道,“同样都是劝,繁花说得多好。你却就知道乌鸦叫不吉利。早就告诉你要学字读书,不至于话俗,你总推三阻四。我也没让你要成为才女,好歹认得字,心里更有底气。”

    繁花不动声色得抽出手,“劝法虽不同,却都是为了夫君好,夫君就莫怪夫人了。不管是走还是留。最好早作决定。要不然都耽搁掉。这泉眼砌了石台,往东面有青砖路延伸。似有人常来打理。”

    余砻以为繁花怕阿古氏,因此没将她的冷淡放在心上,又听她说得有理,就道,“我们不妨沿着路走走看,也许会有村落人家。”

    繁花退到一旁,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从袖子里丢出一颗不起眼的灰色小丸子。采蘩请她做的就是将小丸子沿路抛,据说它有独特的香气,可用来寻查踪迹。这一带山不少,岔路也不少,没有指引就不能确定余砻准确的位置,而她就成了内应。她当然知道如果危险来临自己也可能遭遇,但她想到余砻阿古氏首当其冲,心中不由有快感。她在尽力让自己不在意这两人,然而到真心淡然还需要一段时日。望着自己的手,毕竟不久前,她曾想用这双手结束余砻的性命,还有自己的。现在,她只是想幸灾乐祸看他倒霉。

    沿着青砖路,居然找到一座小庙。庙里有两个和尚,一老一小,因为难得有香火,有客付银子借住一宿,乐得笑呵呵,又是招待热水又是准备床褥,十分热情。6

    有屋子可以过夜,又奔波了一日,没人多说什么,躺下就睡。而余砻梦见齐真瀑布旁的繁花,不复当年天真无邪的笑,神色冰寒,令他也冷得哆嗦起来。睁眼一看,发现脸贴着一柄银刀,有个络腮胡的大汉目光森森。

    “别喊,不然杀了你。”大汉拿刀片拍拍余砻的脸。

    “你……你是谁?”余砻结结巴巴地低声问。

    “打劫的。”大汉让开身。他身后烧一条火龙,几十名汉子已经将仆人婢女们绑押。阿古氏离余砻不远,惊恐一脸,颤巍巍唤夫君。繁花也跪着,双刀架脖子,却神情冷然。

    余砻的眼睛到处找他那些随护。

    大汉看出来了,“你要是找那些卫士,他们都在外面躺着呢。放心,还没死。看你交得出多少银子,我说不定能饶了这里所有人的命。听说公子很有钱,连马车里的坐垫都是金丝编的,那银票就更多了吧。我不喜欢名贵的东西,就喜欢金子银子,抢了就能花。这样,我也不多要,一颗人头一千两,算你四十颗头,给四万两就罢了。”

    余砻一听,苦脸道,“好汉,我不是商人,带着家眷出来游山看水,哪里能带四万两银子在身上?”想着自己运气这么不好,脑中闪过一念,顿时瞪眼,“你……你们是齐……”捂住嘴,却已晚了。

    络腮汉摇头,居然叹惋,“既然公子知道我们是谁,就留不得你们的命了,银子等杀了你们之后再搜,总不见得长翅膀自己能飞。”一抬手,一排刀尖在火光中银亮闪现。

    “那你们能不能长翅膀自己飞?”夜色之中突来一声问,回荡于空寂,紧接着就是一片喊杀,庙外火光乱晃。

    络腮汉大惊失色,一把拎起余砻的衣袍,刀刃压紧他的脖子,“你设圈套埋伏我们?”

    余砻乱摇着头,连着几个我之后,道没有,吓得满额汗。

    络腮胡恶狠狠抓着余砻往庙门方向拽,“哪怕我逃不出,你也得给我陪葬!你们周人毁去我们家园侵犯我们领土,杀得一个是一个。

    他听着外面的惨呼声而急红了眼,没注意繁花拔了一个汉子腰间的匕首冲过来,并扎入他的大腿。他痛得呲牙,将繁花一脚踹翻,刀刃就离开了余砻的脖子,朝繁花砍去。

    繁花却对余砻喊道,“夫君快跑!”

    “你们谁都别想跑!”络腮胡正要割断繁花的脖子,却见一道白光,自己的心口露出雪白的剑尖,立刻死了。

    白衣央嘻嘻一笑,对倒地毙命的络腮胡道,“最跑不了的是你,就这点本事还想打劫?”一边擦剑一边又跟繁花说话,“你赶紧扶着你夫君躲远点儿,别碍着我们清除北齐余孽。”

    繁花扶了吓傻的余砻刚要走,就看到央身后有一个瘦矮却动作奇快的影子朝他扑去,而此时央正与另一个汉子战在一处,似乎全然不知自己的险境。她想都不想,丢下余砻,以头顶开了央。

    央哇呀叫,“喂,你怎么忘恩负——”话没说完,见一道刀光劈向繁花,连忙伸手急拽。他虽拉得快,繁花仍是惨呼一声,半面鲜血迸流,刹那一片红。

    央愣了愣,想用手掌捂住她面颊上的伤口,顺便看一下伤势重不重,却让她挥开。

    “死不了。”繁花其实疼痛难当,袖子抹过,心中惊怕居然流了那么多血,但她不想对陌生人示弱,转身拉着余砻往佛堂里躲。

    央握紧手中剑,回身怒瞪偷袭他的人,剑尖一挑。君子剑,顷刻化成暴雨。他最恨的就是偷袭,最最恨的就是失准头伤及无辜。这人,死定了!

    独孤棠走进眯,黎明的晨光照入,一战功成。北齐这支逃亡的队伍伤一半死一半,躲在不远处坐享打劫成果的北齐贵族和捧出来的新帝被尉迟觉搜了出来,他们将押往长安,与他和南陈的使团一道。然而在佛堂门外,却听央发脾气。

    “谁要救我?瞧瞧你自己,手脚细竹竿一样,逞什么能?”气死了!气死了!

    尉迟觉笑,“老大,难得听央真火。”

    独孤棠入佛堂,看到央冲着发脾气的那位,却笑不出来。半张脸全是血,显然容貌被毁,正是繁花。

    “谁救你了?”半张完好的面上浮着冷傲,“我救夫君,没站稳,不小心撞在你身上而已。再说,伤的是我,我都没抱怨,你急什么?”

    “你——”央气结,没见过这种人。

    繁花不理他,转头细声细气问余砻,“夫君,你没伤到哪儿吧?”她的脸毁了,恶心他正好。

    余砻的眼中充满感激却又惋惜,“繁花,多谢你救我,其实——其实——”想说她怎么就不小心撞到贱子,害自己毁了容貌,但再一想,以为她是为了救他,就不好开这个口了。

    倒是阿古氏,虽然刚才吓得半死,这会儿心情却好得不得了,对繁花道,“你的脸上全是血,赶紧擦擦,别吓到了夫君。要不,走远点,把自己的伤口包扎好再过来。”好了,繁花的漂亮脸蛋没了,还能得到宠爱吗?她终于可以扔掉这个没用的女人了。

    要不是这么多人在场,阿古氏恨不得大笑出声——

    不是今天的第二更了,而是今天的第一更,没赶上12点以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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