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

    听到叶国欢敢辱骂林耀,刀仔飞起一脚将他踹了个狗啃泥。

    叶国欢被踹倒在地依然不服,叫嚣着:“我的钱呢,钱呢?”

    “你呀,真是要钱不要命啊!”

    林耀目光中满是笑意。

    被一群人围着,被好几支抢指着,第一时间想到的居然是钱,这果然很叶国欢。

    “扶他起来,都是老朋友了,不要为难他。”

    在林耀的吩咐下,叶国欢被马仔们搀扶了起来。

    起身后,叶国欢挣脱束缚,还不忘回头瞪了刀仔一眼。

    “你的手没事吧?”

    看着他手上的左臂,林耀很关心的问道。

    “贯穿伤,没伤到骨头,养个十天半个月就好了。”

    叶国欢扫了眼周围人,仰着脖子说道:“呦,没看出来,你混的不错嘛。”

    “叶国欢,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狂呢?”听到叶国欢的话,刀仔拿枪指着他的脑袋:“我最看不惯你这个。”

    “看不惯你能怎么样,有种一枪打死我,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叶国欢目光桀骜,他出来的那天就想好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字典里就没有怕字。

    正因为这种性格,他成了三大悍匪之一,名字说出去能止小儿夜啼。

    “行了刀仔,都是老朋友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他要是能跟你服软,他就不是叶国欢了。”

    林耀及时制止了刀仔与叶国欢的矛盾,随后又道:“叶国欢,知道今天你为什么会落在我手里吗?”

    叶国欢眉头微皱,一言不发。

    林耀见状也不瞒他,继续道:“你和张世豪合伙抢劫的金店是我罩着的,咱们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你的地盘?”

    叶国欢露出恍然之色,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之前我听说过旺角那边有个林耀,最近两年出了很多风头,没想到真是你。”

    合伙抢劫金店之前,张世豪就把金店的情况和他介绍过。

    当时听到林耀的名字,叶国欢根本没往别处想,只当是个同名同姓之人。

    毕竟,他们才分开两年,严格来说只有一年半。

    有人能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打下这么大的基业,叶国欢自己都不信,更别说相信这个林耀就是他认识的林耀了。

    “刀仔,去把张叔请出来。”

    林耀对着刀仔吩咐一句。

    刀仔得到命令往后面的车辆走去,不一会的功夫从里面请出了一位七十来岁,穿着高档西装的老人家。

    这位老人家就是张叔,也是被叶国欢他们抢劫的金店老板。

    “耀哥,您找我?”

    张叔人老成精,在林耀这种人面前怎敢拿大,和周围的小弟一样叫了声耀哥。

    林耀搀扶着张叔,将他领到叶国欢面前说道:“张叔,这人叫叶国欢,就是带队抢你金店的悍匪头目。

    但是呢,这个人我不能交给你,你放心,你被抢的金银首饰我会一件不少的帮你找回来,丢失的部分我照价赔偿,绝不会让你蒙受损失的。”

    “耀哥你太客气了,这点小事怎么能麻烦你出面呢。”

    张叔虽然损失不小,足有三四百万。

    但是他这点钱,说要能请动林耀这样的大哥亲自出面基本是不可能的。

    群英社麾下千人,已经不是小势力了。

    别说林耀自己,就是手下的刘华傻强他们,每个月也是上百万的拿。

    几百万顶多让堂主级的头目出面,哪能在林耀这里买到面子。

    ”我做事,一是一,二是二,我既然拿了你的卫生费,就不会放任你不管。“

    林耀招招手,示意茶壶将另一名叫大春的悍匪带过来:“这个人也是劫匪之一,我把他交给你,你想怎么样都行。”

    张叔看了看被打晕的悍匪,哆哆嗦嗦的说道:“我还是报警吧。”

    “行,上面问起来了,你就说有绿林好汉帮你抓到了人,关于我们的事一句也不要说。”

    林耀转头看向两名马仔:“你们把人捆起来,丢到张叔的后备箱里去,记得捆结实点。”

    “是。”

    两名被点名的马仔走上去,架着被打晕的大春去了一旁。

    等一切办妥之后,林耀又道:“你们开车跟在后面送张叔一路。”

    “是。”

    得到了林耀的赔偿承诺,张叔心满意足的坐车离开了。

    林耀目送汽车远去,转头向着叶国欢看去:“该算算咱们的账了。”

    “你想怎么算?”

    叶国欢把心一横:“在你地盘上抢劫是我不对,落到你手上我无话好说,要杀要剐随便你怎么样。”

    “爽快!”

