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果然是来埋汰人的——
第二百五十七章果然是来埋汰人的
这声音听起来不温不火,不卑不亢,其中还带着一丝淡淡的威严,却不是章公子的声音。而且,这声音也显得熟悉,可彩云想了半天,还是想不起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熟人。
听说他是来找自己的,可听他的语气,却不像是过来与自己诗酒唱和的才子文士。
彩云好奇,抬头看出去,却见一个青年书生就那么随意地站在院子门口,在飘飞的白雪中如同一道清爽利索的清风,就那么潇洒而至。
彩云在烟花行里也算是打滚多年之人,什么样的俊郎才子没见过。可眼前这个少年身上却没有普通书生那种柔弱白皙,倒不是不够英俊。实际上,这少年的武官棱角分明,挺拔得让人只需看上一眼,就能留下深刻印象。
他穿着倒也普通,只一件松江棉袍。可裁剪得极为合身,勾勒出完美的身形。
身体站得笔直,身上有一股从容不迫的气势,站在那里,只微微一笑,就让这阴霾的大雪天立即晴朗起来。
这人,彩云认识,正是四川老乡,成都第一少年才子,吴节吴士贞。
不过,比起半年前,吴节显得高了些,皮肤也黑了些,身子也魁梧了些,更多了一股成熟稳重的男人味。
乍一眼看过去,彩云竟然有些不敢相认了。
心脏没由来地一跳,又想起吴节当初所作的那首词:当年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不就是为我写的吗?
脸颊不觉微微发烫。
吴节这句说其实说得有些无礼,这主要是同他从来没有出席过风月场合,不知道该怎么从清馆人说话所致。况且,他又有些反感这个行业,说起话来也随意。
可依依听起来,却觉得分外刺耳。这个小姑娘虽然还没有坐馆,可在楚腰居里呆了这些年。亲亲爱爱、风花雪月的场合见得多了。平日里看到得都是那些风流儒雅的才子们对姑娘们百般呵护,当正菩萨一样哄着供着,什么时候见过吴节这种人物。
顿时就恼了:“来这里的就是找彩云姑娘的,可也要见得着啊,你以为你是谁,想见就见?”
吴节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彩云姑娘究竟在不在啊,若不在,我改日来就是了。如果在,烦劳引我进去。”
依依更怒,冷笑着继续挖苦:“看你打扮,一身破旧棉袍,也不过是一个穷书生,这里也是你能来的地方,快走快走,否则着人来轰你出去。”
吴节倒是一楞,已经有半年没听到人喊自己穷书生了。
正在这个时候,屋里传来彩云的声音:“依依,不懂规矩,还不快请公子进来,这么冷的天。”
“彩云你果然在啊。”吴节一笑,一挥袖子,大步朝屋中走去。
“哎,你!”依依叫了一声,可怎么阻拦得住,只得跟着走了进去。
刚一进屋,却见吴节大喇喇地坐在椅子上,笑眯眯地看着彩云姑娘。
而彩云则站起来盈营一福,眉宇间尽是喜色。
依依并没发现彩云姑娘的神色和往日有什么不同,反被吴节的随意激怒了。
别的公子少爷们过来见彩云姑娘,谁不是尽力讨好,好话说尽,见了面,也一副儒雅潇洒模样,试图引起她的注意。就连依依这个小姑娘,也得了不少好话。偏偏这少年就好象回到自己家一样随意,坐也没有个坐相,进屋子之后只盯着姑娘看。
你看彩云姑娘也就罢了,君子好俅吗。可为什么眼神里却不带半点倾慕、欣赏、崇拜?完全就像是在看一个普通的邻居小孩子,眼神干净、纯洁,这还是来青楼诗酒唱和行风雅之事吗,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先生难得来一趟,依依,快上好茶。”被吴节看了几眼,彩云的脸又开始红了。
“恩,是,姑娘。”依依狠狠地将一杯茶放在吴节身边的茶几上,又拿了棉巾在吴节面前的几上不住擦着。并不客气地问:“请问公子名讳,从何而来?”
