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杀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决斗之前他喝的酒本就不少,现在喝得更多。

    “这场决斗,我早就知道你绝不会败。”米高微笑道。

    “败的那个人,本应该是我。”任我杀摇头叹道,“他本来可以杀死我的,可惜他错过了机会。他的刀法的确比‘索命刀’更高一些,若非他求胜之心太过强烈,一味攻击,我早就死在他的刀下了。”

    “毕竟还是你胜了,这一战,是我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战役。”

    “但是我胜得却极险,也极巧妙,运气也很不错。要想取胜,仅以武功远远不够,必须还要借助心计和智慧。”

    “这一点,杏伯早就看出来了。”

    杏伯笑了笑道:“用刀之道,其意在心。只有用心使出来的刀法,才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其实大凡武功都是这个道理,万变不离其宗。”

    “有一次,他本可以一刀斩中我的左臂,只可惜他竟没有看出来,否则我早已血溅五步。”任我杀长长吐出一口气。

    “这是因为你的动作实在太快,破绽很快就被补上了。”

    “还有一次,他一刀斩向我的腰,我根本无法闪避,只好以短攻长,猱身直上,只求两败俱伤。他若是不理会我这一刀,本可以得手,但他不愿委曲求全,居然撤刀自保。其实我这一刀,是万万伤不了他的。”

    “险中求胜,也是一种胆识。”米高抚掌笑道。

    “到最后,我看准他刀法中的一个破绽,一刀削去了他的衣角,扰乱他的心神,然后使用虚招故意取他中宫,忽然回刀点在他的手腕之上。”

    “这一刀的度和变化自然奇快无比。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所以才一击即中。”米高笑道,“若非你聪明绝顶,胆识过人,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在寻找他刀法中的破绽,可惜他刀法实在太严谨,我还没有想到应该如何反击,他就弥补了破绽的空门。”任我杀苦笑道,“若非已领教过‘索命刀’的刀法,我只怕早已成了他刀下亡魂。”

    “难道他们的刀法竟是同出一源?”杏伯问道。

    “虽非同源,却有相同之处,其中差异并不大,都是走刚猛凶狠一路。若论严谨,‘索命刀’略逊一筹,若论扎实,却又胜‘神刀巨人’许多。”

    “武学一道,博大精深,无论是刀法还是剑法,都是殊途同归,始终离不开一个‘变’字。”

    “只可惜我的功力太浅,还不能做得更好。”

    “你的刀法快、狠、稳、准,以你的年纪和经验,要完成这四个要诀已属不易。”

    “也许就是因为我的刀太快,所以才不够精确,破绽太多。”

    “你的刀法层出不穷,有时毫无章法,有时却又似招式复杂,所以才杂而不精,精而不实。如果你只专心练习一种刀法,不出三年,必可登峰造极。”

    “先师曾经说过,招式是死的,刀却是活的,随机应变,灵活运用,临阵创新,不拘泥于某一种固定的形式,才是用刀之道,武术的最高化境。”

    杏伯若有所思,缓缓道:“令先师居然已悟出这种武学之道,看来必是一位名人。据我所知,当今江湖上以刀法成名的刀客极少,尤其是刀走轻灵一路,这种刀法极其难成大器。昔年韩大少一刀纵横天下,他的刀同样快、狠、稳、准,却是一把重逾十七斤六两的魔刀。你的刀法与韩大少大相径庭,自然不可能是他的传人。”

    “我还不配。大侠与杀手,生死两重天。”任我杀神色黯然,似乎有些沮丧。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善恶只在一线间。随心所欲,率性而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走自己应该走的路,才是男儿本色。”米高正容道。

    任我杀忽然长身而起,摇头说道:“我忽然想起有一件事必须去做,恕不能多作奉陪,明晚二更前后,我一定会到金陵梁府。”一语未毕,人已飘然而去,孤独的身影很快就甄没在茫茫的风雪里……

    米高怔了很久,方才叹道:“小兄弟真是怪人,神龙见不见尾,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杏伯却忽然“咦”了一声,声音中止不住有一种惊奇和诧异。

    “怎么了?”

