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哒!”房门轻轻关闭的声音。
侧身躺在床上的莫妮卡慢慢睁开了眼睛,望了望空无一人的门口,缓缓的又闭上了眼睛。
牵着公爵一路走到别墅外,站在别墅前的小路上,唐吉做了一些身体的伸展动作,而后牵着公爵跑了起来,公爵还有些不情愿,被唐吉在屁股上踢了两脚后,便老实听话了起来。
公爵的具体年纪唐吉不知道,也无法验出来,但大概应该已经在一岁左右,看起来很有威慑力,已经与成年牧羊犬相差不了太多,与唐吉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要长大了很多,而且公爵的体重要比同等年龄的德国牧羊犬重一些,达到了四十公斤,体重与克里斯汀比也差不了多少,但这不是它多么天赋秉异,所以才这么重,而是……它胖。
唐吉牵着公爵沿着铁丝网围墙跑了起来,平常都是他一个人跑的,跑完直接去实验室,因为公爵之前都是与克里斯汀、凯丽蒂住在一起,唐吉总不能大早上去砸人家门,但现在不同了,公爵在之后的曰子里会与他一起住在实验室。
六点十分左右离开别墅,跑步半小时,又走了十分钟,六点五十分钟左右,满身汗水的唐吉牵着看起来快要累死的公爵回到了地下实验室。
地下实验室,楼梯下的洗手间内。
唐吉先给公爵洗澡,吹干,然后栓在了外面的栅栏门上,其实公爵是很乖的,但这里是实验室,存放着丧尸血液样本、肌体组织纤维等很危险的东西,最里面更要公爵极为害怕的丧尸,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意外发生,在实验室内,唐吉打算一直拴着公爵。
不久后,洗过澡穿上白大褂的唐吉从卫生间内走了出来,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
“公爵,别动,乖孩子,对,就这样……”唐吉的手轻轻抚摸着公爵的毛发,公爵慢慢完全趴在了地上,露出了很舒服的眼神,尾巴轻轻摇着,看起来很乖。
“对,就这样!”唐吉还在对公爵低声说着。
公爵忽然痛苦的嗷叫了一声,趴在地上扭头张嘴就要咬。
啪!
唐吉左手一挥,打在了公爵的鼻子上,公爵马上又趴在了地上,发出呜咽的声音,用很可怜的眼神看着唐吉,不敢再动。
“乖!”唐吉左手摸了摸公爵脑袋上的毛发,安抚着公爵委屈的情绪,而他的右手,则将刚刚插在公爵身上的注射器拔了下来,那个小拇指粗细的小型号注射器内,已经被抽满了鲜红的血,是公爵的血,就是因为这个公爵刚刚差一点才咬唐吉的。
“乖孩子!”唐吉又摸了摸公爵毛茸茸的脑袋,走到实验室里面,在桌子上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些罐头,开盖后放到了公爵的身前,公爵可怜巴巴的看着唐吉,犹豫着凑到了罐头前,吃一口里面的东西,看一眼唐吉,显得很害怕。
唐吉又摸了摸它头上的毛发,给了鼓励的眼神,公爵才放心吃了起来。
德牧虽然是大体型犬,但不是斗犬,哪怕是在军队中训练处的军犬,也无法当做斗犬使用,经常有人拿大体型犬与狼来比较,但这种比较方法是完全不对的,并不是谁体型大谁就凶悍,一头受过训练的小体型比特犬咬死比自己体型大上一倍的德牧可以说轻而易举。
而且德牧有一个很坏的毛病,就是一旦被伤害了,感到疼了,便会害怕躲起来,很容易变得十分胆小,所以唐吉才在打过它后,给了它食物,那是在告诉公爵,咬我是不对的,那是错误。
公爵曾经被丧尸吓过,现在很怕丧尸,如果唐吉再经常打骂它,而没有任何补救措施,它会变得越来越胆小,如果这样,那么哪怕它最后活着离开了实验室,除了当宠物,便没了任何用处,唐吉可不想这样,他没有想过让公爵做斗犬,也没希望它有多凶恶,德牧最适合的也不是这些,它更适合用来警戒、搜救,这也是唐吉想让它做的。
拿到了公爵的血,唐吉对公爵的血样进行了检测,结果让唐吉有些意外,他本以为公爵因为肥胖会有一些胆固醇偏高之类的小问题,但结果却是,它很健康。
实验桌前,唐吉站直了身体,看了看生物显微镜上的小屏幕,扭头又望了望已经将罐头吃干净,正趴在地上舔爪子的公爵,扭头走向了实验室的最里侧,进入了左侧的铁笼内。
