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文成归唐,童年李治的仲夏夜之梦

    李治抢过校尉的马,也不去萧陵和武元爽两个冤家,策马扬鞭,直向辕门冲刺而去。(手打小说)

    不到片刻,李治就望见辕门了。

    辕门外,百余身着精甲的吐蕃骑士随在一辆华盖轺车之后,车上执鞭御车的是英气逼人、肤白如雪的黑衣女子,此时正扶着一个**打扮的女子轻摇下车。

    那**红衣白纱,美丽肃穆,似笑非笑的,眉目如画,只是嘴角边带着一丝幽怨。

    这时朝阳才从地平线跃起,淡淡的晨光照在她脸上,脸上看不见一丝脂粉,洗尽铅华,但却是肤色白嫩……

    李治心乱如麻,未见的时候想见,等到真的面对面时,李治突然有一种调头逃走的冲动,猛地吸了口气,李治死死的抓住手中的缰绳

    “啧啧啧这就是文成公主吗,竟是如此美丽。”

    “那是,不美丽能选她远嫁吐蕃嘛”

    “这谁说的清呢,文成公主又不是先皇的亲生女儿,好像是江夏王的闺女吧,可惜可惜……”

    “闭嘴——不许乱说,邦交大事岂是尔等可以讨论的”

    那随着李治跟过来的校尉低声呵斥,说完还看了看发呆的李治,待发现李治两耳不闻直直盯住文成公主时,才稍稍放心。

    李治屏住呼吸轻轻策马向前缓行,脑中却是想了极多,思维也跳回了六年前。

    六年前的夏天,李治从江南归来,惊闻李雁儿将要远嫁吐蕃,虽百般恳求李世民,可是此事已经木已钉钉,任谁也改变不了。

    那日,李治站在长安城上,远眺无数马车拉成一条长龙,辚辚西去,后来实在忍不住,带着归海一刀一干王府护卫一阵疾驰,竟追上了文成公主的车马,默默尾随数十里,直到天黑车队不能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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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弯新月高高挂在墨蓝色的天空,清澈如水的光辉普照着大地,除了车队,周围看不到一个行人。

    长安西行的郊外一片萧瑟,周围的晚风也毫无暑气,竟使人在仲夏夜的晚上平添了几分寒凉。

    李治信马由缰的在西行的车队前转悠,小小的身影带着彷徨的不舍像是留恋巢穴的小兽,直到嫁娶护送队伍中随行的一名骑士奉命来邀请李治

    邀请李治的人是李渊的堂侄,李治虽是晚辈,但出生之时,就遥授并州都督,加晋王封爵,因此倒也不用如普通人家晚辈见长辈那般拘谨,但李治还是表现的很谦恭,因为对方是雁儿姐的父亲。

    李道宗早就发现了九皇子李治的一路跟随,但却一直没有在意,只当他送行一段后,就返回长安,及至天黑,却还见李治绕着大军转悠,才无可奈何的邀请这位小皇子一叙。

    片刻之间,李治一行人就在李道宗亲卫的引领下见到了李道宗。

    李道宗是个年不过五旬的中年大汉,一头黑发不染一丝银白,矍铄健旺,几句寒暄,小李治哪怕心有凄凄竟也觉得是倍觉亲切。

    李道宗作为大唐皇亲国戚,犹如汉朝的卫青和霍去病,征战四方,功勋显赫,深受敬仰,但不知是不是如同宋朝的潘美(戏曲中的潘仁美)一样得罪了小说家,在戏曲中偏偏成了一个机关算尽的阴谋家,处处陷害薛仁贵,最后走上了中国奸臣殊途同归的大道——自食其果。

    古来酸儒们最喜欢用手中一支如椽巨肆意歪曲历史,但唯一没有歪曲的是,李世民和李道宗的的友谊和亲情。

    话说大唐初年的辉煌战果,究其原因是和关陇军功集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是由于关陇贵族集团的自信,才将唐军变成了一支威服四海的常胜军队,多难兴邦,五胡乱华后汉家子弟的勇悍,苦难铸就了大唐帝国的钢铁长城,而李道宗作为一员贵族,打仗时,最是凶悍,冲锋在前,奋不顾身,是一个真正的贵族。