吴节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淡淡道:“我叫吴节,京城人氏。今日闲着无事,想找个地方听听曲儿,和人谈诗说赋。本打算去红袖馆见湘月的,可惜那边实在太挤,懒得等。听说彩云姑娘最近被一个叫湘月的女子夺去了花魁头衔,门庭冷落,想来没多少人。我这人爱静,就过来了。”
话音刚落,只听得“喀嚓!”一声。原来,依依怒气勃发,手上一用力,竟然不小心将几上的茶座子抚到地上,摔碎了。
依依毕竟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子,顿时气得粉脸煞白,指着吴节怒骂道:“公子要过来与我家姑娘说话,自来就是了,却说这些混帐话来埋汰我等,究竟是何心思?”
吴节还是没有生气,只稳稳地将茶杯放下,笑笑:“小心点,可划伤手没有?”
“你你你……”依依被吴节气得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个时候,彩云却“噗嗤!”一声笑起来:“吴先生,你就别逗依依了,她不过是一个小孩子。对了,听说你来北京了,怎么这么久才想着到我这里来。我这里是清净得很,可否让你失望?”
依依“啊”一声张大嘴:“姑娘,你和这位公子认识?”
彩云微笑这点了点头:“我与吴公子在成都时就已经认识了,依依,不可无礼。”
吴节:“是挺清净的,院子里的梅花开得不错,很让人喜欢。想当年,成都的梅花也开得不错,可惜因为是南方,却少了些风霜的磨砺,总归是少了些气韵。不像这北地的腊梅,经过风霜雨雪,开得纯粹。不过,老家的梅花,心中依旧怀念啊!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
“好一句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彩云眼睛却是亮了。
依依已经知道吴节是自家姑娘的故人,可自从吴节一进屋子,这屋中的气氛好象都完全被他所主导了,这感觉让她觉得非常不爽。
当下哼了一声:“吴公子,你今天不会就为来这里看梅花的吧?你也算是我家姑娘的旧人,怎么来之前先跑湘月那里?等排不上位置了,才想着到这里来,哼哼,我看你这人也不堪得紧。”
说着话,就不住冷笑。
吴节:“你不说倒是忘记了,我见湘月那里众星捧月,而彩云姑娘这里却是门口罗雀。不过是被人夺了花魁的名头,怎么就潦倒成这样?”
依依:“果然是来埋汰人的。”
……
第二百五十七章果然是来埋汰人的
这声音听起来不温不火,不卑不亢,其中还带着一丝淡淡的威严,却不是章公子的声音。而且,这声音也显得熟悉,可彩云想了半天,还是想不起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熟人。
听说他是来找自己的,可听他的语气,却不像是过来与自己诗酒唱和的才子文士。
彩云好奇,抬头看出去,却见一个青年书生就那么随意地站在院子门口,在飘飞的白雪中如同一道清爽利索的清风,就那么潇洒而至。
彩云在烟花行里也算是打滚多年之人,什么样的俊郎才子没见过。可眼前这个少年身上却没有普通书生那种柔弱白皙,倒不是不够英俊。实际上,这少年的武官棱角分明,挺拔得让人只需看上一眼,就能留下深刻印象。
他穿着倒也普通,只一件松江棉袍。可裁剪得极为合身,勾勒出完美的身形。
身体站得笔直,身上有一股从容不迫的气势,站在那里,只微微一笑,就让这阴霾的大雪天立即晴朗起来。
这人,彩云认识,正是四川老乡,成都第一少年才子,吴节吴士贞。
不过,比起半年前,吴节显得高了些,皮肤也黑了些,身子也魁梧了些,更多了一股成熟稳重的男人味。
乍一眼看过去,彩云竟然有些不敢相认了。
心脏没由来地一跳,又想起吴节当初所作的那首词:当年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不就是为我写的吗?
脸颊不觉微微发烫。
吴节这句说其实说得有些无礼,这主要是同他从来没有出席过风月场合,不知道该怎么从清馆人说话所致。况且,他又有些反感这个行业,说起话来也随意。
可依依听起来,却觉得分外刺耳。这个小姑娘虽然还没有坐馆,可在楚腰居里呆了这些年。亲亲爱爱、风花雪月的场合见得多了。平日里看到得都是那些风流儒雅的才子们对姑娘们百般呵护,当正菩萨一样哄着供着,什么时候见过吴节这种人物。
顿时就恼了:“来这里的就是找彩云姑娘的,可也要见得着啊,你以为你是谁,想见就见?”