    林耀竖了个大拇指。

    “我话还没说完呢。”

    叶国欢破罐子破摔,直言道:“当年我们一起共事,现在你们是过好了,可我却落了个灰头土脸,算起来,当年那笔钱也该有我一份吧。”

    “都这时候了,你还想要钱?”

    刀仔多看了叶国欢一眼。

    叶国欢脖子一歪,乐道:“当年老子出力最多,凭什么不分一份?

    要是没有我引走警察,你们能跑的那么利落吗?

    我可是打听过了,豺狼折在了一个叫陈家驹的小警察手里,算起来只有你,我,他,还有个叫鸡心的小崽子活着。

    我不贪多,一笔钱分成四份,一份五十万美金,这个钱你让人带给我乡下老娘,事办成了,我这条命是杀是剐悉听尊便。”

    叶国欢并不知道,鸡心早就因为执意分钱跑路被林耀干掉了。

    他只知道自己出力就该分钱。

    至于这一次,一码归一码,是他的他认了,大不了这条命交出去。

    “爽快,不要命的我见的多了,像你这么不拿自己命当回事的还是第一次见,是个爷们。”

    看着叶国欢一副不怕死的样子,林耀目光中满是欣赏之色。

    他虽然不喜欢叶国欢的倨傲性格,却必须得承认这家伙是个汉子,枪抵脑壳子上都不怂。

    新世纪什么做难得,人才啊!

    人才难得,可惜叶国欢的性格注定不甘于下,不然有他的帮助,林耀相信自己一定如虎添翼。”

    在林耀看来,叶国欢就是一条疯狗,又疯又丧。

    这样一个人,你就是把他放在那不用,别人看了都会瑟瑟发抖。

    过去的敢死队队长,用的都是这种人。

    只可惜,叶国欢的疯病太严重了,林耀也没有信心能够降服他,或者说不被他反咬一口。

    剧情中,叶国欢到了最后时刻,他抢劫不只是为了劫财,更多的是追求刺激。

    套用袁克华的一句话:枪响的那下才有意思。

    劫财只是捎带的。

    “耀哥,张世豪带来了。”

    迎面又开来了三辆面包车。

    左手第一个从车上跳下来,随后一群跟随左手的马仔纷纷跳下,并从车内带出了一个人。

    噗通!!

    在马仔的推搡下此人跪在了地上。

    叶国欢抬眼看去,看到此人的样子后撇过头去,不屑的笑了笑。

    “你就是张世豪啊?”

    看着跪在地上的人,林耀开口问道。

    “是。”

    张世豪跪倒在地,目光中满是惊恐。

    港岛三大贼王之中,叶继欢疯狂,季炳雄阴狠,张世豪胆大心细。

    虽然三人中张世豪名头最响,可是他在三人中又最好对付,因为他是个聪明人,会审视夺度,知道什么时候该认怂。

    插翅难逃中,张世豪去葡澳赌钱,赢了葡澳的大哥彭家驹两亿多,晚上就被人给打劫了。

    不甘心的张世豪知道这事是彭家驹做的,于是指使别人绑架彭家驹的老婆,行动失败后被彭家驹带人堵在了葡澳,不但赔了一个多亿出去,还被逼着磕了三个响头。

    这事是张世豪一生的污点,从这里也能看出张世豪和叶国欢不同,他是贪生怕死的。

    换成叶国欢在那,管你彭家驹还是陈家驹,端起ak就是干,几百人他都敢拿枪扫。

    所以面对危险时叶国欢会硬到底,张世豪见势不对就会怂,他很惜命的。

    “张世豪啊,张世豪!”

    林耀看着跪在地上的张世豪,冷笑道:“你小子挺猖狂啊,居然敢在我的地盘上捣鬼,你说我该怎么收拾你?”

    “大哥,工厂里面有液压机,我们不如将他塞进去压成肉饼,然后丢进海里喂鱼吧。”

    有马仔在后面提议道。

    一听这话,张世豪大惊失色,连道:“耀哥,我知道错了,你饶了我这次吧,我再也不敢了。”

    “还想有下次?”

    林耀目光中带着冷色:“你没有那个机会了。”

    “耀哥,求求你给我条活路吧,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张世豪已经怕了。

    他又不是叶国欢这样的疯子,而且林耀凶名在外,万一真要把他压成肉饼怎么办。

    他可没活够呢。

    “想死简单,想活...也不难。”

    “路在脚下,就看你怎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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