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璐在吧台闷闷地低着头,忍受着背后好多奇奇怪怪的人肆无忌惮的谈论和哄笑,无可奈何地用手指在台上无力地敲击着。
不就是一只猫嘛……干嘛那么大惊小怪。
他再郁闷,也只是他极其主观的个人看法而已。酒吧里的顾客,哪个不是极端无聊来消遣的……音乐喧嚣的酒吧,有比流浪歌手上台时,背包里跳出一只猫更新奇的事吗?
于是大家一哄而上探头探脑,使这个见不惯世面的小男孩倍感压力过大,惊慌失措,唱歌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走调。
而那只猫居然在他一走调的时候就打呵欠!
这一人一猫的组合,轰动的效应实在是让任何人始料不及的,包括始作俑者自己。虽然酒吧老板很是开心,但明璐自我感觉很好的宁静流浪生活,仿佛有崩溃的迹象。
“你就不能给我低调一点吗?”他咬牙切齿地朝着这只猫低声咆哮。周围的顾客奇怪的眼神,面对猎物般的诱惑语气,让他在上台下台一路上,步子迈得加倍地发抖。
它又在打呵欠!
明璐热血沸腾了,他几乎抡起吉他要砸下去。这时他看到那只脸皮比闷热的皮鞋还要厚实的死猫,懒洋洋地指了指他的背后。主持夸张的动作和台词,让观众刷地一下转向了他。这一刹那,他心里有被目光砸死的感觉。
该死,又该自己上场了。明璐脑子里模拟着把这只猫的胡子拔个精光、然后揪住尾巴砸吧台的场面,不情不愿地照例上台,照例表演。
他一直觉得猫这种动物是很聪明的,从没认为它的行为有什么异常之处。以前有些猫不懂得他说什么,应该是那些猫比较笨的缘故。
寻不由得有些好笑。
这个傻呼呼的小男孩,毛都没长齐就出来乱跑乱窜,一路上闹了无数笑话都浑然不觉,一心只在计较自己的演出好不好有没有观众喜欢。寻当真帮了点儿忙(明璐长出犬牙来咆哮:你那叫帮忙吗?!),让他备受瞩目,他却又承受不起。
真是个小孩子。
城市虽然是由人类建造出来的,但在城市中搭伙儿生活的绝不仅仅是人类。要是只顾大踏步走,说不定一脚踩到的,就是能一口吞下你的大蛇的尾巴。
实际上,在阴影中生活着的种种各色生灵,有很多。
方才台下在狂笑呼喊的那些,都是浅薄无知的人类;那么多披着人类外皮的神秘生灵,只在人群中默默地喝着他们的酒,一句话也不说。
它们了解了寻的身份,也知道了寻的意思。
这个小家伙是我的伙伴……不要欺负他。
死灵的危险气息,生灵是很敏感的。只有人类,把大部分本能都失落了,才呆呆地捧着大脑繁衍,连地震也觉察不到。当然他们有资格这样大条筋,这个世界上似乎已经没有能够威胁他们的存在。只有生存危在旦夕的各种生灵,才保持有这般敏锐的触觉。
舞台上的明璐,好像已经把刚刚的郁闷忘记了呢。看他忘情演绎的模样,刚才的青筋暴涨模样根本看不出来。音乐真是好东西啊,能够这样就把人变成傻瓜。
寻津津有味地看着明璐在台上又唱又跳,一转念之间,尾巴啪地砸中坐在身旁的一个客人的帽子。
“你们好啊。”寻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鸡尾酒味道不错吧?”
“寻,下次打招呼温和一点好不好?”那人摘下帽子,露出一张嘴巴尖尖的瘦脸,朝寻摇摇头,又把帽子戴上了。他掏出手绢,把刚刚被寻惊吓从口里喷出来的酒液擦干净。寻只是笑嘻嘻地看着这位乔装打扮的老朋友,肃。
“寻,好久不见了!”那人的肚子里传来另一个熟悉的声音,接着大衣的扣子分开两旁,伸出一张尖嘴,“貌似没跟你一起吗?”
“丸,原来是你。”寻促狭地捉弄它,“原来你不喜欢喝酒的?”