    李治是佩服李道宗的,不是因为军功,而是个人操守,李治四岁的时候,东突厥被灭,李世民大摆酒宴,其时尉迟恭那老黑子也在邀请之列。

    也不知是不是那天月经来了,尉迟恭心情很不好,看见有人席位在自己之上,就怨天尤人,大为不满。

    当时还是任城王的李道宗想做个和事佬,却不想尉迟恭那厮竟一拳打在他的鼻梁上,差点把李道宗打成独眼龙,但是即使这样,李道宗也并未与尉迟恭计较。

    当时李世民是真的怒了,很杀气的警告尉迟敬德,“我以前一直认为刘邦对功臣做得太绝,自己当上皇帝后,希望君臣能够和睦相处。但是看到你如此无法无天,才知道当年刘邦杀韩信,实在是迫不得已。这次我可以原谅你,你以后一定要自我约束,不要日后追悔不及”。

    依李世民待臣下宽厚,可谓古今罕见,能说出这番话看得出他当时却是已经萌生杀意了。

    老黑子也不是傻子,相反是个很聪明的人,后来为了挽回领导对自己的印象,也为了避免自己蛮性发作,尉迟恭特地找了一个人跟在自己身边,那个人不是随身保镖,更不是情人小蜜,而是一个耿直的军中汉子,作用也只有一个,就是在自己发怒的时候,告诉他:淡定。

    李道宗和李治殷殷详说起这些年大唐天下的变化,听的李治连连感慨,一时竟忘记追出来所谓何故。

    及至想起来时,李治赶紧向李道宗说明了来意,李道宗闻言唏嘘道:“赫赫大唐,却要女子和亲,道宗愧对祖先了。”

    李治此时虽只十岁,但前世今生加起来也有二十多岁了,闻言知道这位族叔不满自家老头子要自己闺女和亲,但又不好在自己面前明说,只好说自己愧对祖先。

    “敢问王叔,可是亲自送至吐蕃?”

    李治知道,李道宗作为李雁儿生父,这样的重任于情于理都是由她护送,这就如同后世婚礼上,父亲要将女儿的手交给女婿一样。

    李道宗看着只十岁却已是英气勃发的李治,沉默不语,良久,才慨然一叹:“早听说稚奴和我家雁儿要好,可惜天不从人愿,雁儿没这个福气,老夫这一路正是要将雁儿送到吐蕃边界柏海处,至此而返。”

    “我大唐为大国,为何要和亲?稚奴一直想不清楚,还望王叔赐教。”

    李治很不满父皇的决定,那大明朝都有天子守国门,君臣死社稷,永不和亲,为何煌煌大唐却要靠女人换和平呢。

    “稚奴当知,自隋末以来,中原群雄并起,这江山早被打的四分五裂,元气大伤,目下大唐气象正兴,崛起鼎盛有望。然而若与吐蕃翻脸,那话外之人蛮狠不知礼,为了面子,必然东侵,目前我大唐已经和吐蕃打了一场松城大战,虽斩首千余略占上风,但吐蕃实力可见一般。

    若为一女子,掀起两国大战,不思振兴,错过此大好良机发展国力,实在是不明不智。

    你父皇还有满朝文武又何尝不知和亲之耻,但为何还如此做呢。为了天下百姓,大唐又何惜一女子。”

    李治惊讶的看着李道宗,心中更加佩服李道宗的心胸,扪心自问,若是有一天谁敢用自己的女儿和亲,李治一定翻脸。

    思忖良久,李治才轻声试探道:“方才稚奴一路追来,见长安百姓对雁儿姐,人人赞颂。王叔是否也与有荣焉呢?”