    “小兄弟这身轻功,小老儿总觉得好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杏伯缓缓道,“小兄弟是有故事的人,若不能揭开他神秘的谜底,我这一生只怕永远也别想安安定定过日子了。”

    “天下绝没有永远的秘密。杏伯,你若是还在这里琢磨心事,回到金陵城只怕天已经黑了。”

    “米先生,你放心,天黑之前一定可以回到金陵。”

    昔时孟尝君,门客三千,门庭若市。梁百兆年方五十有三,无论是江湖还是官场又或者商场上,都绝对没有人不知道他这个人。虽不能与古时孟尝君相媲美,但“小孟尝”这个美誉却并非浪得虚名。

    梁百兆白手起家,经营丝绸罗缎数十年,财富据说已不能完全统计,但有人传说,只要他愿意,挥手间就可以买下整座金陵城。

    众所周知的还是他的武功,二十年前,他曾经只在两个时辰之间就手歼太湖三十六海盗。但是绝没有人知道他的师承来历,因为他的武功并非武林各大门派嫡传。

    绝对不会有人否认,“小孟尝”梁百兆是一个乐施好善的老好人;也没有人能否认,“小孟尝”梁百兆的的确确是一个好朋友。

    白的雪在黑的夜里微微闪动着朦胧的光芒,此时已是深夜,梁府上下的人都已沉浸在甜甜的睡梦之中,除了偶尔几声犬吠,或者几句虫鸣,几乎已是万籁俱静。

    梁百兆不喜欢喧哗,所以他的府邸并不筑在闹市。梁府整个建筑也不豪华,因为他本也不是喜欢显耀的人。但他却很懂得怎样享受生活,所以他的住所是一个非常舒适安逸的地方。

    梁百兆喜欢独处,在空闲和休息的时候,他通常都呆在“百花楼”。“百花楼”是座落在后花园里的一栋阁楼,共分三层,第一层布满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第二层为书房,第三层则是他的卧室,作为起居之用。

    通常在这个时候,梁百兆并不需要仆人的伺候,没有他的吩咐和允许,绝不会有人前来打扰,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米高。其实这几年来,梁百兆几次遭遇家境变故,对世事心灰意冷,众多门客也纷纷离去,唯有米高,始终陪伴在他身边,不但在生意上是个很好的助手,在生活和各方面也是个不错的好帮手,他从未怀疑过米高的能力。米高,的确是他唯一可以信任的朋友。

    梁百兆身上穿着件绸缎锦衣,颜色已经略显陈旧,虽然几经洗涤,依然不舍得丢弃。他能够成就今日的一切,绝非偶然,所以他始终相信“勤俭治家”这一条古老的格言。他的身子很胖,但绝不臃肿,昔日那种江湖人的豪情早已被岁月消磨殆尽,富贵之气跃然而出。如果不是因为他曾经孤身独闯太湖,手刃三十六海盗这件事早已轰动江湖,谁都不会相信如此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富豪,居然也是个武林高手。

    假如你很有钱,可以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你是不是活得很快乐?对于梁百兆来说,答案几乎是否定的。他并不快乐,没有人能体会到他的痛苦。财富的确很可爱,可以买到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但并不一定能买到真正的快乐——尤其是生命。拥有了天下人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失去了唯一的亲人,这是梁百兆最深的痛。这痛,已深入骨髓,每一天、每一夜,都在无情地蚕食他的生命。

    此刻,他攒聚着两道乌黑的浓眉,轻轻咬着早已咬得紫的嘴唇,目光渐渐衰淡的眼睛始终望着窗外。天上没有星,窗外也只有无尽的风雪。

    粱百兆缓缓从摇椅上站了起来,双手负在身后,久久未曾说过一句话。

    米高靠着椅子,也一言不,只是静静地瞧着屋子中央那盆烧得正旺的炭火。在他儒雅的脸上,止不住露出一种疲倦,却又如此的从容和淡定。梁百兆开始在屋子里缓缓踱步,几次来回,终于伫立在窗前,回头看着米高。恰巧米高目光一抬,两人就这样面面相觑。

    “米先生,你看他还会不会来?”梁百兆皱眉问道。

    米高移开目光,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会,一定会来。”

    “他岂非早就该来了?”

