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如何,虽然与围观者预想的刺激战斗有所出入,但他们一样好奇,到底什么法宝可以没有威力却能让人惊叹,也许战斗看多了,换换口味也不错。
但这挑战,让大球脸色沉下来。
“怎么?不敢接受挑战?”陈争站起来,继续慢慢朝大球走去,脸上带着轻蔑的笑意,就如大球此前看陈争那般。
大球脸色阴沉如水,右手已捏成拳,但他不能动手杀了陈争,甚至连气势都不能去压迫陈争,这样做的话,代表着他胆怯,不敢接受挑战,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捏死陈争,却也会将自己的颜面也捏碎。
一只小小的蝼蚁,如何跟神位神的颜面相提并论?
大球不会这样杀了陈争,他也不惧怕接受陈争的挑战,只是,他不蠢,陈争明显有备而来,这所谓的炼器挑战,绝对不好对付。
“接受,不管什么挑战,老子都接受,不过……”大球摸着自己的胡子,扬着眉毛道:“你招摇过市的来挑战,老子给你先动手的机会,但你除了耍嘴皮就是耍小聪明,一切让你说了算,老子不是很没面子?哼,挑战可以,不过,挑战什么,老子说了算,你可以不答应,那老子就可以弄死你了,没人,可以拒绝老子的挑战!”
陈争不禁一愣,他预料大球也许会谈条件,也做好周旋的准备,只是没想到大球竟然这样聪明,反其道而行,陈争想挑战他,他竟然反过来挑战陈争。
这不但让陈争始料未及,更让陈争没什么退路,现在,一切几乎是大球说了算了,不然,陈争能拒绝?
大球的意思很清楚了,陈争拒绝就是死,而现在的局面是,陈争其实戏耍了大球,而大球碍于脸面不好跟陈争动武,只是大球这球已经仍给了陈争,陈争若不接受挑战,那就是陈争自打脸面,跟大球无关了,而大球没了丢面子这一问题,杀陈争还不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看似粗鲁,但毕竟是神位神,活了多少年的老怪物,看来,我是小瞧他了。
陈争再次停下脚步,站在大球十米之前,道:“我接受你的挑战,好了,你可以告诉我要挑战我什么。”
“狡猾的家伙!”抛开实力,大球心中竟对陈争产生一些赞赏之情,别看陈争只是一句话回应,其中却大有文章。
陈争是先答应挑战,然后才问挑战什么,这先后的差距,便是让周围之人看到与大球此前的对比,大球唧唧歪歪,而陈争问都不问就答应,气度上就压了大球一筹。这样做不仅仅是气势上压迫大球,其实有更深一层的意义。陈争的实力明显不如大球,所谓挑战也是取巧而已,这点在场之人都能看到,而今大球把主动权拿到自己手中,只要在挑战中加入一点实力上的因素,陈争必输无疑,只是大球已经换成挑战者,就算加点实力因素也无可厚非,可是,陈争答应得如此爽快,就是要营造一个气场,让周围的人都看到,他并不怕大球的任何挑战,哪怕是实力上的挑战。而所有人都知道,只要跟实力有关,陈争就赢不了,这样产生一种心理,那就是大球这样的人物,如果还在实力上做文章,那根本就是大球害怕在别的领域赢不了陈争,利用实力取胜,胜也胜之不武,总归都要遭人鄙视。
所以大球才说陈争狡猾,看似现在主动权在大球手中,只是陈争一句话,已经将局势扭转到近乎平衡的程度。
只不过大球还是占点优势,哪怕不与实力沾边,他也可以想出自己比较有擅长的项目。
那么,挑战什么呢?
大球不禁有点头疼,所想的竟然得照顾陈争,免得胜之不武,忽的,大球眼神一亮,笑道:“别说老子以大欺小,就给你机会,你可以提出三个挑战,老子选一个,如此足够公平,当然,你若想不出,那老子一巴掌拍死你得了,反正你赢不了,就不用浪费时间想着挑战什么了。”
球又踢给了陈争,只是主动权依旧在大球手中,不得不说,这白胡子老头也是狡猾的角色。
“好,三个不必,就一个,我们挑战自残!”陈争直视大球:“敢,还是不敢?!”
