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德华的办公室里出来,马天成另外有事先走了,沈信正要继续去找任务和完成,手机却在这时响了起来。沈信连忙接起,马上就听到凤仙急切的声音:“信,你快回来吧,秦歌和典娆一见面就打起来了。”

    “什么?”沈信一听就晕了,这两个可都是非人类,真要闹起来可是大麻烦。

    “我马上回来。”沈信对凤仙说了这么一句,也顾不上去找任务和完成了,马上施展瞬间转移向家里移去。

    在家门口现身,沈信快步进入院内屋内,一看之下不由啼笑皆非。说是打起来也没错,但实际上只是典娆一个人在打,秦歌却是包头鼠窜,狼狈不堪。不过这也够看了,客厅并不大,秦歌能逃避的地方也不多,典娆紧追不舍,逮住什么东西就狠狠地丢向秦歌,等沈信到来时,客厅已经是一片狼籍。不过说也奇怪,无论秦歌怎么狼狈,他就是不往外逃,还时不时挤眉弄眼地对典娆说着什么,这样的行为更激起典娆的怒火,于是追斗就一直进行着。

    看到其实没什么事,沈信稍感放心,同时又好气又好笑,大喝一声:“住手!”

    一听到沈信的喊声,秦歌抬头看到他,马上欣喜地向他本来。

    “老大,你可来了,你要为我主持公道啊。”秦歌一溜烟躲到了沈信的身后,还不忘先拉个同盟军。

    “你给我出来。”典娆在沈信面前止步,并没有立即和沈信打招呼,只是忿忿地对着沈信身后的秦歌喝骂。

    “我就不出来。”秦歌耍赖皮般说完这一句,接着又嬉皮笑脸地说道:“只是因为爱你我才不伤害你,不要以为我怕了你。哼,女人!”

    “不怕你就出来打呀,扭扭捏捏,你也算是男人?”典娆一听秦歌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又要大打出手。

    “慢来,慢来。”沈信连忙拦住典娆,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先说清楚好不好?”

    “信哥哥,你一定要把这个流氓赶走,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了。”典娆一说起来就是眼泪汪汪,看得沈信心疼无比。秦歌倒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时不时瞟上典娆一眼,好象很得意的样子。

    “这个家伙一点公德心也没有,每天晚上也不管人家有没有休息,他就一直象只野猫似的在人家窗前鬼叫鬼叫的,烦死了。再这样下去,我是会神经衰弱的。”典娆一边说一边狠狠地瞪着秦歌。

    在典娆的讲述下,沈信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由大是好笑。原来自从见过典娆之后,秦歌情根深种,虽然在大陆拍戏,但每天晚上都会偷偷溜回香港去骚扰典娆一番。

    第一天,秦歌带着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一把破破烂烂的吉他,来到典娆窗前引吭高歌。这家伙还玩深沉,选了一首《莫斯科郊外的夜晚》来唱。

    “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只是风儿在轻轻唱。”秦歌深沉深情的演唱刚到了这里,已经是一声“哎哟”叫了出来,因为他的面部突然被不明飞行物击中。如果说**上的打击还是秦歌能忍受的话,那么接下来传出的声音就沉重地打击了他的精神。

    “深更半夜,什么人在哪里鬼叫?你不睡别人还要睡,在这样下去我可要不客气了。”典娆毫不客气地打击了秦歌的演唱热情,秦歌的第一次殷勤算是白献了,就此铩羽而归。这也就是他对沈信说要去“找自信”的那一夜,遭受这样的打击后,他于是去cs中发泄。

    经过第一天的失败,典娆以为秦歌应该不会再来了,但她错了。第二天,秦歌抱着“一不怕死,二不怕苦”的坚定爱情信条,依然准时地出现了。痛定思痛,他决定改唱中国民歌,精心选择了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

    可惜曲目有变,结果却没有变。还没有等他唱到皮鞭,他心爱的姑娘的皮鞭已经劈头盖脸地抽下来了,而且不是他期望的“轻轻地”,简直是狂风暴雨般的沉重猛烈。经过顽强的抵抗和坚持,秦歌还是没能唱完一曲,已经被典娆赶出了家院。

    不过也还不得不佩服秦歌的韧性,经过两天的挫折,第三天他又以一个百折不回的爱情斗士的形象出现了。这次他更是有备而来,经过细细研究,他选择的是刘德华的情歌。他暗自心想,这可是老大的老大,典娆说什么也不会不给面子吧?