    “稚奴,不用绕着弯子打听我的心意,哪怕王叔心中再不愿,也不会由你带走雁儿的,那样不仅害了雁儿,害了你,也害了大唐。”李道宗意味深长分严肃道。

    “如此奇女子,却便宜了松赞干布那王八蛋。”李治粗重的叹息了一声,只不过声音太过清脆稚嫩,有点不伦不类,一旁的李道宗看了有点好笑。

    “况且雁儿是自己愿意嫁于吐蕃的。”李道宗沉默良久终于道出这么一句,听的李治一脸不可思议。

    “雁儿也是皇族子弟,大义高才,自请嫁吐蕃,欲为我大唐崛起争取良机,是有再生之德的,避免了无数家庭破灭,稚奴你乃大唐皇子,孰轻孰重,这中间难道你分不清吗,大唐现在不能和吐蕃大战,这就是群臣商量后顶的国策。“说道最后,李道宗声音渐渐厉色起来,看来他对李治这样追出长安的“有情有义”的行为很不以为然,即使对象是他的女儿。

    “说到底,还是天不佑我汉人啊,若是当初能早早征服那高原诸部族……”李治至此也说不下去了,历史哪有那么多可能,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他知道自己还是太稚嫩了,和这些沙场征战下来的良臣老将们“代沟”太大。

    心头一阵发热,李治不禁脱口而出:“叔父可否让稚奴见见雁儿姐做最后一别?”不知不觉间,李治对李道宗的称呼又是一变。

    不过李道宗却不吃这一道,默然良久:“你想问些什么?”

    “烦请叔父允准,稚奴只是想亲口告知雁儿姐,稚奴来送他了。”

    李道宗看看李治,默默点头,竟是再也没有问什么。

    李治看着李道宗的背影,心中却闪过与雁儿姐两不期而遇的情景。

    雁儿姐从小就是长安有名的才女,贤淑之名在大唐众皇族女子中可为独树一帜,大唐那些宗室女个个都不是闲的住的主,很难找到一个示三从四德为人生准则的宗室女,不知这是大唐皇族的幸还是不幸。

    但真正令李治始终没有料到却是雁儿姐,作为重臣江夏王的女儿竟会自请远嫁吐蕃,为大唐的崛起赢取时间,和雁儿姐相比,那些其它整日只会为妆容烦心的女子,顿时黯淡无光,大义面前,李治心中竟涌起一种钦佩。

    在李治心目中,吐蕃那就是个蛮荒之地,哪怕做王后,那也是不及大唐万一的,吐蕃男子说好听豪气干云,难听点粗鲁无状,嫁给那样的男人,哪有半点情趣,无论史书如何赞扬这次还和亲,李治都觉得是一种无奈和悲凉。

    及至听了李道宗的话,李治才有点默然,是自己幼稚了,只是一个得不到自己喜欢东西的孩子想法。

    现下想来,雁儿姐竟是自己走上西去的祭坛,这样的女子让李治有点相形见绌,那颗焦躁不安的心也不由淡了下来

    一个隐藏在古老宫墙里的女子,竟然是这样一个明大义知兴衰的坚韧女子,对于李治这样一个来自后世的小青年来说,对于李治这样一个见惯了小资生活,以自我为中心的后世女孩子来说,这中震撼和感慨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如此说来,似乎一直是自己在自作多情,人家李雁儿何时喜欢过你,只把你当成一个小dd,她是十六岁长成的少女,而你只是十岁的懵懂小正太,怎么可能对自己产生感情,想到这儿,李治突然意兴聊赖想回去了。

    自己从江南回来,可雁儿姐却从来没提自己,无声无息,独自西去,这是一个兴邦才女的作为,而自己只是一个自私男人的自怨自艾,以为全天下人都喜欢自己,倒是矫情了。

    另一面,李道宗到嫁娶的大车旁轻轻敲了敲车窗,低声道:“雁儿,为父有事相告。”

    “父亲,是为稚奴来的吧。”车中传来柔和清脆直透人心的声音。

    “你知道了?”李道宗微微皱了皱眉。

    车中先是一阵沉默,随即车帘被掀开,一个十六岁的妙龄少女掀起车帘。

    月色下,少女唇上胭脂搽得红扑扑地,明艳端丽,嫣然腼腆,冲着李道宗笑魇如花,明艳不可方物,她将一份薛涛纸递给父亲李道宗,道:“给稚奴吧,他是一个好弟弟,聪慧绝伦,生而能言,将来必能闯出一番惊天伟业,如今却还太意气用事。”

    “这个……”李道宗疑惑看了手上淡粉色的薛涛纸,惊疑不定。

    李雁儿眨了眨明亮水汪汪的大眼睛,悄然一叹:“只是给稚奴一个虚无缥缈的期望,望他日长成世间伟男子能打败吐蕃,接我回大唐而已。”

    李道宗深深的看了女儿一眼,淡声道:“是心里话,对吗?”