    “他不是失信之人。”

    “你好像很了解他。”

    “我跟他也只是初识。”米高淡淡地笑了笑。

    “可是你已经很信任他。”

    “也许……他天生就是这种人,天生就是这种很容易让别人相信的人。”米高充满了非常愉快的微笑,“有一种人永远都是一诺千金,言出必行。杀手就是如此,答应过别人的事情,无论如何,他都会拼尽全力去做,永不放弃,永不后悔!”

    梁百兆满意地点了点头,他需要的正是这种人,他也相信米高绝不会看错任何人。

    “既然他不是一般的杀手,就一定会来。虽然他出道不足一年,但提起‘一刀两断’任我杀这个人,却是许多人的恶梦。”米高的右耳忽然微微一动,笑道,“他已经来了。”

    一言未毕,门外的风雪中就传来一个冷漠如雪霜的声音:“不错,我已经来了。”

    梁百兆一抬头,就看见了一个少年,他的鼻子像山一般挺拔,嘴唇薄如一张纸,一双明亮的眼睛迸射出两道如千年寒冰的光,慑人心魄,令人望而生畏。他的脸英俊而苍白,身子就如一杆标枪,站得笔直。这是一个自信、倔强、坚毅的年轻人,只可惜太冷漠,太忧郁,尤其是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淡淡的哀伤,又充满了无奈和绝望。

    让梁百兆感到更震惊的却还是他的杀气,一种浓浓的杀气。杀气是可怕的,足以摧毁天地。这股杀气竟似无处不在,却又偏偏让人捉摸不透究竟从何而来。

    看见任我杀,梁百兆终于明白,米高对这个杀手的评价为什么竟会如此之高了。他凝视着任我杀,缓缓道:“你知不知道我为了什么找你?”

    “杀人。”在职业杀手的生命中,除了杀人,他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杀人是杀手的职业,死在别人的手里,是杀手的宿命。他别无选择,因为这就是生活,悲哀的生活。

    “不错,我要你为我去杀一个人。不过,想和你做朋友,才是我请你来的主要原因。”梁百兆眼中露出种赞赏之色,满意地瞧着这个冷漠的少年。传说中江湖上当今最可怕的杀手,果然没有让他失望。

    任我杀紧抿着嘴,脸色依然冰冷。

    “米先生说,你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杀手,这让我想起了昔年的‘白衣杀手’冷落。”

    任我杀目光灼灼,缓缓道:“据说当年的‘白衣杀手’冷落是一个感情丰富、满腔热血的杀手。这人一生正义、嫉恶如仇,一支铁剑所向披糜。虽然没有人承认他是一个真正的杀手,却也没有人能否认他不是杀手。他毕竟的确是个愤怒的杀手。”

    “这是一种值得敬佩和尊重的杀手,只因他们杀人,并不是为了达到一己私欲,而是为了维护和平,伸张正义。”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拿我和他相提并论。”

    “我听说你杀了‘索命刀’,这人刀法自成一家,道德品行却令人不敢恭维,所做之事令人指,像这等十恶不赦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任我杀默然不语,他并非不知道“索命刀”的为人。“索命刀”,来历不详,性情古怪,极少朋友,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最让人痛恨的是,这人嗜武如命,自出道以来,一直是非不断,专向江湖各大门派及高手挑战,出手毫不留情,败在他刀下之人,俱都成为他刀下亡魂。“索命刀”之名也由此而来,因为他本来就是地狱使者,专门索命的鬼魂。

    “其实做杀手也没什么不好,一样也可以成为英雄。”梁百兆的眼中充满了尊敬之色。

    任我杀完全怔住,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却已不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说这样的话。英雄?何谓英雄?谁不想成为英雄?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更知道自己绝不可能成为英雄。

    梁百兆缓缓移开目光,望着窗外无边的黑暗,道:“小兄弟,你我虽是初次见面,但我觉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假以时日,你必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的杀手。”

    “我不喜欢出名。太出名了,就会变成一种负担。一个名人,他的麻烦总比别人要多得多。”

    这是千百年来一直颠扑不破的真理。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名所累,为名而死?