    他的估计对了一半,典娆难得有耐心地听完一曲,还打开窗户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秦歌暗自欣喜,以为他的诚心终于打动了典娆的芳心。但还没等他高兴完,典娆已经一脚踹中他面门,将他再次打倒在地,同时戟指怒斥:“歌是不错,可你唱的是什么啊?好歌也得好歌手来唱,你这种下九流的业余歌手,唱歌跟狼嚎一般,也配唱这么好的歌吗?简直是暴殄天物。”于是可怜的秦歌再次遭到了沉重的打击。

    经过三天的挫折,秦歌决定结束注定辉煌不了的演唱事业,开始专攻诗歌朗诵。于是,典娆每夜还是不得安宁,被迫听着秦歌情义绵绵的长篇朗诵。而且秦歌也学聪明了,根本不让典娆找见他人在什么地方,只是他的声音却是无处不在。

    这样的诗歌朗诵一直持续着,典娆简直是快要发疯了,可是找不见秦歌也没有发泄的地方。正好今天秦歌回来了,典娆马上把这么多天郁积下来的怒火一次性发泄了出来。

    其实单就今天来说,秦歌其实也没做什么,只是一见到典娆就看得有些沉迷罢了。但他这种陶醉的神情在已对他狠之如骨的典娆看来已经是绝对地不可饶恕了,于是一场大战就此开始。

    听完典娆的讲述,沈信好笑得不得了,怪不得那几天一拍完戏就看不到秦歌了,原来是去执行他的“泡妞行动”了,也难怪每次回来都无精打采,原来是受打击了。

    回头再看秦歌,本来在典娆讲述的过程中还似有羞愧之意,现在却是昂首挺胸:“爱一个人就要不怕艰难,不怕困苦,那怕是上刀山,下油锅,我是绝对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的。即使你的拒绝象崇山峻岭一般不可攀越,我的熊熊情火却仍象大兴安岭的烈火一样不可抑制,即使你的冰冷象千年冰山一样不可消融,我的热情还是象广阔大海一般汹涌澎湃。”

    沈信听得目瞪口呆,这家伙,也太能掰了吧?而典娆已经掩起耳朵大叫起来:“信哥哥,你可都听到了,这简直不是人所能忍受的嘛。”

    沈信强烈地对典娆表示了同情,不得不承认,秦歌的深情朗诵实在是一种折磨。

    在沈信怒目相视之下,秦歌终于停止了长篇朗诵,但还是最后来了一句:“爱一个人并不是我的错,错的是那个人她不爱我。”

    典娆又是一阵气怒,沈信也笑到不行,这叫什么理论嘛。不过他说起来也是一家之主了,只能和稀泥:“好了,事情到此为止吧。秦歌你就不要卖弄你的文采了,小娆你也不要展示你的武力了。家和万事兴,和气为贵。”说到这里,沈信不由苦笑,依稀觉得自己也象秦歌一样口不择言了。

    典娆和秦歌互相看着,然后同时哼了一声,一人一边走开了。

    沈信刚松口气,一个细声细气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沈信哥哥!”

    沈信回头才发现除他以外,另外还有观战之人,其中一个是凤仙,另外一个却是万零。

    “万零?”沈信颇有些惊喜,首先是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万零,其次是刚才听到马天成的话,他也正想找万零看看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就变得这么厉害呢?

    看到沈信惊喜的神情,万零更是高兴了,马上就向着沈信跑来。

    “停!”沈信作个暂停的手势,细细打量起万零来。

    “怎么了?”万零的欢笑戛然而止,同时止步莫名其妙地问道。

    “你真的是万零?”沈信好象认不出万零来了。这也不是做作,而是沈信真的发现万零与以前不同了。和上次见面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间隔,万零的个头长高了,也更成熟了。但这并不是让沈信奇怪的地方,沈信最奇怪的是万零眼神的变化。

    从沈信第一次见到万零起,沈信就知道这是一个喜欢做梦的女孩,从她时常象带着一层迷雾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但现在不同了,万零的眼神里虽然依然有着那迷蒙的薄雾,但却更显清澈,有着一种饱经世事的睿智。对于万零这么大而突然的变化,沈信自然是满腹疑窦,忍不住先叫她站住看个清楚。

    “我当然是万零呀,你不会连我也不认识吧?”万零的语气委屈,同时眼神也似乎恢复到沈信原先熟悉的神情。

    “不会吧?”沈信故作惊讶道:“万零哪有你这么漂亮,哪有你这么聪明?看起来就象是换了一个人。”

    听完沈信的话,万零颇有欣喜之意,一头冲到沈信的怀里,只是同时又用小拳头捶着沈信的胸脯,娇嗔不依道:“沈信信哥哥这话可太伤人了,难道我在你心目中一直是一个笨笨的丑丫头吗?”

    沈信微笑不语,轻轻抱了万零一下又放开,然后依旧疑惑难解地说道:“真的是大有不同啊,怎么可能一下子有这么大的变化呢?”