面对大球这样的人物,除了取巧,几乎没有赢的机会,陈争已经不能再提炼器,而再想三个取巧的挑战,陈争一时也想不出来,何况还得由大球来选择,迎面依旧不大,所以,陈争干脆来狠的。
所谓自残,就是自己伤自己,以两人的修为,几乎所有的伤都可以立即恢复,哪怕是致命伤,大球的实力,应该也可以短时间内恢复,而陈争有血魔身,伤不算问题,这一点旁人不知道,所以,这个挑战在旁人看来,大球还是有优势的。
但伤不是分胜负的关键,真要比谁伤得厉害,恐怕得比个千百年不间断直到一方精疲力竭,所以,比拼的其实是意志力。
虽然伤势能快速恢复,但疼痛感是丝毫不减的,比的,正是谁忍受不了。
“有胆气!”大球眼中尽显狠辣之色:“跟老子比意志,有趣!就接你这个,什么彩头?”
陈争嘴角勾起,道:“若我赢,你答应我一个条件,私下说。而若我输,我的命是你的,你要我做狗,我就是狗,你要我如何,我就如何!”
现在除了血魔身保证不伤外,陈争就没有任何取巧了,比的就是意志,看谁更能忍耐。
“好,来吧!”
“我伤哪里,你就伤哪里,不可自断痛觉,亦不可自己驱动能量恢复,便看自己的忍耐力跟本身的恢复力,谁先忍受不了便算输,可否?”
“正该如此。”
“那好,诸位作证!”陈争目光一凛,五指插入自己大腿,硬生生扯下一块肉来,而陈争面不改色,好像那腿不是他自己的一般。
看着陈争手上的血肉以及腿上暗紫色的血洞,周围之人都抽了一口凉气,感觉比陈争还疼,但他们都明白,这只是开始,不做任何恢复的自残,疼痛感会逐渐加剧,一定的时间持续的疼痛,痛感神经会变得越来越敏感,到一定程度,挠痒都会变得撕心裂肺一般,那时,才是考验耐力的时候。
大球站起来,盯着陈争,也一手将自己的大腿肉扯下一大块,然后冷声道:“继续!”
但这挑战,让大球脸色沉下来。
“怎么?不敢接受挑战?”陈争站起来,继续慢慢朝大球走去,脸上带着轻蔑的笑意,就如大球此前看陈争那般。
大球脸色阴沉如水,右手已捏成拳,但他不能动手杀了陈争,甚至连气势都不能去压迫陈争,这样做的话,代表着他胆怯,不敢接受挑战,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捏死陈争,却也会将自己的颜面也捏碎。
一只小小的蝼蚁,如何跟神位神的颜面相提并论?
大球不会这样杀了陈争,他也不惧怕接受陈争的挑战,只是,他不蠢,陈争明显有备而来,这所谓的炼器挑战,绝对不好对付。
“接受,不管什么挑战,老子都接受,不过……”大球摸着自己的胡子,扬着眉毛道:“你招摇过市的来挑战,老子给你先动手的机会,但你除了耍嘴皮就是耍小聪明,一切让你说了算,老子不是很没面子?哼,挑战可以,不过,挑战什么,老子说了算,你可以不答应,那老子就可以弄死你了,没人,可以拒绝老子的挑战!”
陈争不禁一愣,他预料大球也许会谈条件,也做好周旋的准备,只是没想到大球竟然这样聪明,反其道而行,陈争想挑战他,他竟然反过来挑战陈争。
这不但让陈争始料未及,更让陈争没什么退路,现在,一切几乎是大球说了算了,不然,陈争能拒绝?