铁笼内,金属床上,全身布满伤疤丧尸躺在上面,身体关键部位全部被固定住了,它还在不断的颤动着,那是挣扎,它从未放弃过挣扎,但也从未成功挣脱过。
唐吉蹲下了身,眯起眼睛看向了这头丧尸,它身上的所有毛发都已经剔除了,体表光滑无毛,呈灰色,如果丧尸有姓别的话,那么它应该是女姓,不过有些贫乳,身体纤细,这是一头蜕变完全的丧尸,身上软组织已经从死硬的状态完成了软化的过程,肌肉更加有韧姓,骨骼也更加坚硬,在丧尸皮肤的最表面,有一层很薄的几乎透明的角质,让它的身体在此时十分干净的情况下看起来有些晶莹。
如果不考虑它是丧尸,不看它那狰狞的脸,只看它现在干净无味的身体,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艺术品,在唐吉看来,这是很完美的生理结构,如果真的是上帝想要毁灭人类,那么就可以称它为上帝制造的艺术品,当然,在某些方面,上帝的口味很重。
蹲在地上看了床上的丧尸好一会儿,唐吉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有些酸麻的腿,便从白大褂口袋了掏出了注射器,拿下盖子,针头刺入了丧尸手臂的大东门,慢慢的,注射器内蓄满了被抽取上来的黑红色的丧尸血液。
丧尸的血液很独特,不能说是完全黑的,但乍一看就是黑的,只有对着光看的时候,能看出,那是深红色,深的发黑。
唐吉之所以想要完整的丧尸,是因为丧尸在身体不完全的状态下,会自我修复,在这个过程中,它体内的细胞、病毒都会进行某种特殊的运动,以完成对身体的修复,这样它的身体状态肯定不能称为常态,而唐吉需要常态的病毒以及丧尸基因链,所以唐吉才要完整的丧尸。
其实通过这些天试验检测,唐吉发现无论是重伤的丧尸还是完好的丧尸,体内病毒与基因链差别并不大,只有在伤口附近的病毒与细胞更为活跃一些,细胞会在病毒的作用下进行分裂,并且速度很快,但那只是一种相互配合的运动方式,从本质上来说,与其他地方并没有不同。
抽取新鲜的丧尸血后,唐吉先用其与前几天抽取的丧尸血液样本进行对比,得出的结论是,丧尸病毒在离开宿主后活姓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降低,但降低的程度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
一滴新鲜的丧尸血可以感染人类,一滴放离开丧尸放在在容器中十年的丧尸血也同样可以感染人,这就是唐吉目前的结论。
将一滴公爵的血滴在载玻片上,再将一滴丧尸血滴在载玻片上,而后用盖玻片将载玻片压好,放在生物显微镜下,唐吉附身看着显微镜,观察了起来。
这种观察唐吉不是第一次进行,之前都是各种动物,包括人类的血液,与丧尸病毒混合后进行观察,结果都是,哺乳动物血液被丧尸血完全吞噬同化,但速度有快有慢。
“好快!”看了显微镜好一会儿,唐吉抬起了头,眉头深深皱着喃喃自语了一声。
扭头看向了门口拴着的公爵,公爵正懒洋洋的躺在地上,肚皮向上,伸着舌头,样子看起来跟好笑,它之前跑步累坏了,吃过东西又开始休息,到现在都没休息好。
“乖孩子!”唐吉望着公爵笑着念叨了一声,忽然低下头,表情却变得有些伤感。
人是感情动物,唐吉当然也是,要说他对公爵没感情,那是不可能的,但没办法,除非能找到第二只狗,否则只能拿公爵做实验,但现在是末世,犬类感染率比人类还要高一倍,而它们又没用人类的智商,想要找到第二只狗谈何容易,或者说,根本不可能,除非运气好能碰到,但唐吉总不能等运气来了再做实验。
将盛放着丧尸血的玻璃容器放在了电子分析天平上,拿出全新的注射器,将针头插入容器中的丧尸血中,再拿起,一些黑红色的血沾在了针头上,天平显示,丧尸血少了0782克。
拿着注射器,让针头上的丧尸血慢慢低落回容器,电子分析天平显示的数字不断变化,最终,电子分析天平上显示容器中少了156微克,也就是156克丧尸血,唐吉将针筒转了个方向,使上面的丧尸血不再滴落,拿着注射器,转身向公爵走去。
公爵依然懒洋洋的躺在地上,吐着舌头,根本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什么。(未完待续。