    任我杀轻轻地咬着牙,说道:“杀手除了杀人,还是杀人,其它的事情并不重要,尤其是不该知道的最好还是别知道。所以,你不必告诉我你的恩怨,我只需要了解那个人的情况。”

    “这就是杀手的原则?”梁百兆微笑着点头,似乎对这个“杀手的原则”很满意,“你的确是一个称职的杀手,我现在才明白米先生为什么如此对你充满信心。”

    任我杀忍不住瞧了米高一眼,眼神诚恳而真挚,脸色严肃而感动。

    米高的目光也望了过来,四道目光交织在一起,竟似有一种火花在燃烧——这就是朋友,这就是友情。

    梁百兆的脸色却突然变得凝重而沉痛,缓缓道:“我的仇人,只怕小兄弟也略有所闻。”

    “他是谁?”

    “‘玉面魔鬼’龙少云。”梁百兆一字一句道。提起这个人,他竟似相当激动,每一个字都充满了仇恨和愤怒,好像恨不得生啖这人的肉,豪饮这人的血。只有仇大恨深的人,才会出这种可怕的诅咒。

    任我杀并没有追问为什么,他是杀手,除了杀人,其它事情都与他无关——这是杀手的原则。

    梁百兆居然也没有解释什么,缓缓道:“此人老奸巨滑,简直比狼还狡猾,比狐狸还精明,比狮子更凶残,比毒蛇更狠毒。当他对你说那些大仁大义、道貌岸然的话时,也许他的心里正在盘算着要如何把你置于死地。有的人嘴里说给你的是糖,但当你吃下去的时候,他就会告诉你,这是毒药。笑里藏刀,口蜜腹剑,这种人才是真正可怕的人。”

    任我杀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自古以来,真小人总比伪君子可爱,至少,真小人害人之时总有先兆,却没有哪一个伪君子会把“坏”字写在脸上,让你提防。人心不古,江湖险恶。这道理他并非不懂。行走江湖,光是明白这些道理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还是经验。他太年轻,江湖经验并不是一年半载就能磨练出来的。

    过了半晌,任我杀才问道:“他住在哪里?”

    “此人本是金陵城里最显赫的人物,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后来我越了他,取代了他的名望和地位,他就再也不愿与我同居金陵。早在五年前,他就搬迁到了郊外的苦水镇。出太平门,往南二十里,就是苦水镇。苦水镇只是个小集市,唯一的长街尽头,就是龙府。龙府的正中央,有座叫‘听涛轩’的小楼,就是龙少云的起居之处。”梁百兆忽然笑了笑,“小兄弟,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会立即奉上五万两白银作为报酬。”

    五万两白银已不是一笔小数目,在寻常平民百姓眼是几辈人都花不完的财富。在杀手行业中,五万两白银作为杀一个人的佣金,也已是不菲的价格。

    任我杀竟似一点也不在乎,淡淡道:“也许,这个人的命并不值这么多银子。”

    “只要能让这个人永远消失,再加上十个五万两也是值得的。”梁百兆迟疑着问道,“你这一去,需要几个时辰?”

    “若无意外,两个更次应该足够了。”这句话还未说完,任我杀的人已飞身穿门而去,声音渺渺,遥遥传来。

    梁百兆望着窗外深沉的夜色,苦笑道:“小兄弟的确是个有故事的人,来既匆匆,去也匆匆,好像生怕被别人看穿他的心事。”

    米高淡淡地“嗯”了一声,若有所思,目光落在窗外。

    窗外,飞雪飘扬,黑色的夜里究竟蕴藏着多少邪恶?在任我杀的心里,究竟藏着什么样不愿被别人勘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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