“不喝酒我加入水火家族干什么啊?”丸有点儿窝火,“你看我现在的样子适合喝酒吗?”
大衣张开,原来里头藏着一套机械,肃坐在上头,丸坐在下头,衣服外面根本看不出,这个“人”里头藏着两只硕鼠,一只正品着美酒,一只正捻着胡子。
“穿上穿上。”肃不耐烦地说着,丸只好把衣服收拢起来。寻的眼前,又变成了那个大热天穿着长衣的怪人。
“寻,你要小心,”肃一边喝着酒,一边嘱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寻,它正学着些观众朝舞台扔硬币,“这个城市有祭灵人的踪迹。”
“哦,”寻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可能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陪这个傻瓜开心一阵子。”
“你独个儿不是好好的吗?”丸又从下面伸出嘴,“多个人多份麻烦啊。”
“我的麻烦本来就不少,”寻自嘲地说,“而且都是我自找的。”
肃和丸,连同寻自己,都呵呵地笑了起来。
的确,像寻这样子来无影去无踪的本事,麻烦除非它自找,否则很难找上它门来;恰好它的爱好就是自找麻烦,所以整天麻烦不断。都怪它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遇上麻烦事总喜欢凑上去。现在它烦了麻烦了,麻烦倒紧跟着它不放了。
“这小子歌唱得不错,就是词差了点儿。”肃咂着嘴,两撇往下分八字的胡子一翘一翘,“听着美中不足。”
“它要求总是太高的,别理它好不容易摸着了一杯酒,端进衣服里咕噜咕噜喝得痛快,却也不忘插嘴,“它老婆就是搞这行的,所以老看着别人不行。”
“你们过得很舒坦嘛?”寻端详着俩老伙计,它们动作灵活,一点儿也没有活儿粗重的表现。
“哪儿的话,我们也就是休息时候才有空跑来轻松轻松,”肃惬意地拈起花瓶里的一朵蒲公英吹着气,看着那些种子上下纷飞,“平时也挺紧张的。”
“有啥好忙活的?”丸不以为然,“不就是研究研究人类……”
“人类?”寻的兴趣来了。
不就是一只猫嘛……干嘛那么大惊小怪。
他再郁闷,也只是他极其主观的个人看法而已。酒吧里的顾客,哪个不是极端无聊来消遣的……音乐喧嚣的酒吧,有比流浪歌手上台时,背包里跳出一只猫更新奇的事吗?
于是大家一哄而上探头探脑,使这个见不惯世面的小男孩倍感压力过大,惊慌失措,唱歌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走调。
而那只猫居然在他一走调的时候就打呵欠!
这一人一猫的组合,轰动的效应实在是让任何人始料不及的,包括始作俑者自己。虽然酒吧老板很是开心,但明璐自我感觉很好的宁静流浪生活,仿佛有崩溃的迹象。
“你就不能给我低调一点吗?”他咬牙切齿地朝着这只猫低声咆哮。周围的顾客奇怪的眼神,面对猎物般的诱惑语气,让他在上台下台一路上,步子迈得加倍地发抖。
它又在打呵欠!