大球的意思很清楚了,陈争拒绝就是死,而现在的局面是,陈争其实戏耍了大球,而大球碍于脸面不好跟陈争动武,只是大球这球已经仍给了陈争,陈争若不接受挑战,那就是陈争自打脸面,跟大球无关了,而大球没了丢面子这一问题,杀陈争还不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看似粗鲁,但毕竟是神位神,活了多少年的老怪物,看来,我是小瞧他了。
陈争再次停下脚步,站在大球十米之前,道:“我接受你的挑战,好了,你可以告诉我要挑战我什么。”
“狡猾的家伙!”抛开实力,大球心中竟对陈争产生一些赞赏之情,别看陈争只是一句话回应,其中却大有文章。
陈争是先答应挑战,然后才问挑战什么,这先后的差距,便是让周围之人看到与大球此前的对比,大球唧唧歪歪,而陈争问都不问就答应,气度上就压了大球一筹。这样做不仅仅是气势上压迫大球,其实有更深一层的意义。陈争的实力明显不如大球,所谓挑战也是取巧而已,这点在场之人都能看到,而今大球把主动权拿到自己手中,只要在挑战中加入一点实力上的因素,陈争必输无疑,只是大球已经换成挑战者,就算加点实力因素也无可厚非,可是,陈争答应得如此爽快,就是要营造一个气场,让周围的人都看到,他并不怕大球的任何挑战,哪怕是实力上的挑战。而所有人都知道,只要跟实力有关,陈争就赢不了,这样产生一种心理,那就是大球这样的人物,如果还在实力上做文章,那根本就是大球害怕在别的领域赢不了陈争,利用实力取胜,胜也胜之不武,总归都要遭人鄙视。
所以大球才说陈争狡猾,看似现在主动权在大球手中,只是陈争一句话,已经将局势扭转到近乎平衡的程度。
只不过大球还是占点优势,哪怕不与实力沾边,他也可以想出自己比较有擅长的项目。
那么,挑战什么呢?
大球不禁有点头疼,所想的竟然得照顾陈争,免得胜之不武,忽的,大球眼神一亮,笑道:“别说老子以大欺小,就给你机会,你可以提出三个挑战,老子选一个,如此足够公平,当然,你若想不出,那老子一巴掌拍死你得了,反正你赢不了,就不用浪费时间想着挑战什么了。”
球又踢给了陈争,只是主动权依旧在大球手中,不得不说,这白胡子老头也是狡猾的角色。
“好,三个不必,就一个,我们挑战自残!”陈争直视大球:“敢,还是不敢?!”
面对大球这样的人物,除了取巧,几乎没有赢的机会,陈争已经不能再提炼器,而再想三个取巧的挑战,陈争一时也想不出来,何况还得由大球来选择,迎面依旧不大,所以,陈争干脆来狠的。
所谓自残,就是自己伤自己,以两人的修为,几乎所有的伤都可以立即恢复,哪怕是致命伤,大球的实力,应该也可以短时间内恢复,而陈争有血魔身,伤不算问题,这一点旁人不知道,所以,这个挑战在旁人看来,大球还是有优势的。
但伤不是分胜负的关键,真要比谁伤得厉害,恐怕得比个千百年不间断直到一方精疲力竭,所以,比拼的其实是意志力。
虽然伤势能快速恢复,但疼痛感是丝毫不减的,比的,正是谁忍受不了。
“有胆气!”大球眼中尽显狠辣之色:“跟老子比意志,有趣!就接你这个,什么彩头?”
陈争嘴角勾起,道:“若我赢,你答应我一个条件,私下说。而若我输,我的命是你的,你要我做狗,我就是狗,你要我如何,我就如何!”
现在除了血魔身保证不伤外,陈争就没有任何取巧了,比的就是意志,看谁更能忍耐。
“好,来吧!”
“我伤哪里,你就伤哪里,不可自断痛觉,亦不可自己驱动能量恢复,便看自己的忍耐力跟本身的恢复力,谁先忍受不了便算输,可否?”
“正该如此。”
“那好,诸位作证!”陈争目光一凛,五指插入自己大腿,硬生生扯下一块肉来,而陈争面不改色,好像那腿不是他自己的一般。
看着陈争手上的血肉以及腿上暗紫色的血洞,周围之人都抽了一口凉气,感觉比陈争还疼,但他们都明白,这只是开始,不做任何恢复的自残,疼痛感会逐渐加剧,一定的时间持续的疼痛,痛感神经会变得越来越敏感,到一定程度,挠痒都会变得撕心裂肺一般,那时,才是考验耐力的时候。
大球站起来,盯着陈争,也一手将自己的大腿肉扯下一大块,然后冷声道:“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