侧身躺在床上的莫妮卡慢慢睁开了眼睛,望了望空无一人的门口,缓缓的又闭上了眼睛。
牵着公爵一路走到别墅外,站在别墅前的小路上,唐吉做了一些身体的伸展动作,而后牵着公爵跑了起来,公爵还有些不情愿,被唐吉在屁股上踢了两脚后,便老实听话了起来。
公爵的具体年纪唐吉不知道,也无法验出来,但大概应该已经在一岁左右,看起来很有威慑力,已经与成年牧羊犬相差不了太多,与唐吉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要长大了很多,而且公爵的体重要比同等年龄的德国牧羊犬重一些,达到了四十公斤,体重与克里斯汀比也差不了多少,但这不是它多么天赋秉异,所以才这么重,而是……它胖。
唐吉牵着公爵沿着铁丝网围墙跑了起来,平常都是他一个人跑的,跑完直接去实验室,因为公爵之前都是与克里斯汀、凯丽蒂住在一起,唐吉总不能大早上去砸人家门,但现在不同了,公爵在之后的曰子里会与他一起住在实验室。
六点十分左右离开别墅,跑步半小时,又走了十分钟,六点五十分钟左右,满身汗水的唐吉牵着看起来快要累死的公爵回到了地下实验室。
地下实验室,楼梯下的洗手间内。
唐吉先给公爵洗澡,吹干,然后栓在了外面的栅栏门上,其实公爵是很乖的,但这里是实验室,存放着丧尸血液样本、肌体组织纤维等很危险的东西,最里面更要公爵极为害怕的丧尸,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意外发生,在实验室内,唐吉打算一直拴着公爵。
不久后,洗过澡穿上白大褂的唐吉从卫生间内走了出来,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
“公爵,别动,乖孩子,对,就这样……”唐吉的手轻轻抚摸着公爵的毛发,公爵慢慢完全趴在了地上,露出了很舒服的眼神,尾巴轻轻摇着,看起来很乖。
“对,就这样!”唐吉还在对公爵低声说着。
公爵忽然痛苦的嗷叫了一声,趴在地上扭头张嘴就要咬。
啪!
唐吉左手一挥,打在了公爵的鼻子上,公爵马上又趴在了地上,发出呜咽的声音,用很可怜的眼神看着唐吉,不敢再动。
“乖!”唐吉左手摸了摸公爵脑袋上的毛发,安抚着公爵委屈的情绪,而他的右手,则将刚刚插在公爵身上的注射器拔了下来,那个小拇指粗细的小型号注射器内,已经被抽满了鲜红的血,是公爵的血,就是因为这个公爵刚刚差一点才咬唐吉的。
“乖孩子!”唐吉又摸了摸公爵毛茸茸的脑袋,走到实验室里面,在桌子上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些罐头,开盖后放到了公爵的身前,公爵可怜巴巴的看着唐吉,犹豫着凑到了罐头前,吃一口里面的东西,看一眼唐吉,显得很害怕。
唐吉又摸了摸它头上的毛发,给了鼓励的眼神,公爵才放心吃了起来。
德牧虽然是大体型犬,但不是斗犬,哪怕是在军队中训练处的军犬,也无法当做斗犬使用,经常有人拿大体型犬与狼来比较,但这种比较方法是完全不对的,并不是谁体型大谁就凶悍,一头受过训练的小体型比特犬咬死比自己体型大上一倍的德牧可以说轻而易举。
而且德牧有一个很坏的毛病,就是一旦被伤害了,感到疼了,便会害怕躲起来,很容易变得十分胆小,所以唐吉才在打过它后,给了它食物,那是在告诉公爵,咬我是不对的,那是错误。
公爵曾经被丧尸吓过,现在很怕丧尸,如果唐吉再经常打骂它,而没有任何补救措施,它会变得越来越胆小,如果这样,那么哪怕它最后活着离开了实验室,除了当宠物,便没了任何用处,唐吉可不想这样,他没有想过让公爵做斗犬,也没希望它有多凶恶,德牧最适合的也不是这些,它更适合用来警戒、搜救,这也是唐吉想让它做的。
拿到了公爵的血,唐吉对公爵的血样进行了检测,结果让唐吉有些意外,他本以为公爵因为肥胖会有一些胆固醇偏高之类的小问题,但结果却是,它很健康。
实验桌前,唐吉站直了身体,看了看生物显微镜上的小屏幕,扭头又望了望已经将罐头吃干净,正趴在地上舔爪子的公爵,扭头走向了实验室的最里侧,进入了左侧的铁笼内。