    李雁儿猛地转头回车厢内,顷刻李道宗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咽咽的哭泣,李道宗隐隐约约听见女儿道:“父亲,这只是残存在女儿心底的梦而已,今生不知还能不能再见到父亲,见到母亲,再回长安,还能再见一见淑然妹子和……稚奴。”

    李道宗怏怏一叹:“苦了女儿你了。”说完调头就走。

    李道宗去了半响,有人给李治一行人送来新鲜烧烤的金黄色胡羊,李治胡乱啃了两三口,便又静静思索自己的心思,倒是旁边的归海一刀一众王府侍卫啃得津津有味,啧啧作响。

    李治一阵心烦,淡然道:“小声点。”

    归海一刀等人一怔,不过看李治稚嫩的脸蛋满脸淡然,都低低头算是答应了,用手撕,一干大老爷们吃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咚咚咚”

    一阵脚步传来,李治心一跳,转头就已看见李道宗大步迈来。

    “雁儿姐怎么说?”

    “自己看吧,天亮了就回去,没出息。”李道宗冷冷的说道,态度和先前大有不同。

    李治惊愕的接过李道宗手中的薛涛盏:“这?这是……”

    李道宗已经远去了,什么也没有说,李治只能自己看。

    李治沉沉气,平静的打开薛涛盏。

    “千秋岭,雪孤松,养儿莫货帝王家,天家朱门何足羡,告别道尘机关客,相忘江湖,鱼乐不相斗;千秋岭,雪孤松,养女莫入汉皇阁,十年逢迎,深宫冷院锁清秋,一朝出的西关去,芒鞋蓑笠,嬉笑归去忙撒米食,鱼儿随,来生换的清白身,白发渔樵,一尺竹杆,钓的秋月影西斜……古有文姬归汉,雁儿姐希望有一天,稚奴也能让文成归唐——李雁儿。”

    李治颤抖的大口呼吸,轻轻的将薛涛盏折起,李治突然冲着远处的嫁车高喊:“雁儿姐,稚奴决不让前人专美于前,总有一天,总有那么一天,会有‘文成归唐’的,总有一天我会兵临逻些,覆灭吐蕃,提着松赞干布的脑袋一起陪着雁儿姐归唐。”

    “走,回长安。”

    “殿下,不追了?”归海一刀好奇道。

    “不追了,来日我亲率大军去迎,决不让曹操专美于前。”李治稚嫩的脸蛋释然笑道。

    李治等人连夜返回长安了,不知何时,月夜下,身着大红色嫁衣的李雁儿站在轺车上,远远的望着长安的方向,高唱:“千秋岭,雪孤松,养儿莫货帝王家,天家朱门何足羡,告别道尘机关客,相忘江湖,鱼乐不相斗;千秋岭,雪孤松,养女莫入汉皇阁,十年逢迎,深宫冷院锁清秋,一朝出的西关去,芒鞋蓑笠,嬉笑归去忙撒米食,鱼儿随,来生换的清白身,白发渔樵,一尺竹杆,钓的秋月影西斜……”

    其时明月在天,清风吹叶,树林中夜枭声吱呀嘶鸣,唱完后,李雁儿再也忍耐不住,泪珠夺眶而出,从此之后,她只叫文成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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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妖:第二更,送上,总算赶上了。小妖这个月将上首页热点封推,大家支持小妖一下吧。此时的李治尚只有十岁,还很稚嫩,有此想法,望哪能够理解,至于关于文成公主是非处*女,嗯,后文有待分解,唉,小妖早设定好了,除了竺寒萱有特殊作用外,其它的都是处,大家不要纠结啊。写历史最伤脑筋,什么事历史,过去的拿到今天就是历史,哪怕一天,过去的也能众说纷纭。唉,颇有点众口难调之感。但还是希望读者们多多提意见,将这本书写成一部没有遗憾的爽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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