明璐热血沸腾了,他几乎抡起吉他要砸下去。这时他看到那只脸皮比闷热的皮鞋还要厚实的死猫,懒洋洋地指了指他的背后。主持夸张的动作和台词,让观众刷地一下转向了他。这一刹那,他心里有被目光砸死的感觉。
该死,又该自己上场了。明璐脑子里模拟着把这只猫的胡子拔个精光、然后揪住尾巴砸吧台的场面,不情不愿地照例上台,照例表演。
他一直觉得猫这种动物是很聪明的,从没认为它的行为有什么异常之处。以前有些猫不懂得他说什么,应该是那些猫比较笨的缘故。
寻不由得有些好笑。
这个傻呼呼的小男孩,毛都没长齐就出来乱跑乱窜,一路上闹了无数笑话都浑然不觉,一心只在计较自己的演出好不好有没有观众喜欢。寻当真帮了点儿忙(明璐长出犬牙来咆哮:你那叫帮忙吗?!),让他备受瞩目,他却又承受不起。
真是个小孩子。
城市虽然是由人类建造出来的,但在城市中搭伙儿生活的绝不仅仅是人类。要是只顾大踏步走,说不定一脚踩到的,就是能一口吞下你的大蛇的尾巴。
实际上,在阴影中生活着的种种各色生灵,有很多。
方才台下在狂笑呼喊的那些,都是浅薄无知的人类;那么多披着人类外皮的神秘生灵,只在人群中默默地喝着他们的酒,一句话也不说。
它们了解了寻的身份,也知道了寻的意思。
这个小家伙是我的伙伴……不要欺负他。
死灵的危险气息,生灵是很敏感的。只有人类,把大部分本能都失落了,才呆呆地捧着大脑繁衍,连地震也觉察不到。当然他们有资格这样大条筋,这个世界上似乎已经没有能够威胁他们的存在。只有生存危在旦夕的各种生灵,才保持有这般敏锐的触觉。
舞台上的明璐,好像已经把刚刚的郁闷忘记了呢。看他忘情演绎的模样,刚才的青筋暴涨模样根本看不出来。音乐真是好东西啊,能够这样就把人变成傻瓜。
寻津津有味地看着明璐在台上又唱又跳,一转念之间,尾巴啪地砸中坐在身旁的一个客人的帽子。
“你们好啊。”寻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鸡尾酒味道不错吧?”
“寻,下次打招呼温和一点好不好?”那人摘下帽子,露出一张嘴巴尖尖的瘦脸,朝寻摇摇头,又把帽子戴上了。他掏出手绢,把刚刚被寻惊吓从口里喷出来的酒液擦干净。寻只是笑嘻嘻地看着这位乔装打扮的老朋友,肃。
“寻,好久不见了!”那人的肚子里传来另一个熟悉的声音,接着大衣的扣子分开两旁,伸出一张尖嘴,“貌似没跟你一起吗?”
“丸,原来是你。”寻促狭地捉弄它,“原来你不喜欢喝酒的?”
“不喝酒我加入水火家族干什么啊?”丸有点儿窝火,“你看我现在的样子适合喝酒吗?”
大衣张开,原来里头藏着一套机械,肃坐在上头,丸坐在下头,衣服外面根本看不出,这个“人”里头藏着两只硕鼠,一只正品着美酒,一只正捻着胡子。
“穿上穿上。”肃不耐烦地说着,丸只好把衣服收拢起来。寻的眼前,又变成了那个大热天穿着长衣的怪人。
“寻,你要小心,”肃一边喝着酒,一边嘱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寻,它正学着些观众朝舞台扔硬币,“这个城市有祭灵人的踪迹。”
“哦,”寻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可能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陪这个傻瓜开心一阵子。”
“你独个儿不是好好的吗?”丸又从下面伸出嘴,“多个人多份麻烦啊。”
“我的麻烦本来就不少,”寻自嘲地说,“而且都是我自找的。”
肃和丸,连同寻自己,都呵呵地笑了起来。
的确,像寻这样子来无影去无踪的本事,麻烦除非它自找,否则很难找上它门来;恰好它的爱好就是自找麻烦,所以整天麻烦不断。都怪它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遇上麻烦事总喜欢凑上去。现在它烦了麻烦了,麻烦倒紧跟着它不放了。
“这小子歌唱得不错,就是词差了点儿。”肃咂着嘴,两撇往下分八字的胡子一翘一翘,“听着美中不足。”
“它要求总是太高的,别理它好不容易摸着了一杯酒,端进衣服里咕噜咕噜喝得痛快,却也不忘插嘴,“它老婆就是搞这行的,所以老看着别人不行。”
“你们过得很舒坦嘛?”寻端详着俩老伙计,它们动作灵活,一点儿也没有活儿粗重的表现。
“哪儿的话,我们也就是休息时候才有空跑来轻松轻松,”肃惬意地拈起花瓶里的一朵蒲公英吹着气,看着那些种子上下纷飞,“平时也挺紧张的。”
“有啥好忙活的?”丸不以为然,“不就是研究研究人类……”
“人类?”寻的兴趣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