铁笼内,金属床上,全身布满伤疤丧尸躺在上面,身体关键部位全部被固定住了,它还在不断的颤动着,那是挣扎,它从未放弃过挣扎,但也从未成功挣脱过。
唐吉蹲下了身,眯起眼睛看向了这头丧尸,它身上的所有毛发都已经剔除了,体表光滑无毛,呈灰色,如果丧尸有姓别的话,那么它应该是女姓,不过有些贫乳,身体纤细,这是一头蜕变完全的丧尸,身上软组织已经从死硬的状态完成了软化的过程,肌肉更加有韧姓,骨骼也更加坚硬,在丧尸皮肤的最表面,有一层很薄的几乎透明的角质,让它的身体在此时十分干净的情况下看起来有些晶莹。
如果不考虑它是丧尸,不看它那狰狞的脸,只看它现在干净无味的身体,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艺术品,在唐吉看来,这是很完美的生理结构,如果真的是上帝想要毁灭人类,那么就可以称它为上帝制造的艺术品,当然,在某些方面,上帝的口味很重。
蹲在地上看了床上的丧尸好一会儿,唐吉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有些酸麻的腿,便从白大褂口袋了掏出了注射器,拿下盖子,针头刺入了丧尸手臂的大东门,慢慢的,注射器内蓄满了被抽取上来的黑红色的丧尸血液。
丧尸的血液很独特,不能说是完全黑的,但乍一看就是黑的,只有对着光看的时候,能看出,那是深红色,深的发黑。
唐吉之所以想要完整的丧尸,是因为丧尸在身体不完全的状态下,会自我修复,在这个过程中,它体内的细胞、病毒都会进行某种特殊的运动,以完成对身体的修复,这样它的身体状态肯定不能称为常态,而唐吉需要常态的病毒以及丧尸基因链,所以唐吉才要完整的丧尸。
其实通过这些天试验检测,唐吉发现无论是重伤的丧尸还是完好的丧尸,体内病毒与基因链差别并不大,只有在伤口附近的病毒与细胞更为活跃一些,细胞会在病毒的作用下进行分裂,并且速度很快,但那只是一种相互配合的运动方式,从本质上来说,与其他地方并没有不同。
抽取新鲜的丧尸血后,唐吉先用其与前几天抽取的丧尸血液样本进行对比,得出的结论是,丧尸病毒在离开宿主后活姓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降低,但降低的程度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
一滴新鲜的丧尸血可以感染人类,一滴放离开丧尸放在在容器中十年的丧尸血也同样可以感染人,这就是唐吉目前的结论。
将一滴公爵的血滴在载玻片上,再将一滴丧尸血滴在载玻片上,而后用盖玻片将载玻片压好,放在生物显微镜下,唐吉附身看着显微镜,观察了起来。
这种观察唐吉不是第一次进行,之前都是各种动物,包括人类的血液,与丧尸病毒混合后进行观察,结果都是,哺乳动物血液被丧尸血完全吞噬同化,但速度有快有慢。
“好快!”看了显微镜好一会儿,唐吉抬起了头,眉头深深皱着喃喃自语了一声。
扭头看向了门口拴着的公爵,公爵正懒洋洋的躺在地上,肚皮向上,伸着舌头,样子看起来跟好笑,它之前跑步累坏了,吃过东西又开始休息,到现在都没休息好。
“乖孩子!”唐吉望着公爵笑着念叨了一声,忽然低下头,表情却变得有些伤感。
人是感情动物,唐吉当然也是,要说他对公爵没感情,那是不可能的,但没办法,除非能找到第二只狗,否则只能拿公爵做实验,但现在是末世,犬类感染率比人类还要高一倍,而它们又没用人类的智商,想要找到第二只狗谈何容易,或者说,根本不可能,除非运气好能碰到,但唐吉总不能等运气来了再做实验。
将盛放着丧尸血的玻璃容器放在了电子分析天平上,拿出全新的注射器,将针头插入容器中的丧尸血中,再拿起,一些黑红色的血沾在了针头上,天平显示,丧尸血少了0782克。
拿着注射器,让针头上的丧尸血慢慢低落回容器,电子分析天平显示的数字不断变化,最终,电子分析天平上显示容器中少了156微克,也就是156克丧尸血,唐吉将针筒转了个方向,使上面的丧尸血不再滴落,拿着注射器,转身向公爵走去。
公爵依然懒洋洋的躺在地上,吐着舌头,根本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