    万零还没有说什么,在一边的典娆先说话了:“那可全都是我的功劳啊。”听她的语气,不仅完全从刚才被秦歌激起的怒火中清醒了,而且还很得意。

    “是吗?”沈信闻言想起典娆先前说要为万零辅导功课的事,难道她真的有什么好办法?

    “是啊,全是娆姐帮我的,要不然我这么笨,肯定是不行的了。”万零老实点头,承认了典娆确是辅导有功。

    “先前一直神神秘秘的,现在可以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了吧?”沈信微笑问典娆道,同时隐隐觉得事情怕是不简单。

    果然,典娆一开口就吓了沈信一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就跟我和你通过意识交流一样,我先把万零催眠,然后再我把自己知道的东西传给她,结果就成了。”说到这里,她还又加了一句:“我可是很民族的哦,没有强迫万零学习她不喜欢的东西,都是先征询过她的意见我才决定传什么知识给她。”

    典娆漫不在意地说完这番话,神情更是充满了对表扬的期待,沈信却是先倒吸一口凉气,同时说了一声:“胡闹!”他和典娆都不是凡人,所以才能通过意识直接交流,而万零却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典娆这么做的结果,很有可能让她变成一个白痴。虽然现在万零好好的,表明典娆的尝试成功了,沈信却是一想起来就觉得心有余悸。

    典娆一听就不高兴了,嘟起小嘴不说话了,万零连忙问道:“沈信哥哥,难道你不想我变聪明吗?娆姐可是为了我好。”

    沈信的话是一时所感,脱口而出,现在也知道语气重了,听到万零这么说,更是啼笑皆非。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解释,秦歌已经也凑热闹般站了出来:“老大,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刚才的话有欠妥当。这样的话你怎么能说得出来呢?我强烈要求你向小娆道歉,不然不要怪我不认你这个老大。”

    说完这句话,秦歌讨好地对典娆笑了笑,典娆哼了一声没有理他,沈信却是不客气地一脚将他踢飞:“够了,现在还不够乱吗?你也来凑热闹。你不认老大,我还不认你这个小弟呢?”

    秦歌四觑无人同情,只能把目光投向凤仙:“大嫂,大哥他不要我了。”

    凤仙算是所有人中对秦歌最好的了,连忙安慰他一番。

    顾不上理会秦歌,沈信对典娆笑道:“不要怪我语气重,实在是你的做法很危险。你知道万零她只是普通人。”

    典娆听完沈信的话一笑:“信哥哥太小看我了,我怎么会没考虑呢?只是我发现万零与我的脑电波的频率很有相近之处,大概就跟我和你的情况差不多,所以我才起意尝试的。而且我也不是一开头就把所有东西都传给她,是通过一系列的过程才完成的。我怎么会害万零呢?你说是不是?万零妹妹。”

    零肯定地点头,明显对典娆信任无比。

    “还真没想到,万零妹妹在文学方面实在是天才。”典娆继续说道,充满了对万零的赞叹:“我把所有有关语言和文学的资料一传给她,没多久她就融会贯通了。什么马天成啦,完成啦,自诩是文学老手,都被万零唬得一愣一楞地。哈,实在是太好玩了。好象万零还帮马天成完成了一个剧本。”

    沈信这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由也得感叹典娆这个办法异想天开,不过明显效果也很好。当然其中关键处还在于两个人的脑电波的相似性,对其他人用这个办法可是不行,强行使用大概只能增加这个星球的白痴数量。

    经过这一番解释,所有的事情算是清楚了,风波也过去了。

    沈信看看一片狼籍的客厅,摇头叹息,如果时不时都来这么一场闹剧,他得考虑客厅里是不是需要摆家具了。

    想是这么想,当前最要紧的是收拾整理,沈信摆出老大的姿态对秦歌说道:“今天之事可全都是因你而起,而现在这个打扫战场的任务,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知道了,老大。”秦歌很委屈,不过还是老实地去收拾了。他行动飞快,手脚麻利,很快将一整间客厅收拾得井井有条。

    “你还别说,这小子料理家务还真有一手,如果失业的话,可以考虑去当个保姆。”典娆不无讽刺地说道。

    “我不要当保姆。”秦歌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如果是我们的家的话,我可以考虑承担家务活这一项。”

    “你做梦吧。”典娆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转头不理会他了。秦歌顿时又装模作样地捶胸顿足,长吁短叹。

    “你就知足吧。”沈信拍拍秦歌肩膀:“我记得你上次说什么家具摆设应该换成黄金制品,现在知道老大是为你考虑了吧?如果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黄金做的,你的小命可就难保了。”

    “有道理。”秦歌点点头,接着忽然又道:“可是地毯还是应该铺得厚一点啊,这样我从高空摔下来就不会那么疼了。”

    对秦歌这样的要求,沈信只能瞠目以对。这家伙,脑子的构造绝对是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第九十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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