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做内侍官吧(补更)

    补昨晚的二更。(手打小说)鸠摩罗和文修都是很聪明的人。可惜,他们的心一个用在打仗(相当于网游),一个用在发明上,所以傲鹰国堪忧啊~~继续呼唤小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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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面前这些站在火光之中的男人:

    肌肉:那——么硬;

    身形:那——么魁梧;

    拳头:那——么大,随便打我一拳,就把我揍晕了。

    扯了扯领口,为的是将衣衫扯松,显不出我的体形。刚才我说话胆怯,他们看我的体型,只当我是未发育的小男孩,这让我有些抑郁,难道我真的只像他们口中的十一二岁小男孩?这里的人得有多魁梧。

    于是,我就放粗声音说道:“我到女儿**营里偷菜,结果正好遇到你们的王。然后他叫我协助他抓西凤主,他就说要赏我,就把我带回来了。嘿嘿。”不能说他们的王被绑在柱子上,男人都是要面子的,更别说一国之王了。

    大家“哦~~”地恍然。

    “好了,大家既然都知道了,就散了吧,”那个身穿白袍。唯一一个看上去像文人的男子,面带笑容地走了进来,对了,听鸠摩罗叫他文修,一看就那么文气。他像一个和蔼的英语老师朝我走来,还在我脑袋上拍了拍,蓝蓝的眼睛看着我,俨然就是在看着一个孩子,“孩子,跟我去休息吧。”

    果然……我不小了!大家开心地纷纷散开,就像打了胜仗。留四人守在营帐外,其余休息的休息,巡逻的巡逻。

    文修也很修长,但不魁梧,总之感觉比较正常,而且,他只比我高一个头,便自然而然拉近了距离。他身上的衣服也很干净,是由亚麻制成,看上去并不华丽,但垂感很强。

    他将我带进另一个营帐,营帐里很亮堂,左边一个桌子和一个地图架,桌子上堆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地图上也都是圈圈点点,似是在研究行军路线。

    而右边是一张卧榻,和一个简单的脸盆架。明亮的灯光让我看清了文修的发色。是褐色,还带着淡淡的金。

    他搓了一把布巾,放到我面前,和蔼可亲:“擦擦吧。”

    擦脸啊……我拿着布巾很犹豫。看看这个文修,显然应该是军师的级别,但是,他却没有丝毫居高临下的架子,和外面的士兵也看上去像兄弟。这是一个奇怪的国家,好像男人们虽然地位有高低,但他们相处起来,却如兄弟。

    我擦了擦脸,他看着我的脸露出迷惑的神情:“你好像女孩子啊。”

    “恩。”我点点头,继续压低声音,“我是天朝人。”

    “天朝人?难怪啊~~”文修似是恍然地点点头,“天朝男子都像女娃娃,身形也很瘦弱,那看来你不是小孩了。”

    听到文修对天朝男人的评价,心里想笑,却不敢笑,因为我一笑,就更像女孩。所以我强忍住笑说道:“恩。十六了。”

    “天朝男子十六岁都只有你这么点个头吗?”他拍了拍我的脑袋,我低下头:“也不是,我发育不良。”

    “哦~~~”他拧眉深思,似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来来来。”他忽然拉住了我的胳膊,“快跟我说说天朝的事。”

    他一边说,就一边将我拉到塌边的地毯上,然后席地而坐,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看他的神情,似乎他的年纪,也不过二十上下。

    “快坐下。”他将我拉坐下,我就不得不坐下,可就在我坐下的时候,他又起身,忙着从书桌上将茶壶,茶杯,干粮拿过来放到地毯上,然后又去拿地图,一个小本子,和笔墨,总之忙忙碌碌了许久,他才再次坐下:“呼,好了,你先说说你怎么遇到王的。老实说,跟我说没事。”

    我微微一愣,原来他知道我在说谎。我就放下包袱,老老实实地把经过说了一遍。文修皱皱眉:“女儿国的女人就是多疑,你一个过路人却把你当做奸细。所以说。女人还是笨一点好。像我们傲鹰国的女人就只知道种地干活,生孩子,所以我们傲鹰国那么太平。”

    心里听着很不舒服,想反驳,后来想想算了。这是他们的国情,没必要去跟他们争辩。我还打算半夜跑路呢。

    “接下去跟我说说天朝,你从天朝到我们这里要多少天?”他摊开了那张地图,此刻地图被放到眼前,才发现地图上圈的地方,都是傲鹰国周边的地方,这是要侵吞吗?

    “恩……五个多月。”

    “五个多月……”他轻喃着在小本本上记录下来,然后看见我盯着地图,就笑着指向那些被圈起的地方,“这些都是我去过的地方,但因为王喜欢打仗,就没敢走远。这些地方里面住着各种各样的部落,非常有趣。

    像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喜欢在鼻子上钻孔,插入兽骨,部落里的等级也根据你鼻子上挂的兽骨等级来分。部落的酋长挂的是虎骨,然后是狼。野狗……”这个叫文修的男人指着地图,开始滔滔不绝,而且我根本不用搭话。

    等我一个瞌睡醒来,他居然还在说:“我到这里的时候,接受了部落公主的礼物,结果原来那礼物是订婚礼物,我接受了就是等于接受了婚事,差点被关起来逼婚,还好王救了我。所以我后来无论到任何地方,都不敢再随便接受当地女孩送上来的礼物,不然……”

    这个人不去说脱口秀可惜了。在没人搭话的情况下都能说那么久。他跟明心的烦不同,他是真的很烦。

    我拿起包袱就往外走,他终于回过了神,问我:“小兄弟,你去哪儿?”

    “方便。”

    “哦。那你可要小心,这里附近有豺狼野狗。我们傲鹰国的男子在外落单不怕,他们皮糙肉厚,一个人能打七匹狼,但是你就难说了,总之,小心点。”

    他善意的提醒,让我下巴脱臼。我还想溜回女儿国呢?!现在被他这么一说,我哪里还敢?于是,我又抱着包袱回来:“我好像也不是那么急……”

    “不不不,人有三急,憋在身体里会憋坏的,这样吧,我叫个人保护你。”

    “啊?太麻烦了吧。”

    “不麻烦,我们傲鹰国的男人都像兄弟,既然你帮助了王,就是我们的兄弟,而且你这么弱小,大家都会保护你。来人……”

    见他都要喊人了,我赶紧阻止:“对了,我们天朝的习俗也很有趣的。”

    立刻,他双眼放了光:“真的,快跟我说说。”他拿起本子和笔,一副认真听课的模样。

    于是我开始跟他讲述天朝,他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发出感叹:

    “不愧是天朝啊……”

    “哦哦哦,还有呢?”

    “哇~~~”

    “这么华丽~~”

    “小兄弟!”忽然,他分外热忱地扣住我的手腕,“你留在傲鹰国吧,对了,你帮助了王,王说赏你什么?”

    “黄金万两!”这个我绝对不会忘。是的,我跟着行走大师修行了五个月。跟着明心念了五个月的经,本应该清心寡欲。但素!这一入尘世,清心寡欲还怎么混啊!所以这黄金万两我势在必得!

    可是,当我说完黄金万两的时候,文修皱紧了眉:“这黄金万两没有,内侍官到有一个,不如你先做官吧,黄金万两慢慢补给你。”

    立刻,我就感觉喉咙突然被一锭黄金塞住,发不出声。这这这,这算什么?一个堂堂的国家,还跟我打白条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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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王贪恋打仗,国师痴迷游历和发明。整个国家又重武轻农轻商轻文。周边国家又被鸠摩罗打烦,不愿通商。所以,傲鹰国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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