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点野果果腹,又在丛林中休息一夜。

    第二天一早,他们踏上了归程。

    说起来,天气还是有些冷了,后半夜下了场雾,早上雾气也没有消散,能见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没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雾气,能见度低,代表他们被克里人发现的几率也低。

    至于严寒,对众人的影响反而不大。

    他们是什么人,皮草公司的猎人与皮匠,缺什么都不会缺穿的。

    林耀穿着一身由熊皮制成的皮衣,这是营地的工匠帮他做的,针线活可能不如城镇里的裁缝,用来保暖却足够了。

    其他人也是一样,泰勒叔侄穿着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斗篷。

    混的最差的无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实的河狸外套,想要冻死他们可不容易。

    “停下,前面有炊烟!”

    走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雾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遥望着远处的炊烟,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什么。

    大概能判断出,烟雾位于十几里之外。

    当然,望山跑死马,这里群山环绕,十几里的山路能让人走小半天。

    “应该是克里人,只有他们敢明目张胆的生火!”泰勒站在旁边说了一句,随后又道:“看克里人的位置,格拉斯他们应该也在前面,我们大概相距20里山路,也就是6小时的路程!”

    相比留在后面的第二梯队,格拉斯他们这些第一梯队的成员,因为克里人的追赶行军速度更快些。

    克里人距离他们十几里,格拉斯他们就要在这个距离上再加几里。

    双方今天应该没有碰面,起码林耀一行人没有听到枪声。

    在没有迷雾的情况下,寂静的山林中,枪声少说能传出十几里。

    “我们得换个方向,不能再跟在他们身后了。”

    林耀望着远方的炊烟,对着坐在担架上,由泰勒叔侄抬着的霍克说道:“霍克,帮我们选个路线,要路比较好走的。”

    霍克不说话,拿着地图认真思考。

    过了半响之后,他指了指北边的山头,又指了指东边的山峰:“在前面那座山,我们向东走,要是不出意外的话,那是我们进来的路。我爸爸他们没有选择走这条路,应该是打算把这条路让给我们。”

    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方向不错,怎么都能走出保护区。

    区别是,好走一点,或者曲折一些。

    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岭,走的是最危险的路线,而他们身后可没跟着克里人,完全可以走更安全的路线。

    “我们也休息一会,分头去找点吃的。”

    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自己则带着弓箭出去狩猎。

    他们的弓已经有箭了,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树枝削的,足以应付一些诸如兔子,麋鹿之类的中小型猎物。

    至于狼群与黑熊,他们并不太担心。

    方圆数百公里内的食肉性动物,被他们猎杀的差不多了,没死的也成了惊弓之鸟。

    相比野兽,他们更要小心折返的克里人。

    格拉斯他们身后,足足追着一百多名克里族战士,外加几名克里族勇士。

    谁也不敢肯定,他们是否会一直追下去。

    万一追到半路,有一些人选择返回,他们这群跟在后面的老弱病残就危险了,这也是林耀希望更换路线的原因。

    “收获不错,猎到了一只山鸡,我都不知道这里有山鸡的!”

    半小时后,林耀返回临时营地:“你们找到了什么?”

    “一些野蘑菇,这东西在树林里有很多。”泰勒回答道。

    “我找到了一些野菜,要是能生火就好了,山鸡炖蘑菇再撒上点野菜,简直是人间一绝。”威廉百无聊赖的说着。

    “想也别想,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杀。”

    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鸡炖蘑菇,但是不现实。

    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所以他们别无选择,不管是山鸡还是蘑菇都得生吃。

    幸好他们是荒野猎人,吃生肉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换成城市里的废青,还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这只山鸡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说让大家全吃饱,估计也能吃个七分饱了。”

    林耀将野鸡抛给威廉处理,自己则坐在石头上擦拭起了步枪,念念叨叨的嘀咕着:“我想吃烤土豆了,只要生一堆火,将土豆丢在里面就行,考好之后,剥开外皮,香味能馋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抬头,发现叫他的是霍克,于是问道:“有事?”

    “杰拉德队长真的和老板他们会合了?”霍克拄着拐棍,站在一旁看着他。

    林耀面色不变,反问道:“当然了,不然呢?”

    霍克没有再问,只是总觉得林耀的说法有些敷衍。

    换个正常人就知道,前面是克里人,想要跟第一梯队会合,就要越过克里人的防线,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事。

    杰拉德怎么会这么干,他身为狩猎队的队长,很清楚克里人的厉害。

    克里人不止有弓箭和长矛,也有火枪与猎枪作为武器。

    不说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队,单单是克里人这关就让人凶多吉少,杰拉德那样的聪明人怎么会冒险。

    “不要胡思乱想,你要多休息,争取早点好起来,我们不可能一直抬着你走。”

    林耀没让霍克继续想下去,与其想这个,不如想想接下来该怎么走。

    他们不可能一直过茹毛饮血的日子,所以要尽快甩开克里人,回归有火焰,有营地的文明社会。

    休息一个小时,下午队伍再次出发。

    这一走,在停下来就是晚上了,他们用一个下午的时间,走了将近十几里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里左右。

    或许有人觉得这个数字并不高,比如抗战时期,我军行军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160里上下,强行军时甚至能达到单日200里。

    可那是陆地行军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况,换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们没有现成的道路,再加上带上霍克这个残疾人,五十里山路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林耀对眼下的速度还是比较满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15一17天就能走出保护区。

    可惜,就在林耀觉得,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第一个挑战者来了。

    当夜,山里下起了雨夹雪。

    这是初冬的第一场雨夹雪,也可能是最后一场。

    不管怎么样,这场雨夹雪来的不是时候。

    林耀一行人卷缩在一颗大树下,尽可能的抱团取暖。

    可这并没有什么用,秋天的树叶已经掉光了,光秃秃的树干无法阻挡雨雪。

    实在没办法了,他们只能缩在大衣里,像虫茧一样藏在里面。

    就是这样,也挡不住雨水的倒灌,这一夜真是折磨人。

    后半夜,迟迟没有睡意的林耀,紧了紧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御寒,都觉得这一晚难熬。

    其他人没有他这样的条件,估计会更觉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么样了?

    他只有一件河狸皮外套,在平常时候足够保暖,在这种时候恐怕不够啊。

    说实话,他们还是考虑不周,离开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带几张皮子。

    如果每人带着几张皮毛,晚上睡觉的时候铺一块,盖一块,或许就不用担心雨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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