吴节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彩云姑娘究竟在不在啊,若不在,我改日来就是了。如果在,烦劳引我进去。”
依依更怒,冷笑着继续挖苦:“看你打扮,一身破旧棉袍,也不过是一个穷书生,这里也是你能来的地方,快走快走,否则着人来轰你出去。”
吴节倒是一楞,已经有半年没听到人喊自己穷书生了。
正在这个时候,屋里传来彩云的声音:“依依,不懂规矩,还不快请公子进来,这么冷的天。”
“彩云你果然在啊。”吴节一笑,一挥袖子,大步朝屋中走去。
“哎,你!”依依叫了一声,可怎么阻拦得住,只得跟着走了进去。
刚一进屋,却见吴节大喇喇地坐在椅子上,笑眯眯地看着彩云姑娘。
而彩云则站起来盈营一福,眉宇间尽是喜色。
依依并没发现彩云姑娘的神色和往日有什么不同,反被吴节的随意激怒了。
别的公子少爷们过来见彩云姑娘,谁不是尽力讨好,好话说尽,见了面,也一副儒雅潇洒模样,试图引起她的注意。就连依依这个小姑娘,也得了不少好话。偏偏这少年就好象回到自己家一样随意,坐也没有个坐相,进屋子之后只盯着姑娘看。
你看彩云姑娘也就罢了,君子好俅吗。可为什么眼神里却不带半点倾慕、欣赏、崇拜?完全就像是在看一个普通的邻居小孩子,眼神干净、纯洁,这还是来青楼诗酒唱和行风雅之事吗,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先生难得来一趟,依依,快上好茶。”被吴节看了几眼,彩云的脸又开始红了。
“恩,是,姑娘。”依依狠狠地将一杯茶放在吴节身边的茶几上,又拿了棉巾在吴节面前的几上不住擦着。并不客气地问:“请问公子名讳,从何而来?”
吴节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淡淡道:“我叫吴节,京城人氏。今日闲着无事,想找个地方听听曲儿,和人谈诗说赋。本打算去红袖馆见湘月的,可惜那边实在太挤,懒得等。听说彩云姑娘最近被一个叫湘月的女子夺去了花魁头衔,门庭冷落,想来没多少人。我这人爱静,就过来了。”
话音刚落,只听得“喀嚓!”一声。原来,依依怒气勃发,手上一用力,竟然不小心将几上的茶座子抚到地上,摔碎了。
依依毕竟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子,顿时气得粉脸煞白,指着吴节怒骂道:“公子要过来与我家姑娘说话,自来就是了,却说这些混帐话来埋汰我等,究竟是何心思?”
吴节还是没有生气,只稳稳地将茶杯放下,笑笑:“小心点,可划伤手没有?”
“你你你……”依依被吴节气得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个时候,彩云却“噗嗤!”一声笑起来:“吴先生,你就别逗依依了,她不过是一个小孩子。对了,听说你来北京了,怎么这么久才想着到我这里来。我这里是清净得很,可否让你失望?”
依依“啊”一声张大嘴:“姑娘,你和这位公子认识?”
彩云微笑这点了点头:“我与吴公子在成都时就已经认识了,依依,不可无礼。”
吴节:“是挺清净的,院子里的梅花开得不错,很让人喜欢。想当年,成都的梅花也开得不错,可惜因为是南方,却少了些风霜的磨砺,总归是少了些气韵。不像这北地的腊梅,经过风霜雨雪,开得纯粹。不过,老家的梅花,心中依旧怀念啊!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
“好一句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彩云眼睛却是亮了。
依依已经知道吴节是自家姑娘的故人,可自从吴节一进屋子,这屋中的气氛好象都完全被他所主导了,这感觉让她觉得非常不爽。
当下哼了一声:“吴公子,你今天不会就为来这里看梅花的吧?你也算是我家姑娘的旧人,怎么来之前先跑湘月那里?等排不上位置了,才想着到这里来,哼哼,我看你这人也不堪得紧。”
说着话,就不住冷笑。
吴节:“你不说倒是忘记了,我见湘月那里众星捧月,而彩云姑娘这里却是门口罗雀。不过是被人夺了花魁的名头,怎么就潦倒成这样?”
依依:“果然是来埋汰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